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高塘村1000名村民指控恶霸村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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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与袁延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与袁延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与袁延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0【案件字号】(2021)粤09民终2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忠圣罗文欧卫慧【审理法官】徐忠圣罗文欧卫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袁延程【当事人】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袁延程【当事人-个人】袁延程【当事人-公司】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代理律师/律所】梁柱云广东柱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柱云广东柱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柱云【代理律所】广东柱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被告】袁延程【本院观点】本案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过错无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重新鉴定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争议焦点有:一、上诉人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对被上诉人袁延程受伤有无过错;二、上诉人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应否赔偿被上诉人袁延程51244.89元。

对争议焦点,评判如下:一、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劳中强。

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雇请袁延程驾驶运输货物的车辆并装卸货物,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是接受劳务一方,袁延程是提供劳务一方。

袁延程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应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涉车辆是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提供,车厢底板表面比较光滑,也没有安装防滑垫,化州市河西高佬强海鲜档经营者劳中强也没有举证证明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袁延程进行管理。

所以,化州市高佬强海鲜档对袁延程受伤有过错。

另一方面,袁延程受雇驾驶运输货物的车辆并装卸货物,按照常识,为自身安全,袁延程遇车厢积水应先行清理积水再装卸货物,但是袁延程在没有清理积水的情况下装卸货物,对自己受伤显然也有过错。

村支书为何能一路“坐大”

村支书为何能一路“坐大”

村支书为何能一路“坐大”作者:王春晖张丛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7期发展家人、亲戚和团伙成员入党,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劣迹斑斑,却当选市人大代表。

2019 年2 月14 日,吉林省四平市下辖的双辽市辽西街道吉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品德涉黑案公开宣判,赵品德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 万元。

一路劣迹不断“坐大”逐渐控制村级政权与其他违纪违法村干部不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并不适合赵品德。

赵品德从参加工作之初起,就未曾志存高远,有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实现人生价值的理想追求。

纵观赵品德的违纪违法历程,甚至谈不上是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蜕变,而是近乎一种天然的贪婪和霸道。

1966 年赵品德出生在吉兴村,小学没毕业就混迹社会,根本不认识几个字,也不思上进,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然而,就这样毫无作为却当上了吉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这主要源于其大哥赵品青的“培养”。

赵品青于1988年任吉兴村党支部书记,便在吉兴村说一不二,逐渐掌握了吉兴村的政治和经济大权。

为实现长期控制吉兴村的目的,赵品青十分注意“培养”弟弟。

而此时的赵品德日常表现与农村优秀青年标准相距甚远,在村中好勇斗狠,惹是生非,对大哥言听计从,充当打手,欺压百姓,成为村中一霸。

尽管品行恶劣,赵品德仍一步步被顺利发展入党,于2001年开始进入吉兴村任职,从治保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主任,直至接任村支书。

翻看赵品德的入党材料,处处显示出运作的痕迹,漏洞百出,所有材料均由他人代写,甚至连赵品德的一个签名都没有。

“新官上任”的赵品德,为了更好地控制吉兴村,便马不停蹄地搭建自己的“四梁八柱”,将原村主任朱某排挤出核心机构。

把亲信人员违规安排到重要岗位,村两委成员及屯长,均为他亲属或“拜把子”兄弟,都对他言听计从。

每当换届,赵品德利用赵氏家族的“威慑”,再通过屯长的“叮嘱”,强迫村民选自己。

朱嘉乐、谢刚等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案(二)

朱嘉乐、谢刚等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案(二)

朱嘉乐、谢刚等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案(二)朱德永以前是市场职工,在市场什么都不干,每月开1700元,还能报销油费和餐费。

他听王景山说过,朱德永是朱嘉乐的六叔,都很横,不给报销不行。

(3)证人吕宝军的证言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辨认笔录》证明:他从2005年开始担任市场会计。

