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物业管理企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06.03.16•【字号】京建物[2006]221号•【施行日期】200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物〔2006〕221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就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应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在开设维修资金业务的银行开立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一个业委会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开立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开户行,确需变更的,须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
二、业主大会必须依照《关于发布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京建物[2006]2号)及《转发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03]949号)等规定进行决议,决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应急支取预案;2、以业委会的名义开立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资金账户;3、选择一家银行(分支机构)开立维修资金账户;4、选择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管理处(或业委会、会计师事务所)做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账户日常管理人;5、确定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是业委会维修资金账户的责任人;6、其他维修资金有关的决议事项。
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房改售房单位适用)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房改售房单位适用)2018年12月目录1.综述 (1)2.获取网上业务平台用户名密码 (1)3.系统登录及登录密码修改 (2)3.1系统登录 (2)3.2登录密码修改 (4)4.单位信息变更 (6)4.1功能描述 (6)4.2功能操作 (6)5.新增楼盘登记 (8)5.1功能描述 (8)5.2功能操作 (8)6.未审核楼盘信息变更 (16)6.1功能描述 (16)6.2功能操作 (16)7.存量楼盘信息查询 (24)7.1功能描述 (24)7.2功能操作 (24)8.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登记 (26)8.1功能描述 (26)8.2功能操作 (26)8.2.1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登记 (26)8.2.2修改未通过审核的交存申请 (34)9.房改房维修资金支取申请 (37)9.1功能描述 (37)9.2功能操作 (37)9.2.1房改房维修支取申请 (37)9.2.2撤销任务单 (47)9.2.3修改任务单 (49)10.已审核楼盘信息变更申请 (51)10.1小区信息变更申请 (51)10.1.1功能描述 (51)10.1.2功能操作 (51)10.2自然幢信息变更申请 (53)10.2.1功能描述 (53)10.2.2功能操作 (53)10.3单元信息变更申请 (58)10.3.1功能描述 (58)10.3.2功能操作 (58)10.4房屋信息变更申请 (63)10.4.1功能描述 (63)10.4.2功能操作 (64)10.5业主信息变更申请 (68)10.5.1功能描述 (68)10.5.2功能操作 (69)11.房改房维修资金信息查询 (72)11.1功能描述 (72)11.2功能操作 (72)12.业务流水查询 (76)12.1功能描述 (76)12.2功能操作 (76)13.补打 (77)13.1功能描述 (77)13.2功能操作 (77)1.综述“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是房改售房单位用于办理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房改房维修资金)相关业务的网上业务操作系统。
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注册备案。
1、打印物业服务企业注册信息表或业主委员会注册信息表;2、准确、完整填写注册信息表并盖章确认;3、携带注册信息表及表格说明中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到市住房保障局办理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注册备案手续;4、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备案,分配管理系统用户身份。
二、维修基金支用户备案。
1、维修基金用户备案申请;2、开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报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会)同意;2、选择施工队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方案应该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维修项目的建成时间及保修期证明,工程预算,维修涉及范围及业主户数,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维修工程期等;3、登陆维修基金管理系统录入维修信息,生成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和业主征询意见书和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
4、将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使用维修资金公示通知、费用分摊清册和维修方案、维修工程预算书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及相关楼宇出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申请单位应现场拍照取证;同时书面征求维修项目分摊范围内的业主意见(相关业主应在系统生成的费用分摊清册及业主征询意见书中签署意见);5、登录资金管理系统,将业主意见录入保存,同时上传公示照片等图片资料,完成维修项目申报,生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和首付款拨付申请书,打印并签字、盖章;6、携带以下材料办理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及首付款拨付申请:(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2)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3)维修对象质保期限证明及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书(复印件);(4)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5)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清册及业主征询意见书(复印件);(6)首付款拨付申请书;(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8)由相关单位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使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受托负责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实施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的财政监督工作。
