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1、先秦: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战国时秦国的,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轻农民负担,松驰依附关系;适应商品经济.清初,康熙帝实行“更名田”并固定人丁数,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意义:人头税已全废除,人身控制更松驰;促进农业发展.6、半殖半封开始时期:在土地方面,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和“无处不均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土地私有制.7、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同盟会政治纲领三民主义中包含“平均地权”民生主义规定现有地价归原主,增涨地价归国家卖主变为资本家,买主就是资本家,国家财政有保障.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8、国共十年对峙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路线规定: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9、时期:抗日根据地的土地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强占大量耕地,用于修建公路、封锁沟和飞机场等,或者分配给日本移民使用.10、:解放区土地改革,按1947年,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实行耕者有田,农村人口平分.贯彻解放区土地改革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消灭封建剥削,发展农业生产.11、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国初土地改革,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3至1956年开展了对农业的农业合作化,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转化.12、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和一平二调绝对平均分配、无偿调用公私财产,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13、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安徽、四川试点,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最后形成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使农村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方向发展.14、本世纪初: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田还湖等生态工程,废除农业税、实行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工作陆续展开,农村经济正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

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1)、1928年12月,毛泽东在井冈山主持制定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土地法,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的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
由于缺乏经验,这个土地法关于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买卖等方面的规定,并不适合中国农村的实际。
(2)、1929年,毛泽东在兴国主持制定第二个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改正,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不受侵犯。
(3)、1931年2月,毛泽东和邓子恢等一起制定了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
阶级路线: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分配方法: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至此,中国共产党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制定了可以付诸实施的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纲领和路线。
(即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限制富农)(4)、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这个政策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主统一战线一边。
(5)、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但并不是全国范围内的),变减租减息政策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即用适当方法将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转移到农民的手中,吸收中农参加运动,绝不可侵犯中农土地,对富农和地主区别对待,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
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削弱封建剥削,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过渡。
(6)、1947年7月至9月,中共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和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分配给无地或是少地的农民。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 (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

建国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变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农民土地私有制时期;第二个时期是制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等一系列政策决议,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变农民土地所有制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时期;第三个时期即新时期是通过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一号文件等决议措施,使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实行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
1、1950-1952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许多属于民主革命范畴的问题尚未解决。
农村的封建剥削制度依然存在。
1950年6月28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并于6月30日由毛主席发布命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1950年全国土地改革开始,土地改革的总体思想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从《土地改革法》公布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
在农村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地主私有的土地制度,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2、由互助合作(1953年—1957年)土地改革,及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1961年)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过渡(1962年—1978年)。
1951 年9 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它不仅认同了互助组的做法,而且引导农民在一些比较巩固的互助组内试办初级社。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由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途径、步骤、方针、原则作了系统的论述。
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以下是一些主要朝代的土地制度的简要概述:1. 夏、商、周时期(约公元前2070年 - 公元前221年):封建制度•土地分封制度:国家领土被分为诸侯国,君主将土地授予贵族作为封地,贵族向君主效忠,提供劳役和军事服务。
2. 秦朝(公元前221年 - 公元前206年):均田制•由秦始皇推行的土地改革政策,实施均田制,取消封建制度,平均分配土地给农民,提高国家的税收和兵役动员效率。
3. 汉朝(206年 BC - 220 AD):推崇均田制,实际上逐渐演变为察田制•初始沿袭秦朝的均田制,后来逐渐演变为察田制,对土地进行测量,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分配给农民,但分配不再是绝对平均。
4. 三国时期(220 - 280 AD):分权制,实际上官僚和豪族占有大片土地•中央政权相对较弱,地方豪族和地方军阀掌握土地,形成分权制。
5. 隋朝(581 - 618 AD):均田令•为解决土地不均问题,推行均田令,但在隋朝后期,均田制逐渐瓦解。
6. 唐朝(618 - 907 AD):保田法•均田制逐渐被废除,唐代推行保田法,农田可以世袭,但一旦废弃,就会被没收。
7. 宋朝(960 - 1279 AD):均输法•宋代实行均输法,实际上也是一种重新分配土地的尝试,但并未解决土地不均的问题。
8. 元朝(1271 - 1368 AD):均输法的失败•元朝尝试推行均输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失败。
9. 明朝(1368 - 1644 AD):一揽诸法,后期实行“摊丁入亩”•明初推行一揽诸法,后期实行“摊丁入亩”制度,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
10. 清朝(1644 - 1912 AD):三百年封建制度•保持封建土地制度,土地属于皇帝,由地方官员分封给地方豪绅,农民劳作,地主收取租税。
总体而言,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在不同的朝代都有过多次变革,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

