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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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

浙江师范大学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

XX师范大学团委、本科教学部、科学研究院XX第十八期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XXXX班级: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科研热情,浓厚校园学术氛围,XX学生研究性学习,决定开展XX师范大学第十八期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XX如下:一、申报对象XX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毕业班学生除外)。

二、申报要求1.根据要求填写《XX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见XX1、XX)。

2.每人主持申报课题仅限一项,作为主要成员同期参与的课题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每项课题成员(含负责人)不得超过6名。

3.课题负责人承担其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未能顺利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期课题。

三、课题管理从2021年5月起,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校学生科技创新协会将于2016年10月前后组织中期检查工作,2021年4月前后组织评审工作,2021年5月前后为结题者颁发XX师范大学课题资信证书.四、截止时间XX班科研委员填写班级统计表并以班级为单位将课题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于5月7日9:00-17:00间交至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稿于此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文件夹以班级XX18期课题申报命名,word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shykx1516@XX。

XX.五、其他事项为保证本次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XX班科研委员积极发动本班学生参与,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的部署、组织、XX等工作。

相关表格下载请访问校团委XX().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王志海82282511,院科协陈同学662861(短号)。

XX: 1.XX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I2。

XX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II3.XX师范大学第十八期课题申报汇总表4。

XX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管理条例2021年4月22日XXXX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I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果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学术XX、调查报告或发明制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导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2021 年 5 月 9 日共青团XX师范大学XX二〇一六年四月申请者的XX我XX对本人填写的XX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获准立项,我XX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学校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更换项目或无故拖延,按计划完成课题,取得预期成果,并对经费使用遵守专款专用原则。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二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由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范围的确认。

教务处实践科具体负责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请受理工作,协助委员会进行认定,公布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

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创新创业活动,并负责学分的审核工作。

第三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1.科研项目及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2.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3.创业教育及实践;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5.各类技能证书;6.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1.依创新创业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学分值。

2.学生凭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

3.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学院将审核结果与材料交教务处复核,各学院教务办负责核对学分和成绩。

4.学校将对创新创业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成绩进行抽检复审。

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5.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和文体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累计超过本专业修读要求的,可以申请替换相关的专业方向及拓展课程学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师教字〔2003〕68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标准表附件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标准表续表。

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

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

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考试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教学效果的检查。

严肃认真地抓好这一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学风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考试的科学化,促进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组织领导第一条学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在学院配合下对考试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学院应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考试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院长、系(专业)主任、学科(教研室)主任与教务办公室有关人员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指定各课程主考教师;编排考试科目、时间和考场;确定监考人员;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组织评卷、成绩登记、结果分析和总结等。

第三条每门考试课程必须有一名主考教师。

主考教师从主讲教师中挑选,由学院考试领导小组选定。

第二章试卷命题与印制第四条正确掌握命题范围与内容。

命题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又要突出对学生“加强基础、结合实际、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和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正确掌握试题覆盖面与题量。

试卷内容应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

适中的试卷题量(试卷题量可多于应考题量,安排一些可选性试题),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答完试卷为宜,保证试卷的高信度与效度。

第六条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掌握学习的情况。

试题的难易层次一般为:“三基”部分占50%左右,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占30%左右,要求较高并有相当难度的占20%左右。

第七条命题时要反复研究教学大纲,遵循教学大纲,把握好教学基本要求,防止试题偏易或偏难。

要使试卷的及格分数水平能表明已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

要力求学生的考试成绩能够呈现正态分布。

A、B卷的命题难度、广度和题量应相当。

接收本科交换生指南

接收本科交换生指南

接收本科交换生指南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案部教务处二〇一七年六月同学们:欢迎来到浙江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为帮助大家顺利入学,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现将相关事宜介绍如下:希望各位同学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迎接新学期的学习。

预祝各位同学有一个愉快、美好的学习交流经历。

一、报到入学我校本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所属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动画)同学请到杭州萧山校区报到,其他专业同学到金华校区报到。

下学期报到时间:(一)报到:交换生到我校(金华)后,先到教务处教务科(行政北楼室,电话:)领取《接收交换生入校通知单》,凭我校《接收交换生入校通知单》到学院及相关部门报到及办理入住、一卡通等入校手续。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专业到萧山校区办理。

(各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二)缴费:按照交换协议缴纳相关费用,生活、交通、教材等费用自理。

(待计财处将费用核算好后再另行短信通知)二、选课学习(一)交换生办理好入校手续后,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在教务办老师指导下选课(专业课),公共课选课到选课中心(行政北楼室,:)办理。

未经选课课程,不得参加课程的考核,不计课程成绩及学分。

原则上随相应年级专业选课上课,若确实选不到合适课程,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跨年级、跨专业选课,但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每位交换生原则上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不超过分。

交换生也可登录我校教务管理系统(仅限我校内网)自行选课或退课(需在我校开通时段),账号点、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课、查看课程成绩等。

