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及其治理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的塔西佗陷阱”及对策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的“塔西佗陷阱”及对策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相关数据显示,20xx年全年我国引起舆论热情度较高的公共突发事件约80起。
[1]自从2010年我国进入微博元年,网民给予的高度关注和持续跟进助推了网络舆情的发展。
由于网络媒体特有的交互性、及时性和隐蔽性,网络舆情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也日渐明显。
媒体在突发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往往会导致舆论朝向两边倒,对此,有关部门在这一新形势下如何把握舆论方向、正确引导舆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扰动因素(一)自媒体发展与谣言传播与传统媒体相比较而言,微博、博客、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形态构建了媒介化发展的新特征,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达到了充分的满足,但信息的来源良莠不齐,真实性也值得怀疑。
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易陷入稳定舆论的困境,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的优势被自媒体取代。
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的第一条消息就是由微博用户小宝最爱旻旻于20xx年8月12日23:26分发布于微博的。
二是网络乌合之众的影响。
由于微博等自媒体具有及时性和聚合性,使得人们很少去鉴别消息的真假而一味的跟随群体传播,将不实信息传播出去。
媒体肩负着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的责任。
媒体可以成为谣言扩散和传播的土壤,也可以成为消解谣言的重要力量。
某些时候谣言也代表着公众的一种情感诉求,是信息与态度的双重载体。
美国学者桑斯坦认为,谣言分为忧患类谣言和心愿类谣言,前者来源于恐惧,后者来源于希望。
[2]所以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关注信息背后所隐藏的公众的真实心理诉求,及时做到安抚和维稳。
(二)把关人缺失与意见领袖崛起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把关人对于舆论的掌握不再像从前一般胜券在握。
网络意见领袖总是能在热点事件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并引发相当可观的转发量。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一次发布、一次转载,就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导致事件影响力升级放大。
网络意见领袖往往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左右者,其态度和看法直接影响到舆情的发展和态势,也十分易于使网络舆论产生乱象。
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一、总则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网络舆情,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重大突发网络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舆情风险。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一旦发生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各部门应迅速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小组成立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应急指挥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1)全面负责重大突发网络舆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2)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策略和措施。
(3)统筹调配公司内的资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舆情监测组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并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
其职责包括:(1)运用网络舆情监测工具,对各大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实时监测。
(2)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和评估,判断其影响力和潜在风险。
3、舆情处置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具体的舆情处置方案,包括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网民关切、引导舆论走向等。
其职责包括:(1)根据舆情的性质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处置方案。
(2)组织撰写和发布相关声明、公告、新闻稿等。
(3)与媒体、意见领袖等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支持和合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支持,包括物资、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保障。
其职责包括:(1)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和储备。
(2)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监测与预警1、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实现对重点网站、论坛、社交媒体等平台的全覆盖监测。
明确监测的重点内容,包括涉及公司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等。
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的意见领袖分析

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的意见领袖分析一、本文概述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非常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由于其不可预测性和破坏性,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在这一过程中,意见领袖的作用不可忽视。
他们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特见解或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在网络舆情中起到引导和塑造公众意见的作用。