第四条[总体原则]维修资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资金用途]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1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工程.第六条[业委会开户]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议~由业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维修资金.业委会开户银行由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资金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供业委会选择.第七条[资金划转]业委会开户后~应当将开户资料报送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内商品房维修资金~由业委会向市建委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小区办”,申请~将业委会所辖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物业管理区域内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由业委会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将业委会所辖范围内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第八条[工程普查]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工程计划、编制费用预算和分摊明细。
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9-11-10 【实施日期】2009-12-1 【发布单位】【文号】京建物〔2009〕83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审计分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根据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
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第一步:项目申报1.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计划。
2.业主委员会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成立项目申报小组。
3.业主委员会或项目申报小组向业主发送特别维修基金使用申报通知,告知业主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4.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特别维修基金使用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计划、必要的资料等。
第二步:审批1.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审批小组,负责审核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2.审批小组对项目申报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
3.申报人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4.审批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通过项目申报。
5.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和相关业主。
第三步:资金拨付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审批结果编制资金拨付计划。
2.拨付计划包括项目名称、资金金额、拨付时间等。
3.拨付计划需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4.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拨付计划向申报人拨付资金。
第四步:使用管理1.申报人收到资金后,需按照项目计划进行使用,不能超出预算。
2.申报人在使用过程中需按规定进行备案,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
3.申报人须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五步:结算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结算。
2.申报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书,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人员和材料使用情况、财务报表等。
3.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结算小组对申报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
4.结算小组核对实际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合规性,决定是否予以结算。
5.结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和相关业主。
以上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的主要步骤。
不同地区和组织有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总的来说,这个流程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供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参考和实施。
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 45页)

北京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物业管理企业版)北京泰利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录1物业管理企业登录 (3)1.1 登录系统 (3)1.2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 (4)1.3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 (5)2系统服务对象管理 (7)2.1小区管理处管理 (7)2.1.1小区管理处信息录入 (7)2.2.1小区管理处信息变更 (15)2.3.1小区管理处信息打印 (26)2.2物业公司管理 (32)2.2.1物业公司变更 (32)3系统查询 (39)3.1小区管理处信息查询 (39)3.1.1选择小区管理处信息查询 (39)3.1.2选择不同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40)3.1.3选择小区管理处 (41)3.1.4打印小区管理处信息 (42)3.2物业公司信息查询 (43)3.2.1选择物业公司查询 (43)3.2.2选择不同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43)3.2.3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44)4退出本系统 (45)1物业管理企业登录1.1 登录系统图 1-1-1 登录画面在登录画面,物业管理企业操作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进入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主画面,如下图1-1-2所示:图 1-1-2 系统主画面1.2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a)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注册在图 1-1-1 登录画面上点击下侧物业管理企业“注册”超链接,系统弹出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如图1-2-1所示图 1-2-1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b)录入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画面输入项说明*组织机构代码:必输项,输入10位字符*资质证书编号:必输项,输入30位字符*企业名称:必输项,最长输入80位字符*联系人:必输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法人代表:必输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办公地址:必输项,最长输入100位字符*联系电话:必输项,最长输入20位的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必输项,输入6位字符*Email地址:必不输,最长输入40位字符备注:可不输,最长输入400位字符(c)注册物业管理企业正确录入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后,点击图1-2-1中“注册”按钮,系统将显示注册成功画面,如图2-2所示图 