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讲义重大反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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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防止火灾事故1.1防止电气电缆火灾事故措施1.1.1《反措》要求:1.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0m。

1.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1.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二十五项反措讲述

二十五项反措讲述


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认真做

好安全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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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止
❖220千伏变压器保护双重化

应采用两套独立的主保护,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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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误操作工作重点
➢电气操作“六要”: 4、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
的操作票。 5、要求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
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 作术语。 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 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 地线的专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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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误操作工作重点
➢电气操作“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布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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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项反措》内容
• 第二十项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 第二十一项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
事故厂房坍塌事故 • 第二十二项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第二十三项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 第二十四项 防止交通事故 • 第二十五项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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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新、扩建及改造工程中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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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误操作工作重点
➢电气操作“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
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
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 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 电气相色的漆色。 3、要有与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 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 CRT,应有完善“五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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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 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 闭锁功能。即要求变电所一
次仍应满足防误装置功能设 置要求,且不影响远方、就 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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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止 电
❖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 现场状态为准。对我省而言,无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讲义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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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 3.2.3 加强直流保险管理,直流保险应按有关规定 分级配置。直流保险/熔断器必须采用质量合格的产 品,防止因直流保险/熔断器而扩大事故。
• 3.2.4 严格直流专用空气开关的分级配置管理,防 止因直流开关不正常脱扣造成事故扩大。保护装置 应采用直流专用空气开关。
3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 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 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临时和 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 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 方可作业。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 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 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 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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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 4.2 基建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 4.2.1 线路器材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允
许使用不合格产品。 • 4.2.2 塔材、金具、绝缘子、导线等材料在运
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妥善加以保管,严 防硌压产生宏观压痕。 • 4.2.3 复合绝缘子相对易于破损,在施工中应 避免损坏复合绝缘子的伞裙、护套及端部密封 ,严禁人员沿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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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 3.4.3 变电站带电水冲洗工作必须保 证水质要求,并严格按照《电力设备带 电水冲洗实施导则》(GB13395-1992) 规范操作,母线冲洗时要投入可靠的母 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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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 3.5 防止运行操作不当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

二十五项反措讲义防止火灾事故

二十五项反措讲义防止火灾事故
• 2.8.7 脱硫塔安装时,应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消防方案,施工人员须接受过专 业培训,了解材料的 特性,掌握消防灭火技能;施工场所的电线、电动机、配电设 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应避免安装和防腐 工程同时施工。
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 2.9.1 健全和完善氨制冷和脱硝氨系统运行与维护规程。 • 2.9.2 进入氨区,严禁携带手机、火种,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并在进入氨区前 进行静电释放。 • 2.9.3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 2.9.4 液氨设备、系统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 够宽度的操作空间和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2. 1.3 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离,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 影响;消防设施的备用电 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未设置保安电源的应按 H 类负荷供 电。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正 常 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分隔设施设置在 手动控制状态。
• 2.2.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 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 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 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 2.2.7 非直埋电缆接头的最外层应包覆阻燃材料,充油电缆接头及敷设密集的 中压电缆的接头应用 耐火防爆槽盒封阅。
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 2.7.1 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 清理。 • 2.7.2 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 2.7.3 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必须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 2.7.4 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防止火灾事故1.1防止电气电缆火灾事故措施1.1.1《反措》要求:1.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0m。

1.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1.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二十五项反措讲义--防止火灾事故

二十五项反措讲义--防止火灾事故

❖2.2.10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 ,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 缆头,经质量验收合 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阅。变电站夹层 内在役接头应 逐步移出,电力电缆切改或故障抢 修时,应将接头布置在站外的电缆通道内。
❖2.2.11 在电缆通道、夹层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 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防火 措施。在电缆通道、 夹层内使用的临时电源应满足绝缘、防火、防潮 要求。工作人 员撤离时应立即断开电源。
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分隔设施设 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2. 1.4 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配备必 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 面具等防护器材,
并应进行使用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以防止人员在灭 火中因使用不当中毒或窒息。正 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应每月检查一次。
❖2. 1.5 检修现场应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在禁火 区动火应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 度,严格执行动火 工作票制度。变压器现场检修工作期间应有专人 值班,不得出现 现场无人情况。
2. 1.2 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 进行检查与保养,禁止使用 过期和性能不达标消 防器材。
2. 1.3 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离,以保消 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 影响;消防设施的备 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未设置保安电源的应 按 H 类负荷供 电。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 。正常 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8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与运行单位密切配 合,在电缆通道内敷设电缆 需经运行部门许可。 对贯穿在役变电站或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 的阻火墙,应 及时恢复封堵,并由运行部门验收 。
❖2.2.9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 设在隧道和主控室或厂房内 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 分段阻燃措施。

