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建集团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管理模块运行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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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劳务分包项目的管理行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劳务分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等。

1.3 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违反。

1.4 本制度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冲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为准。

二、项目启动阶段2.1 项目启动前,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2 项目启动后,项目经理应召集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计划和责任分工。

2.3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经理应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4 项目启动后,项目经理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项目实施阶段3.1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交流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3.2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派遣专人负责监督分包商的工作进展,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3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项目的各项信息和数据。

3.4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确保项目的投入符合预算,并及时做好资金管理。

四、项目收尾阶段4.1 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经理应召集项目管理团队进行项目总结会议,总结项目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4.2 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合格率。

4.3 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经理应归档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做好整理和保存工作。

4.4 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经理应向公司上报项目的总结报告,反映项目的成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质量管理5.1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5.2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5.3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加强对分包商的质量监督和评估,确保分包商的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制度

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制度

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保证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中对劳务进行分包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遵循“同等重要、同等负责、同等承担”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劳务分包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劳务分包施工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遵循节约用工的原则,提高施工效率。

第七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遵循环保的原则,保护环境。

第八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遵循合理行政管理的原则,规范施工秩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务分包施工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部门应当具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具备监督、检查和协调能力。

第十一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用具。

第十二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分包施工招标第十三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应当依据项目需求确定劳务分包范围和标准。

第十五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分包施工范围、条件、标准、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

第十八条对于竞标人员的资格、信誉、技术、经济能力等进行审查,确定分包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二十条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当由项目劳务分包施工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施工。

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施工组织图、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内容。

项目部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分承包计划,以及分承包工程的施工条件提出详细的分包计划报工程管理部。

2、属项目部分包的应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实施。

3、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二、分包队伍的进场所有分包队伍必须持有项目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办理入场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2、企业资质证书、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3、公司概况介绍;4、本工程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并附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件,包括: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或企业委托书),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简历;5、员工的花名册(盖单位公章),并附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6、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7、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一览表;8、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使用;9、提供计量器具、检测仪器一览表,并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复印件。

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合同谈判时规定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查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企业公章。

三、分包队伍的培训教育1、分包队伍入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其它技术培训按项目部培训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考勤和记录。

四、对分包队伍的管理1、分包队伍必须执行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2、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其质量以及劳务安排全部由分包方负责,其质量、安全、工期应满足合同的要求。

3、因劳务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而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由分包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应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5、分包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应将项目质保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报到项目业主工程管理部门备存,并附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

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处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

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内部劳务队伍管理1、内部劳动作业队伍,是指由处劳务基地在强化培训、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明显专业施工优势、能够独立作战和动态流转的作业队、班组。

2、项目部使用内部施工队伍的总量以项目评估方案确定,并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项目部使用内部劳动力达不到约定人数时,少用部分按企业月平均工资乘以少用的人数向处上缴劳务调控费。

3、项目部招用的内部施工队伍应坚持计划管理、定向输入的原则,由处劳务基地推荐,并提供《内部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内部施工队伍近两年承建工程项目清单》,供项目部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作业任务、使用劳动力人数、进场、退场时间、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劳动报酬及结算方式、奖励及处罚条款等。

4、项目部对内部劳务作业层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

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的同时,应对其所施工的工程数量、部位、质量等事项、材料耗用量、用工数量、进度计划等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并加强对劳务作业层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劳务分包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等。

三、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1、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和业务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和工程管理经验,能够保证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3、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财务实力和信誉,确保分包工程资金到位,保障工程的正常施工。

4、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计划,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

5、对于涉及特殊工种或高风险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应加强审查力度,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法规的规定,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分包工程范围、分包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包工程的交底要求、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

3、劳务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

4、劳务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以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劳务分包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1、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2、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3、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分包工程达到相关质量标准。

4、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

5、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资金支付和结算工作,确保分包工程的资金到位,保障工程的正常施工。

六、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1、劳务分包单位如未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劳务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质量符合要求,安全保障得到有效落实,成本控制合理,合同履行顺利。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五条劳务分包工程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承包,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程标准和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合理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劳务分包工程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施工需要的发展变化。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体系,确保劳务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运作流程,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工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工程管理会议,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劳务分包工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工程开始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劳务分包队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分包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务分包队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工人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劳务分包队,包括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劳务分包队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劳务分包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员工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第八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劳务分包队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及时配合安排工作任务,保证工程进度。

第十条劳务分包队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建立完善的工地管理制度,包括行为规范、安全保障等。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五条劳务分包队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第十七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劳务分包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二十一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招聘、派遣、培训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妥善处理员工关系,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劳务分包队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评定。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劳务分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2.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3.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 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分包管理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劳务分包工作,包括分包商的选定、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

第五条分包商的选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需求,提出劳务分包方案;2. 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3. 项目经理部对审查合格的分包商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4. 经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质量标准;2. 工程进度、工期要求;3. 分包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4. 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5. 争议解决方式;6. 违约责任。

第三章劳务人员管理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配备、教育培训、考勤、工资发放等。

第八条劳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2. 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3.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劳务人员考勤制度,确保考勤准确、真实。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模板

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单位。

2. 旨在规范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资质审核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公司审核。

