41个不准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附规定原文

合集下载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上) 93分答案及资料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上) 93分答案及资料

1、陈冬生教授认为,职责即职务权利和职务义务二者是一致的,廉洁是待遇要取之有道。

正确错误2、陈冬生教授认为,我国目前农村基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还存在着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

正确错误3、陈冬生教授认为,依法治国包括各个层次,依法治民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关键是要依法行政。

正确错误4、陈冬生教授认为,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根本性的是要使农村和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独立的健全的能够作为法人队伍的主体。

正确错误5、陈冬生教授指出,我国县级以下的广大农村地区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党政分开。

正确错误6、陈冬生教授指出,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正处在大力转型期,群体事件有上升的趋势。

正确错误7、陈冬生教授指出,政绩经济主义导致的是一切向“权”看。

正确错误8、陈冬生教授指出,反腐倡廉问题既是政治上的问题也是思想作风上的问题,更是组织管理上的问题,还是制度管理上的问题,是方方面面贯穿到党和国家特别是基层干部中的言行之中。

正确错误9、陈冬生教授认为,民主是一种与利益无关的价值。

正确错误10、陈冬生教授指出,基层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本力量。

正确错误11、陈冬生教授指出,“41个不准”为乡村干部戴上了廉政“紧箍咒”。

正确错误12、陈冬生教授指出,公共资产一定是为公共事业和辖区内的百姓服务的,所以必须要有一种公共的管理办法。

正确错误13、陈冬生教授指出,现在影响党群交往模式的三大变化是市场化、城镇化和公民化。

正确错误14、陈冬生教授指出,要搞好依法行政,关键是依法治官。

正确错误15、陈冬生教授指出,依法治官不但是要治上面和国家的官、党内的官,还要治基层的官。

正确错误16、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领导就是()服务管理引导公仆17、毛泽东同志曾指出,领导的职能主要是两件事,一是出主意,二是()用干部管干部管经济管资金18、陈冬生教授指出,基层运转的“三个约束条件”不包括下列哪项?绩效和经费硬约束党纪国法软约束公共政策泛约束人民监督专约束19、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治国就是()治吏抓经济用人治腐20、“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句话是谁说的?邓小平陈云毛泽东周恩来21、根据陈冬生教授所讲,“村里面三人一桌”中不包括以下哪项?村长村支书会计妇女主任22、下列哪项不属于“三农”问题的内涵?农业农村农民农资23、根据陈冬生教授所讲,在“乡里面四人一主”中,“一主”指的是()乡党委书记乡长乡人大主席乡政协主任24、根据陈冬生教授所讲,以下哪些不在党的“六大建设”的范围内?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经济建设25、“治国就是治吏,治吏就是治官”这句话是谁说的?邓小平陈云毛泽东周恩来26、基层干部面对的权力关系有哪些?党内关系党政关系党群关系党际关系27、陈冬生教授认为,基层的工作特点有哪些?县里四家一心乡里四人一主村里多人一桌村里三人一桌28、陈冬生教授认为,我国农村交往模式发生了以下哪些变化?市场化城镇化公民化主体化29、陈冬生教授认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要害问题是以下哪些?人钱权物3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指什么?资金资产资源资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上)陈冬生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研究室主任、教授主讲人简介陈冬生,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研究室主任、教授,善多年从事基层党务和行政领导工作,现主要中央党校省部班、地厅班等各班次讲授“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题课,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基层组织和制度比较研究;主要著述:《中国政治的民主抉择——党内民主与政治文明》(专著)、主要论文有:《中国的基层组织研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问题研究》等。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的要求(五个应当)
农村基层干部 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 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 苦奋斗; 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 法办事; 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 公道正派; 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 风易俗。
从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来看,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 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 业行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都已经制定颁布,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 责的制度还尚未建立。
背景情况及起草的简要过程
起草的简要过程
2009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了起草组。经过深入 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国家有关机 关的意见,特别是深入听取了县、乡、村基层干部群 众的意见,并根据所提意见,进行了修改。 2011年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 意该稿,决定呈报中央审议。 4月1日,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 同意修订送审稿。 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 送审稿,并于5月23日印发。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 职 责若干规定(试行)
授课人:杨志田
为物生贪欲 贪欲生妄念 妄念即祸根 祸根必大乱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1年5月24日颁布施行
背景情况及起草的简要过程
背景情况
我国现有31000多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 总计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 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 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广大农民 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钱湾村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第一条村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村民办实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将虚报冒领或者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

第二条村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四)私自以村集体名义为他人作经济担保。

第三条村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上级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

(二)不关心群众疾苦,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

(三)在村党支部(党总支部,下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第四条村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不承担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有职权、职务关系或者诱骗等其它手段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三)参与赌博。

(四)封建迷信活动。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六)违反国有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和种植毒品原生植物及贩卖毒品。

(七)违章建私房。

(八)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第五条村党支部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

第六条村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条村干部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村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1、组织参加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汝农廉发[2012]5号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近日,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纪办[2012]34号),是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省纪委要求的一次全面检验,该通知提出了具体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时间要求。