330MW发电机二十五项反措内容

330MW发电机二十五项反措内容

330MW发电机二十五项反措内容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为了防止发电机的损坏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86)电生字193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补充规定》(能源部发〔1990〕14号)、《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1999年版)等各项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1 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1.1.1.1 加强检修停机期间定子绕组松动和磨损的外观检查。

每次小修时,打开发电机端盖上的人口门检查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和磨损情况。

1.1.1.2 每次大修应仔细检查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的紧固情况,仔细查找有无绝缘磨损的痕迹,尤其是发现有环氧泥时,应借助内窥镜等工具进行检查,若发现定子绕组端部结构件有松动现象,除应紧固外,应进行振动模态试验,确认固有频率是否已避开双倍频(100HZ)。

1.1.2 防止定子绕组相间短路1.1.2.1 加强对大型发电机环形接线、过渡引线、鼻部手包绝缘、引水管水接头等处绝缘的检查。

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对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消缺。

1.1.2.2 严格控制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在露点温度0℃~-25℃之间,并做好氢气湿度的控制措施。

1.1.2.2.1 严格执行DL/T-651-1996《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技术要求》等有关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规定。

1.1.2.2.2 发电机氢气湿度在线监测装置,露点仪每年利用大小修机会送电科院定期检定。

1.1.2.2.3 加强对氢气干燥器维护,确保除湿效果。

1.1.2.2.4 发电机油水报警装置,应投入使用。

1.1.2.2.5 防止向发电机内漏油,在氢压变动和启停机时,压差阀和平衡阀跟踪要调整好。

1.1.3 防止转子匝间短路1.1.3.1 调峰运行的发电机,停机过程中每3个月和每次大修中分别进行动态、静态匝间短路试验,以便及早发现异常。

1.1.3.2 已发现转子绕组匝间短路较严重的发电机应尽快消缺,以防转子、轴瓦磁化,差压阀失控造成严重漏氢、漏油。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汽机部分_original

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汽机部分_original

黄岛发电厂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细则1. 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火灾事故重点要求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汽机油系统防火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非耐油石棉垫。

3.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4.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5.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6.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7.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8.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0.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2.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85)。

3.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4.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5.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