(二)教材:交换学生去学校教材部办理或网上自行购买,费用自理。

(三)交换生回选派学校参加各类等级考试(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四)交换生回选派学校回选派学校参加体质测试。

(五)期末考试:每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公布后,交换生应仔细查阅所选课程的考试时间,如遇考试时间冲突,需及时提前报学院,由学院报学校教务处统一协调解决。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师教通〔2021〕49号
XX公布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的
XX
各学院:
我校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学校批准,91个项目获准立项,另有3个延期结题项目评审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
希望各项目组按项目设计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指导教师要XX对项目的指导与管理,并积极指导学生进行经验总结与推广;所在学院要XX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项目实施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

项目结题原则上要有实物作品(如教具、实验器具、上课及活动XX等),没有实物作品的项目原则上要求有面向本专业及以XX的推广普及活动及
详细报告。

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开展项目的总结汇报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过程材料的收集,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的记录或日志,并最终XX项目研究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或项目组成员,须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项目组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经费使用记录,保存好各类支出经费的XX,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经教务处审核一次性予以报销.
1:浙江师范大学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名单
2:第一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延期结题评审结果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抄送:计财处,学生处,实验室XX,团委,行知学院.
XX1
浙江师范大学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名单
2
第一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延期结题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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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浙师大教务处篇一: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浙师教通〔201X〕13 号关于举行201X年浙江师范大学校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各学院:为确保201X年浙江师范大学校学位外语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1. 201X届本科(含普通专升本)毕业生、201X级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710制合格线为425分)的本科学生;行知学院城市规划(行)专业只允许201X、201X级报名;校本部城市规划专业只允许201X级报名;2. 201X届职教师资、艺体类专业本科毕业生,201X级职教师资、艺体类专业未通过“省大学英语三级”、“应用能力A级” 考试的本科生;3. 201X届英语类专业本科毕业生、201X级英语类专业未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和“第二外语三级”考试的本科生;4. 201X年6月毕业,尚未通过“校学位外语考试”而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5. 201X届未通过“省大学英语三级”的成教本科毕业生。

二、考试级别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三级、专业英语四级、第二外语(日、法、俄、德)三级。

三、时间安排1. 201X年校学位外语考试时间定于5月8日,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将考试时间通知到学生,特别是已经毕业和在外实习的学生。

2. 学生报名。

考生在201X年3月10日至3月31日登入选课系统(网址:。

附件:1.201X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X)3.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201X)4. 201X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本科)5. 201X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6.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主题词:质量工程申报通知抄送:校各行政部门(单位),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与教坛新秀奖评选方法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为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鼓励广大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一)教学名师奖。

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具有教授职称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教坛新秀奖。

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级、校级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教学名师奖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

3.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广泛好评;主讲课程在全校(特别是在全省或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教育思想先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取得公认教学与科学研究的成果,并在以科研促教学方面取得一定效果。

5.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6.关爱学生成长,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二)教坛新秀奖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不少于128学时。

3.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广泛好评;主讲课程在全校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

4.教育思想先进,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并努力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引入教学。

关于浙江师范大学第二专业课程证书修读申请的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浙师教通〔2011〕47号关于第二专业课程证书修读申请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师教字[2010]50号)中关于第二专业课程证书修读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读对象2010级及以后本科生。

二、资格条件申请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三、申请程序1.学生在申请第二专业课程证书前应仔细阅读《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全面了解拟修读的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二专业课程证书修读要求。

2.学生在第二学期期末选课开始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修读第二专业课程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

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资格条件,学院在审核资格条件时应确认学生已了解第二专业课程证书的相关政策。

3.符合条件的学生凭学院同意的《申请表》到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申请。

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告知学生第二专业课程证书修读要求,并根据学生修读能力、专业课程资源等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同意学生修读。

4.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统一录入教务系统进行管理。

《申请表》由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第二专业学院、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5.第二专业课程证书选课时间设定在每学期选课补选阶段的后三天进行。

获得修读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74.13),点击第二专业选课系统进行第二专业课程证书的选课。

6.学生在毕业前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二专业课程证书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后,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第二专业课程证书申请表》(见附件2),经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学校颁发第二专业课程证书。

四、其他说明1.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课程,于每学期末与主修专业同时选课。

主修专业学分修读上限仍为28学分,第二专业课程单独选课,学分单列。

2.学生修读的第二专业课程证书学分不能记入主修专业学分。

3.学生通过第二专业选课系统只能选第二专业课程证书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师范大学教务处的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一、考核的宗旨本办法旨在充分考虑学术的要求、实际的需求,全面、客观、准确地测量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使其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教学素养和实践能力,助力师范生能担任优秀教师,建设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师职业。

二、考核的范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素养、课堂授课能力和实践教风建设能力两个方面。

