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架空、埋地热力管线的敷设间距要求

交叉净距
给水管
1.5
0.15
排水管
1.5
0.15
煤气管(包括天然气管)压力P(kpa)
P≤400
1
0.15
400<P≤400
1.5
0.15
800<P≤1600
2
0.15
乙炔、氧气管
1.5
0.25
压缩空气或二氧化碳管
1
0.15
电力电缆
2
0.5
电缆
直埋电缆
1
0.5
电缆管道
1
0.25
排水暗渠
1.5
0.5
铁路轨面
②管线与铁路、道路间的水平净距除应符合表中规定外,当管线埋深大于1.5m 时,管线外壁至路基坡脚的净距不应小于管线埋深。
③本表不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 ④部分摘自丁部长的“供热工程”课本。
架空、埋地热力管线的敷设间距要求(2)
埋地热力管道与热力管沟外壁与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的 最小净距(m)
名称
水平距离
架空、埋地热力管线的敷设间距要求(1)
1、厂区架空热力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和架空导线 之间的最小净距(m)
名称
水平距离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
允许沿外墙
铁路钢轨
外侧边缘3.0
道路路面边缘、排水沟边缘或路堤坡脚
1
人行道路边
0.5
架空导线(导线在热力0kv
外侧边缘2.0
35-110kv
外侧边缘4.0
交叉净距
跨铁路钢轨面5.5 距路面5.0 距路面2.5
1.5 2 3
注:当有困难时,以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道路路面边缘、排水沟边缘或路堤坡脚的 交叉净距可减少至4.5m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字体:A 】
附录二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注: (1) 表列数字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的外顶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
(2) 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少。
(3) 与建筑物水平净距: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一般不小于2.5m(压力管不小于5.0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小于3.0m。
(4) 与给水管水平净距: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不小于1.5m;给水管管径大于200mm时,不小于3.0m 。
与生活给水管道交叉时,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4m。
当不能避免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面穿越时,必须予以加固,加固长度不应小于生活给水管道的外径加4米。
(5) 与乔木中心距离不小于1.5米;如遇现状高大乔木时,则不小于2.0米。
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标准

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标准
单位m 其他管线及建筑物名称平行净距交叉净距
给水管(管径小于30 cm) 0. 5 o. 15
给水管(管径30~50cm) 1. 0 o. 15
给水管(管径大于50 cm) 1. 5 o. 15
排水管 1.0( 注1) o. 15( 注2)
热力管 1. 0 0. 25
燃气管(压力小于300 kPa) 1. 0 0.3( 注3)
燃气管(压力300~800 kPa) 2.0 0.3( 注3)
埋式电力电缆(35 kV 以下) 0.5 0.5( 注4)
埋式电力电缆(35 kV 及以上) 2.0 0.5(注4)
其他埋式通信电缆0. 75 0.25
绿化(乔木) 1. 5
绿化(灌木) 1. 0
地上杆柱0.5~ 1. 0
马路边石 1.0
路轨外侧 2.0
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1. 5
水井、坟墓 2. 0
粪坑、积肥池、沼气池、氨水池等 2. 0
其他通信管道o. 5 0.15
注:
1.主干排水管后敢设时,其施工边沟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 5 m,
2. 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 m. 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包封
长度自排水管两侧各加长2 m o
3. 在交越处2m 范围内,煤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
4. 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小至0.15 m 。
该表数据为湖北亮诚塑业采自输油(气)管道同沟敷设光缆(硅芯管)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仅供参考之用,亮诚塑业不对此付任何相关责任.。
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及垂直距离

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及垂直距离
摘自:规划、景观技术措施2009 P33
表6.2.1 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距离(净距)
注:排水管线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不宜小于2.5m,排水管线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不宜小于3.0m。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6.7
注:1 净距指管外壁距离,管道交叉设套管时指套管外壁距离,直埋式热力管道指保温管壳外壁距离。
2 电力电缆在道路的东侧(南北方向的路)或南侧(东西方向的路);通讯电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
一般均在人行道下。
3 PE管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的温度不超过4O℃的条件下计算确定,最小不得小于1.5m。
PE管与乔木灌木的水平间距为1.5m,与雨污水管水平间距,管公称外径小于200mm时为0.5m~1.0m,管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1.0m~1.5m,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净距不应小于0.15m。
4 PVC—U管与热力管、燃气管之间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在其它管线上部跨越时,净距不得小于0.2m。
管线之间净距