6.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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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汽轮机组轴系断裂事故
n 10.1.2机组运行期间,主辅设备超 速、振动等保护装置必须正常投入。
n 10.1.3严格执行超速试验规程,机组 冷态启动带25%额定负荷,运行3小 时~4小时(或按制造厂规定)后立即进 行超速试验。
n 10.4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及发电机 非全相运行。
防止汽轮机组轴系断裂事故
发电厂重大反措
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
n 防止汽轮机组轴系断裂事故 n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n 防止汽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n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汽轮机油系统防火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1机组各种机械超速和电超速保护 等具有限制超速功能的安全自动装置均 应正常投入,不能可靠投人时禁止机组 启动和运行。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4抽汽机组必须设置快速关闭的抽汽 截止门,可调整抽汽截止门和抽汽逆止 门应尽量靠近机组抽汽口。快控抽汽阀 门的关闭速度应与机组调速汽门关闭速 度相协调,不宜先于调速汽门关闭。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5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DEH)应具 有完善的机组启动逻辑和严格的限电启 动条件,以及可全部、部分关闭的汽门 活动试验功能。
n 9.13机组新投产或汽轮机调节系统进行重大改 造后,必须进行甩负荷试验。已经投产但尚未做 甩负荷试验的机组,应尽快创造条件进行甩负荷 试验。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14严格按照《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 试验导则》(DL/T7lll999)和《汽轮 机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DL/ T824-2002)的规定要求,定期进行 危急保安器试验、电超速试验、电超速 在线模拟试验、汽门严密性试验、门杆 活动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逆 止门关闭时间测试以及其它与遮断保护 有关的在线试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 缺陷,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20机组调节系统实施重大改造,必 须在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进行 全面充分论证。在DEH系统改造方案的 确定及功能设计中,汽机专业人员必须 参与。
防止汽轮机组轴系断裂事故
n 10.1.1建立和完善转子技术档案,包 括转子原始资料、历次转子检查资料、 机组主要运行数据及相关事故档案,为 分析研究转子工况、制订有针对性的事 故预防措施创造条件。
n 9.2当机组转速表等重要运行监视表 计显示不正确或失效,严禁机组启动。 机组运行中失去有效的转速监视手段必 须立即停止运行。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3汽轮发电机组的测速装置必须分别 独立安装于轴系的不同转子段,并同时 独立显示机组转速。机头必须安装一套 就地转速表,用于保护、控制的测速系 统应实现“三取二”逻辑方式。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10机组热控保护系统不满足机组启 动条件时,严禁修改控制逻辑强制机组 启动。
n 9.11机组发生故障跳闸,必须在查明 原因并消除故障以后方可启动,禁止强 行挂闸。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12运行机组正常停机打闸后,必须首先确 认机组有功功率降到零,再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 或者采用逆功率保护动作解列。除发电机故障和 进行机组甩负荷试验外,禁止发电机带负荷与系 统解列。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17电液伺服阀(包括各类型电液转 换器)的性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 不得投人运行。运行中严密监视电液伺 服阀的工作状态,应不卡涩、不泄漏和 系统稳定。A级检修中要进行检测及维护 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备用伺服阀 应按照制造厂的要求条件妥善保管。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16 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一般为额定 转速的111%士1%,200W机组为109 %土m,制造厂有明文规定的按厂家标 准执行。
n 9.15机组进行超速试验时,在满足试 验条件的基础上.主蒸汽和再热蒸汽压 力应尽量取规程中的下限。汽轮机任何 一道进汽阀门存在严重泄漏缺陷时,禁 止进行超速试验。
n 9.8强化新投用DEH系统油质检验监督 工作,抗燃油系统的净化和再生装置在 半年内应连续投运。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9机组实施A级检修或影响调速系统 性能指标的检修工作后,必须进行汽轮 机调节系统静止试验或仿真试验,确认 调节系统工作正常,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机组冷态启动前,应对调节系统各部套 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在调节部套存在卡 涩、调节系统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下启动。
n 9.18主油泵轴与汽轮机主轴通过齿型 联轴器或类似联轴器连接的机组,应定 期检查联轴器的润滑和磨损情况,以及 两轴中心标高和左右偏差情况,应严格 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安装,不得有卡涩 引起轴向力的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检修操作 规程要求,进行调节、保安系统检修工作, 防止各有关部套(包括伺服间及各类型电 液转换器、门杆和操纵装置等)卡涩引起 调节、保安功能失常。调节、保安系统进 行在线试验和检修,必须做好事故防范措 施。
防止汽轮机组轴系断裂事故
n 10.1.7应重视开展汽轮机、发电机转子中 心孔探伤检查工作。新建机组制 造厂应提供 完整的中心孔探伤检验报告,否则应在投产前 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制造厂未提供检验报告且 投产前未检查的在运机组,应在最近一次A级 检修中进行探伤检查。运行时间达到10万小时 的机组,应对中心孔进行复查。如机组出现可 能危急转子寿命的非正常运行工况,应做好进 行中心孔探伤检查的措施。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6在机组大联锁保护中,汽轮机跳闸 必须通过程序逆功率保护联跳发电机, 禁止直接联跳。在任何情况下,逆功率 保护不应影响手动解列机组。
防止汽轮机组超速事故
n 9.7加强汽轮机油和抗燃油使用管理, 防止不同油品或其他化学品混入。定期 检查抗燃油的酸值、颗粒度等理化指标, 避免造成电液伺服阀损坏导致调节失灵。 严禁在油质及清洁度不合格的情况下启 动机组。
n 10.5新机组投产前和机组A、B级检修 中,必须检查平衡块固定螺丝、风扇叶 固定螺丝、走子铁心支架螺丝、各轴承 和轴承座螺丝的紧固情况,保证各联轴 器的紧固和配合间隙完好,防松措施完 善可靠。
防止汽轮机组轴系断裂事故
n 10.1.6运行时间达到10万小时以上 的机组,每次A级检修应对转子外部进行 探伤检查。对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寿 命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转子,低压焊接 转子,调峰起停频繁机组的转子,应适 当缩短检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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