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病证须知 办理特病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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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殊病须知

办理特殊病须知

办理特殊病须知1 特殊病简介特殊病,通常是指罕见、严重、慢性、难治或高度传染性的疾病。

这类疾病通常需要特定的治疗方法、特殊的照顾和关注以及更频繁的医疗访问。

因此,办理特殊病需要一系列的步骤和须知。

2 首先明确病情和诊断办理特殊病时,第一步是明确患者的诊断和病情,这可以通过定期的医学检查和某些医学测试来获得。

一旦确诊,医生就可以开具特殊病诊断证明,并根据证明指导患者提交相应的材料。

3 申请医保报销办理特殊病需要申请医保报销。

多数特殊病的治疗费用比较高,并且对于长期治疗的病例而言,这些费用可能会在数十年的时间里累积。

因此,患者需要寻求医生的指导,提交在申请医保时所需的材料,以便获得报销。

4 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特殊病时,患者应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记录、彩色照片、诊断证明、院内医嘱、住院发票等。

在涉及到医保报销时,患者还需要额外准备社保卡、结算清单、住院证明、先自行垫付的费用等。

5 填写申报表格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患者需要填写申报表格,这些表格可从医院或医保部门处获得。

表格要求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疾病历史、药物治疗方案和费用明细等。

6 审核并等待结果一旦提交申请材料和表格,患者就需要等待审核结果。

通常,医保部门会将材料和表格提交给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决策。

决策结果通常会在数天或数周内公布,并根据执行情况给出相应的报销方案。

7 总结总的来说,办理特殊病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患者和家属付出艰辛努力。

但是,通过这个过程,患者可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减轻经济负担,同时获得更全面、具体的治疗建议。

因此,办理特殊病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对患者生命的重要关怀。

特病需要资料

特病需要资料

职工特病办理须知一、特病病种及相关资料(一)恶性肿瘤:1病历;2病理检查报告;3诊断证明书(未病检者需影像学检验报告及三级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出具诊断证明,并注明凭影像学诊断)(二)肾功能衰竭透析期:1病历;2检验报告;3透析记录(三)高血压:1病历;2血压监测记录(如只有门诊病历需有4次以上就诊记录和血压检测记录);3诊断证明书(四)糖尿病:1病历;2近期血糖化验单,糖化血红蛋白化验单;(如只有门诊病历需有4次以上就诊记录和相关检验报告);3诊断证明书(五)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1病历;2肺功能检查报告(六)冠心病:1病历;2冠状动脉造影或心脏彩超(七)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1病历(至少3个月以上);2诊断证明书(八)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住院病历;2出院一个月后的脑卒中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表或肌力检查诊断证明书(九)肺心病、风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重度前列腺增生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心脏瓣膜、造血肝细胞移植、血友病:1病历;2相关检查报告注: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者不再办理以下特病:支气管哮喘、帕金森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重度前列腺增生症。

二、特病办理流程(一)每月1—20日把资料交特病办理窗口,资料不齐者不接件。

(二)待专家组对资料审核后,由医保中心制作特病证,次月10日至20日凭接件单领取特病证或退回未通过资料。

备注:病历是指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整住院病历(必须包括检验、检查报告单)或者近两年原始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

住院病历需出院后凭身份证在医院档案室复印。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1寸照片两张。

荣昌县内二级医院包括:人民医院、中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益民医院职工特病办理须知一、特病病种及相关资料(一)恶性肿瘤:1病历;2病理检查报告;3诊断证明书(未病检者需影像学检验报告及三级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出具诊断证明,并注明凭影像学诊断)(二)肾功能衰竭透析期:1病历;2检验报告;3透析记录(三)高血压:1病历;2血压监测记录(如只有门诊病历需有4次以上就诊记录和血压检测记录);3诊断证明书(四)糖尿病:1病历;2近期血糖化验单,糖化血红蛋白化验单;(如只有门诊病历需有4次以上就诊记录和相关检验报告);3诊断证明书(五)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1病历;2肺功能检查报告(六)冠心病:1病历;2冠状动脉造影或心脏彩超(七)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1病历(至少3个月以上);2诊断证明书(八)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住院病历;2出院一个月后的脑卒中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表或肌力检查诊断证明书(九)肺心病、风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重度前列腺增生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心脏瓣膜、造血肝细胞移植、血友病:1病历;2相关检查报告注: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者不再办理以下特病:支气管哮喘、帕金森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重度前列腺增生症。

湖南特病办理流程

湖南特病办理流程

湖南特病办理流程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至门诊医生就诊。

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4、申请流程及待遇享受。

患有以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于每月1-10日(正常工作日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1张、需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近期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复印件必须由提供资料医院病案室、医保科或医务科盖章确认),近期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到XX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申报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经“XX县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到我县指定的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就诊、购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

合肥特慢病证明办理流程

合肥特慢病证明办理流程

合肥特慢病证明办理流程
合肥特殊病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准备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就诊记录和病情检查结果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去医院就诊
申请人先到合肥市指定医院或社区诊所就诊,并由医生进行检查确诊。

3. 医院出具病情证明
通过检查确诊为特殊病后,医生出具含病名、诊断依据、治疗情况及不适应工作情况等内容的病情证明。

4. 提交申请
将身份证明、病情证明等材料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由单位或社区代为办理特殊病证明。

5. 审核通过
单位或社区收到申请后,将材料转交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特殊病证明。

