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恢复
企业并购重组的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重组的案例分析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并购重组成为了许多公司拓展业务、提高效益的重要战略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通过分析一家成功的企业并购重组案例,探讨其成功的原因以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案例背景案例公司,简称ABC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电子科技企业,主营手机研发和销售业务。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ABC公司逐渐面临着市场份额下降、利润下滑等问题。
为了寻求新的发展机遇,ABC公司决定进行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策略ABC公司经过深入的市场研究和内部分析后,决定将目标锁定在同行业的一家小型手机公司——XYZ公司。
经过对XYZ公司的财务状况、技术实力以及市场前景进行全面评估后,ABC公司确定了并购重组的目标。
并购重组过程ABC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经历了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初步接触:ABC公司派遣专业团队与XYZ公司进行初步接触,探讨并购意向,并就潜在合作方式进行初步磋商。
2. 尽职调查:ABC公司与XYZ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后,展开了对XYZ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该调查主要包括财务状况审查、法律风险评估、技术实力评估等内容,旨在全面了解XYZ公司的情况。
3. 谈判协议:基于尽职调查结果,ABC公司与XYZ公司展开了谈判并最终达成协议。
协议涵盖了交易结构、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等重要条款。
4. 审批与执行:ABC公司将并购协议提交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在获得批准后进行交割工作。
同时,ABC公司积极推动并购后的业务整合与重组,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
成功原因分析这次并购重组案例的成功可以归因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1. 战略规划与市场前景:ABC公司在并购重组前进行了充分的市场研究与战略规划,确保了并购对象的市场前景和可持续发展性。
2. 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ABC公司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从财务、法律、技术等多个维度评估了目标公司的风险和潜在问题,减少了后续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3. 谈判与协议签署:ABC公司以公平、合理的态度与XYZ公司进行谈判,并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协议。
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

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们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新力量,也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
其中,产业整合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本文将以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案例分析,探讨其产业整合策略的核心要素和作用。
案例背景创业板上市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主要从事xxxx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xxxx等行业。
由于该公司处于高速发展的初期阶段,面临着诸多市场竞争和成长瓶颈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实力并实现规模化发展,该公司决定通过产业整合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核心要素分析1.战略规划:该公司在产业整合策略上制定了明确的战略规划。
他们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确定了产业整合的方向,即向上下游延伸。
通过收购或合作,他们整合了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资源,从而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产业布局。
这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优化供应链管理等。
2.资源整合:在产业整合过程中,该公司充分利用了自身的资源优势,与其他企业展开合作并整合了其资源。
例如,他们与一家具有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的企业进行合作,使得公司能够快速提升自身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同时,他们还整合了销售渠道和市场网络,通过与一些具有成熟销售网络的企业合作,加快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3.创新能力:该公司一直将科技创新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动力。
在产业整合过程中,他们不仅保持了对科技创新的持续投入,还通过与其他高科技企业合作,共同进行技术研发。
这种合作不仅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还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线,使公司得以通过不断推陈出新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作用分析1.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产业整合,该公司整合了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资源,实现了垂直一体化的产业布局。
这使得公司能够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实现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2.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整合资源,该公司能够更好地利用公司内外部资源,并进行优化配置。
创业板产业整合案例分析新全新

创业板产业整合案例分析新全新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转载)2013-03-25[并购邦按]这篇文章作者不详,但是作为创业板产业整合案例研究材料,非常专业。
创业板公司因为主业单一、股价较高以及成长压力大,所以必须通过并购来获得扩张。
创业板公司要么被并购、要么并购、要么死亡,能找到第四条路走的公司相信不多。
一、所选案例概况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主业单一,亟需拓展业务领域。
创业板公司聚焦于细分行业,主营业务突出,九成以上的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单一主业存在成长瓶颈,亟需拓展业务领域。
(二)业绩成长压力。
2011年创业板平均收入增速%、净利润增速%,89家公司业绩下滑(占比30%),增速超过30%的仅92家(占比%),大部分公司面临业绩成长压力(三)PE较高,有利于低市盈率收购。
2012年底,创业板平均市盈率倍,较高的市盈率有利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显着增厚公司业绩。
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特点在于:一、全部为向第三方购买资产,均不涉及到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
二、除了华中数控、恒泰艾普涉及到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外,其他几家公司均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购买资产,市场化程度较高。
三、均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整合,且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原有业务仍持续发展,拟并入资产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并购对价支付方式较为丰富,包括纯现金收购(4家)、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家)或者“现金+股份”(4家)等方式。
五、并购标的资产特点与收购方资产特点相近,大部分案例的并购标的为轻资产型。
公司本文从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选出以下几个案例,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的情况。
