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公司所有参与工程劳务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分包单位资质要求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和业务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应符合工程要求,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
三、分包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等。
2. 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四、分包工程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分包单位应配合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分包单位考核机制,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六、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1. 分包单位如违反合同约定或管理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分包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制定,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劳务分包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分包管理,对本项目部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第三条项目总承包单位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的主要承担者。
项目总承包单位应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从总承包单位出发,对分包单位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分包单位是项目分包管理的主要承担者。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保证分包施工质量,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促进项目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分包单位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等工程。
第六条本制度由项目总工、质检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章质量目标第八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提出工程质量目标。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通过分包标准和施工方案,确保分包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事故,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会议确定技术施工方案及技术管理措施,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质量保证书,并与总包对接有序。
第三章质量组织体系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当设立具体负责管理质量的人员,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手册。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材料进行检测,明确检测标准,并按标准购买对材料。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分类及处理制度,对项目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对应记录。
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务分包单位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担劳务工人招募、管理和分包给施工总包单位的企事业单位。
为了更加规范和有效地管理劳务分包单位,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劳务工人的权益保障,制定本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1. 规范劳务分包单位的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2. 确保劳务工人的权益得到保护,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3. 促进劳务分包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管理范围本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职责1.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向施工总包单位提供劳务工人,并按照要求进行人员招募和分包工作;2.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对劳务工人进行合理安排和管理,确保其工作的安全和合规;3.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与施工总包单位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4.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参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5.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对劳务工人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6.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对劳务工人的工资和福利进行支付和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五、管理流程1. 招募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需求,进行招募人员的工作,并按照要求进行背景调查和面试;2. 分包工作:劳务分包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工作范围、工资待遇和工作期限等内容;3. 安排与管理: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人进行合理安排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 日常沟通:劳务分包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解决问题;5. 培训与教育:劳务分包单位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劳务工人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6. 工资支付:劳务分包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时间表,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7. 绩效评估:劳务分包单位定期对劳务工人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措施;8. 紧急处理:劳务分包单位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范围1. 劳务分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2. 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临时性员工、项目执行人员等。
3. 劳务分包对外委托的各项活动,包括保洁、保安、餐饮等服务的管理。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管理。
2. 安全保障: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进行全面保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3. 精准管理:对每一位劳务分包员工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质量。
4. 合法合规:对劳务分包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3.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管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企业全体员工:负有维护劳务分包员工权益的责任,确保劳务分包管理秩序良好。
第五章劳务分包管理的流程1. 招聘阶段: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统一的劳务分包员工招聘,确保符合企业要求的劳务分包员工加入。
2. 委派阶段:将合格的劳务分包员工委派至相应岗位,确保他们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
3. 监督阶段:由监督部门实施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结算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结算,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5. 评估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处罚制度1. 违反规定:对违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工作失误: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赔偿、停职等。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承揽工程过程中进行劳务分包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分包前的资质审查、监管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分包劳务内容,确保分包后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质量。
第二部分分包前的资质审查(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分包劳务单位前,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施工能力、安全生产条件、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分包劳务单位准入管理制度,对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在资质审查中,建设单位应重点考察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体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分包过程中的监管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劳务合同、技术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并严格监督分包单位的操作过程。
