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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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削减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别困难。

庇护其健康。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布置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女职工自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布置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的工作日以外延伸劳动时光,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按照医疗部门的证实,予以减轻或布置其它劳动。

第五条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普通不得布置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工作时光内应该布置一定的歇息时光。

第六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布置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伸其劳动时光,普通比不得布置其从事夜间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该按照医务部门的证实,赋予一定时光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违背国家有关方案生育规定的,其劳动庇护根据国家有关方案生育规定办理。

第九条女职工劳动庇护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劳动庇护提出申诉,要求改正或享受应该享受的权益。

对处理打算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篇2: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八坊十三巷庇护管理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八坊十三巷庇护管理条例(征求看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夏市八坊十三巷庇护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庇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庇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矩,结合八坊十三巷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八坊十三巷的庇护、管理和开发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八坊十三巷包括:北至红园新村路、南至前河沿西路、西至新西路、东至西关路和解放路,庇护范围面积45.8公顷。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女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加强对女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制定本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作环境保护第一节劳动环境及设施第一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女工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公司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如防尘面罩、防护手套等,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条公司应保证女工的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公司应提供合适的工作座椅,并保证座椅的调节和支撑功能完好。

第五条公司应配备专用的女性洗手间,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储备卫生用品。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办公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卫生清洁,确保卫生环境卫生。

第七条公司应对用水、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二节劳动保护培训第八条公司应组织女工参加劳动保护培训,培养女工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女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女工进行应急逃生演练,熟悉逃生通道和应急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电气安全的培训,告知女工有关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和预防触电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应就女工的岗位特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女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劳动时间保护第一节工作时间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制定女工的工作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公司不得安排女工加班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强制女工加班。

第十五条公司应保证女工的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女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适当调整女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女工的身心健康。

第二节加班和补偿第十七条公司不得强制女工加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女工加班,需经女工自愿,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女工的加班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女工的身心健康。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范本(2篇)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范本(2篇)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范本1. 基础保障措施:女工享受与男工相等的基本工资待遇,并且不因性别而遭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

女工的工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按时足额支付。

2. 保护孕期女工:(1)女工怀孕期间,应给予特殊保护。

在怀孕第4个月至产假开始之间,应将其从体力劳动转为轻度劳动。

如果没有相应的轻度劳动岗位可供安排,应给予相应的工资调整或额外的休息时间;(2)女工的产假应当按照法定规定享受,并且不得因休产假而丧失任何权益,包括晋升、评优、年度奖金等。

产假期满后,女工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延长产假或者返岗工作;(3)女工在怀孕期间如遭受性骚扰或歧视,应有专门机构对其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保护其合法权益。

3. 保护哺乳期女工:(1)女工生育后的哺乳期为1年。

在此期间,女工有权每天享受1小时的哺乳假,并且不得因此减少正常工资;(2)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哺乳室或者设施,以方便女工进行哺乳。

4. 保护月经期女工:(1)女工在月经期间可能遭受生理上的不适,企业应允许女工在需要时调整工作强度或休息时间;(2)女工在月经期间遭受的不适、疼痛等情况,应得到单位的关心和理解,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5. 禁止性别歧视:(1)企业不得因性别而拒绝雇佣、降低女工的薪资或晋升机会,也不得为女工设置额外的不合理限制和要求;(2)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反性别歧视的制度和机制,及时处理女工遭受的性别歧视投诉,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

6. 保护女工的隐私:(1)企业不得在招聘、录用、岗位调动等过程中要求女工提供与性别无关的个人信息;(2)女工的个人隐私信息应当得到严格的保密,企业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

7. 提供岗位培训和晋升机会:(1)企业应当为女工提供与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相关的机会,不得因性别而剥夺任何岗位培训和晋升的机会;(2)企业应当重视女工的职业发展,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优机制,确保女工在晋升岗位和职业发展上享有与男工相等的机会。

8. 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1)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制度,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并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解答女工的相关问题;(2)女工如遭受性骚扰、性侵犯等侵权行为,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依法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护公司女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女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女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司女工的劳动保护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信的原则,维护女工的劳动权益,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优先,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用工与招聘第四条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女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招聘程序公司进行女工招聘时,应当遵循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性别歧视。

第六条薪酬福利公司女工的薪酬福利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劳动环境与劳动安全第七条劳动环境改善公司为女工提供优良的劳动环境,采取必要的措施改善或清除可能对女工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

第八条劳动条件公司根据女工的特殊需要和工作性质,合理设置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强度,确保女工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劳动安全防护公司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女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妊娠与哺乳期间的特殊保护第十条妊娠期间劳动保护公司女工在怀孕期间,应当根据医生的建议,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保障女工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第十一条哺乳期间劳动保护公司提供安全、舒适的哺乳室或场所,允许女工在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哺乳或挤奶,为女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第五章性骚扰与性别歧视的禁止第十二条性骚扰的禁止公司严禁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对性骚扰行为的举报将得到保密和处理。

第十三条性别歧视的禁止公司严禁对女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晋升、选拔等方面的歧视。

第六章素质培训第十四条培训计划公司制定女工素质培训计划,对女工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5篇)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5篇)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发挥广大女职工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相关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4.《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3管理内容3.1.本制度所称的女职工是指在本公司从业的女职工。

