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城市品牌建设指导意见

2022城市品牌建设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争做品牌大省’‘‘‘’的要求,贯彻《*市2004-2007年商标品牌工程实施规划》,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制定*品牌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聚焦实施‘工业立市’主战略,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原创与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并举,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开发、二次创造和融合创造能力,培育自己的企业品牌,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品牌;通过并购等。
我们将整合国内外资源,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推动组织创建xx,加快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
二、总体目标形成一个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形象的大品牌需要3到5年的时间,其中省内有两个有影响力的品牌,国内外有两个有影响力的品牌。
到2010年,争取中国驰名商标和xx产品;Xx省级商标和省级品牌产品;Xx商标为10000件;*企业使用自有商标的产品或服务占工业总产值、利润和出口总额的60%以上。
三.主要任务目前,*拥有市级xx商标210个,省级xx商标63个,省级xx产品3个,驰名商标3个,中国xx产品3个。
但*品牌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形象的大品牌需要突破。
一是企业创建和推广品牌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品牌的技术含量有待提升,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相对较少;第三,品牌应用领域不广,不知道如何利用商标策略扩大市场,占领市场。
四是品牌建设后劲不足,部分培育对象规模较小,部分企业成名后忽视品牌维护。
品牌建设要围绕“四要素”,xx要推进“四个批次”。
聚焦“四要素”:一是质量。
质量是品牌建设的突破口,是品牌的重要基础,是品牌的竞争力。
第二,依靠技术。
科技创造xx是提升品牌价值的源泉。
在先进标准和xx技术的支持下,可以打造领先品牌。
第三,依靠市场。
通过市场竞争检验品牌,加强品牌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扩大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省乡村振兴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生态移民局•【公布日期】2022.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工能)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贵阳辖区各县市支行,各银保监分局,贵州证监局:《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生态移民局2022年2月9日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劳务品牌是指具有鲜明地域标记、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用户口碑的劳务标识,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央企建设品牌卓著世界一流企业需面对的时代问答——从国家能源集团RISE 品牌战略看央企品牌建设

需面对的时代问答——从国家能源集团RISE 品牌战略看央企品牌建设|本刊记者 杜娟FROM CHINA ENERGY INVESTMENT CORPORATION'S RISE BRAND STRATEGY TO SEE THE BRAND CONSTRUCTION OF SOES中央企业用什么样的品牌理念来塑造卓著品牌,如何尽快提升中央企业品牌与其经济实力的匹配度,如何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发挥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作用?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有新的示范和新的思路。
中央企业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和参与全球品牌竞争合作的“国家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与部分中央企业全面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找差距、补短板、抓改革、强创新,涌现出了一批品牌建设先进典型,开创了良好局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放眼全球,中国企业品牌意识不强、品牌价值不高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如何提高品牌贡献率,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品牌国际化水平,仍是我国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薄弱环节。
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向我们传递出强大的信号,世界一流企业是中国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起点。
世界一流企业“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16字,为如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明晰了方向。
国家能源集团RISE 品牌战略于2月25日发布,时间上的巧合体现的恰恰是国家能源集团对于品牌在支撑、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中作用的深刻认识,是将提升自身品牌实力置于适应并贡献全球企业、品牌、能源行业发展新趋势下的正确、及时的把握。
站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新起点,中央企业用什么样的品牌理念来塑造卓著品牌,如何尽快提升中央企业品牌与其经济实力的匹配度,如何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发挥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作用?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有新的示范和新的思路。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 业 和信 息 化 、 商 、 检 等部 门和 行 业 协 培育 意识
和 商标 注 册 、 用 、 理 和保 护 能 力 ; 推 广先 进 的 运 管 要
营销 理论 、 品牌管 理模 式 和方法 , 点增 强 企业 在市 重
的优 秀经 验 , 加强 对我 国工 业企 业商 标 境外 注册 、 使
用 和保护 情况 的跟 踪研 究 ,分 阶段 建立 海外 商标 纠 纷预警 机制 和危机 管理机 制 。 商务 、 商 、 检 等部 门会 同有 关 行 业 协会 , 工 质 要
推动 中 国制造 的 品牌形 象 塑造 ,在 重点 市场 和新 兴 市场 举 办 产 品展 览 、 广 、 告等 活动 , 进 提 升 品 推 广 促
( ) 强对 品牌建设 的指 导和服 务 五 加
工业 和信 息化 主管 部 门会 同商务 、 工商 、 检等 质 部 门及 行业协会 , 要加 强对 品牌建设 的具体指 导 。鼓 励 各行 业 根据特 点 提 出行 业性 品牌 建设 的指 导性 文 件 :指导 工业企 业 建立 完善 品牌 培育 管理体 系 和评 估 体 系 , 高 品牌培 育 的科 学 化水平 , 提 实现 品牌 培育 工 作 的持续 改 进 :支持工 业企 业积 极参 与 国际优 秀 品牌 管理 经验 和标 杆 的交 流 与分 享 ;鼓 励 地 区和行 业规 范 并推 广 与 品牌 培 育相 关 的 咨 询和 培 训 服务 , 加强对 品牌工作 的专业 指导 。 各 级部 门、 行业 协会 , 可对 品牌 培 育工作 成效 显 著 的区域 、行业 和 企业进 行 重点扶 持并 给予 适 当 的 表 彰奖励 , 以加 大对 品牌建 设 成功经 验 的宣传 力度 , 推动 品牌 建设深 入开展 。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湘经信科技〔2014〕44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经信科技〔2014〕441号各市州经(工)信委,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湘发〔2014〕11号),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推动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我省工业品牌建设,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客观需要,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湘字”工业产品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要围绕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着力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
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各级经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工业品牌建设。
二、抓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的贯彻实施。
工信部发布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是开展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技术文件,解决了“抓工业品牌建设无从下手”的问题,提供了“看得清”、“抓得住”的品牌培育手段和方法。
要组织广大工业企业深入学习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准确掌握品牌培育的内容、过程和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系统化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
以质量标杆经验示范及应用为抓手,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
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工业质量标杆学习活动,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和创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按照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重点产业,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层次的工业企业中,每年选拔树立3-5家“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深度提炼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的实践经验,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为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提供指导。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市场竞争力强的“德”字号农产品品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品牌规划引领。
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品种,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定位和目标市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重点围绕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
到2020年,力争常德农产品整体品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二、明确品牌创建目标。
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生产加工水平。
遴选各地产业基础良好、区域特色明显、市场认可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
中国服装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服装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尊敬的领导:
随着国内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消费者对品质、时尚的追求,中国服装行业在未来的五年内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促进中国服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品牌建设
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
在未来的五年内,中国服装企业应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营销宣传等方式来提高品牌价值。
二、注重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
中国服装企业应该注重产品创新,不断推出新款式、新材料、新工艺的产品,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
三、加强电商渠道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消费者购物习惯的改变,电商渠道已经成为了服
装企业不可或缺的销售渠道。
中国服装企业应该加强电商渠道建设,
提高电商销售的比重,同时注重线上线下的融合,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四、加强人才培养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
中国服装