(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分包单位整改或者取消分包合同。
第四部分绩效考核(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分包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价。
(二)绩效考核应当结合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管管理情况,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措施等因素。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单位的绩效情况,对其进行奖惩激励,对绩效合格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分包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劳务分包工作,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和质量,维护员工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和劳务分包单位。
1.3 分包工作的定义:指公司将生产过程中部分工作任务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管理2.1 分包单位的选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资质、诚信度等综合因素进行筛选,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方可合作。
2.2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与公司签订协议前,双方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期限、工作标准和双方责任等内容,并签署合同。
2.3 员工管理: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保险等费用,并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同时,分包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2.4 业绩考核: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质量水平和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3.1 安全责任:公司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安全责任,必须保证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
3.2 安全教育:公司和分包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普及。
3.3 安全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公开通报。
3.4 安全奖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质量责任:公司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质量责任,必须保证完成任务的质量。
4.2 质量标准:公司应制定分包工作的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按照标准完成任务。
4.3 质量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公开通报。
4.4 质量奖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五章经济管理5.1 合同管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相关材料。
5.2 费用核算:公司和分包单位应及时核算劳务分包费用,确保费用合理、账务清楚。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我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五)劳务、工程分包工资、款项的支付;(六)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验收和结算;(七)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八)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包方要提供明确的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规划和需求;(二)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预算、工期要合理可行;(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区域、条件要符合实际施工要求。
第八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筛选应根据以下原则:(一)选择技术过硬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二)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三)选择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四)选择能够与总包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
第四章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工程范围;(二)劳务、工程分包的权限和责任;(三)劳务、工程分包的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支付方式和款项计算规则;(五)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款;(六)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七)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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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为加强、规范分包商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由单纯生产型向组织管理型企业发展,减少在分包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从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竣工结算、质保期等环节对分包商管理做如下规定:一、管理程序及流程,如图所示:二、分包商的资格审查和评审1、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分包商资格审查制度,未经资格审查或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分包商不得使用。
2、分包商使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录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公司分包商的选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如需选用新的分包商,应先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方可使用。
3、对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分包商,公司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清除出合格供方名录,不得使用。
4、分包商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发现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应及时纠正,确实不能胜任分包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合同,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5、公司制定分包商资格审查表(见附表),对分包商资格、施工人员能力、技术人员状况、机械设备状况、资金支付能力以及以往施工工程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6、分包商应具备法人资格或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7、分包商资格审查程序:由分包商提出申请,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表”,用人单位(分公司、项目部、驻外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分包商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分包商实际情况是否与审查表相符,以往施工业绩、专业能力或在建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上能否达到公司要求,施工人员配备结构是否合理,施工机械、资金支付能力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法律诉讼,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现象,不得录用在审查表中弄虚作假或经实地考察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分包商。
经初审合格的分包商报公司批准后交公司合约管理部备案。
考察单位对分包商的考察真实性负责。
公司相关部室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分包商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并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年度合格供方名录下达各使用单位。
分公司、项目部和驻外分公司违规使用合格供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经查实给予单位负责人2000元罚款,并责令对分包单位进行考察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应立即清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单位负责。
8、分包商的专业划分:公司相关部室根据最终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录以及各分包商的施工特点,对分包商进行专业分类,如土建专业、安装专业、装饰装修专业等。
土建专业又可以分为砌砖、钢筋、抹灰木模板等;安装专业又可以分为电气、给排水、消防、锅炉安装、非标制作、设备安装等等,以便公司承揽到总承包项目后可在名录中选取优质分包商进行分包,为公司向管理型企业发展奠定基础。
9、对合格名录中的分包商,各单位也要严密监控,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如出现资金支付能力不足时,就要在资金流向、资金使用方面做好严密监控,必要时可直接介入资金使用方面的管理,不能以包代管,放任自流;若技术质量管理方面有欠缺时,公司可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工地,协助分包商加强管理。