2. 公司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

三、合同管理1. 分包单位与公司之间的所有合作均需签订书面合同。

2.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进度要求、费用结算方式等。

四、质量控制1.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

2. 公司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有权要求整改。

五、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通过考核。

六、进度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分包单位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协商调整进度计划。

七、费用结算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时间,向公司提交结算申请。

2. 公司在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八、违约责任1. 如分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整改费用等。

九、争议解决1.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单位。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模版(2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模版根据您的要求,以下是一份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模板,总字数远远超过____字。

请根据您的需要进行删减和编辑。

一、总则1.1 分包管理制度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并参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1.3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是指对公司工程项目中的劳务、工程分包单位进行合同签订、进场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二、分包程序2.1 分包招标2.1.1 在项目计划编制初期,根据工程项目需要,编制分包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司指定媒体进行公开招标。

2.1.2 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分包范围、技术要求、工期要求、报价要求、质量要求等。

2.1.3 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前至少三天发布,以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2.1.4 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招标。

2.1.5 招标结果应在招标截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知中标投标人。

2.2 分包合同签订2.2.1 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结果与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险。

2.2.2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报酬、款项支付方式等。

2.2.3 分包合同应在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并将一式两份存档。

2.3 进场管理2.3.1 中标单位在合同生效后应立即进场,并与公司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交底。

2.3.2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配合公司的监理和检验工作。

2.3.3 中标单位进场前应将相关人员资质和证件报备给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办理进场手续。

2.3.4 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三、安全管理3.1 安全生产责任3.1.1 中标单位应全面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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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建集团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管理模块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效的综合项目管理体系,实现集团项目的动态管理,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管理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结合集团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模块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三条集团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模块系统设立集团管理层级、公司管理层级、项目管理层级的三级管理体系。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模块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层级的系统模块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组织落实公司层级和项目层级相关劳务分包管理模块的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保证综合项目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的信息资料数据的质量和完成情况;负责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模块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和答疑,配合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完成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各模块运行工作。

第五条集团所属单位的劳务管理部门是公司层级分包模块的管理部门,由劳务部门负责劳务分包系统管理。

劳务部门负责公司级劳务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分配,管理员要求熟练掌握模块公司级和项目级各种基本功能的使用;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层级劳务管理中有关信息化数据资料的录入、上报工作;负责审核项目部信息上报数据,监督检查并考核项目部数据录入进度、质量。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系统项目层级管理工作,要求熟练掌握模块项目级各种基本功能的使用,完成相关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劳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实施工作,各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劳务招投标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系统管理工作,构成项目级的分包模块管理体系。

第三章功能架构第七条集团层级功能架构包括:劳务分包管理系统:招标管理——投标队伍资格预审、劳务分包招标管理;综合管理——劳务分包管理、劳务管理检查;合格供方管理——劳务作业队伍信用等级、合格供方名录、新队伍引进申请;劳务合同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查询、劳务合同台帐;价格字典——劳务分包价格字典;人员统计——分包人员统计、施工队伍使用情况分析;第八条公司层级功能架构包括:劳务分包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劳务综合管理、劳务管理检查;供方管理——新队伍引进申请、劳务作业队伍信用等级评价、招标管理——劳务招标拟选队伍资格预审;劳务合同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查询、劳务合同台帐;作业人员管理——劳动力统计查询。

第九条项目层级功能架构包括:劳务分包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劳务综合管理、劳务管理检查;合格供方名录、新队伍引进申请、劳务作业队伍信用等级评价;招标管理——招标管理;劳务合同管理——劳务合同管理、劳务变更单、劳务索赔单、任务单、劳务产值统计、劳务预结算、劳务结算、劳务奖罚单、劳务转账单、劳务费发放单、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查询、劳务合同台帐、作业人员管理、作业人员名册、劳动力统计查询。

第四章操作管理程序第十条基础数据文档模板管理:由集团层级根据管理需要定义劳务分包管理所需模块管理权限。

第十一条知识库知识库维护: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负责集团层级知识库的维护与更新,定期发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住建委、造价处相关管理文件、集团管理办法文件;所属单位劳务部门管理员负责公司级知识库的维护与更新,发布建安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文件及办法;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项目级知识库维护与更新,发布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要点和劳务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系统12.1风险预警设置:12.1.1合同工期到期预警:系统自动根据合同工期到期前设置日期进行提示,通过预警提示通知项目部和集团所属公司主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

被预警的公司及项目部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办理分包合同延期手续。

12.1.2 合同备案预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5日内未进行合同备案手续的合同系统进行预警提示,通知相关项目部和公司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

被预警的公司及项目部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12.1.3分供方预警: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劳务检查情况,在相应模块中填写《劳务管理检查表》,根据情况分为立即整改、隐患预警、纠纷预警三级警示。

对出现立即整改、隐患预警的以下发形式通知相关建安施工企业和项目部。

对出现纠纷预警1次或3次隐患预警的分供方实施项目、公司、集团三级警示,被警示供方不得承接新工程。

12.1.4人工费预警:劳务费支付低于规定额度时要发出预警通知项目部和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相关岗位人员。