立思辰:亿收购友网科技100%股权。
通过收购打通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链,为客户提供文件(影像)从输入、管理、到输出的完整的“一站式”办公信息系统服务。
创业板上市产业整合案例分析

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转载)2013-03-25[并购邦按]这篇文章作者不详,但是作为创业板产业整合案例研究材料,非常专业。
创业板公司因为主业单一、股价较高以及成长压力大,所以必须通过并购来获得扩张。
创业板公司要么被并购、要么并购、要么死亡,能找到第四条路走的公司相信不多。
一、所选案例概况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主业单一,亟需拓展业务领域。
创业板公司聚焦于细分行业,主营业务突出,九成以上的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单一主业存在成长瓶颈,亟需拓展业务领域。
(二)业绩成长压力。
2011年创业板平均收入增速26.27%、净利润增速12.83%,89家公司业绩下滑(占比30%),增速超过30%的仅92家(占比31.5%),大部分公司面临业绩成长压力(三)PE较高,有利于低市盈率收购。
2012年底,创业板平均市盈率32.62倍,较高的市盈率有利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显着增厚公司业绩。
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特点在于:一、全部为向第三方购买资产,均不涉及到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
二、除了华中数控、恒泰艾普涉及到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外,其他几家公司均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购买资产,市场化程度较高。
三、均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整合,且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原有业务仍持续发展,拟并入资产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并购对价支付方式较为丰富,包括纯现金收购(4家)、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家)或者“现金+股份”(4家)等方式。
五、并购标的资产特点与收购方资产特点相近,大部分案例的并购标的为轻资产型。
公司本文从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选出以下几个案例,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的情况。
立思辰:2.9亿收购友网科技100%股权。
通过收购打通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链,为客户提供文件(影像)从输入、管理、到输出的完整的“一站式”办公信息系统服务。
万顺股份:7.5亿元收购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江阴中基铝业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优化产品及业务结构,扩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创业板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创业板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和成长平台。
本文以某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其上市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并对创业板的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一、案例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优势。
2015年,公司成功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用于扩大产能、研发新产品和拓展市场。
二、上市过程中的法律问题1. 上市前的合规审查在上市过程中,公司需进行一系列的合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审查。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章程的依据,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权结构的合法性审查。
股权结构需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分散、同股同权等规定。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审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
2. 上市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在提交上市申请材料时,公司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1)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公司需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3. 上市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在上市过程中,公司需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1)发行监管。
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上市条件。
(2)持续监管。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监管,包括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等。
三、法律分析1. 合规审查的法律依据(1)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审查。
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
(2)股权结构的合法性审查。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等规定。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审查。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
2. 上市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的法律依据(1)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等规定。
北京一中院发布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典型案例

北京一中院发布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8.22•【分类】其他正文北京一中院发布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典型案例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基本案情】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嘉信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是在创业板上市的小微企业,也是国内较早从事整合营销传播业务的公司之一,在企业品牌设计、营销、公共关系领域处于细分龙头的地位,具有良好的口碑与客户关系,2019年营业总收入达22.5亿元。
2019年起,由于在经营中未及时规避相关风险,加之疫情对于传播行业的整体影响,华谊嘉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一度陷入严重困境。
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同时触及《上市规则》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自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面临2022年退市的巨大压力。
华谊嘉信公司曾与其主要债权人自行开展债务重组谈判,但由于庭外重组的局限性,作为中小微企业的华谊嘉信公司难以自行协调以金融机构为主的众多债权人。
2021年3月24日,华谊嘉信公司向一中院申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
同年3月26日,一中院决定对华谊嘉信公司启动预重整;10月28日,一中院受理华谊嘉信公司的重整申请。
【审理情况】本案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基础上,在有效实施预重整、协同证券监管意见,以及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充分保障和平衡各重整利益相关方的各项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有关规定,华谊嘉信公司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款债权组的债权人权益因未受到重整计划草案的调整或者影响,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收购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案例

