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黄金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式探讨

黄金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式探讨作者:陈克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26期摘要:黄金租赁是客户从上金所会员或客户处租赁黄金,在租赁期间对租入的黄金进行持有或处置,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利息或相关费用,到期归还相同型号和重量黄金的业务。
文章通过分析黄金租赁业务的交易过程和交易实质,针对承租方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黄金租赁;交易实质;会计处理一、序言黄金租借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会员或客户按一定期限向同业或企业出租实物黄金,租赁到期后收回相同型号和重量黄金(这些黄金可以是自产或用资金购买),同时按合同约定方式收取租借利息及相关费用的业务模式。
按交易对手性质区分,有“黄金拆借”和“黄金租赁”两类,分别是指会员或客户等同业之间的黄金租借和会员对客户等非同业出租黄金的业务,但无论是“黄金拆借”还是“黄金租赁”,出租方即上金所会员或客户在对承租的同业或企业必须有授信,租借的实物黄金须为上金所认可的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黄金,同时出租的上金所会员或客户要求承租的同业或企业就租借业务提供双方认可的履约担保。
一般地,黄金租赁业务经常发生在商业银行与黄金行业企业之间,即商业银行将自身存放在上金所的黄金出租给用金企业,并协助用金企业管理、使用实物黄金,包括对租借黄金的提供提取、抵押、销售、套期保值等相关服务,本文就商业银行向黄金企业租赁、提取以及归还实物黄金业务中,承租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展开探讨。
二、研究现状由于出租的黄金和归还的黄金不是同一批,因此虽然合约是为租借合同,但事实上却发生了有形动产的流转(除不提取实物黄金外)。
因此,对于黄金租赁业务的交易实质,实务界的观点也不一致。
是融资业务还是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是货物销售行为还是兼具多种业务属性,无人说的清楚。
鲍琼、李恒、丁恒花(2011)认为从充分和完整反映负债风险的角度看,租入黄金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黄金租赁业务形成的相关资产、负债进行确认、计量,并进行会计处理;王江扬(2015)认为购入的黄金应按照存货的收发存进行结转,偿还黄金实际是销售行为,需要根据收款金额确认销售收入,按照实际库存结转销售成本,通过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反映差价。
租借黄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租借黄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近年来,由于收紧银根,企业向银行贷款受到限制,一些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将银行的自有黄金租赁给珠宝首饰企业,订立黄金租赁合同,约定一定期限内归还银行黄金,银行则向企业收取黄金租赁费,开具租赁费发票。
对于珠宝首饰企业来讲,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看到的至少有以下几种:
1、做为短期借款处理。
理由是:黄金也是钱,向银行借黄金跟向银行借钱的性质是一样的,按借到黄金的当天黄金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借存货,贷短期借款。
归还时,做相反分录。
相当于暂估入账及冲回。
(黄金价格可是随时变动的,借及还时的价格会相差好大)。
支付给银行的租赁费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在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
上市公司东方金钰2010、2011年报就是这样编制的,借:存货,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黄金价格变动产生的价差则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个人认为:借入黄金是用于加工的,应该列在存货-原材料,但对应的列在金融负债的原因及是否合理?年报里看不出。
3、租赁的黄金不在报表反映。
这是我个人坚持的意见,因借入黄金的目的是加工周转用。
我仔细看了相关的合同,发现银行提供的是黄金租赁发票,收取的是租赁费,而且银行的出借黄金并不在银行的信贷指标里,于是我建议不作账务处理,仅是在仓库的实物账里做备查。
支付给银行的租赁费按发生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我的理由是:企业借黄金,还的时候也是黄金,仅是租赁使用,企业对借入的黄金没有所有权。
类似的例子是:房屋租赁也不会把房子的原值入账的,发生的租赁费也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规程模版

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规程模版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规程一、总则1、为规范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包括黄金租借和归还。
3、银行公司应当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执行黄金租借业务的过程中建立健全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银行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可审。
4、银行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内容1、银行公司应该进行黄金租借业务的会计核算,核算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黄金租借和归还的记录和凭证;(2)客户持有和借出的黄金数量、重量和价值;(3)黄金租借和归还的利息、手续费和其他费用;(4)黄金租借业务的收入和支出;(5)黄金租借业务的利润和税金;(6)其他与黄金租借业务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