管线之间净距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1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m) 表10.0.2-2
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 表10.0.2-3
管线、其他设施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4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一般10KV—35KV变电站,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侧面8米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的建设,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侧面12米以上;箱式变电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
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3.0.4-3规定的数值。
表13.0.4-3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
检查井最大间距及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检查井最大间距及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表4.4.2 检查井最大间距4.7.1 雨水口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及道路型式确定。
4.7.2 雨水口间距宜为25~50m。
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个数不宜超过3个。
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
4.7.3 当道路纵坡大于0.0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其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计算确定。
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或面积应适当增加。
4.7.4 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并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
遇特殊情况需要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有冻胀影响地区的雨水口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冰冻深度和土壤性质等条件,结合当地埋管经验确定。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宜为:人行道下0.6m,车行道下0.7m。
4.3.8 一般情况下,排水管道宜埋设在冰冻线以下。
当该地区或条件相似地区有浅埋经验或采取相应措施时,也可埋设在冰冻线以上,其浅埋数值应根据该地区经验确定。
4.3.9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道。
附录B 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
2 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小。
3与建筑物水平净距,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不宜小于2.5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3.0m。
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文案外文名称Copy目录1发展历程2主要工作3分类构成4基本要求5工作范围6文案写法7实际应用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注:①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
②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
③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
④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于
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附表四: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注:FAR-容积率D-建筑密度GAR-绿地率
附表五:
建筑离界(用地红线)距离控制表
附表六: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表
注:①表中H指建筑高度,W指道路红线宽度。
②高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是指主体部分的退让,其裙房退让按多、低层建筑退让要求控制(裙房高度小于24米)。
③退让城市快速干道的距离,根据城市规划及有关要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核定,原则上不得小于城市主要道路的相关标准。
④超高层建筑应相应加大退让距离,具体标准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附表七:
市各类建设项目自备停车位控制指标
表6.2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间距表。
通信管道、通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

乔木
1.5
灌木
1.0
道路边石边缘
1.0
铁路钢轨(或坡脚)
2.0
沟渠(基础底)
0.5
涵洞(基础底)
0.25
电车轨底
1.0
铁路轨底
1.5
注:
1.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排水管施工沟边与既有通信管道间的平行净距不得小于1.5m。
2.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4m。
3.在燃气管有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的2m范围内,通信管道不得与燃气气管交叉。
4.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通信管道与电力电缆的交叉净距不得小于0.25m。
5.d为外部直径。
0.5
煤气管
压力≤300kPa(压力≤3kg/cm2)
1.0
0.3注(3)
300kPa<压力≤800kPa
(3kg/ cm2<压力≤8kg/ cm2)
2.0
电力电缆
﹤35kV
0.5
0.5注(4)
≥35kV
2.0
高压铁塔基础边
﹥35kV
2.50
通信电缆(通信管道)
0. 5
0.25
通信电杆、照明杆
5
表4.0.4通信管道、通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单位:m)
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名称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已有建筑物
2.0
规划建筑物红线
1.5
给水管
d≤300mm
0.5
0.15
300mm﹤d≤500mm
1.0
d﹥500mm
1.5
排水管
1.0注(1)
0.15注(2)
热力管
1.0
0.25
输油管道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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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
②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
③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
④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
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于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附表四: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注:FAR-容积率D-建筑密度GAR-绿地率
附表五:
建筑离界(用地红线)距离控制表
注:H指建筑高度;S指规定间距
附表六: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表
注:①表中H指建筑高度,W指道路红线宽度。
②高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是指主体部分的退让,其裙房退让按多、低层建筑退让要求控制(裙房高度小于24米)。
③退让城市快速干道的距离,根据城市规划及有关要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核定,原则上不得小于城市主要道路的相关标准。
④超高层建筑应相应加大退让距离,具体标准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附表七:
宜春市各类建设项目自备停车位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