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1、1949~1954年,从土地农民私有制到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的转变新民主主义时期,我国的土地政策是没收地主土地分田到户,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民向国家缴纳公粮。
此间,农民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短缺,在一些地区出现村民以生产资料换工等形式的互助生产组。
农民拥有了土地以后,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有了上升,一部分农民包括有的党员买了土地和车马,雇了长工,少数农民则因种种原因生活下降,开始出卖土地或给别人当雇工。
针对这种情况,东北地区和山西向中央提出进一步提高互助组的层次报告,以防止此现象持续发展。
刘少奇对两地区的报告给予了批评和否定,认为当时的生产工具无法满足集体农庄的要求。
但毛泽东认为这将助长让私有制的出现、使剥削制度再度出现,对于党员雇工更是无法接受的。
随后陈伯达把马克思的工厂分工理论拿出来作为作业农业生产合作的理论基础,认为在生产工具不具备要求的时候通过分工仍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1951年9月,毛泽东倡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促成1952年秋冬全国第一次农业合作运动的高潮。
1953年刘少奇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及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此时,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是以土地形式入股到合作社,此阶段仍有十分之一左右的农民没有加入到农生产合作社。
1954年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就规定了“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等四种所有制形式,并在其第八条规定了“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2、1954~1958年,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的转变由于合作化运动发展速度过猛,部分地区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制要求入社的情况,后来出现了整顿。
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

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封建土地制度。
以下是我国土地制度的主要演变阶段:
1. 先秦时期:封建土地制度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础。
这一时期,贵族拥有大量土地,而平民则在贵族的统治下耕种土地。
2. 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土地划分为郡县,然后根据户口数量收取赋税。
这一制度为后来的土地制度奠定了基础。
3. 隋唐时期:隋唐时期,推行均田制,按照户口数量平均分配土地,以平息土地不均引发的社会动荡。
4. 宋代:北宋时期,推行的“居田法”和南宋时期实行的“均输法”,进一步加强了土地的集中管理。
5. 明代:明朝推行的“丁调制”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将所有土地归属于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的土地制度。
6. 清代:清朝时期,实行封建土地制度,贵族和地主拥有大量土地,农民则没有土地所有权。
7. 民国时期:民国时期尝试实行土地私有制,但由于历史原因,土地分配不均和土地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
8.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是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
实行了土地国有化,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
1980年代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得到保障,农民获得了相对稳定的土地权益。
9. 当代土地制度改革:近年来,中国加大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推行了土地确权、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农村土地流转等政策,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需要。
总体来说,中国土地制度在历史长河中经历了封建土地制度、均田制、国有化、私有化等多个阶段的演变,从集权到分权,从封建到社会主义,不断调整和改革,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_土地政策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封建土地制度到土地改革,再到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
土地政策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政策进行总结,分析其演变过程和特点,以期为我国未来土地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1.土地改革(1949-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封建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这次土地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
2.农业合作化运动(1953-1956年)土地改革后,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农业合作化运动。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发展农业生产。
1953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标志着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面展开。
在这一过程中,土地所有权逐渐从农民个体所有转变为集体所有。
3.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1960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我国农村又进行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然而,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导致农业生产严重受损,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1984年)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土地政策的核心内容。
这一制度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体或家庭,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5.土地制度深化改革(1984年至今)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国土地政策进入深化改革阶段。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明确土地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农民个人所有的界限,保障土地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以下是其主要的演变过程:
1. 土地改革时期(1950年代初-1950年代中)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
这一时期,政府实施了土地国有化和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并进行了土地的再分配。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0年代末-1970年代初)
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集中控制,实行农业合作化政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归于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的土地使用制度。
3. 改革开放初期(1970年代末-1980年代末)
在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逐步放开土地管理权,引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个体承包经营土地的方式,鼓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实现经济的发展。
4.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1990年代初-2000年代初)
在这一时期,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政府启动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高效、透明、规范的土地供应体系,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5.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2000年代初至今)
中国政府启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
建设。
这一政策推动了农地流转、土地托市等方面的改革。
6.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建立(2008年至今)
为解决农村土地权益不明晰、冲突频发等问题,中国政府推行农村土地确权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民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制度,以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从国有化到农业合作化,再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及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和确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变革,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