2、银行公司应该根据以上内容建立相应的明细账簿和科目,使得账务清晰明了、事实准确。
三、会计核算流程1、黄金租借流程:(1)客户向银行公司提出黄金租借申请,银行公司开立相应的黄金租借账户,并要求客户缴纳相应的押金;(2)银行公司确认客户缴纳的押金,并根据协议向客户借出黄金,同时制作相关凭证,并在明细账簿中记录相关数据;(3)客户收到借出的黄金,并将相应的利息和服务费缴纳给银行公司,同时银行公司制作相关凭证,并在明细账中记录相关数据。
2、黄金归还流程:(1)客户申请归还黄金,银行公司确认客户的黄金租借账户有效后,银行公司进行黄金归还操作,并在明细账簿中记录相关数据;(2)银行公司确认黄金的重量和质量等数据无误后,向客户返还押金,并制作相关凭证;(3)黄金租借业务结束。
四、会计核算制度1、银行公司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定及公司制度等要求,制定明确的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处理和记录,确保账项准确无误。
记账实操-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一、案例背景A公司为一家黄金生产企业,由于银行信贷额度紧张,其采用向银行租赁黄金并立即将黄金在现货市场出售以获得现金的方式融资。
该公司于2×18年1月5日向银行借人黄金1,000千克,借人期限为1年,于2×19年1月5日到期,按借入日的黄金市场价格300元/克确定基数计算借贷利息。
根据黄金借贷合同,公司与银行约定到期时可归还相同数量的黄金或与归还日黄金现货市场价格等值的货币。
为了规避因借金而引起的黄金价格波动风险,A公司决定对上述黄金借贷合同通过黄金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即于2×18年1月5日从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入同等数量的1年期黄金期货合约对其进行套期保值。
问题:A公司上述黄金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
该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方式,应当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类似,且该混合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一)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二)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三)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产的,企业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黄金租赁的会计分录

黄金租赁的会计分录
黄金租赁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租赁方将黄金出租给承租方以获取租金收入。
在会计上,黄金租赁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会计分录来记录和处理。
下面是一份简单的会计分录示例,以清晰地展示黄金租赁的会计处理过程。
1. 租赁方租出黄金给承租方
借:应收租金
贷:黄金租赁收入
在这个分录中,我们将应收租金作为租赁方的资产增加,而黄金租赁收入则表示租赁方的收入增加。
2. 承租方支付租金给租赁方
借:现金
贷:应收租金
这个分录表示承租方支付了租金,现金作为承租方的资产减少,应收租金作为租赁方的资产减少。
3. 租赁方收到黄金
借:黄金库存
贷:应收租金
这个分录表示租赁方收到了黄金,黄金库存作为租赁方的资产增
加,应收租金作为租赁方的资产减少。
4. 租赁方退还黄金给承租方
借:应收租金
贷:黄金库存
这个分录表示租赁方退还了黄金,应收租金作为租赁方的资产增加,黄金库存作为租赁方的资产减少。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我们可以清晰地记录和追踪黄金租赁交易的各个环节。
这些分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准确计算租金收入和黄金库存,还可以为财务报表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对于黄金租赁双方来说,会计分录是重要的财务工具,能够帮助他们了解和管理黄金租赁交易的经济效益和风险。
在实际应用中,黄金租赁的会计处理可能会更加复杂,涉及到更多的账户和交易环节。
因此,在处理黄金租赁的会计分录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为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议在处理黄金租赁的会计分录时,遵循良好的会计原则和规范,进行审慎的核算和处理。
企业黄金租赁业务风险管控及相应会计处理研究——以融资目的租赁为例

ACCOUNTING LEARNING83企业黄金租赁业务风险管控及相应会计处理研究——以融资目的租赁为例刘勇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摘要:不论是国际上还是我国近几年的黄金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且引入了一个备受企业和各大银行欢迎的产品—黄金租赁,其不仅为黄金市场带来了较为可观的收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良好发展。
基于此,本文首先就黄金租赁业务的概念以及流程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当前的黄金租赁模式以及其中的风险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一些风险管控手段,最后又对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为企业的黄金租赁业务提供参考。