他们市场存在非市场职工和本村村民到市场向领导要钱的事,要钱的都是朱嘉乐为首及其手下的人。

朱嘉乐在2007年春节前几天曾来市场要钱,当时他和王景山、市场的书记在经理办公室开会,王景山接了个电话后说“朱嘉乐来给他六叔要钱”,让他与书记先出去。

他在楼道看到一个小个子男的。

之后该男子对王景山拍桌子大声叫骂,当时派出所的所长也在。

朱嘉乐从经理办公室出来后在楼道里还骂王景山“非弄死你不可,让你生不如死。

”他2005年接手会计工作时,朱德永就在市场工作了。

朱德永大约2006年初离开的市场,走时所有费用都结清了,市场不欠朱德永钱。

经他手,除去工资,一共给朱德永报销餐费、油费共计3万多元。

2006年11月左右的一天下午,王景山让他准备2万元。

过了一两天的上午9点,王景山让他拿2万元到办公室,当时办公室有两个男青年,他将钱交给其中一个胖子。

吕宝军依法定程序辨认出许德臣即为其于2006年11月份在王景山办公室交给2万元的男子。

(4)证人王景水的证言证明:他在西沙窝市场主要负责管理车辆,王景山是他二哥。

朱德永在市场干过一段时间,负责管理市场车辆。

朱德永第一年有时还跟他一起管管车辆,但第二年就不怎么干活了,有时甚至不来上班。

朱德永的薪酬肯定比他的(每月1200元)高,而且市场淡季时职工都放假没有工资,但朱德永拿全年12个月工资。

市场平时管理很严格,但王景山就是拿朱德永没办法。

王景山之所以不敢管朱德永主要因为朱德永是朱嘉乐的六叔,他们都怕朱嘉乐打击报复。

2003年还是2004年的一天上午,他在市场办公楼的房间里,听见外面有人吵嚷,他出去看见邱俊阳带了十多个人,手里拿着镐把正在挨屋找人,他说:“莲蓬,你干什么。

阳江又出现黑社会潘可分伙同林商老板毁掉村民所种松苗千余亩

阳江又出现黑社会潘可分伙同林商老板毁掉村民所种松苗千余亩

申诉人: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新洲镇上六村委会松柏村村民(松柏、红星、寨边、高山垌等自然村村民)被诉人:1、阳东县新洲镇上六村委会潘可分。

2、林商老板(阳江第二个黑社会“捶头笠”)3、新洲镇派出所工作不力申诉事件:关于新洲镇上六村委会潘可分强卖该村村民所有的山地,而引发村民与林木商老板的纠纷一事。

申诉事由:1、潘可分强行出卖村民所属林地。

2、潘可分伙同林商老板毁掉村民所种松苗千余亩。

一九九八年林木商老板烧毁红星队、松柏队村民所种的松木400多亩。

二0一二年三月林木商老板派人砍掉高山垌村民所种的松树150多亩。

二0一二年三月林木商老板纠集众徒铲好防火带准备烧毁寨边队村民所种的松苗,遭到村民的强烈抗议,但于五月七日再纠集30多黑社会打手持铁器、木棍作保护,当着派出所干警的面调动300多众徒强行拔掉村民所种松苗450多亩,前后共计毁林千多亩。

上述自然村村民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生息,自土改以来都以水流为界,以耕地带林地为原则划分林地、山地。

一九六二年各自然村在此造林。

后来国家飞机播种林木成材后上六村委会管理,2011年上六村委会潘可分未经村民同意偷偷转卖,2008年6月中央颁布林改政策,明确规定把集体林地经营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农民积极行动起来植树造林,遭到上六村委潘可分等人的强行烧掉、拔掉种下的林木。

上六村委潘可分强行出卖上述自然村村民的林地,这是对抗中央林改政策的行为。

放火毁林是潘可分与林商老板的第二大罪。

潘可分与林商老板挑动村民与村民的纠纷,顾请其他村村民参加毁林(每人200元),每次毁林行动都有数十名打手,手持铁器、木棍作保护,准备抠打前来抗议毁林的村民,这根本不是共产党人所为的,这是地道的黑社会性质行为。