因此,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的意见领袖进行深入分析,对于理解舆情传播规律、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系统研究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的意见领袖现象,揭示其产生机制、作用机理和影响效果。
文章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明确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和意见领袖的内涵与外延。
通过案例分析、数据挖掘等方法,深入剖析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意见领袖的特征、类型和影响力。
在此基础上,探讨意见领袖在舆情传播中的作用机制,包括他们如何获取信息、形成观点、传播信息以及影响其他网民的过程。
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应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意见领袖的策略和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实践指导。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的理解,还有助于提升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社会管理的水平。
对于意见领袖自身而言,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非常规突发事件与网络舆情非常规突发事件,通常指的是那些具有突然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度影响性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这些事件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且一旦发生,便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吸引大量公众关注,形成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则是指在互联网上,公众对于某一事件或话题所表达的观点、态度和情绪的总和。
在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事件的突发性和影响力,网络舆情往往会迅速形成并快速传播。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构建及治理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构建及治理研究一、绪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突发事件作为网络舆情的重要来源之一,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构建及治理对于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构建方法以及如何有效地进行治理。
本文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梳理,明确了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共安全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
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信息,包括正面、负面和中性观点。
突发事件作为网络舆情的重要来源之一,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构建及治理对于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理论层面分析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构建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揭示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空间结构;三是通过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的时间演变规律的研究,揭示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时间演变特征;四是通过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的多源异构性研究,揭示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多源异构特征。
本文从实践层面探讨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治理策略。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采集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的分析和研判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应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四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的监管和管理,防止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的传播。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数据空间模型的构建及治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旨在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及应对

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及应对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伦理失范现象也层出不穷。
网络伦理失范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个体或组织在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网络活动时,违反了网络伦理规范,不良传播信息,违法违规行为等导致网络空间失序、不安全,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秩序与和谐。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即便有一些国家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但都没有彻底杜绝网络伦理失范现象。
有必要对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及其应对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一、网络伦理失范现象网络伦理失范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网络诈骗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诈骗现象屡见不鲜。
以虚假信息、谎言等为手段,诱骗他人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假冒网站诈骗、虚假宣传诈骗、虚假票据诈骗等。
2. 网络暴力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虚拟性容易使人产生虚假的安全感,从而在网络上采取过激的行为,进行人身攻击、辱骂、谩骂、造谣传谣等行为,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精神折磨。