三、招标投标阶段分包商的管理1、建立健全分包商分包价格体系,分包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司制定的分包价格上限。
公司在参与投标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事前向两个以上分包商询价,以确保报价的合理性。
2、在分包由公司承接的总承包项目时,禁止将整体工程分包给一个分包商,以免项目管理失控,原则上根据主要工程分部、分项或专业依据工作面可控范围及工程结构状况,将项目划分为若干个施工单元作为分包对象,并向符合条件的分包商发售招标文件,以投标的方式确定分包商。
分包商分包价格不得高于公司承接该工程报价。
3、分包商使用公司资质参与投标的工程,公司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及公司有关部室应严格把关,按照公司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评审,特别是在报价方面,要对投标报价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杜绝在投标阶段就出现亏损。
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要立即修改,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出具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应为公司二级单位或驻外分公司正式员工,禁止向分包商人员出具法人委托书。
在联系工程或投标时,公司所有证件、证书禁止直接交由分包商人员携带,应委派公司人员携带。
4、公司建制单位与分包商参加投标有冲突时,应优先公司建制队伍,分包商可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防止出现互相诋毁,恶意竞争的局面。
四、合同签订阶段的分包商管理1、分包商对所承接的工程,必须在开工前按规定的格式逐级填写承诺书,即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要向总公司承诺,分包商(项目经理)要向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承诺,分包商下级分支机构要向分包商承诺,依次论推。
承诺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债务清偿、农民工工资、保修期责任等,并承认和遵守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不经山东兴润建设有限公司允许,决不再分包。
承诺书必须有承诺人签字。
2、公司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一般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不能采用定期承包方式和固定死数的上交方式。
3、分包合同确定的上交管理费额度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比例,特殊情况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分包合同签订的分包价款拨付必须考虑与总承包合同相吻合,不得高于总承包合同价款支付额度,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要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
5、分包合同签订的分包商对其所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保修责任等必须依据总承包合同进行分解压缩,然后由分包商具体承担。
6、公司承接工程所缴纳的各种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开办费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分包商按承揽工程占总工程合同价款比例予以承担,或在确定上交管理费时予以考虑。
7、逐步建立健全履约担保制度,分包商根据分包工程量或合同额大小,缴纳相应额度的履约保证金或以自己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做质押、抵押等方式向公司做出保证,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债务等出现问题时,公司有权扣留部分甚至全部保证金。
五、施工过程中分包商的管理1、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一般不明确固定职务,如确需要明确职务便于开展工作时,可以就项目名称公布其职务、权限和身份,并在现场明显处予以张贴、公布,项目结束后该职务或身份自动取消。
2、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开工前必须提交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文件,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资源配置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必须详细具体。
3、对分包商的管理不能采用以包代管的方式,对其施工项目支付工人工资的及时性,对所采购材料款支付的及时性和欠款情况以及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执行或履约情况等必须通过月报方式和现场检查方式及时了解其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技术质量管理: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分包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应持证上岗,接受公司质量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分包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5、安全文明管理:分包商应建立健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公司要求的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接受公司安全监督检查。
6、进度管理:分包商应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和其他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批准的分包进度进行施工,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分包进度的合理修改应无条件执行,对不能按时完成进度计划造成工期拖延的,由分包商承担损失。
7、成本管理:分包商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厉行节约,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由于质量原因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对分包商使用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材料施工的,应建立完善的限额领料制度,杜绝超额领用材料用于其他工程或变卖侵吞材料款的现象发生。
最终结算节余按一定比例给予分包商奖励,超用按加成罚款的原则结算材料款。
8、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支出必须由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监督,并有审查批准制度,对每笔款项支出的内容、去向、额度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事前审查制度,防止项目资金被挪用或非法侵占,特别是对预付款额度较大的项目,要严密监视预付款使用流向,禁止挪作他用,杜绝转入工程款后扣除管理费,直接交由分包商使用的现象。
由于联系工程或项目抢工期或其他原因需要,分包商项目经理向第三者募集资金,禁止公司二级单位、驻外机构为其担保或在其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以规避风险免除责任。
9、技术资料管理:分包商应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完善各种签证、隐蔽验收资料、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因资料整理不及时、不完善给总包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施工中出现索赔事项时,分包商应积极配合,由于索赔成功获取的超额收益由总包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分包商奖励。
六、保修期分包商的管理1、对分包商所分包的工程,在工程结算时,必须预留出不低于结算总价5%(不低于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比例)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不支付利息费用。
2、分包项目施工完毕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应要求分包商出具分包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限不低于总包合同或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保修书规定的保修期限,分包商应承诺在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应随叫随到及时予以维修,如分包商不能按时维修,总包单位有权安排其他单位维修,并根据发生的金额在保修金中予以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维修费用,分包商应予以补足,总包单位保留向分包商追偿费用的权利。
七、附图表1、分包商资格审查表表12、分包商资格评审表表23、合格供方名录表表34、承诺书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5月20日表1分包商资格审查表注:1、本表由分包商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交公司合约管理部备案;2、分包商证件扫描件附后。
表2 分包商资格评审表注:1、本表由用人单位填写,报公司评审确认。
表3合格供方名录表日期:年月日注:本表初审合格供方名录由各二级单位编制,报公司审核,最终合格供方名录由公司评审后汇总编制。
承诺书按照公司分包商管理规定,(二级单位或分公司)负责人承诺,我已经对年月日合格供方名录表中的施工分包单位做了详细考察,没有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施工单位施工信誉良好,施工机械、资金能力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配备齐全、具备在我公司从事分包工程的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质量、安全和经济上的风险,我单位申请将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单位列入公司合格供方,我承诺不使用在合格供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在有具体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及经济纠纷,如在分包工程实施中出现问题我单位将积极协调处理,不推诿责任。
由于分包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我承担。
承诺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