这是我们世世代代生息的土地所劳作的林地,上六村委会潘可分等人为何强卖我们的林地?我们在我们自已的林地上造林,潘可分等为什么要烧毁我们的林木?我们要大声直呼潘可分还我们林地!还我们林苗!让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生存!我们有共产党的领导,有中央的政策,我们决不会屈服潘可分的黑暗势力。

广东清远征地乱象调查

广东清远征地乱象调查

【0 83号文 , 以风 城街 道办 事处 为征 20]
但 20 0 2年 6月 1 3日,横荷 镇政府 镇 政 府 却 将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给 政 府 下
地 方开 始大 面 积征 用城 西 大道 两 侧的 在 未 完 全支 付 补偿 款 的情 况下 ,不顾 属 的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凭 着 还 未 形 成 市 政 府 文 件 , 也 没 有 括 向 龙 在 内 的 横 岭 村 近 3 村 民 家庭 7户 用 地 批 文 的计 划 性 文件 清 国 土 预 字 仍在 这块土地上种着庄稼 。
次性 付 清。 如到 期 不付 清 ,乙方 有
权 制 止 甲方 工 地 停 ( ) 。 与此 同 时 , 开 工
农 田 。 村 民谢 福 有 看 到 街 道 办 事 处 与 村 民 反 对 ,动 用 警 力 , 用 武 力 手 段 强 居 委 会 签 定 的 征 地 协 议 书 后 , 才 知 道 行 填 土 毁 地 。 大 量 农 田填 土 15米 高 , .
20 0 4年 ,全 国集 中整顿违法 批地 ,
亲 却靠 领 着 低保 ,维持 温饱 。
街道 办事处 就能 跟属下 的清郊 、 田龙 、 然 而 大 部 分 被 征 用 的 土 地 都 用 于 了 商
和谢福有一样心存 担忧的还有 清远 沙 田管 理 区 签 定 的 。 “ 个 街 道 办 便 可 住 楼 建 设 。 由 于 地 产 业 不 景 气 ,补 偿 一
小 组 数 千 农 民赖 以生 存 的 一 级 良 田。
谢 福 有 说 ,征 地 人 员 和各 村 组 长 民 该 怎 么 活? 如 今 连 征 地 补 偿 款 也 不 对于双 方的征地资格村 民也提 出质

何志强、化州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何志强、化州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何志强、化州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8【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13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劲标戴剑飞郭琼瑜【审理法官】林劲标戴剑飞郭琼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何志强;化州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何志强化州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何志强【当事人-公司】化州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郎子君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王忠华黑龙江新天地律师事务所;林银汝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郎子君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王忠华黑龙江新天地律师事务所林银汝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郎子君王忠华林银汝【代理律所】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新天地律师事务所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何志强【被告】化州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上诉人何志强提起的本案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上诉人何志强提起的本案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八)、(十)项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本案中,何志强认为化州市政府、茂名市政府对辖区内存在的擅自更改公路建设路线、违法拆迁房屋、损毁竹林、占用耕地等行为存在行政不作为,但化州市政府、茂名市政府并非是负有直接查处何志强所诉称的擅自更改公路建设路线、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其实质是认为化州市政府、茂名市政府作为上级行政机关未履行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职责而存在不作为,但上级行政机关履行内部层级监督职责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亦不会对何志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何志强无权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内部层级监督职责。

关于陈**涉嫌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不完备案的处罚(化笪府罚字【2021】16号)

关于陈**涉嫌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不完备案的处罚(化笪府罚字【2021】16号)【主题分类】其他【发文案号】化笪府罚字【2021】16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301397230000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134753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301397510000【处罚日期】2021.06.04【处罚机关类型】人民政府【处罚机关】化州市笪桥镇人民政府【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化州市【处罚对象】陈**【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9.07 16:03:37行政处罚决定化笪府罚字【2021】16号书文号被处罚陈**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1-06-04处罚事由2021年5月9日、13日,我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陈**位于化州市笪桥镇水塘村委会江头村瓜田山(东经110.4850度,北纬21.6073度)的生猪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经调查核实,东面为本养殖场养殖水面,南面为林地,西面为林地,北面为林地。