3. 网络色情网络色情是指在网络上传播、散布淫秽色情信息,包括黄色网站、淫秽广告、暴力色情等,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
4. 网络侵权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空间中,通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等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受害者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5. 网络泄密网络泄密是指在网络上散布、传播泄漏国家、企业、个人机密信息的行为,给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应对网络伦理失范现象的措施面对种种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和净化网络空间。
主要措施包括:1. 加强立法建立完善的网络伦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网络伦理标准和底线,规范网络行为,依法打击网络伦理失范行为。
完善相关立法制度,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与和谐。
2. 强化监管加大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络伦理规范,加强对网络活动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和过滤,及时清除违法违规内容,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及应对

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及应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伦理失范的现象逐渐增多,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网络伦理失范是指在网络环境中出现的违背公共道德、违法违纪的行为,涉及到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网络谣言等问题。
而应对网络伦理失范现象,需要综合利用制度建设、道德教育、技术手段等多种途径来加以规范和防范。
网络伦理失范现象的主要表现之一是网络欺诈。
网络欺诈包括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络诈骗等行为,给消费者和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针对网络欺诈问题,应该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体系,对违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惩罚,起到震慑作用。
还要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高消费者的权益意识,加强对虚假信息的识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网络伦理失范的另一个表现是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包括网络欺凌、网络谩骂、网络人肉搜索等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伤害。
针对网络暴力问题,应该加强网络伦理教育,引导人们学会文明上网,尊重他人,不参与网络暴力行为。
建立网络监控和举报制度,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网络伦理失范的表现之一是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包括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针对网络侵权问题,应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严惩。
加强网络隐私保护意识,提高个人隐私保护的能力,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网络伦理失范的表现之一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通过网络快速传播,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恐慌和影响。
针对网络谣言问题,应该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提高人们的辨别真伪能力,减少网络谣言的传播。
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对不实信息进行及时的删除和屏蔽,减少谣言在网络中的传播。
应对网络伦理失范现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护公民的网络权益;学校和家庭应加强网络伦理教育,引导人们学会规范上网行为;互联网企业要加强自律管理,严格落实网络伦理规范,确保网络环境的健康和有序。
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

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作者:赵林云来源:《人民论坛》2020年第27期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的磨擦、思想观念的冲撞、利益格局的变化,致使大量社会问题不断涌现。
互联网作为网民自发爆料和集结舆论的平台,成为社会舆论的独立源头。
在沸沸扬扬的网络舆论中,重大突发事件往往成为公众情绪的“催化剂”。
能不能有效引导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深入研究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产生、传播规律,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建立有效调控疏导处置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對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公开。
重大突发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等特征,社会公众对其极易产生“未知性”恐惧,这种恐惧是谣言等负面舆情传播的温床。
基于此,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和公开十分必要。
攻克谣言的永远是真相,只有用真实可信的信息回应社会的关切,才能够打败邪恶的负面舆情;也只有将真相及时公开地向社会公众展现,才能在第一时间抢占信息攻防的“制高点”,有效清除虚假信息等负面舆情,强化正面舆情的引导。
例如,2019年底,武汉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相关的新闻报道,综合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从而减少了虚假信息、谣言等的传播,赢得了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舆情引导要秉持理解、开明的态度。
重大突发事件具有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不明真相的群众极易被卷入舆情漩涡。
在舆情防控战中,真正的“敌人”是虚假信息及其引发的负面舆情,而不完全是“非故意传播”的公众。
因此,对于“内部矛盾”的舆情制造者,应当给予一定的理解;在进行舆情引导时应当“感同身受”,尽可能秉持理解与开明的心态与思路去处理问题,做好舆情的正向引导工作。
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公开要做到全方位管辖。
一是公开范围要全面。