1-2-2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成功画面(d)打印注册信息在图1-2-2上点击“此处”超链接,系统将调用打印功能打印注册信息1.3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a)选择打印,输入申请编号在图 1-1-1 登录画面上点击下侧物业管理企业“打印”超链接,系统显示物业管理企业申请编号输入画面,如图1-3-1所示图 1-3-1 申请编号画面在图1-3-1中输入由注册物业管理企业生成的申请编号,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显示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画面,如图1-3-2所示图 1-3-2 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画面(b)打印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在图1-3-2 上点击“打印”按钮,系统将调用打印功能打印物业管理企业注册信息,效果如图1-3-3所示图 1-3-3打印效果画面2系统服务对象管理2.1小区管理处管理2.1.1小区管理处信息录入操作员可以通过本功能对小区管理处注册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注册信息录入、维护(1)录入注册信息(a)选择“录入新信息”操作员点击主页面左侧菜单栏中:小区管理处管理-小区管理处注册信息录入,显示小区管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维护选择画面,如下图2.1.1-1所示:图2.1.1-1 小区管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维护选择画面①“返回”按钮点击小区管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维护选择画面(图2.1.1-1)上“返回”按钮,系统提示是否返回主画面,如图2.1.1-2所示,在图2.1.1-2上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返回到主画面,如图1-2所示。
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9-11-10 【实施日期】2009-12-1 【发布单位】【文号】京建物〔2009〕83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审计分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根据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
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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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物业管理企业北京市商品住宅修理基金治理系统操作手册(物业治理企业版)北京泰利特科技进展有限公司目录1物业治理企业登录31.1 登录系统31.2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31.3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42系统服务对象治理42.1小区治理处治理42.1.1小区治理处信息录入42.2.1 小区治理处信息变更82.3.1 小区治理处信息打印132.2物业公司治理 152.2.1物业公司变更153系统查询183.1小区治理处信息查询 183.1.1选择小区治理处信息查询18 3.1.2选择不同查询条件进行查询18 3.1.3选择小区治理处193.1.4打印小区治理处信息193.2物业公司信息查询203.2.1选择物业公司查询203.2.2选择不同查询条件进行查询20 3.2.3选择物业治理企业214退出本系统211物业治理企业登录1.1 登录系统图1-1-1 登录画面在登录画面,物业治理企业操作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进入北京市专项修理基金治理系统主画面,如下图1-1-2所示:图1-1-2 系统主画面1.2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a)选择物业治理企业注册在图1-1-1 登录画面上点击下侧物业治理企业“注册”超链接,系统弹出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如图1-2-1所示图1-2-1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b)录入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录入画面画面输入项讲明*组织机构代码:必输项,输入10位字符*资质证书编号:必输项,输入30位字符*企业名称:必输项,最长输入80位字符*法人代表:必输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办公地址:必输项,最长输入100位字符*邮政编码:必输项,输入6位字符*Email地址:必不输,最长输入40位字符备注:可不输,最长输入400位字符(c)注册物业治理企业正确录入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后,点击图1-2-1中“注册”按钮,系统将显示注册成功画面,如图2-2所示图1-2-2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成功画面(d)打印注册信息在图1-2-2上点击“此处”超链接,系统将调用打印功能打印注册信息1.3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选择打印,输入申请编号在图1-1-1 登录画面上点击下侧物业治理企业“打印”超链接,系统显示物业治理企业申请编号输入画面,如图1-3-1所示图1-3-1 申请编号画面在图1-3-1中输入由注册物业治理企业生成的申请编号,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显示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画面,如图1-3-2所示图1-3-2 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打印画面打印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在图1-3-2 上点击“打印”按钮,系统将调用打印功能打印物业治理企业注册信息,成效如图1-3-3所示图1-3-3打印成效画面2系统服务对象治理2.1小区治理处治理2.1.1小区治理处信息录入操作员能够通过本功能对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进行治理,包括注册信息录入、爱护(1)录入注册信息(a) 选择“录入新信息”操作员点击主页面左侧菜单栏中:小区治理处治理-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显示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如下图2.1.1-1所示:图2.1.1-1 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①“返回”按钮点击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1.1-1)上“返回”按钮,系统提示是否返回主画面,如图2.1.1-2所示,在图2.1.1-2上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返回到主画面,如图1-2所示。
图2.1-2系统提示信息②选择“录入新信息”单选按钮,再点击“下一步”,系统将显示注册信息录入画面,如下图2.1.1-3所示图2.1.1-3注册信息录入画面(b) 录入注册信息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1.1-3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1.1-1)②画面输入项讲明*小区治理处代码: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小区治理处名称:必填项,最长输入80位字符*经理姓名: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办公地址:必填项,最长输入100位字符*区域总面积: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区域总户数: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邮政编码:必填项,输入6位数字Email地址:必不填,最长输入40位字符备注:可不填,最长输入400位字符③“储存”按钮:正确输入注册信息后,点击图2.1.1-3画面上“储存”按钮,系统将提示确认信息,如图2.1.1-4所示:图2.1.1-4 提示储存画面点击图2.1.1-4中“确定”按钮,系统将显示成功画面,如图2.1.1-5所示图2.1.1-5 储存成功画面(c) 打印预览信息储存成功画面①“返回”按钮:点击图2.1.1-5画面上“返回”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如下图2.1.1-1所示②“那个地点”超链接:点击图2.1.1-5画面上“此处”超链接,系统将显示注册信息打印预览画面,如图2.1.1-6所示:图2.1.1-6 注册信息打印预览画面(d) 打印信息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1.1-6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储存成功画面,如图2.1.1-5所示②“打印”按钮:点击图2.1.1-6画面上“打印”按钮,系统将调用打印功能打印注册信息,成效如图2.1.1-7所示图2.1.1-7 注册信息打印画面(2) 爱护注册信息(a) 选择爱护功能,输入申请编号在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1.1-1)上选择“输入申请编号”单选按钮,并在输入框中输入14位的申请编号,如图2.1.1-8所示:图2.1.1-8申请编号输入画面①在图2.1.1-8上点击“返回”按钮,系统将返回到主画面,如图1-2所示。