劳务费结算额超出合同额系统将提示办理合同增量。

被预警的公司及项目部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分包合同增量手续。

第十三条招标管理13.1劳务投标队伍资格预审: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最终审核劳务分包投标队伍,经人力资源部部长批准后分包投标队伍方可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劳务招投标;所属单位的劳务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范围内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投标资质审核管理具体工作;各项目部拟选用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应在集团劳务合格分供方名录内,有意向参加劳务分包招投标的劳务分包企业,须由项目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审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及施工队伍,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在系统中填报《聊建集团劳务分包投标资格预审表》,上报到公司级网签,由劳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13.2劳务分包招标管理13.2.1招标文件管理: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企业填报的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是否符合要求,网签合格后反馈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劳务分包招标、评标、中标工作。

项目部经理负责招标文件的草拟,负责将招标文件基本信息在项目级招标管理模块中填报,并将草拟完成后的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上报到公司级进行网签,形成《招标文件会签单》。

13.2.2招投标报价管理:有所属各单位录入开标及报价信息。

各所属单位劳务管理部门将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单》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报价管理模块中填报,并在中标管理模块中填报基本信息。

13.2.3中标管理: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审核各所属单位劳务部门上报的评标报告、决标报告、中标通知。

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网签完成后下发到公司级并由公司级向中标企业下发《中标通知书》。

各所属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材料的整理报备、归档工作,具体为发标、开标、评标、中标的管理工作。

将《评标评委计分表》、《评标书面报告》及《中标通知书》以附件形式进行上报网签,公司级会签人员包括劳务管理负责人、分管经理、经理。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14.1劳务分包管理14.1.1月度劳动力计划:集团人力资源部统计管理员负责与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比对,形成动态劳动力安排计划。

于每月5日前在相关模块中发布劳动力月度计划。

各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依据下一月度施工生产所需劳动力人员情况,在本模块中以附件形式上报《劳动力供应保障月报表》,经公司级审核并统一编制后,以附件形式上报集团级相应管理模块。

14.1.2年度劳动力计划: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务统计员对公司级上报的年度计划进行平衡调整,并把调整后的结果于每年12月底前以附件形式下发给各公司级;各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依据下一年度施工生产所需劳动力人员情况,每年12月前在本模块中以附件形式上报《年度劳动力需求情况计划表》,经公司级审核并统一编制后,以附件形式上报集团级相应管理模块。

14.2劳务管理检查: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在劳务检查模块中填报《劳务管理检查表》,填写发现问题,写明整改意见,并复查,填写复查结果。

并以下发邮件形式通知项目部和相关二级公司主管部门。

发布分供方预警。

第十五条合格供方管理15.1劳务作业队伍信用等级: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负责审核二级公司申报的队伍信用等级评价,综合评议,确定分包队伍信用等级。

项目部按照年度信用等级评审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填报参评队伍汇总评价结果,并以附件形式上报《劳务作业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进行公司级评审,并上报集团级审批。

15.2劳务合格供方名录: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负责审核二级公司上报的《分包合格供方名录》,经部长确认后于每年3月1日前发布集团年度《分包合格供方名录》。

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员负责《分包合格供方名录》的日常的管理和更新。

二级公司于每年2月20日前审核上报本企业上一年度使用的供方名录。

上报集团确认发布合格供方名录后,各二级公司在使用拟选分包作业队伍时应在供方名录队伍内选择。

15.3新队伍引进申请: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公司级申报队伍进行网签审批。

项目部选用《集团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名录》外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或签订议标合同,必须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提供在施工程予以考察,在系统《集团新队伍引进申报表》中填报施工队伍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上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资格预审考察评定表》,劳务管理负责人会同项目部和机关相关部室对该队伍进行现场考察,以附件形式上报《公司级劳务分包单位资格预审考察评定表》,经劳务管理部门经理、分管经理网签审核后,上报集团级审批。

第十六条劳务合同管理16.1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查询:各分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员根据各项目部结算录入数据,公司支付数据录入数据。

每月5日前审核汇总分公司、分项目的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并生成报表。

16.2合同台帐:系统自动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费结算、兑付统计台帐,自动生成劳务分包价格信息平台,集团人力资源部和各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将每月定期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劳务合同签订、劳务费结算、兑付情况,发布相关通报。

16.2.1合同签订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劳务招投标决标后的7个工作日、议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与中标人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工作。

合同约定条款草拟后,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合同信息,并根据合同分包内容及价格组成,按照分包项目特征,逐项将费用分解为人工费、中小型机具费、税金等录入信息系统,作为分包产值统计和价格平台的数据基础。

16.3 劳务变更单:对于发生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造成工期变化和合同价款变化的,由项目部商务经理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变更的合同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同合同签订管理流程。

16.4 任务单:对于发生合同外的用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须及时将现场已经发生并确认的签证费用录入系统,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之一。

16.5 劳务产值统计: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据劳务分包合同,根据分包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量,每月截止到25日,对劳务分包的产值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在系统中进行录入。

16.6劳务费及分包预结算:以项目部审核签认单据《分包工程预结算表》为依据,结合月度劳务产值统计数据办理,劳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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