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涉及多方面内容,对信息可接受程度的个体差异以及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合理性表述”等因素,会导致受众对信息产生误解。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风险防范与治理探析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风险防范与治理探析随着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轻易接触到的不同的网络社区及其内容,包括新闻、评论、帖子、视频等等。
当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网络舆情往往会呈现出很高的敏感性和快速传播性,本文旨在初步探析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风险防范与治理的方法和策略。
1.问题的提出如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而网络舆情风险也越来越大。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以及网络舆情的传播机制和演变规律有更充分的了解。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问题:1.1 网络舆情概念的定义和分类网络舆情是网络时代特有的社会现象。
它通常指的是网民在社交网络、博客、新闻论坛和其他媒体上的评论、留言、转发等行为,包括正面、负面和中立情感。
网络舆情可以分为多类,如政治舆情、企业舆情、社会事件舆情、活动舆情等等我们应该具体了解每种类型的舆情,以了解其特点和传播情况。
1.2 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影响突发公共事件在性质上是一些突然发生的、对大多数人造成广泛影响的社会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引起大量关注和讨论。
其特点包括突然性、广泛性、紧急性、不确定性等等。
突发事件的影响也很大,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社会正义等方面,不容忽视。
1.3 网络舆情风险的危害及风险评估网络舆情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也逐渐显现。
广泛的网民设立了一个包容性、开放性和自由性的平台,可以同时迅速产生国内外各种信息、对当天实况的普遍反应,这种现象常常会引起巨大的反响,因此防范网络舆情风险非常重要。
在进行网络舆情管理的过程之中,我们需要对网络舆情风险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选择合适的风险与规范的制度。
2.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风险防范的策略2.1 提升能动性现代社会变化莫测,随着互联网业务的飞速发展,各类网络平台的使用和使用范围也在扩大,越来越多的网民热衷于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及其治理作者:毕红梅黄祎霖来源:《理论导刊》2020年第10期摘要: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负面舆情的出现与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密切相关,设置负面议题、散播疫情谣言、炮制无关热点、倾泻非理性情绪是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
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互联网平台制度建设缺陷与行为导向缺失弱化了网络意见领袖的价值引导;网络领域意识形态斗争与经济利益冲突诱发了网络意见领袖的不当动机;个人的身心素养缺陷与社会责任感缺失左右了网络意见领袖的行为选择。
对此,可从精准治理各层级意见领袖、培育主流意见领袖、严格落实制度执行、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等方面来应对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问题,提升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空间治理效能。
关键词:重大突发事件;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网络空间治理中图分类号:D630.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0)10-0098-05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时代社会思潮传播与引领研究”(14BKS077)。
作者简介:毕红梅(1968-),女,湖北赤壁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当代西方思潮与思想政治教育;黄祎霖(1997-),男,湖南浏阳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重大突发事件会引起社会各个方面的巨大变化,也为互联网平台的信息生产提供了巨量素材,催生出多个网络信息爆点。
在此期间,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不仅会让网络舆论朝着消极方面发展,更会增加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正确处理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问题是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风险的必然要求,必须科学研判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表现及成因,采取针对性的治理策略。
一、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设置负面议题、散播网络谣言、炮制无关热点、倾泻非理性情绪,这些失范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使网络空间治理面临严峻挑战。
(一)设置负面议题,操纵网络民意议题设置具有舆论引导的重要功能,通过议题设置可以左右和改变信息受众对某些问题的态度和看法,将他们的情绪和思考引致预先设定的方向。
议题设置的主体主要是新闻媒体机构,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意见领袖同样具备议题设置的能力。
重大突发事件的出现为议题设置提供了良好契机,“大事件”必然催生“大讨论”,而至于讨论什么、如何讨论,都取决于媒体机构与网络意见领袖如何操作。
部分网络意见领袖通过主导负面的话题讨论,将公众的观点态度引致与主流相反的方向,这是其行为失范的重要表现。
重大突发事件往往会催生出一些社会问题,部分网络意见领袖便以惯用的话语模式展开对社会的“历史性大思考”。
他们纷纷撰文发声,争相活跃在微信、微博、知乎、豆瓣等网络社交平台,在网络上大肆倾销自己的“独家观点”。
根据事件的特点,这些网络意见领袖总能设计出极具感染力的话题讨论,通过反复的网络发声以扩大影响范围,将大量网民引入这些讨论中来,并俘获了一大批支持者。
比如他们在言语之间极力鼓吹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等错误思潮,在讨论的进程中总能适时地触及“问题的根源”,将矛头指向体制与政府,进而顺理成章地推出“体制僵化”“官员腐化”等负面化议题,最终达到扰乱民众视听、操纵网络民意的目的。
(二)散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网络意见领袖的确立遵循一定的契约精神,网络意见领袖通过向网民提供较为准确的信息以获取受众的信任,在此基础上,他们被赋予网络领域内一定的话语权威。
一旦网络意见领袖滥用其话语权威,造谣传谣,便会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重大危机性事件爆发的初期,由于真实信息需要一定时间加以求证,无需时间成本的谣言便会率先涌入网络信息场,以先入为主的姿态影响着网民的信息获取。