收购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案例摘要:一、引言二、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背景及收购原因三、收购过程及策略四、收购后的整合与运作五、案例启示与建议正文:收购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案例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收购海外上市公司来拓展国际市场。
本文将以一起收购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案例为例,分析收购过程、策略及后续整合运作,并探讨该案例带来的启示与建议。
一、引言香港创业板作为亚洲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吸引了众多中国内地企业赴港上市。
然而,部分企业在上市后面临经营困境,为其他企业提供了收购的机会。
本文所涉及的收购案例即为一例。
二、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背景及收购原因被收购公司为一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线单一等原因,公司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股价低迷。
另一方面,收购方为一家在中国内地从事高科技产业的企业,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丰富的产业资源。
收购方希望通过收购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实现产业布局的优化和国际化战略的推进。
三、收购过程及策略1.前期沟通与谈判:收购方通过与被收购公司股东、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潜在风险等信息,并就收购价格、交易结构等核心问题展开谈判。
2.签署收购协议:双方就收购条件达成一致后,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
3.提交监管审批:收购方向香港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收购事项及相关文件,等待审批。
4.完成交割:在获得监管批准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权交割,收购方成为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收购后的整合与运作1.优化治理结构:收购方通过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等,加强对被收购公司的治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调整经营策略:收购方对被收购公司的产品线、市场布局等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战略。
3.资源整合:收购方将自身的产业资源与被收购公司的技术优势相结合,实现协同发展。
4.业绩提升:经过一系列整合运作,被收购公司的业绩逐渐改善,股价也有所回升。
ipo兵败创业板的案例及原因.doc.doc

兵败创业板本相预备请求资料仅 1 个月,匆促上阵引起苦果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道明最近一直在广东的出产基地督战,全球性“寒”冬带来了连绵不断的订单。
2009 年 11 月 22日创业板上市请求被否,并未对这家仅有职工 350 人的小公司带来太大的影响。
但对加班加点赶订单的工人来说,或许是个坏消息:这意味着原定 2010 年末投入使用的芜湖鸠江新厂房将推延竣工时刻,下一个旺季出产车间仍然要超负荷运转。
桑乐金拟征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用于芜湖鸠江的出产基地扩建,将产能扩展 2 倍左右。
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21 日的桑乐金,首先研制出产具有自主专利的家用桑拿设备系列产品,以外销为主,国内的商场份额亦在 20%以上,年复合添加率到达 38%以上,位居职业榜首, 2008 年度的营业收入达 1.44 亿元以上,归于证监会精挑细选出来的职业“隐形冠军”,在盈余才干、远景、股权结构、请求资料均无问题的状况下,为何还被挡在上市的门外?外界的猜想形形色色,对此,桑乐金副总司理兼董事会秘书戴永祥决议承受《司理人》独家采访,发表上市失败的实在原因。
匆促上阵“外界的判别,不代表证监会的判别。
”戴永祥告知《司理人》,依照证监会的书面告知,未过会的原因首要有两点:一是商标注册没有终究完结,桑乐金的桑拿产品采纳组合式商标,由英文“ Sauna King”和中文“桑乐金”组成,英文部分境内外均注册成功,中文部分的注册尚在国家商标局本质检查的公示期,证监会以为,这或许对国内商场的出售带来不确定性;二是租借的厂房产权手续不完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镇永善村经济协作社的出产基地租借方没有获得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证监会忧虑假如政府强制动迁,对桑乐金的出产有影响,依据招股阐明书,动迁将对公司构成将近 200 万元的损失。
桑乐金的上市方案不变,依照证监会的要求, 2010 年 6 月后将再次提交上市请求,戴永祥表明,厂房的产权问题很简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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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一、所选案例概况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主业单一,亟需拓展业务领域。
创业板公司聚焦于细分行业,主营业务突出,九成以上的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单一主业存在成长瓶颈,亟需拓展业务领域。
二、业绩成长压力。
2011年创业板平均收入增速26.27%、净利润增速12.83%,89家公司业绩下滑(占比30%),增速超过30%的仅92家(占比31.5%),大部分公司面临业绩成长压力三、PE较高,有利于低市盈率收购。
2012年底,创业板平均市盈率32.62倍,较高的市盈率有利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显着增厚公司业绩。
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特点在于:一、全部为向第三方购买资产,均不涉及到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
二、除了华中数控、恒泰艾普涉及到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外,其他几家公司均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购买资产,市场化程度较高。
三、均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整合,且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原有业务仍持续发展,拟并入资产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并购对价支付方式较为丰富,包括纯现金收购(4家)、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家)或者“现金+股份”(4家)等方式。
五、并购标的资产特点与收购方资产特点相近,大部分案例的并购标的为轻资产型。
公司本文从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选出以下几个案例,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的情况。
立思辰:2.9亿收购友网科技100%股权。
通过收购打通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链,为客户提供文件(影像)从输入、管理、到输出的完整的“一站式”办公信息系统服务。
万顺股份:7.5亿元收购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江阴中基铝业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优化产品及业务结构,扩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顺网科技:4.8亿元收购同行业竞争对手新浩艺等五家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互联网娱乐平台在网吧领域覆盖率将达到80%,形成绝对领先的市场地位。
蓝色光标:4.35亿元收购今久广告100%股权,通过收购进入广告业务,加强广告服务能力,完善传播服务链条;获得房地产行业客户,拓宽客户行业覆盖面。
华中数控:1.4亿元收购华大电机70.86%的股权、登奇机电56.68%的股权。
通过收购整合具有行业领先技术的企业,介入伺服电机领域,进而完善本公司数控系统产业链,发挥数控系统与伺服电机在研发和生产等领域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本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金亚科技:要约收购英国AIM上市的Harvard International(哈佛国际)全部股份,通过收购获得目标公司国际化的销售渠道和知名品牌、扩大客户基础。
高新兴:5.3亿元收购鑫程电子100%的股权、创联电子100%的股权。
通过收购公司将进入高速公路、铁路等领域的监控与运维市场,有助于上市公司拓展业务范围,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在监控运维行业的行业地位。
恒泰艾普:3.7亿元收购廊坊新赛浦100%股权。
