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

《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
《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

附件3:

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学校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的固定场所,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渠道,也是完善福州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建立和规范全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根据当前中小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发展需要,现就规范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建设原则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使用必须以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纲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尊重科学,着眼教育,立足学校,服务学生。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积极推进、示范引导、分层实施”的原则,2008年城区中小学建成心理咨询室,2010年全市农村中心小学以上中小学建成心理咨询室。

二、功能定位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教师以及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心理咨询、指导和服务。具体应具有以下功能:

(一)开展面向学生的团体心理咨询或辅导活动,指导学生自助,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人格的形成。

(二)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学生成长关键期和关键点的指导工作,如入学适应性调节、考前减压和升学指导等活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能力特点,以利学生做出合适的选择。

(三)为有特殊需要或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地建立全校学生的心理档案。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

(四)对有心理辅导需求的学生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发现和鉴别出具有较为严重和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向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建议,将其转介到有关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

(五)开展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简单操作技能的培训,帮助教职员工掌握心理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方法。

(六)向家长提供有关亲子关系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和把握孩子的心理特点、成长规律及心理健康教育策略。

(七)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增进学生对心理健康的了解,营造浓厚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三、建设要求

学校心理咨询室应独立设立,相对固定。咨询室的建设要符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学段学生的需求。

(一)名称的选择:应选择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能够易于接受的名称,如心语室、知心屋、谈心室、心情吧等。

(二)地点的选择:本着安静和方便的原则,尽量设在远离教学区和办公区的地方,通风采光效果较好,便于形成一种安全、温馨的氛围,有助于学生心态的调试。

(三)设备的配置:舒适而且温馨的坐椅(沙发)、办公桌、资料柜、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钟表、饮水器具、面巾纸,并根据需要积极配置电话、计算机、音响设备、相关情绪调节器械等。

(四)环境的布置:整个房间的布置以简洁、温馨、舒适、安全,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为原则,房间达到一定的隔音标准。可以在墙上挂有“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心理健康标准”、挂图和温馨话语等。

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心理咨询室中,增添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以单独建室。

活动区(室)的建立,一是为学生进行各种团体辅导活动提供场所,二是为学生进行心理训练提供条件。心理活动区(室)

可根据辅导活动或训练活动的需要,配置一些设备,一般有学生坐椅、影音设备以及活动道具等。

阅览区(室)应配置书柜、阅览架、桌椅、心理方面的图书、报刊和杂志等。

四、人员组成

每个学校心理咨询室必须至少配备1名具有开展学生心理咨询资格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学生数达10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学校应根据学生数合理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与学生数比例应达1:800以上。咨询室人员还可以包括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的班主任、德育干部以及热心于此项工作的其他教师、校外人员。

五、使用要求

(一)咨询室应定期开放,每周不少于5-10小时,开放时间应符合求助者的需求,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咨询人员值班。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可以根据咨询室设置情况和求助者的需求,提供面对面、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的咨询服务。

(三)全心全意为求助者服务,尊重并积极关注每一位来访者。未经本人或监护人的允许,不得擅自向其他人透露求助者的各种隐私、心理测量结果和咨询记录等;与来访者保持适当的人际距离。

(四)未掌握心理测量知识和方法的咨询人员不得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测量。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

守中国心理学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不得使用盗版、信度和效度差、不符合学生特点的量表。要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五)在咨询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求助者情绪,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方面人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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