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公司所有参与工程劳务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分包单位资质要求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和业务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应符合工程要求,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
三、分包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等。
2. 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四、分包工程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分包单位应配合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分包单位考核机制,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六、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1. 分包单位如违反合同约定或管理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分包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制定,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工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 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四、安全检查与整改1. 项目部应定期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防护措施1. 劳务分包队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安全风险。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六、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项目部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查明。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劳务分包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分包管理,对本项目部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第三条项目总承包单位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的主要承担者。
项目总承包单位应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从总承包单位出发,对分包单位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分包单位是项目分包管理的主要承担者。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保证分包施工质量,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促进项目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分包单位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等工程。
第六条本制度由项目总工、质检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章质量目标第八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提出工程质量目标。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通过分包标准和施工方案,确保分包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事故,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会议确定技术施工方案及技术管理措施,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质量保证书,并与总包对接有序。
第三章质量组织体系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当设立具体负责管理质量的人员,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手册。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材料进行检测,明确检测标准,并按标准购买对材料。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分类及处理制度,对项目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对应记录。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重视自身施工水平的不绝提升,掌控本钱,赢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劳务分包将是今后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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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特订立本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除掉事故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承揽工程过程中进行劳务分包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分包前的资质审查、监管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分包劳务内容,确保分包后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质量。
第二部分分包前的资质审查(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分包劳务单位前,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施工能力、安全生产条件、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分包劳务单位准入管理制度,对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在资质审查中,建设单位应重点考察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体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分包过程中的监管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劳务合同、技术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并严格监督分包单位的操作过程。
(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分包单位整改或者取消分包合同。
第四部分绩效考核(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分包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价。
(二)绩效考核应当结合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管管理情况,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措施等因素。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单位的绩效情况,对其进行奖惩激励,对绩效合格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分包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保障项目进度,提高劳务分包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应遵循合理有效、科学规范、全程控制、安全生产等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二)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三)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四)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五)负责协调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工作。
第九条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并对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设立技术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对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进行专项研究和指导。
第三章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三)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具体内容及措施;(四)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工作程序;(五)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六)工程劳务分包技术管理的评估和总结;(七)其他有关内容。
劳务分包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劳务分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劳务分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劳务分包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对本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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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二、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
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三、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5、税务登记证;
四、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2、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3、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五、集团公司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
工队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
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八、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3 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 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4、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篇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
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7、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8、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9、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10、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市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11、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2、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九、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1、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2、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
并定期检查。
3、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
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4、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
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5、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
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6、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
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
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7、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
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8、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
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9、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
准产品,严禁不
正确使用。
10、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