企业应该加强人才培养,注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留用,提高员工的
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全球的趋势,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服装企业应该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广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为社会和企业的可
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是我们对中国服装行业十四五发展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您的工作
有所帮助。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17•【文号】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施行日期】2017.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各中央企业:品牌是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是品牌建设的基础。
加强质量品牌工作是提高有效中高端供给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是塑造企业形象、提高品牌溢价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品牌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到2020年,中央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显著增强,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有效中高端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高,打造一批质量水平世界一流的公司,培育一批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
强化企业在质量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
遵循质量品牌发展内在规律,结合生产制造、运营服务、工程建筑等行业企业特点,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对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
统筹推进质量和品牌工作,注重质量和品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合力,多措并举,实现叠加效应。
坚持循序渐进。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前瞻性战略部署,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形成长效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工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满足人民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与工业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相比较,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明显滞后,已经成为我国工业行业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障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要从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和实现“十二五”规划任务的战略高度,理解和认识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工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抓手;是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打造“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的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国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促进工业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品牌培育意识以及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增强品牌附加价值和影响力。
协调各方资源,合力营造有利于工业企业品牌成长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加快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国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显著增强,工业企业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显著提高。
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突出质量、技术、创新在品牌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加大工业产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鼓励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工业品牌;坚持政策引导,通过政策扶持、规范市场和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发展道路。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引导工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把品牌培育作为工业产品质量和信誉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活动和各类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社会氛围。
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力度总结宣传各地区、行业和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成功经验。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财政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发挥政策、资源和市场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二)加强品牌建设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明确职责目标,落实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行业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品牌建设规划,并与“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
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要组织实施与规划配套的品牌建设工程,以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优势为重点,落实有关的政策、措施和资源,鼓励工业企业建立品牌发展规划,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三)促进工业企业提高品牌建设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检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组织开展品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品牌培育意识和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要推广先进的营销理论、品牌管理模式和方法,重点增强企业在市场调研、产品定位、营销策划、传播宣传、公关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要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切合实际的品牌管理机制和品牌塑造方法,建立品牌战略,实施品牌经营,培育品牌文化。
指导工业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尤其是商标法律制度的运用,从战略、管理、传播和资产管理各个层面推进品牌建设。
要加大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在开发品种、提升质量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水平。
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在技术开发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投入。
要加快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组织开展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鼓励工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技术环境变化的能力。
(四)改善品牌发展外部环境
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会同行业协会,要协调配合,打破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减轻企业负担,构建国内统一市场;要加强对“家电下乡”等与市场有关的政策和要求的宣传,提高企业对有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水平。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拓宽品牌产品的销售渠道,为国内外工业企业创造同等品牌市场待遇。
有关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加强跨区域工业企业品牌保护工作的分工协调;研究借鉴国外品牌保护的优秀经验,加强对我国工业企业商标境外注册、使用和保护情况的跟踪研究,分阶段建立海外商标纠纷预警机制和危机管理机制。
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要推动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塑造,在重点市场和新兴市场举办产品展览、推广、广告等活动,促进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鼓励工业企业在海外开展营销活动,引导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对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渠道拓展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品牌资产依法依规抵押融资,改进和完善有关金融服务;要探索建立企业品牌信用担保制度,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企业以品牌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
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合资合作过程中工业企业品牌的保护和管理。
工商、质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国工业企业行业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力度,保护商标持有企业合法权益。
工业和信息化、质检部门会同行业协会,要在“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质量兴业”和“质量兴企”活动中,以品牌培育为重点内容,通过组织质量攻关和提高供应链质量保证能力等工作,支持品牌建设;要加快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对外交流、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提供服务,并发挥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推广平台的作用。
(五)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品牌建设的具体指导。
鼓励各行业根据特点提出行业性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和评估体系,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品牌培育工作的持续改进;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优秀品牌管理经验和标杆的交流与分享;鼓励地区和行业规范并推广与品牌培育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加强对品牌工作的专业指导。
各级部门、行业协会,可对品牌培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域、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并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以加大对品牌建设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推动品牌建设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建立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作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工作重点,协调和指导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综合协调品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要不断总结品牌建设中的问题,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及时做好信息搜集和反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