例如,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初期网络上集中出现大量的失实信息,诸如“新冠肺炎即非典”“盐水漱口防病毒”“抽烟预防病毒感染”等等。
这些谣言在某些网络意见领袖的推波助澜下迅速弥散。
一时间,民众恐慌程度加剧,部分谣言谈及预防或者治疗病毒的药物被群众哄抢,一度脱销。
一方面,部分别有用心的网络意见领袖极力捏造谣言,大大增加了谣言的可辩难度。
很多网民并不会去主动甄别网络意见领袖言论的真假,即使网络意见领袖造谣,他们的观点仍会被很多网民认为是绝对可信的“事实”与“真相”。
另一方面,部分网络意见领袖疏于证伪虚假信息,助推了谣言散播。
在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中,网络意见领袖对待信息的态度及其行为会引发涟漪效应,网络意见领袖如果没有及时证伪谣言,反误以为真并对其评论及转发,短时间内该谣言的传播便会呈现燎原之势。
(三)炮制无关热点,堵塞信息通道根据“二级传播”理论,大众传媒要想影响公众、向公眾传递信息,往往要通过网络意见领袖的中介作用,而这种现象在网络领域更为显著。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网络意见领袖承担着搭建官方媒体与群众有效沟通渠道的重大责任,对传递关键信息、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起着积极作用。
然而,部分网络意见领袖却未能履行其职责,他们没有充分发挥其“信息桥梁”作用,却倚仗着自己的话语优势,滥用自身的发声能力,制造一些毫无意义的热点话题,不仅没有及时传导正向信息,反而造成了信息传递通道的堵塞。
部分“网络红人”、娱乐“大V”对娱乐热点的恶意炒作就极具代表性。
作为粉丝经济的产物,“网络红人”、娱乐“大V”在特定的网络圈层内有着极高的话语权威,在粉丝群体中极具号召力。
不管什么时候,网络上一些人总是高举着“娱乐至死”的大旗,恶意攫取网络流量。
微博上总是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娱乐新闻并占据着热搜,抖音上总是更新着大量低俗视频,且播放量惊人,这些现象都反映出网络领域内娱乐主义大行其道。
在信息爆炸时代,信息的传播很难精准地指向预定的受众,大家对信息的关注度绝大部分时间都被各类“热点”所占据。
如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当社会面临着重大社会危机时,网络意见领袖过度炮制与突发事件无关的、并无实际意义的热点话题就会导致互联网信息过载,堵塞其它有价值的信息尤其是应对危机的关键信息的传播通道,这将大大阻碍或延缓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倾泻非理性情绪,影响社会团结理性发声应该是网络意见领袖的内在要求,因为他们的一次情绪化表达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性的情绪爆炸。
“网民围观的热点、焦点很容易发酵为舆情的‘爆点’。
”[1]重大突发事件带来的社会危机会引起人们的情绪波动,在事件爆发的初期极易出现群体性恐慌与焦虑。
如果部分网络意见领袖在此期间未能保持冷静克制,过度宣泄自己的非理性情绪,在一定程度上煽动网络极端情绪,就会诱发网络暴力,影响社会团结。
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在疫情期间,部分网络意见领袖过度的情绪化表达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一是一些网络意见领袖过度解读医护群体的困难境遇,臆想医护群体遭受不公正待遇,渲染其悲壮色彩,将其悲悯之情极端化表达,误导了群众认识,间接引发网民对某些政府机构和医院管理层的无端攻击。
二是一些网络意见领袖在斥责黑心企业大发“国难财”时,却在不经意间将愤怒情绪平移至其他社会企业身上,将部分商人与企业家标签化,让网民误以为社会遍布“无良商家”“黑心企业”,激化了企业与群众的矛盾,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三是一些网络意见领袖对那些所谓“故意出逃”疫区的人进行公开抨击,使得公众被划分成了两个群体——疫区人民和非疫区人民。
一些极端民众受此影响转而排斥所有的疫区人民,直接催生了地域歧视,激化人民内部矛盾,严重影响社会团结。
二、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成因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原因由多种因素构成。
深刻分析其深层原由,有助于我们更为系统全面地理解网络意见领袖的失范表现,也为提出治理策略提供合理依据。
(一)互联网平台制度建设缺陷与行为导向缺失弱化了网络意见领袖的价值引导其一,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网络行为失范成本较低。
中国的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步较晚,很多核心技术并未掌握在自己手中,互联网仍然存在很多技术盲区,技术性的监管在互联网的很多领域无法有效发力,平台管控系统并不完善。
网络传播的过程存在巨量的信息流动,信息内容的多元与传播形式的复杂更为互联网的制度建设制造了巨大困难。
现阶段,国家相继推行关于网络治理的法律法规,使得互联网不再是“法外之地”。
然而,互联网平台仍然存在一些法律的灰色地带,很多不法言行经过一定包装修饰依然能在网络上通行,而常用的那些“封号”“限期删除”等警告性处罚并未能发挥有效的震慑作用。
每一次爆发重大社会事件,互联网平台总是各类言论层出不穷,各方观点针锋相对,且往往是哪方的观点越爆炸、态度越激进,哪方就越能得到关注、越能受到追捧。
一些网络意见领袖深谙互联网的信息运行机制,又善于包装美化自己的言行,故能在网络上无所顾忌,对自身行为不加控制。
其二,互联网平台的行为导向有所缺失,网络作为新兴的行为场域缺乏充分的价值引导。
网络空间开放性与虚拟性的社会属性使得网络行为主体能以更加自由的方式进行活动,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对网络行为主体的约束力较弱。
互联网制度建设很难触及到隐性的思想问题,难以从动机层面规制网民们的行为活动,而非规制性的教育引导行为也很难在约束虚拟化的网络行为上有可观成效。
现阶段,互联网平台的行为引导受着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互联网平台缺乏系统的规范性行为引导机制,如何在网络领域全方位落实主流价值引导成为一个难题;二是互联网平台缺乏专业的教育引导队伍,价值观教育、思想引导缺乏有效的实施主体。
所以,网络领域不仅存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更有一大片伦理道德的“灰色地带”,一些人甚至将互联网作为“释放天性”的实践场。
网络意见领袖具备网络行为的引导功能,但引导者本身同样需要被引导。
也就是说,网络意见领袖的言行也需要接受教育和指引,缺乏正向的引导教育是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网络领域意识形态斗争与经济利益冲突诱发了网络意见领袖的不当动机其一,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论战往往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载体。
网络世界从来不缺乏各类反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的市场,而很多网络意见领袖便是这些理论的忠诚拥趸。
“社会思潮传播,常常是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某一特定空间范围、某一特定领域表现得异常活跃,以期借社会变革之势、社会热点之势与时代潮流之势进行传播。
”[2]重大突发事件让鼓吹各类错误社会思潮的网络意见领袖纷纷粉墨登场,主导负面性的议题设置便是他们传播错误思潮的主要手段。
这些拥有着固定模式的议题设置就像是网络信息制造和传播工作流水线上的一套完整工序一样,重大突发事件只不过是用以加工的材料,而最后的产品核心还是原来的那些理论,这些网络意见领袖也只不过在重复着他们一直在做的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