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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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1.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申请条件。

购房人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 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4. 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无住房,且无房屋出租收入;5. 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等相关业务。

二、申请流程。

1. 提供相关资料。

购房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2. 银行审核。

银行将购房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后,购房人需缴纳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3. 办理贷款。

购房人在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填写相关贷款申请表格,并提供银行要求的担保材料。

4. 放款。

银行审核通过后,将贷款款项直接支付给卖方或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

三、还款方式。

购房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月还款金额固定,但每月的本金和利息比例不同;等额本金还款是指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逐渐减少。

四、注意事项。

1. 购房人需按时足额缴纳贷款还款,逾期将产生一定的罚息;2. 在贷款期间,购房人不得私自改变房屋性质和用途;3. 如有能力,购房人可提前还款,但需向银行提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4. 购房人需定期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情况,确保账户余额充足。

通过上述流程,购房人可以顺利申请并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购房人,让大家在购房过程中更加顺利和便捷。

买二手房怎么用住房公积金(二)

买二手房怎么用住房公积金(二)

买二手房怎么用住房公积金(二)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介绍了买二手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探讨关于买二手房如何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的一些具体方法和技巧。

1. 了解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中的可贷款额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为个人账户中公积金余额的70%。

所以,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中有足够的积蓄,以满足贷款需求。

2. 提前缴存公积金: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中资金不足,可以考虑提前缴存公积金。

根据规定,如果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作为房贷首付款。

所以,在购买二手房之前,提前缴存公积金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可以增加贷款额度,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3. 申请低息贷款:除了贷款额度,利率也是购买二手房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利率相对较低,一般为基准利率的70%,较银行贷款要低很多。

因此,如果符合条件,尽量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节约利息支出。

4. 注意还款方式和期限:在选择还款方式和期限时,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合理的规划。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如果你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如果你的收入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以减少还款总额。

5. 注意公积金账户操作规范: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要注意公积金账户的操作规范。

首先,要保持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缴存,及时缴纳公积金,以确保贷款申请的顺利进行。

其次,要注意公积金的提取规定,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避免违规操作导致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或扣罚。

总的来说,购买二手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是一个有效的选择,可以帮助减轻购房压力,减少还款负担。

但是,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注意一些具体的操作和规划,确保自己的贷款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正在考虑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读者有所帮助。

沈阳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

沈阳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

沈阳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在我们的身边越来越多的人会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大家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内容都不是很了解。

我们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越来越体现出它的作用,自从公积金新政策公布以来,公积金的作用越来越能在我们生活中用的到,在新政策中,公积金的用处扩大到医疗和消费中,现在小装修界为大家整理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在沈阳的职场小白过来了解一下吧。

1.沈阳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流程(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4)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5)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沈阳个人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资金监管公司账户(郊县除外),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买已经有人居住过的房屋时,可以通过使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购房的一种方式。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一购房方式。

首先,申请人需要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

在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经办人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提取情况进行审核,并告知申请人提取的额度和限制条件。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携带提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经办人员会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

然后,申请人需要将提取的公积金存入购房账户。

购房账户是专门用于存放公积金贷款款项的账户,申请人需要将提取的公积金存入该账户,并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支付首付款和相关费用。

接着,申请人需要与银行进行贷款申请。

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购房账户流水等相关材料。

银行会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和贷款额度进行审核,并告知申请人贷款的额度和利率条件。

最后,申请人需要与卖方进行过户手续。

在过户时,需要支付首付款和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过户文件。

过户完成后,申请人即可成为二手房的合法所有者。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即可顺利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实现购房梦想。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使用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祝您购房顺利!。

2024版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版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版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贷款政策概述1.1 住房公积金定义1.2 贷款政策依据1.3 贷款对象与条件第二章:贷款申请条件2.1 申请人资格2.2 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2.3 信用状况要求第三章:贷款额度与期限3.1 贷款额度确定3.2 贷款期限规定3.3 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关系第四章:贷款利率与还款方式4.1 现行贷款利率4.2 利率调整机制4.3 还款方式选择第五章:贷款申请流程5.1 申请材料准备5.2 申请提交流程5.3 审批与放款流程第六章:贷款担保与保险6.1 贷款担保要求6.2 担保方式说明6.3 贷款保险选择第七章:贷款使用与管理7.1 贷款用途规定7.2 贷款账户管理7.3 贷款变更与展期第八章:提前还款与逾期处理8.1 提前还款条件8.2 提前还款流程8.3 逾期还款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责任9.2 争议解决方式9.3 法律适用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10.1 政策变动通知10.2 信息披露与咨询10.3 附加服务说明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申请人签字11.2 贷款机构代表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贷款政策概述1.1 住房公积金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2 贷款政策依据本贷款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贷款对象与条件1.3.1 贷款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1.3.2 贷款条件申请人需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______个月等条件。

第二章:贷款申请条件2.1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 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申请人需在沈阳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______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2.3 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贷款额度与期限3.1 贷款额度确定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沈阳二手房贷款流程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沈阳二手房贷款流程沈阳二手房贷款流程实地看房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

地点: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

对房屋现场勘察:(1)所售房屋产权是否明晰;(2)是否设定其他抵押权利;(3)是否对外出租;(4)如果是公有房改住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5)是否被列入拆迁公告或城市改造规划范围;申请的贷款成数和期限是否符合规定;(6)卖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7)记录客户的联系电话;(8)收取房产证复印件。

工行规定:93年以后建成的房地产允许申请二手房按揭;所购房屋的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其中10年至15年的,贷款成数必须相应降低,抵押率最高为七成;最长期限为30年;住房类为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商用房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需提供第二居所证明。

