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大全
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大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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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增(销)按售价×17%同时,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按售价调增(视同销售收入),同时按成本价调减(实际成本)因为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可以理解为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也可以直接确认收入,这样在税收上划算一些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增(销)按售价×17%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汇算时不再进行纳税调整办公用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企业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外购商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库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会计网小编都整理好了,请大家看看哈~【办公用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原分录借:管理费用__办公用品应交税费_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现金234进项税转出时借:管理费用__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企业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购原材料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发放福利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购商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处理:(1)购进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使用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库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发给员工,不能进项转出,而必须视同销售,计销项,进项可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进项税转出科目分录

进项税转出科目分录
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进项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抵扣或退税。
转出是指将已抵扣或已退税的进项税转移至应税销售额中,计算应纳税额的过程。
通常情况下,进项税转出会产生以下科目分录:
1. 初期科目分录(假设进项税为100元):
借:进项税 100元
贷:应交税费 -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元
2. 抵扣/退税后科目分录:
借:应交税费 -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元
贷:进项税 100元
3. 转出科目分录:
借:应交税费 -增值税-销售税额 17元(假设应税销售额为1000元,税率为17%)
贷:应交税费 -增值税-进项税额 17元
借:应收账款-出售商品 1017元(假设销售额为1000元,税后价为1017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元
通过以上科目分录,可以清晰地了解进项税转出的过程及对应的科目变动情况,方便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将其已申报且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从应交增值税中核销或退回的过程。
在会计核算中,为了准确记录和反映进项税额的转出,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本文将介绍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1.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一般纳税人制度,在进项税转出的过程中,需要分别处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和未确认的进项税额。
下面是进项税款转出的会计分录示例:(1)当企业核实了进项税额的准确性并确认时: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金额为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贷方金额为相应的供应商应付账款金额)(2)当进项税款核实发生错误并需要进行更正时: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金额为进项税额)贷:应收账款(贷方金额为相应的客户应收账款金额)注意: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制度下的会计分录示例,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制度,则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相对简单。
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制度下的会计分录示例: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借方金额为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金额为进项税额)这个分录将进项税额从应交增值税的科目中核销。
进项税额的核销将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对企业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
除了上述的会计分录处理外,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1. 应及时进行进项税额的核对和认证。
在进行会计核算前,企业需要仔细核对进项税额的准确性,并及时提交申报表进行核实和认证。
2. 注意进项税额的时效性。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进项税额只有在认证后才能进行转出。
进项税额的时效性可以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3. 对于已确认的进项税额,应及时进行完税凭证的记录和归档。
确保相关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日后查阅和审计需要。
4. 进项税额转出后的金额应及时在会计凭证中进行反映,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总结起来,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是会计人员在进行税务核销时必备的操作。
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会计分录精修订

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会计分录精修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的财务会计准则,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项目时,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
这是因为这些
项目是长期资产,其使用期限一般较长,所以税务部门不能通过抵扣进项
税额来降低其成本。
因此,当企业购买这些项目时,需要将已经抵扣的进
项税额转出。
情况一:按照比例进行转出
假设企业购买了一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共计100,000元,税率为13%。
此时,根据税务要求,企业需要将其中的一部分进项税额按照固定
资产的比例进行转出。
假设固定资产的比例为70%。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70,000元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元
情况二:按照项目进行转出
假设企业购买了2个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共计100,000元,税率为13%。
其中一个固定资产的金额为70,000元,另一个固定资产的金额为30,000元。
根据税务要求,企业需要将进项税额按照每个项目的具体金
额进行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A70,000元
借:固定资产B30,000元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按照比例还是按照项目进行转出,转出的进项
税额都属于应纳税额,是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之一、因此,在会计分录中,增加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个科目的借方金额。
总结:。
转出进项税额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转出进项税额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相应账务处理如下:
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购入原材料用于建设不动产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基本生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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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完整会计分录】
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增值税核算成为所有企业的日常性会计事项,增值税的计算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并不是所有进项税额都允许抵扣的,购进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都不准抵扣,因此,正确核算“进项税额转出”是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环节。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出核算。
01/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意外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题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电脑耗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20万元,增值税率为17%,运费1万元,增值税11%,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材料因发生火灾而全部损失。
分析计算:公司外购货物发生火灾而属意外损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涉及单位均为“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20×17%+1×11%=3.51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4.51
贷:库存商品 2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51