关键词:黄金租赁;风险管控手段;会计处理引言自2005年12月4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向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开展国内第一笔黄金租赁业务以来,黄金租赁业务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因其属于银行表外业务,受金融监管的限制程度较小,相对于同期限银行流贷具有成本低的优势,逐渐成为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选择,租借人也已从产金、用金企业扩展到一般企业(非产金、用金企业),非产金、用金企业从银行租入黄金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以获得流动资金;租赁期满,再从上海黄金交易所买入同质等量的黄金归还银行,为规避黄金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企业有必要进行套期保值。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念及流程(一)黄金租赁业务概念黄金租赁业务是当前金融行业中一种新兴的融资形式,也可以被称为借金还金业务,其主要是指在银行信用额度内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从银行中租赁出黄金,在租赁日期到期前再把黄金归还给银行的一项业务。
目前,银行主要针对两类企业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一类是黄金生产企业(矿山企业)。
产金企业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主要是在预测未来黄金价格将要下跌时,通过向银行租赁黄金在市场上进行变现,提前把未来生产的黄金进行预售,提前锁定销售利润,以此来获得所需资金,从而将其运用到实际的生产经营或投资工作中,并且在到期归还时企业可以将自身生产的黄金归还给银行。
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规程模版

ZX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上海黄金交易所租借货权转移管理办法》、《ZX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3月修订)》、《ZX银行公司客户黄金租借业务操作规程(2013年3月修订)》(XX〔2013〕23号)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会计核算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黄金租借业务特指本行向公司客户租出一定数量、特定品种和来源的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借费,到期公司客户归还等量、同品种、同来源黄金的业务。
第三条本会计核算规程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会计科目和内部账户设置第四条负债类科目设置(一)在“2221应付利息”一级科目下增设“222198应付贵金属租入利息”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贵金属租入业务计提的应付未付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应付利息时,借记“540299其他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央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科目余额在贷方。
本科目按业务品种下设内部账户:980002应付同业贵金属租入利息(二)黄金租借业务下的保证金纳入“220461租赁活期保证金”、“220462租赁定期保证金”科目核算。
第五条内部账户设置(一)在“141188计提应收利息”二级科目下增设内部账户:880906计提应收公司客户贵金属租出利息,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向公司客户租借出贵金属计提的应收利息。
(二)在“510199其他利息收入”科目下增设内部账户“990006贵金属租出利息收入”,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向公司客户租借出贵金属的利息收入。
(三)在“510399其他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科目下增设内部账户“990004系统内贵金属租出利息收入”,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向系统内租借出贵金属的利息收入。
(四)在“540299其他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下增设以下内部账户:1、990004系统内贵金属租入利息支出,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从系统内租入贵金属的利息支出;2、990005同业贵金属租入利息支出,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从同业金融机构租入贵金属的利息支出。
一级会计科目租赁黄金

一级会计科目租赁黄金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一级会计科目的概念和分类
2.租赁黄金的概述
3.一级会计科目租赁黄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4.租赁黄金的优缺点分析
5.我国租赁黄金市场的现状与趋势
正文
1.一级会计科目的概念和分类
一级会计科目,又称为总分类科目,是会计科目体系中最高层次的分类。
它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五大类。
这些类别下又细分为若干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
2.租赁黄金的概述
租赁黄金,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使用黄金资产。
租赁黄金的方式可以为实物黄金、黄金基金、黄金期货等。
租赁黄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一级会计科目租赁黄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一级会计科目中,租赁黄金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资产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
具体来说,租赁黄金的资产部分应当计入“租赁资产”科目,而租金部分则计入“租赁费用”科目。
同时,还需要在负债类科目中计入“租赁负债”科目,以反映企业承担的租赁合同义务。
4.租赁黄金的优缺点分析
租赁黄金相较于购买黄金,具有一定的优势,如资金占用少、投资风险低等。
但同时,租赁黄金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租金支出、无法享受黄金升值收益等。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或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5.我国租赁黄金市场的现状与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租赁黄金市场也逐渐崭露头角。