(一)理论知识素养: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各个方面的理论知识、课程教学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社区教育理论知识等;(二)课堂授课能力:指师范生课堂授课的具体能力;(三)实践教风建设能力: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教学管理能力以及学校管理与教学改革能力等。

三、考核的对象本办法所涉及的考核对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三年制师范生(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各年级师范生,具体使用范围有教育处定,请以教育处已发布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考核的内容(二)课堂授课能力:指师范生教学中布置作业、运用多种语言和教育工具、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复杂教学活动、熟练操作使用课堂管理软件及其它教学辅助设备、有效调整课堂气氛等。

五、考核的形式考核的形式包括理论知识素养考核、课堂授课能力考核和实践教风建设能考核三种,形式分别如下:(一)理论知识素养考核采用闭卷考核的形式;(二)课堂授课能力考核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三)实践教风建设能力考核采取实践教学实习及学校文化活动的形式。

六、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综合权重后给出综合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给出若干对相关能力情况的评价意见:低级、良好、优秀三等。

七、考核实施(一)届时由教育处向各年纪班级、考核科室报送考核安排表,把考核安排列入学生日常工作;(二)根据考核安排表,班级组织以学生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考客开展考核工作;(三)学生参加考核审核,并按照考核办法形式编写考核报告:理论知识素养考核报告、课堂授课能力考核报告、实践教风建设能力考核报告,报告中要写出具体的考核内容,分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给出评价意见;(四)此外,还可以采取定期组织学生报告成果的形式,按审查报告标准对学生的考核报告进行讨论和评价,以便更深刻的认识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从而提高考核的质量。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学生手册(2012级)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二○一二年七月校训: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目录一、浙江师范大学概况 (1)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4)三、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2)四、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24)五、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 (36)六、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43)七、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49)八、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51)九、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62)十、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66)十一、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72)十二、浙江师范大学十佳学子评定办法 (77)十三、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80)十四、浙江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84)十五、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90)十六、浙江师范大学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94)十七、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98)十八、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102)十九、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107)二十、浙江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113)二十一、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115)二十二、浙江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119)二十三、浙江师范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124)二十四、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文明公约 (128)二十五、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管理规定 (130)二十六、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 (133)二十七、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标准 (135)二十八、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 (137)二十九、浙江师范大学文明责任区例行督查办法 (141)三十、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143)三十一、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156)三十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基金管理条例 (162)三十三、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条例 (166)三十四、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暂行条例 (171)三十五、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176)三十六、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用电指标和超过额度部分水电收费标准 (191)三十七、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区大楼照明用电和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92)三十八、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194)附录一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97)附录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9)附录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11)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为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展示我校大学生风采,促进相关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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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师教通〔2021〕68号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印发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假设干意见?,更新观念,激发活力,深化教学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以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全员教研、教学质量监控、实践教学、教师教育等改革,发挥本科教学工程工程引导示范作用,树立科学质量观,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培养水平。

二、重点工作
在认真完成各项常规工作的根底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深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实践,实施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开展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建立专业优化调整机制,研制出台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意见,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进一步推进教师教育改革,鼓励师范专业积极探索各种类型卓越教师培养方案,工科专业探索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其他非师范专业做好分层分类的培养工作。

积极推进
学生学习效劳中心建设,加强学习暂时困难学生指导力度。

完善出国学生课程学分转化机制,大力推进国际化交流合作,研制出台?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认定方法?。

二、切实推进全员教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落实?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研活动暂行方法?,实现教研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推进全员教研工作。

推进互动式、交流式、探讨式课堂教学改革,遴选课堂教学改革成绩突出优秀教师,建设优质课程库,初步建立科学标准的公开课制度。

开展第二届“浙江师范大学教研活动展示周〞活动,展示具有改革成效的优质课堂。

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研修班培训工作,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持续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机制,加强教师教学投入
完善出台?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研制出台?浙江师范大学学院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条例?,充分发挥学院教学质量自我监控的功能。

完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研究推进教学二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院教学首创性和能动性。

加强校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创新,充分发挥督导的“督〞和“导〞的功能。

建立教学工作根本状态信息数据库,完善教学公共信息效劳与管理平台,适时完成2021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四、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完善实践育人体系
推进“国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建设,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推动基于应用的实验教学模式改革,推进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完善和推广应用型专业技能达标考核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工作,确保人才培养底线;推进短学期实践教学方案、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推动专业、学院开展学生学术报告会,营造浓郁的校园学术气氛;进一步完善“素养能力相得兼长〞四维实践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五、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师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水平;研究制定教育见习规程,做好远程教育见习的试验工作。

进一步做好“三习、一训、一考核〞工作。

筹办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总结师范生教学技能培养学分制社团运行模式经验,完善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有效机制,提升师范生教学技能水平,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处主要工作安排表
〔注:1.标注★为重点工作,2.相关科室“全处〞指该项工作涉及多个科室。


主题词: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校各行政部门〔单位〕,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办公室2021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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