②“下一步”按钮如果不记得了申请编号,能够点击图2.1.1-8上“我不记得了申请编号“超链接查询申请编号,如图2.1.1-9所示,输入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点击“查询”按钮显示符合条件的申请编号,选择申请编号,再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所选申请编号填入输入申请编号画面输入框中。
图2.1.1-9 申请编号查询正确输入申请编号后,点击图2.1-8画面上“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显示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爱护画面,如图2.1.1-10所示:图2.1.1-10 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爱护画面(b)爱护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爱护画面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1.1-10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申请编号输入画面(图2.1.1-8)②画面输入项讲明*小区治理处代码: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小区治理处名称:必填项,最长输入80位字符*经理姓名: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办公地址:必填项,最长输入100位字符*区域总面积: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区域总户数: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邮政编码:必填项,输入6位数字Email地址:必不填,最长输入40位字符备注:可不填,最长输入400位字符③“重置”按钮:点击图2.1.1-10画面上“重置”按钮,系统将取消操作员在画面上做的修改④“储存”按钮:正确修改注册信息后,点击图2.1.1-10画面上“储存”按钮,系统将提示修改,如图2.1.1-11所示:图2.1.1-11 提示修改画面在图2.1.1-11中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显示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爱护成功画面,如图2.1.1-12所示。
图2.1.1-12 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爱护成功画面(c) 返回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爱护成功画面①“返回”按钮点击图2.1.1-12画面上“返回”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注册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1.1-1)2.2.1 小区治理处信息变更操作员能够通过本功能对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进行治理,包括变更信息录入、爱护(1)录入变更信息(a) 选择“录入变更信息”操作员点击主页面左侧菜单栏中:小区治理处治理-小区治理处信息变更,显示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如下图2.2.1-1所示:图2.2.1-1 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①“返回”按钮点击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2.1-1)上“返回”按钮,系统提示是否返回主画面,如图2.2.1-2所示,在图2.2.1-2上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返回到主画面,如图1-2所示。
图2.2.1-2系统提示信息②选择“录入变更信息”单选按钮,再点击“下一步”,系统将显示小区治理处查询画面,如下图2.2.1-3所示图2.2.1-3小区治理处查询画面(b) 选择查询条件小区治理处查询画面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2.1-3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2.1-1)②画面输入项讲明小区治理处名称:最长输入80位字符小区治理处代码:最长输入3位字符③“下一步”按钮:正确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图2.2.1-3画面上“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显示查询到的小区治理处列表画面,如图2.2.1-4所示:图2.2.1-4 小区治理处列表画面(c)选择小区治理处小区治理处列表画面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2.1-4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查询画面(图2.2.1-3)②“下一步”按钮:点击行前单选按钮选择小区治理处后,再点击图2.2.1-4画面上“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显示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画面,如图2.2.1-5所示:图2.2.1-5 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画面(d)录入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画面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2.1-5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列表画面(图2.2.1-4)②画面输入项(变更后信息)*小区治理处代码: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小区治理处名称:必填项,最长输入80位字符*经理姓名: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办公地址:必填项,最长输入100位字符*区域总面积: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区域总户数:必填项,最长输入40位字符*邮政编码:必填项,输入6位数字Email地址:必不填,最长输入40位字符备注:可不填,最长输入400位字符③“储存”按钮:正确输入变更信息后,点击图2.2.1-5画面上“储存”按钮,系统将提示储存,如图2.2.1-6所示:图2.2.1-6 提示储存画面点击图2.2.1-6中“确定”按钮,系统将显示成功画面,如图2.2-7所示图2.2.1-7 储存成功画面(e) 打印预览信息储存成功画面①“返回”按钮:点击图2.2.1-7画面上“返回”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如下图2.2-1所示②“那个地点”超链接:点击图2.2.1-7画面上“此处”超链接,系统将显示变更信息打印预览画面,如图2.2.1-8所示:图2.2.1-8 变更信息打印预览画面(f) 打印信息①“上一步”按钮:点击图2.2.1-8画面上“上一步”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储存成功画面,如下图2.2.1-7所示②“打印”按钮:点击图2.2.1-8画面上“打印”按钮,系统将调用打印功能打印注册信息,成效如图2.2.1-9所示图2.2.1-9 变更信息打印画面(2) 爱护注册信息(a) 选择爱护功能,输入申请编号在小区治理处变更信息录入/爱护选择画面(图2.2.1-1)上选择“输入申请编号”单选按钮,并在输入框中输入14位的申请编号,如图2.2.1-10所示:图2.2.1-10申请编号输入画面①在图2.2.1-10上点击“返回”按钮,系统将返回到主画面,如图1-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