对买方的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告知客户需要准备的资料(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明。

)将两张空白收入证明交客户盖章,签订“房产交易确认书”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居间机构。

地点:房管局。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

然后,领取一份房屋产权转移审验查档证明,并保留发票;再出示“查档收费发票”验证查档,并等待查询结果;领取加盖“xxx房产档案管馆”公章的房产证和一份该处房屋最初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署合同信贷员、居间机构、买卖双方。

地点:贷款银行。

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不足够时,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并开具收入证明。

公积金二手房的流程和手续

公积金二手房的流程和手续1.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及产权证明。

For using housing provident fund loan to buy a second-hand house, you need to provide the purchase contract and property ownership certificate.2.买方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

The buyer needs to provide valid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and provident fund deposit certificate.3.卖方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手续。

The seller needs to provide property ownershipcertificate and related documents.4.买方首先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The buyer first needs to submit a loan application to the housing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5.审核通过后,办理房屋评估手续。

After approval, proceed with the house appraisal procedures.6.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贷款额度。

Determine the loan amount based on the appraisal results.7.签订贷款合同并提交抵押材料。

Sign the loan contract and submit mortgage materials.8.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

Complete the transfer procedures for the second-hand house.9.等待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

沈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南

沈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南住房公积金是中国政府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地。

沈阳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且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多的选项和便利。

本篇指南将介绍沈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以及申请流程,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并利用这一政策。

一、沈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概述1.组合贷款类型:2.贷款限额:首套房组合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二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

3.贷款期限:首套房组合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二次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5年。

4.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个人情况和银行政策的不同,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和按月递增等。

二、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沈阳市户籍或连续在沈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3.在当前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

4.单身借款人应具有本市的房屋租赁协议。

三、贷款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2.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并签署相关文件。

3.银行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合作银行进行审批。

银行会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4.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具体操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缴纳相关手续费、办理抵押登记等。

5.放款:办理完手续后,银行会将贷款金额直接打入申请人的指定账户中。

四、注意事项1.在申请贷款前,申请人需查看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确保满足贷款申请条件。

2.申请人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

3.在选择还款方式时,申请人需与银行进行充分沟通,并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

4.在借款期间,申请人需要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否则可能会产生逾期利息和罚息。

以上就是关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指南。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个人贷款管理,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资金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只限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以下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承办: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各方:委托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人:承办个贷金融业务的银行借款人:向委托人申请贷款的个人抵押人:为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出质人:为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质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偿还担保保证的法人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在沈阳工作的单位职工;(二)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三)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五)同意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保证;(六)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第六条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

第三章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利率第七条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借款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分别按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的额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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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私有产权转让住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购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

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应提供贷款要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房屋评估报告原件2份(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四家评估机构之一出具评估报告,可在中心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5、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审批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查档章)2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即契税收据)、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即交易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房屋买卖合同原件2份。

(通过资金监管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7、更名后的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全部页数复印件1份(产权人与借款人姓名相符)。

8、非市内五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的房屋,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区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也可。

9、通过资金监管的另需提供《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原件1份。

10、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申请人购买私有产权转让住房(即二手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的六个月内准予申请。

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期限与利率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不含房屋装修及除房屋以外其他物品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含五年),贷款比例不高于私有产权转让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

(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贷款的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银行卡(折),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

公式如下: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等额本金还款法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贷款期月数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不含公积金委托还款),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元,提前部分还款最高次数为5次。

提前部分还款后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可以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异地购房贷款禁令取消按二套房政策执行遵循以家庭为单位原则异地购房也将视为“二套房”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应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但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通知》规定,对于二套房的“认房”原则仅本地适用。

此外,与国务院此前表态略有不同,或是考虑到异地人实际自住购房需要,《通知》规定异地购房可以申请贷款,但是贷款人必须按二套房(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以上三个部委首次针对“二套房”认定标准联合发文。

其实,早在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十条”中,就已明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房产登记将全国联网《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即以家庭为单位。

通知要求,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建设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到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此外,有下列三个情形之一的,银行应对贷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其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其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虽然这与之前坊间‘认房又认贷’的说法无异,但这样的明文规定出台后,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就有依可循了。

” 昨晚,一位国有大型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对早报记者透露,此前,各银行在认定二套房时更多只依据申贷人在银行是否有过房贷记录,“毕竟没有明文规定,我们银行也没法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但他同时坦言,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正如《通知》中所言,认房原则只能本地适用。

“要实现全国联网,没个一年半载是不可能的。

”此外,他还表示,从《通知》中对“认贷”原则使用“已利用贷款”购买房屋的字眼来看,这意味着只要曾经申请过贷款购房,即使目前已还清也将视为二套房看待。

上述人士还透露,待各银行总行针对该《通知》下发细则后,二套房贷款便可按照新规严格执行。

异地购房视为“二套房”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之前国务院“新国十条”,《通知》对于异地购房贷款的限制已有所宽松。

按照“新国十条”的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这在当时被业界一致理解为限制投机“炒房客”的最严重打击。

昨日下发的《通知》中的表述则改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从暂停发放贷款到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这其中是否意味着楼市政策正在“松动”?上述银行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在他看来,政策的微调更多的是考虑到异地人真实的自住购房需要,因为按照二套房首付50%以及利率1.1倍的标准,对于投机客而言已是较高的成本。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虽然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新国十条”中“差别化信贷政策”已出台1个多月,但目前各地对“第二套房”的认定及“二套房贷”执行标准并不一致。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房贷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明确,不是以前普遍所认为的单一“认贷”或“认房”,而是更为严厉“认房也认贷”,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

查不到信息者银行须面谈昨日通知中明确,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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