根据县委、县纪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落实到位。

工作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

汝南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12年8月1日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通知)豫纪办…2012‟34号★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领导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规定》是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的重要法规。

贯彻落实好《规定》,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期性任务。

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是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省纪委要求的一次全面检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其廉洁履行职责;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主动性、自觉性,扎实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乡镇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乡镇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乡镇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在镇党委、纪委的精心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重点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19条不准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抓好自身廉政建设。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学习,提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在镇党委、纪委组织的学习《规定》活动中,我通过认真学习,认识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各级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6月22日我参加了镇纪委举办的警示教育大会,县经侦和县纪委领导以案例讲规定的教育方式,使我更深入理解了《规定》的内容,进一步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遵守纪律,巩固廉洁从政的意识。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能够自觉遵守《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相关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结合基层建设年、三自六不让、三增一做等活动,深入学习《规定》以及党章党纪、廉洁自律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参加民主座谈会、向群众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深刻自我剖析,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坚决予以改正。

二是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坚持按照机关制度办事,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自身廉政履职能力,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三、自查自纠,做好求真务实的作风。

为切实增强自身廉政建设,在纪委的组织下我进行了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照19条不准,彻查自身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坚决予以改正,以整改促进步,以进步促发展,使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基层宣传。

宣传《规定》内容,是提高机关干部及两委干部廉洁履职认识和能力的关键。

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我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一组织召开全镇机关干部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增强干部廉政意识。

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

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

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树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进农村和谐稳定,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第一节乡镇、街道机关(基层站所)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第一条乡镇、街道机关(基层站所)党员和干部要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严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违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四)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聚敛钱财;(五)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并领取报酬;(六)用公款或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七)吃拿卡要,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八)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或公款私存、长期占用公物、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给个人;(九)违反规定购买农村宅基地或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私房。

第二条乡镇、街道机关(基层站所)党员和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国,严禁挥霍公、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二)用公款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和接受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三)违反规定配备、使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为个人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

第三条乡镇、街道机关(基层站所)党员和干部要诚实正派,奉公守法,严禁弄虚作假、违法乱纪。

2022村干部履职十条规范

2022村干部履职十条规范

2022村干部履职十条规范
(一)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私自决定,未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不作为的,信访维稳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发生赴省进京集体访、进京非访的,或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工作精力不到位,一年内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累计四个月以上不履行自身职责,多次不参与集中办公日、消防安全检查、村庄环境整治、日常坐值班等工作;未经请假外出累计三次以上;连续三次不参加有关会议的。

(六)所在村(社区)一个“三同”考核年度内三次上“黑榜”的。

(七)办事不规矩,不按规定实行党务、村务、财物公开,违反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等程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廉洁自律不够,恶意拖欠国家、集体资金,贪图享受、铺张浪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谋取个人利益。

(九)在土地承包和建房安排中,利用职务之便乱占、多占指标和优亲厚友,借机接受宴请、收受礼品;在招商引资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十)考核评价成绩多次居后,经农村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为后进对象的。

最新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最新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精选多篇)第一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心得体会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作为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

努力做到廉洁自律、防患于未然,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

一、腐败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一个干部腐化变质,几乎都是从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开始的,它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都类似一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

为什么守不住小节呢?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看重“小节”,对“小节”缺乏清醒的认识,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

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

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

如果在小事小节上“失守”,就很难在大事大节上守得住,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一条规律。

小节不小,小节可见精神,小节体现品性,小节关乎成败。

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会丢掉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

腐败是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

我们决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决不能以小节失守“就只这一次”来开脱自己,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把小事放到大业、小节放到大局之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

二、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要求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我们干部要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而且是一种责任要求,是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既是明晰的规定、检验的标尺,也是引导的手段、保证的条件。

每一个干部都应当经常认真地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地想一想以反思自省,仔细地查一查以对照自纠,真正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1个不准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附规定原文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由中办、国办于2011年5月24日颁布施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就《规定》有关情况作了深入解读。

问:起草这部法规,有何背景?
答:我国现有3.1万多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总计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力量。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关系重大,任务艰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09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了起草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组部、中办法规室、国务院法制办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有关涉农部门的意见,特别是深入听取了县、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所提意见,对《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2011年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稿,决定呈报中央审议。

4月1日,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修订送审稿。

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送审稿,并于5月23日印发。

问:《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修订后的《规定》共29条4300余字。

除总则外,《规定》分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和附
则五章。

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强调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总体要求。

第一章规定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19个不准”。

第二章规定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22个不准”。

第三章规定了负责贯彻实施本规定的主体和保证本规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第四章分别规定了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规定》的适用对象和参照执行对象、授权制定配套办法的机关以及《规定》的解释机关和实施时间。

问:《规定》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农村基层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

根据中办、国办于2006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的要求,《规定》把适用对象界定为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同时,将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作为本规定参照执行对象。

这样规定,有利于更加全面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更加全面地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问: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涉及方方面面,《规定》在设定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时,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