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2011版+2019最新知识点)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对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的熟悉程度;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熟悉程度。
是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环境、不安全场所和不安全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总称。
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者控制危(wei)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职业安全卫生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统称,它是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以及在法律法规、技术、设备与设施、组织制度、管理机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所有措施、活动和事物。
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wei)险的伤害。
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指设备、设施或者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包括:失误—安全功能;故障—安全功能;上述两项功能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
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是人们不希翼发生的,同时违背人们的意愿后果。
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
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注意危(wei)险度的概念,危(wei)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给出。
长期地或者暂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wei)险物品,且危(wei)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当单元中有多种物质时,如果各类物质的量满足下式,就是重大危(wei)险源。
安全生产管理 知识点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点1.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和重要性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危害,确保生产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只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才能有持续稳定的发展。
2. 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通过事前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事故和危害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综合治理:整体考虑各种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全员参与: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企业员工的工作职责中,形成全员参与的氛围。
•不断改进: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的建立,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包括:•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指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建立的一套包括组织结构、责任分工、操作程序、记录和文件等要素的管理体系。
常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ISO 45001国际标准和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ISO 45001国际标准是全球范围内最广泛应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它包含了组织结构、职责分工、风险评估、事故处理、持续改进等要素,帮助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则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设计和建立,适应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
4.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限。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和内容,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评估的流程和方法,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汇总安全生产技术理论知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概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下面一起和店铺来看看!(一)安全生产管理概述1.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A.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
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B.事故、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 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电灼伤不属于灼烫事故)、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危险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危险源从安全生产角度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2011版+2019最新知识点)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大纲要求:掌握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1、应急管理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1)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2)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各自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
(3)应急管理部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这些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综合监督管理还体现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等。
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为了加强国家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协调,国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承担。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相互协调、配合的作用,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1、国家监察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
如煤矿,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
安全管理知识 第2章 安全生产管理

3 系统性原则。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建立涵盖全员、全过 程、全方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即涵盖生产经营单 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涵盖生产经营 单位的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生产调试、生产运 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 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全方位的安全 规章制度。
4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四)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 一般由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四类组成;
按照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 把安全规章制度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 准和安全工作标准;
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 系,一般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大 类。
(6)培训和考试。新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 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
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
(7)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对安全规章制度 进行一次修订,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 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除每年 进行一次修订外,3至5年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修 订,并重新印刷。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纲要求:
1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目的和意义
2 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要求
3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概念: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
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 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 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 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生产经营 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是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是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增强责任感,明确职责。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要求。
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的要求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①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②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④由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⑤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①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②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课堂笔记第二讲

注册安全⼯程师考试《安全⽣产管理知识》课堂笔记-第三讲⽣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产管理 第⼆章⽣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产管理第四节安全⽣产教育培训第五节建设项⽬“三同时”⼤纲要求:检验应考⼈员对⽣产经营单位安全⽣产责任制的掌握程度;对⽣产经营单位安全⽣产管理组织保障的熟悉程度;对安全⽣产投⼊制度的熟悉程度;对安全⽣产教育培训制度的熟悉程度;对建设项⽬(新建、改建、扩建⼯程项⽬)“三同时”制度的掌握程度;对⽣产经营单位安全⽣产检查制度的掌握程度;对劳动防护⽤品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品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
⼤纲变化情况:1、删除了2004年⼤纲中“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第九节:⼯伤保险”内容考试内容:第四节安全⽣产教育培训1.了解⽣产经营单位安全⽣产教育培训的要求;2.掌握安全⽣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3.掌握安全⽣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法。
第五节建设项⽬“三同时”1.了解建设项⽬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法律依据;2.掌握建设项⽬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本讲⼤纲变化情况:1、与2004年⼤纲要求相同本讲要点:1、安全⽣产教育培训2、建设项⽬“三同时”内容讲解:⼀、安全⽣产教育第四节安全⽣产教育培训⼀、安全⽣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安全⽣产法》对安全⽣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第⼆⼗条规定:“⽣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和安全⽣产管理⼈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产知识和管理能⼒。
危险物品的⽣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建筑施⼯单位的主要负责⼈和安全⽣产管理⼈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产知识和管理能⼒考核合格后⽅可任职。
”第⼆⼗⼀条规定:“⽣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员进⾏安全⽣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条规定:“⽣产经营单位采⽤新⼯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员进⾏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1. 概述安全生产是指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是指在实际工作中,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会议、培训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2.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一种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一系列制度、流程和管理措施,全面管理安全生产的体系。
3.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责任、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
3.3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4.1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是指对工作环境、工作活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存在的安全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4.2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危险源的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环节。
4.3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需要依靠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5.1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指通过组织系统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5.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
5.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定期进行,覆盖所有员工,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解和掌握。
6.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6.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是指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6.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环节。
6.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应依靠专业的应急队伍和设备,进行迅速响应和处理。
7.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7.1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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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大纲要求:掌握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1、应急管理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1)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2)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各自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
(3)应急管理部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这些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综合监督管理还体现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等。
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为了加强国家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协调,国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承担。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相互协调、配合的作用,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1、国家监察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
如煤矿,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
2、地方监管考虑到目前全国的煤矿数量很大,有2万多个煤矿,点多面广,有些煤矿分布较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力量不足的特点,国家赋予某些权力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明确相应的部门行使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权,即实行地方监管。
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2)对地方煤矿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和矿长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4)负责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5)组织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等。
4、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对本地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2)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3)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4)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5)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6)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等等。
煤矿安全监管比较特殊,实行的是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还有其他情况,如交通部门的水上监管:一方面由交通部海事局设立垂直监管机构,如长江等重要水域都设立港务局,直接由海事局领导;另一方面有些水上监管机构,行政上归地方政府领导,业务上归海事局指导,垂直与分级相结合。
特种设备的监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
(三)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但是,加强外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除政府监督外,其他方面的监督也十分重要。
其他监督是整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前,尤其需要发挥其他方面的监督,如新闻媒体的监督。
政府方面的监督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
其他方面的监督主要有: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
(四)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权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是以国家机关为主体实施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察、纠正和惩戒。
1.权威性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威性首先源于法律的授权。
法律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
2.强制性国家的法律都必然要求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由于是依法行使的监督管理权,它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
3.普遍约束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凡有关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职责。
这种普遍约束性,实际上就是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五)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职责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配合有关政府进行安全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4.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现场进行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处理,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5.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6.建立举报制度。
7.制定有关奖励制度,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8.配合地方政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9.事故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0.积极支援事故抢救。
11.组织事故调查。
12.事故信息发布。
1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主要职责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3.严格履行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职责。
4.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正确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依法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设施、设备、器材。
7.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8.及时报告事故。
9.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很多形式,有召开各种会议、安全检查、行政许可等等。
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和颁发管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许可是两种十分重要的形式。
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一般程序包括: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
召开有关会议,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等。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情况。
检查有关许可证的持证情况,有关会议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投入,安全费用提取等。
3.作业现场检查。
4.提出意见或建议。
检查完后,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提出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发出《整改指令书》、《处罚决定书》。
颁发管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许可,一般程序包括:(1)申请。
申请人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文件、资料。
(2)受理。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按有关规定受理。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3)征求意见。
对有些行政许可,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些还要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
(4)审查和调查。
经同意后,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5)作出决定。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6)送达。
对决定颁发的,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多种多样,如召开有关会议、安全大检查、许可证管理、专项整治等等,综合来说,大体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
1.事前的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
2.事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等。
事中监督管理重点在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1)行为监察。
即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
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严肃纠正和处理。
(2)技术监察。
是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使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