当事人2015年开始从事生猪养殖,养殖场栏舍总面积1600平方米,建有猪舍4幢,铁棚结构3幢,混凝土结构1幢。

现存栏肉猪275头、母猪5头。

经营的养殖场有190立方米沼气池,18立方米的集液池,70立方米的三级净化池,50平方米堆粪棚,1个化尸池,没有集粪池,没有固液分离机,租有速生桉林及水稻田消纳土地共14亩。

也未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养殖场猪舍未实行雨污分流,猪粪、猪尿及冲洗猪只、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林木或水稻施肥,部分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旁边水塘及周边的沟渠和水田。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规定。

官员被害为什么老百姓不同

官员被害为什么老百姓不同情今年2月18日和2月29日,分别发生了“山西省大同市副市长王伟国被杀案”和“山东桓台政协常委宋佃涛被害案”等多起针对官员的凶杀案件。

有人做过统计,仅2005年至今,媒体报道官员被害案件就有“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被害案”、“甘肃临夏法院刑庭庭长一家四口被杀案”、“重庆野三关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被杀案”、“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城一对警察夫妇被害案”、“北京丰台林业局副局长夫妇别墅内被害案”等十多起,官员被害与官大官小没有直接关系。

如今这社会到底怎么了?“当官”也成了“危险职业”。

更为奇怪的是,对官员被害的“事件本身”谴责者甚少,冷眼旁观者偏多,“在报道相关案件的网站的BBS上,奚落死者、称道杀手的帖子却大行起道。

一些充满了快意恩仇和恶毒诅咒内容的帖子被悬红‘置顶’”,且一顶再顶,官民矛盾有“恶化”的趋势。

中国几千年来,“官员”向来都是很好的职业,民间“谚语”说“升官发财”,可见,几千年来中国百姓都是将“官”与“财”联系在一起,就是人死了,处理尸体的容器也要以“升官发财”为谐音,称“棺材”。

近年来官员“不好当”,针对官员的人身伤害案件有增多的现象,且呈现有预谋、手段残忍和“非斩草除根不快”的倾向。

“官员跳楼不问原因纷纷拍手称快,女官员被锤击得不到丝毫同情,从不同侧面反映官民对立情绪正在逐渐蔓延。

”官员被害百姓不同情,关键问题并非百姓“缺乏同情心”,而大多是官员对百姓缺乏“同情心”造成。

有官员“行为不端”、“为官跋扈”,特别是“一部分官员以权谋私,一部分商人凭借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而一夜暴富”。

“贿赂、贪污、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频繁出现”,这种情况直接加深了民间“无官不贪,无商不奸”的直观印象。

医学专家钟南山说过这样一句话:“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大家实现共同富裕。

我看现在只实现了前面一句,后面那句啊,还差得很远。

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腐败案涉及303名干部

●南方日报记者赵杨通讯员粤纪宣昨日,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近两年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件。

笔者获悉,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涉案303名干部,该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清远市政协原副主席、统战部部长阮灶新受贿1700余万元。

并获悉,汕头市原副市长苏耀光受贿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查办案件。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收送“红包”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等,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消极腐败行为,绝不姑息。

查巨贪查处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昨日,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透露,2009年以来,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省纪委成功查处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严重受贿案,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严重受贿案,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受贿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受贿案,原副市长陈亚春受贿案,电白县县委原书记李日添受贿案等系列腐败案。

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经查,罗荫国从1998年至2011年在担任茂名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等。

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中。

罗荫国于2011年2月11日被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杨光亮、倪俊雄、陈亚春先后于2009年10月、2010年7月和2010年10月被省纪委双规。