目前,我国租赁黄金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参与者日趋多元化、产品创新活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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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你的这个问题还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相关内容我都贴给你。
一、黄金租赁业务的基本概念黄金租赁业务(借金还金业务)定义:在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内,银行把黄金实物借给公司,到期日前公司再把黄金实物还给银行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项业务。
黄金租赁业务对公司来讲,除做成产品销售,赚取价差外,公司看重得很重要的一点是存在低价位买金还金的可能。
如借来时金价260元/克,还金时,金价才230元/克,公司通过这项业务可赚30元/克的差价。
大家知道如果公司选择借钱买金是没这种机会的。
所以,总体上来看,这项租赁业务,对资金不是很充足,库存不够充盈,又急于扩大经营规模的公司来讲,是比较受欢迎的一项业务。
二、目前公司对此业务会计核算处理的现状和看法公司和银行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在性质上属于融货,鉴于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未对融货业务作出具体会计处理规定,所以对此业务的实务处理也五花八门,对于租、还金时的价格差额,以及承担的租赁黄金的手续费,有的作为“投资收益”,有的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也有列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对应付的借金金额,有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列表,也有作“其他应付款”列示。
有的企业认为租金业务其实就如同“经营性租赁”性质,所以平时发生租金业务时,根本不在账表反映,而是在备忘簿中进行登记管理,待还金时再根据情况,直接结转为损益等等。
正由于没有明确规定,也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与企业会计师对此处理争论不定,各执己见。
下面我就对目前“租金”业务会计核算处理的几项现状提出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3)属于衍生工具。
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很难找到应予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交易事项,因为它既不是“应付债券”、“应付票据”,也不应该是被确认为“衍生工具”、“套期工具”等核算的内容。
我实在想不出来,租赁(融货)业务与交易性金融负债有什么联系?因此,列人“交易性金融负债”,我认为是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定义的,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进而“租、还”金之间的差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核算也就没有了基础。
(二)投资收益说顾名思义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损失,投资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的结果,一般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对应。
而租金业务是一项融货业务,显然跟“投资”没有任何逻辑对应关系。
因此,我认为“租、还”金之间的差额在“投资收益”中核算也就站不住脚了。
(三)经营性租赁说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该项租赁为经营性租赁。
所以有的观点认为,租金业务是经营性租赁。
是经营性租赁所租资产不进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仅作账外财产登记管理。
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经营性租赁通常指的是生产资料的租赁,比如是机器、设备、工具等,其支付的经营租赁费用与企业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直接成本的周转没有直接的影响,它是通过直接制造费用月末分摊人产品制造成本中去的。
而租赁黄金是原材料租赁,该原料的物流直接进入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环节。
试想一下,如果企业没有期初库存,全部用租入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对租入的原材料,不在账表内反映,随着生产领用、销售完成、成本的结转,公司的库存金额余额很有可能会出现负数的不合理现象。
因此,我认为经营性租赁的核算方式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显然也走不通。
三、对“租金”业务会计处理的设想(一)几个观点及说明第一,从融金到还金,期间跨度较长,有的可长达一年。
这期间金价是在不断地波动的,也就是讲还金的金额是在不断的变化的。
负债如果不按公允价值及时进行调整,显然负债的反映是不真实的,不符合新准则的理念。
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为减轻日常会计核算工作量,平时可不必进行调整。
只是逢半年度、特别是跨年度的业务,至少在年度终了进行一次调整,以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
但是要按公允价值调整,话虽简单,分歧却最大。
有的意见是按黄金交易所收盘价与当初租入时的初始价调整;也有的意见是按月末库存黄金账面单价与当时租入时的初始价进行调整。
第二,租金手续费通常规定是在还金时一次性支付的。
因为租金合同一旦签订,手续费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负担,应按租金合约的期限,平均分摊计入各期财务费用。