____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监督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劳动权益保护____公司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4.2.凡适合女职工从事劳动的岗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单位在安排女职工工作岗位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歧视和限制。

4.3.必须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特点,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并加强对女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4.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以女职工结婚、妊娠、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5.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天。

对其他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5.特殊利益保护5.1.禁止安排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下列工作:5.1.1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5.1.2生产或使用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的工作,以及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工作。

5.1.3对妊娠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5.2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第一章前言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女工,包含合同制、临时工及其他劳动合同商定的女工。

第三条定义1.女工:指在本企业工作的女性员工。

2.特殊保护:指为保护女工的健康、权益和尊严而采取的特殊措施。

第二章健康保护第四条劳动保护1.本企业将为每名女工供应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条件。

2.常常接触有害物质的女工,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孕妇及哺乳期女工,应依据医生指示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确保身体健康。

第五条饮食保障1.为女工供应良好的餐厅和食堂,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2.孕妇及哺乳期女工,供应符合营养要求的特殊饮食。

第六条卫生保健1.供应干净乾净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定期对其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

2.定期开展女工的健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引导。

第三章工时布置第七条工作时间1.严格依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不得超出规定工作时限。

2.孕妇及哺乳期女工,依据医生建议调整工作时间,确保休息和工作合理布置。

第八条加班管理1.禁止布置孕妇及哺乳期女工进行加班工作。

2.确保其他女工的加班布置不超出法定的加班时间和限制。

第四章婚育保护第九条婚育休假1.孕期女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并供应适当的福利待遇。

2.哺乳期女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哺乳假,并供应相应的补贴和支持。

第十条婚育补贴1.对于享受产假和哺乳假的女工,供应适当的婚育补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第十一条幼儿照护1.供应幼儿照护服务,为女工解决在工作期间的幼儿照料问题,确保工作与家庭的平衡。

第五章女工安全第十二条防止性骚扰1.严禁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包含言语、行动、文字或其他行为。

2.配置特地的投诉渠道,保证女工能够安全地举报性骚扰行为,并进行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职业培训和晋升1.供应平等的职业培训机会,加强女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为其将来的晋升供应良好的发展空间。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综述1.1 目的为了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直接用工的女工。

1.3 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层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后生效。

第二章性别歧视禁止2.1 名称本章制度名称为《性别歧视禁止规定》。

2.2 目的为消除任何性别歧视行为,促进男女平等,规范企业管理和文化。

2.3 内容- 所有性别歧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招聘、晋升、考核、培训、工作福利、工资、奖金等方面均禁止。

- 对于发现的性别歧视行为,将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2.4 责任主体- 全体员工应遵守本规定,不得进行任何性别歧视行为。

-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所有招聘、晋升、考核、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保证公正、平等、竞争。

2.5 执行程序- 人力资源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员工遵从本规定。

- 对于发现的性别歧视行为,请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2.6 责任追究发现性别歧视行为者,将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安全保卫3.1 名称本章制度名称为《女工安全保卫规定》。

3.2 目的通过规定女工特殊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女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3 内容- 特殊场所的安全保卫,应制定相应的措施。

- 晚间出行应提供安全接送服务。

- 对女工家庭出现异常情况,如家庭发生意外、暴力、突发疾病等应及时提供帮助。

3.4 责任主体- 公司应专门组织安全保卫事务。

- 保卫部门应制定女工特殊安全保卫措施,并实施。

3.5 执行程序- 全体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我保护。

-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要求提供帮助。

3.6 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疏漏,将追究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第四章假期与补休4.1 名称本章制度名称为《女工假期和补休规定》。

4.2 目的为规范女工的假期和补休制度,保证女工的合法权益。

4.3 内容- 员工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划生育假等。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范本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女工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女工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女工员工,包括受雇于公司或劳务派遣给公司工作的女工员工。

一、招聘与录用1. 在招聘与录用过程中,公司将不以性别为基准进行任何歧视性的选择。

所有招聘职位将公开向所有符合资格的员工开放。

2. 在录用过程中,应用公正的标准进行面试与评估,并确保不因性别等个人特征对候选人进行歧视。

二、工作环境1. 公司将为女工员工提供安全、卫生、无歧视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场所没有性骚扰、性别歧视等行为的存在。

2. 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工具,保障女工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三、劳动合同与薪酬1. 所有女工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2. 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男工员工同等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不因性别而有任何差别待遇。

四、劳动时间与休假1.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的劳动时间,确保女工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法定假期,确保女工员工的合理休息和休假权益。

五、孕期保护与产假1. 女工员工怀孕期间,公司将提供必要的保健辅导和安全指导,确保女工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2. 女工员工享有产假权益,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理的产假福利待遇。

六、职业发展与培训1. 公司将为女工员工提供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不因性别而有任何歧视。

2. 公司将组织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女工员工的职业能力与竞争力。

七、投诉与申诉1. 公司将建立投诉与申诉机制,确保女工员工有发声和维权的渠道。

2. 公司将对所有的投诉与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公正、及时地解决问题。

八、处罚与惩戒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罚与惩戒。

2.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制度,对有关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记录。

九、提醒与宣传1. 公司将对女工员工的权益保护制度进行宣传与推广,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政策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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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38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保护其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女职工自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的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它劳动。

第五条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六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比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第九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劳动保护提出申诉,要求改正或享受应当享受的权益。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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