02/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大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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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员工,不能进项转出,而必须视同销售,计销项,进项可以抵
扣。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库存商品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贷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17% 同时,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按售价调增(视同销售收入),同时按成 本价调减(实际成本) 因为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可以理解为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也可以直接 确认收入,这样在税收上划算一些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17% 同时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汇算时不再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贷 应交税费-增(销) 按售价×17%
同时,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按售价调增(视同销售收入),同时按成 本价调减(实际成本) 因为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可以理解为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也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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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包装食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8月其某批次在产品的60%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该批次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成本为10万元,发生运费1万元,已于购进当月认证抵扣。
纳税人在产品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应于发生的当月将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60%=1086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在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处理?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其中货物运输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装卸搬运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该纳税人2016年7月缴纳当月电费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扣,且该进项税额无法在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间划分。
该纳税人当月取得货物运输收入6万元,装卸搬运服务4万元。
纳税人因兼营简易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所取得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7000÷(1+17%)×40000÷(40000+60000)=4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如何处理?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职业和婚姻中介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中婚姻中介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6年5月1日购进复印机一台,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期五年,兼用于上述两项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万元,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12月,该纳税人将上述复印机移送至婚姻中介部门,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应于发生的次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的净值=10000(10000÷5÷12×6)=9000元应转出的进项税=9000×17%=153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购进一栋楼用作职工宿舍一座,购进含税价款为111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应将相应的增值税额列入进项税额,并于当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100000÷(1+11%)×11%=110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11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00000七、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如何处理?答: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租赁办公用房一间,当月预付一年租金126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10月因房屋质量问题停止租赁,收到退回的剩余部分租金63万元,并开具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税务处理:纳税人因销售中止而收到退还的剩余价款,应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月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30000÷(1+5%)×5%=3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630000贷:长期待摊费用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八、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规定1.已全额抵扣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处理?答: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释:纳税人原购进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经营,且于购进时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完毕,但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在购进后实际领用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转用在某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里了,则这部分货物和服务不能再适用当期全额抵扣的办法,而将适用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只允许抵扣60%,因此,之前已全额抵扣部分的40%应在转用当期先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例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于2016年5月购进了一批水泥117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购进时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7万元,企业已于当期认证抵扣;2016年6月,该企业实际领用该笔水泥时,没有将该笔水泥用于生产经营,而是改用于企业正在修建的办公楼,则该笔水泥已抵扣的进项税额17万元的40%,即6.8万元,应在所属期6月做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所属期2017年7月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至当期进项税额并于当期抵扣。
会计处理如下:2016年6月,将6.8万元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68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002017年7月,可以抵扣6.8万元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68000例2.某一般纳税人企业A于2016年5月与设计公司B签署了106万元的设计协议,并于当期取得了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万元;2016年6月,A企业决定由B公司为A公司新建的办公楼提供设计方案,则项设计服务的进项税额6万元的40%,即2.4万元,应在所属期6月做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所属期2017年7月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至当期进项税额并于当期抵扣。
会计处理如下:2016年6月,将2.4万元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24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0002017年7月,可以抵扣2.4万元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4000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240002.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注释: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是指不动产在建工程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企业在修建不动产在建工程时耗用的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按照不动产分期抵扣的规则正常抵扣进项税,即第一年抵扣60%而剩下40%转入待抵,但因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这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就成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了,所以对于已抵扣的60%的部分应全额做进项税额转出,而40%待抵扣的部分不能再用于抵扣。
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A于2016年5月开始新建办公楼,期间购进了水泥117万元用于建设,并由某建筑设计公司提供办公楼设计服务,金额106万元,该项目交由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金额111万元,上述项目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已于当期认证并分别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即10.2万元、3.6万元和6.6万元,共计20.4万元,剩余的40%,即13.6万元按要求转入待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