因为租金(融货)业务在性质上视同融资业务,计入财务费用比较合理和合规。
有的意见是把它并入还金总价一并处理,在理论上过于牵强。
如果这部分手续费在公司财务费用中占比较少,影响有限,则也可依据重要性原则,减少日常核算工作量,在还金量时一并处理。
第三,在没有还金时,无论是采用什么发出存货计价方式(个别认定、先进先出或者加权平均)结论是一样的:那就是领用结转和销售结转成本时均是结合租入时的成本处理的,但还金时按新价格归还,一定会存在差异。
这个差异必须是到真正还金时才能计算平时转出的库存成本或结转的营业(销售)成本是低了还是高了。
如果还金时单位成本大于库存成本结转出的单位成本,说明平时出库成本或结转的营业(销售)成本少了,那么可对少进的这部分差额调增“营业成本”和调减“库存材料”;反之,则调减“营业成本”和调增“库存材料”。
第四,事实上把“租金”业务租入的黄金,企业只要把它作为正常的入库处理(入库成本按租约规定),并按企业平时一贯的存货发出成本计价方式核算,只是在还金时,把还金视作存货发出或成本结转就行了,月末再根据还金数量的发出成本与原相对应的租入成本计算出一个差异作出调整就可以了,并无什么复杂,也不会被什么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之类的新概念所忽悠了。
(二)科目设置及核算要求根据以上观点和说明,对黄金租赁业务比较频繁的企业来说,建议增设一些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为方便阐述,不考虑税负因素。
1.在“存货”下设置“租入标准金”二级会计科目。
2.在“其他应付款”下设置“应付标准金”二级会计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反映了公司租入标准金的初始数量和金额,与“存货——租入标准金”相对应。
3.租入标准金和应付标准黄金的初始计量均按交易单确认金额入账。
4.归还时,初始应付标准金单价和库存单价差额与还金数量之积,调整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成本)和存货科目。
5.设置财务费用——其他——黄金租赁手续费。
用于核算和归集支付给银行的租金手续费。
6.年度终了,对滚存的“租入标准金”和“应付标准金”账面余额,按期末黄金库存单价与租入初始单价之差与租金数量之积,调整其科目余额。
(三)黄金租赁基本业务会计处理示例例,某公司2009年1月1日库存标准金为30千克,单价为260元/克,账面余额为780万元。
2009年1月15日租入标准金50千克,租约协议总价为1340万元,折算单价为268元/克,协议约定按租约协议总价的4.5%按日计收租金手续费。
1月份中,公司领用及完成销售黄金40千克,完成销售收入1200万元。
2009年2月15日,公司采购入库标准金120千克,单价为275元/克,采购总金额为3300万元,并于采购当日,归还1月15日的租金合约。
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按月末加权平均法计价(为方便阐述不考虑税收因素)。
1月份的会计处理。
租入标准金时:借:存货——租入标准金1340(50×268)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标准金1340公司完成销售及成本结转时:借:应收账款1200 贷:营业收入1200 借:营业成本1060(265×40)贷:存货1060 注:1月份发出单位成本=(780+1340)÷(30+50)=265元/克。
1月末,库存40千克(30+50-40),库存单价265元/克,库存金额为1060万元。
2月份的会计处理。
在公司采购黄金时:借:存货——标准金3300(120×275)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3300 在还金时:对冲原入账金额。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标准金1340 贷:存货——租入标准金1340 到2月底,计算出本月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计算出相应的实际归还金额,这一金额与原入账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注:2月份存货发出单位成本=(1060+3300)÷(40+120)=272.5元/克计算出实际归还的成本=50千克×272.5=1362.5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22.5(13625-1340)贷:存货——标准金22.5万(1362.5-1340)支付租金手续费:借:财务费用——其他——租金手续费5(1340万×4.5%×31天÷365)贷:银行存款5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实务中,也往往存在用再租入来归还上期租约的业务。
其实会计处理的原理是一样的,对新租约而言,要视作入库进入企业存货收发存结算系统,按月末库存单位成本与原租约入账时的初始单位成本的差额与还金数量之积进行调整。
追问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i觉得您分析的很有道理。
但是租入标准金时,银行是不给开发票的,只有提货单这类单据,这样可以直接入库么?如果我租入的黄金不用作原料,直接拿出去卖掉,这样可以变现,是否得做收入(人家不要发票)?回答应该给你们发票吧?只有提货单怎能入账呢?银行发生业务,它不开票也是在逃税?当然要做收入了。
追问人家不给啊,没有采购发票,收入也不敢做,能不能把变现的款先挂其他应付款另外要是银行给开发票的话,他给的是什么票?不会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吧?我们是增值税企业回答银行是交营业税的,哪有增值税发票给你呢?追问哦,那我们又亏一块进项税啊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一种观点认为:租入黄金按自有存货核算,对方科目按往来核算。
出售黄金时,按一般销售处理。
归还时采购黄金按采购核算,归还时,按租入时往来科目金额冲存货,往来科目金额和归还时购入黄金的差额调整销售成本。
1、借:存货贷:其他应付款2、借:银行存款贷:收入借:成本.贷:存货3、借:存货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付款销售成本(差额调整)贷:存货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会使收入波动较大。
今年有租入黄金业务,下年没有这项业务了,收入波动太大另一种观点:1、租入黄金自用。
租入时,列存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
购入黄金用于归还时,按采购核算。
归还时按租入时的反方向核算2、融资性质租入,销售按一项业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