6. 领取证明
申请人凭收到的通知到指定窗口领取制发的合肥市特殊病证明。

以上就是合肥市特殊病证明的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准备齐全材料并按流程进行,以尽快完成证明的申请手续。

申办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黔东南州(合集)

申办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黔东南州(合集)

申办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黔东南州(合集)第一篇:申办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 黔东南州申办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一、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证》需提供以下材料:(一)《黔东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治疗申请审批表》一份;(二)近期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病历和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近期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2.一年内连续治疗的二级医院以上门诊病历记录和检验报告单(6次以上)复印件;3.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三)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申报特殊病种还必须提供如下材料:(一)各类恶性肿瘤:1、病理报告单;2、病理报告单已超过两年的或无法提供病理资料的,需提供近两年内的放、化疗资料;(二)慢性肾功能衰竭1、血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化验报告单;2、须有一个疗程以上的结肠透析或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记录。

(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三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骨髓检验报告和血常规报告。

(四)血友病:出院记录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五)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常规检查报告单和骨髓病理检查报告单。

(六)系统性红斑狼疮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免疫学检查报告单(七)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的治疗:1、活体器官移植的相关记录资料2、提供需使用抗排异药物的证明资料。

(八)肝硬化(失代偿期)1、肝功能化验单;2、肝脏超声或CT、MRI检查报告单;3、钡餐或胃镜(九)精神分裂症:二级以上具备精神病专科资质的医院的疾病证明和出院小结或正规的的门诊诊疗记录。

(十)糖尿病(血糖监测报告单为必备)1、糖尿病并周围神经损害:神经电生理检查报告单2、糖尿病并心损害(1)达到心脏扩大、心肌肥厚诊断标准:心脏超声检查图像及报告单。

(2)达到冠心病诊断标准: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报告单或心电图图文及报告单3、糖尿病并脑损害(1)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2)神经缺失表现(病历材料)。

大病特病办理条件及流程

大病特病办理条件及流程

大病特病办理条件及流程办理大病医疗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

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办大病证需要的流程如下: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社保局领取大病救助申请表;2、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3、社保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证件。

办理大病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出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等。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

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特病办理流程

特病办理流程

特病办理流程
特病是指罕见病、慢性病等需要特殊医疗服务和药品的疾病。

对于特病患者来说,办理相关手续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特病办理的流程。

首先,特病患者需要前往当地医院的特病诊疗中心进行诊断和鉴定。

在就诊时,患者需要携带相关的病历和检查报告,以便医生能够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出具特病诊断证明。

接下来,患者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医保局进行特病认定申请。

在申请时,患者需要填写特病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医生出具的特病诊断证明、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

医保局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出具特病认定通知书。

得到特病认定通知书后,患者可以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特病药品的购买和报销。

在购买特病药品时,患者需要携带特病认定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购买和报销。

除了购买特病药品外,患者还可以享受相关的特殊医疗服务。

在就医时,患者可以凭借特病认定通知书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和待遇,包括特殊的诊疗服务和康复护理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特病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患者在办理特病手续时应当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顺利办理特病手续。

综上所述,特病办理流程包括前往特病诊疗中心进行诊断和鉴定、到医保局进行特病认定申请、购买特病药品和享受特殊医疗服务等步骤。

患者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以便顺利享受相关的特殊医疗服务和待遇。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帮助特病患者顺利办理特病手续,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重庆特病证办理流程

重庆特病证办理流程

重庆特病证办理流程
(一)按月集中诊断办理流程
1、申报
只要是在我市参保的参保人,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可在各区县就近申报和体检。

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委托他人办理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2、体检
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
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诊断证明材料等。

3、发证
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发放特病证
(二)快捷直接办理流程
1、申报
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

2、办理
到区县医保局指定的(或市级明确的)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进行诊断申报人(带上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人、监护人(带上申报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携带申报人以下资料:
《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以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医保局指定的(或相关文件明确的)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检查鉴定,原则上不作重复检查,检查鉴定结束,医院为申报人出具《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3、发证
凭医院出具的《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到区县医保局办理特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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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病证须知办理特病证须知
一. 所需材料一. 所需材料
1. 合作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 合作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1寸照片1张(新办证患者) 3. 1寸照片1张(新办证患者)
4. 年审患者需带特病证 4. 年审患者需带特病证
二.办证时间如下:二.办证时间如下:
一月份二月份一月份二月份
9日8-11点 10日8-11点 9日8-11点 10日8-11点
20日8-11点 17日8-11点 20日8-11点 17日8-11点
30日8-11点 27日8-11点 30日8-11点 27日8-11点
本证于每年12月31日作废,请本证于每年12月31日作废,请于当年10月起开始下一年年度审于当年10月起开始下一年年度审核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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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所需材料一. 所需材料
1. 合作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 合作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1寸照片1张(新办证患者) 3. 1寸照片1张(新办证患者)
4. 年审患者需带特病证 4. 年审患者需带特病证
二.办证时间如下:二.办证时间如下:
一月份二月份一月份二月份
9日8-11点 10日8-11点 9日8-11点 10日8-11点
20日8-11点 17日8-11点 20日8-11点 17日8-11点
30日8-11点 27日8-11点 30日8-11点 27日8-11点
本证于每年12月31日作废,请本证于每年12月31日作废,请于当年10月起开始下一年年度审于当年10月起开始下一年年度审核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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