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逐步成长成为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软件及技术服务、石油重点设备技术及制造、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在内的综合供应商,从而进一步拓展本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星辉车模:2.16亿元收购韩国SKN持有的汕头SK67.375%的股权。
将通过本次收购将主营业务拓展至PS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完善上市公司现有的产业链格局,实现上市公司在前端采购、车模制造、产品营销等方面延伸公司产业链体系的战略布局。
二、定价方式1、对标的资产的定价问题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不同)。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第十九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上述案例一般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最终定价多采用收益法。
主要基于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因此收益法对企业未来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
而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各项可确指资产价值的总和,不能全面、科学地体现这些资源的未来收益带来的经济价值流入。
创业板上市公司购买的企业成长性较高,收益法的结论应该更切合被评估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资产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的,应当披露资产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结果(包括各类资产的评估值、增减值额及增减值率,以及主要的增减值原因等);采取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的,还应当披露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情况。
上述并购的购买资产报告书,对收益法中的重要评估参数都进行了详细披露。
大部分公司都以同类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扣除个别特殊值后取平均值,作为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参考值。
同时也通过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的市净率,来说明本次收购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均符合或低于行业内一般水平,确保本次并购未进行利益输送。
2、对上市公司支付情况的分析1)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很多公司都以董事会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相关决议公告之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而公告预案到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证监会审核通过、最终完成资产交割之间会有很大的时间间隔(甚至在某一个环节出现旷日持久的“卡壳”),这将涉及到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问题,一般约定标的资产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认购人负担。
立思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股份预案相关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价格根据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即2010 年8 月18 日至2010 年9 月14 日)的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确定为18.5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2011 年5 月13 日公司完成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
根据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12.25 元/股。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价格÷发行价格×认购人所持有的友网科技股权比例;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张敏、陈勇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向朱卫、潘凤岩、施劲松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至友网科技2013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 个工作日止,各承诺年度内本次向认购人发行的特殊限售股份(特殊限售股份数=标的股份总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已达标承诺利润÷2011 年至2013 年承诺利润总额×标的股份总数)不得转让。
对于各认购人而言,各承诺年度内,各认购人不得转让的特殊限售股份数=认购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已达标承诺利润÷2011 年至2013 年承诺利润总额×认购股份数)。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以现金作为支付方式万顺股份:交易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万顺股份将本次股份转让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至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以万顺股份名义开设,但由交易双方共同控制,详见共管账户协议书),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履约保证金;交易支付对价款扣除保证金后剩余价款于满足本协议生效条件后10个工作日全部汇至共管账户。
交易双方在交割日立即开始办理中国税务、外汇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手续,保证上海亚洲能够持有权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按照《共管账户协议书》第四条的约定从共管账户将应支付的交易对价款(扣除上海亚洲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按照法律、法规需要由万顺股份履行代扣代缴的税费)汇至上海亚洲指定的账户(在办理完标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果本协议签订后,上海亚洲违约不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万顺股份,则上海亚洲须赔偿与保证金同等金额伍千万元整(RMB5,000万元)给万顺股份。
如果本协议签订后,万顺股份违约不收购上海亚洲标的资产,则万顺股份有义务将履约保证金伍千万元整(RMB5,000万元)支付给上海亚洲。
华中数控: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标的股份的对价。
《股份收购协议》生效后自公司履行完毕使用超募资金的内部审批和公告程序后3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华工创投和华工孵化器支付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的50%,即人民币6,268.57 万元,其中向华工创投和华工孵化器各支付人民币3,134.285 万元。
在完成标的股份收购的交割和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5 日内,公司向华工创投和华工孵化器支付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的50%,即人民币6,268.57 万元,其中向华工创投和华工孵化器各支付人民币3,134.285 万元。
金亚科技:要约收购英国AIM上市的Harvard International(哈佛国际)全部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涉及的分手费契约。
(一) 如果金亚科技在2012年3月30日(伦敦时间下午1点)之前没有发出每股不低于45便士的正式要约,金亚科技将需要支付50万英镑的分手费给目标公司。
(二) 金亚科技需要先将此款项存放于Wragge律师事务所(或目标公司指定的其他第三方)的账户。
(三) Wragge律师事务所(或目标公司指定的其他第三方)将会持有此分手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进度和条款支配。
(四) 如果在2012年3月30日之前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此费用将归还给金亚科技,除非下述(五)情况发生:1、目标公司及其董事撤销对金亚科技或其子公司正式收购要约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