罗荫国案发后,朱育英、李日添先后被查。

广东茂名159人贪腐窝案:官位有价如商圈


长而 “ 跑 官 ” 的 茂 港 区 常 务 副 区 长 甚 至 还 采 用 了 “ 相 同 条 件 下 价 高 者 发 达 。还 拥 有 得 天 独 厚 的 深 水 港 口 。
谭某 , 刚 刚送 上 约 3 0万 美 金 的 贿 金 。 得 ”的 荒 唐 逻 辑 。 信 封里赫然附着谭某 的简历和名片 。 但从 2 0 0 5年 到 2 0 1 1年 ,茂 名 人 均

名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 回 ,
0 0 7年 到 2 0 1 0年 ,茂 名 社 会 矛 盾 茂 名 案 发 时 , 周 镇 宏 已升 任 广 2
又 送 ,提 拔 调 动 ” 的 官 场 潜 规 则 大 东 省 委 常 委 、 统 战 部 部 长 。他 被 当 突 出 、多 发 ,经 常 有 多 达 数 十 人 的
行 其道 , 进 而 出现 了 “ 劣 币驱 逐 良 币 ” 地 官员 视为 打开 买官 卖官 “ 潘 多 拉 群 众 上 访 。要 求 解 决 土 地 纠 纷 等 问
的干部任用 “ 逆淘汰”现象 。
盒 子 ”的 人 ,将 所 谓 “ 市场 逻辑 ” 题。
在 车 水 马 龙 的 高 凉 公 路 旁 ,一
向 中 央 第 八 巡 视 组 反 馈 意 见 整 改 情 要 负 责 人 无 一 幸 免 ,波 及 党 政 部 门 了 他 主 政 的 时 代 ,买 官 卖 官 就 完 全 况 的 通 报 中 ,公 布 了 对 茂 名 领 导 干 1 0 5个 ,其 中 1 5 9人 涉 嫌 行 贿 买 官 。 部 系 列 违 纪 违 法 案 件 中涉 嫌 行 贿 买 窝 案 爆 发 前 的 几 年 里 ,茂 名 买 公 开 化 、常 态 化 了 。 ”当地干部说 。 在 周 镇 宏 、罗 荫 国 主 政 时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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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高塘村1000名村民指控恶霸村长违法
本报记者郑科授王子璇发自化州市良光镇
2012年8月11日,记者接到广东省化州市良光镇庙咀村委会高塘村民小组群众的报料,称该村非法担任村长职务的陈学亮等人涉嫌违法犯罪而逍遥法外,村民多年举报后未引起重视,而充当村长欺行霸市、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保护伞的良光派出所所长刘永旺及其妻子已经在7月5日被茂名市检察院带走。

村民期待媒体介入曝光恶霸村长的违法行为,将其绳之以法。

记者为此于8月12日上午驱车赶到良光镇采访。

“村长”为霸风水宝地玩起“包地协议”
9月12日9:15,村民陈亚亮告诉记者,该村在1953年间,为提高农业产量,村民决定在该村前挖一口鱼塘蓄水,一方面可以养鱼,另一方面可以灌溉农作物。

于是,村民利用村边的耕地挖了一口面积为6.7亩的鱼塘。

后因村集体经营不善,在2001年1月承包给该村群众陈华宝养鱼,但规定村民可以用鱼塘的水灌溉农作物。

2010年12月合同期满,因暂未招标,陈华宝便延期使用,将租金交至2012年3月。

2011年底,身为深圳富商的陈学亮(祖籍高塘村,其全家户口均在2001年8月24日迁移到深圳市宝安区)为炫富,在未经合法选举就被有关部门任命为高塘村的村长后,欲回老家建别墅。

于是,他从深圳聘请多名风水师到高塘村看风水,最终选定该村鱼塘东南角的
位置为其别墅建设地。

为霸占该风水宝地,陈学亮利用其担任村长职务的便利,在2012年2月12日(农历正月21日,即该村的年例日)召开由其封官的副村长陈木庆(其户口在化州市区),委员陈志明等40多人的会议,决定将鱼塘租给其弟弟陈学友,租金15万元,承包期20年。

为了达到霸占风水宝地的目的,特别注明承租人可以在鱼塘东南角的土地上建设猪舍两间,休息间一间(面积不限),承包期满后鱼塘将无条件被村里收回,但建筑物及其土地则归承包者所有。

因有部分村民看穿陈学亮承包鱼塘的真正目的,当时并未达成鱼塘承包协议。

2012年3月11日,陈学亮授意其手下陈木庆、陈志明以甲方(高塘村)代表的名义与乙方陈学友秘密签订了《良光镇高塘村鱼塘承包合同》。

后因该合同被一村民无意中发现,村民获悉后,该合同遭到90%以上村民的强烈反对。

村民强烈要求公开合同的具体内容,副村长陈木庆则以“合同是隐私,不能公开”来回应村民的质疑。

后又在2012年4月10日再次签订了该合同的2份《补充协议书》。

据了解,陈学亮目前已经占用了该村500平方米的住宅地(即其看好的鱼塘东南角的风水宝地),用围墙将该地围起来,目前该地价值约15万元,已经办理了1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

派出所长两套办案标准遭质疑
2012年1月31日,陈学亮、陈木庆等人未经召开村民会议,也未征求任何村民的意见,以影响风水,要建高塘公园美化村庄为名,由陈木庆指挥钩机将靠近陈学亮家的猪栏、粪池强行推毁,遭到被拆
户的强烈反对,以致发生了肢体冲突。

最终,陈亚龙、陈鸿培、陈华等20多名村民的猪栏、粪池遭毁,剩下不足10间的猪栏多为村长的亲信所有。

据不完全统计,该次非法拆除行动造成村民的经济损失约20万元。

村民当时致电警方报案后,派出所并没有立案,“因为村长与派出所长是朋友,所以村长涉嫌犯罪也受到警方保护。

”村民廖翠英如是说。

2012年4月4日清明节期间,陈学亮指挥陈木庆利用村民上山扫墓不在家之际,用钩机将陈华宝的鱼塘岔口挖开,导致鱼塘中的大头鱼、塘鲺鱼、木鱼、华星鱼等走失1500多斤,损失10000多元。

陈华宝获悉后当即报警,良光派出所民警亦赶赴现场劝阻,减少了损失,但却未给予立案。

村民被迫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上访路,先后向良光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及化州市委、市政府、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上访请求为村民主持公道,未果。

陈亚艺等6名村民愤怒之下将村干部已经砌好的鱼塘口的30多个火砖推倒,以示抗议。

村民推倒鱼塘口的30多个火砖后,村干部当即报警。

警方随后介入调查,经物价部门估价为4500元。

6名村民便被立案侦查,随后逮捕了2名村民,其余4名村民网上通缉。

官方低调回应各方质疑
8月12日10时许,记者赶到良光镇人民政府采访了该镇镇长董盛文。

董盛文称其刚调到良光镇任镇长,对此案情并不是很了解,但
因为村民已经将情况反映到化州市,目前该案已经由化州市政法委成立工作组,由市政法委劳主任担任组长具体负责,镇里只是配合其工作。

“目前该村分为两派,谁是谁非也不好说。

主要是其中一派有2名村民被捕,4名村民在逃。

警方办案程序肯定没有问题的,如何放人是警方的问题,镇政府只是起着协调作用。

建议向市里理解具体情况。

”董盛文如是说。

对于村民反映建房村里非法收取费用的问题,董盛文以不了解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10时30分,记者赶到化州市政法委采访了劳主任。

劳主任告诉记者,市领导要求成立工作组来处理高塘村的问题,由我具体负责。

我带工作组成员到良光镇政府了解情况后,镇里要求先让他们协调高塘村群众的工作,具体再向工作组汇报,目前镇里已经有了相关报告。

因为化州市这么大,如果每件事情都由我们政法委来负责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手严重不足是主要原因。

劳主任最后以要准备下午一个重要会议材料为由婉拒了记者的继续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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