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教育学原理是指教育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原则的解释和说明。
这些名词解释对于理解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非常重要,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1. 教育学: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教育活动和教育规律的学科,旨在探讨教育的本质、目标、方法和价值,为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2. 教育原理:教育原理是指教育学中关于教育的基本原理和规律。
它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原理,是教育学研究的基础。
3. 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中所追求的预期结果,是教育的方向和目标。
教育目标可以包括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等多个方面。
4. 教育内容:教育内容是指教育活动中所传授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等内容。
教育内容应该符合社会需求和个体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
5. 教育方法:教育方法是指教育活动中所采用的教学手段和方式。
教育方法应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习目标选择,包括讲授法、讨论法、实践法等多种方法。
6. 教育评价: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过程。
教育评价可以包括学生的成绩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师评价等多个方面。
7. 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是研究教育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和规律的学科。
它关注学生的学习、发展和适应等心理问题,为教育实践提供心理学的支持和指导。
8. 教育社会学:教育社会学是研究教育与社会关系的学科。
它关注教育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研究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9. 教育伦理学: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育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学科。
它关注教育活动中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为教育实践提供伦理学的指导。
10. 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学是研究教育组织和管理问题的学科。
它关注教育组织的构建和管理,研究教育管理的原理和方法。
以上是教育学原理中一些重要名词的解释。
通过对这些名词的理解和掌握,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原则,为教育实践提供科学的指导。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就是由专职人员与专门机构承担得有目得、有系统、有组织得,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得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得社会活动。
学校教育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得各种教育活动,就是教育制度得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
教育目得:教育目得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得人得总要求,就是学校教育所要培养得人得质量规格。
广义得教育目得就是指存在在于人得头脑之中得对受教育者得期望与要求。
狭义得教育目得就是指国家提出得教育总目得与各级各类学校得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育等方面对所培养得人得要求。
教育:教育就是一种培养人得活动。
广义上凡就是增进人们得知识与技能,影响人们得思想品德得活动,都就是教育。
狭义上主要针对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得社会与阶级得要求,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得规律,有目得、有计划、有组织得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她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得人得活动。
现代教育就是教师为主导得,师生之间互动得交互过程。
教育学:教育学就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得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得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得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就是一门广泛存在与人类社会生活中、有目得培养人才得活动,教育学得研究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稳定性、重复性、现实性、辩证性、科学性。
教学:教学就是在一定得教育目得得规范下得,教师得教与学生得学共同组成得一种教育活动。
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有计划得组织与引导下,能动得学习、掌握系统得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发展自身得智能与体力,养成良好得品行与美德,逐步形成全面发展得个性。
简言之,教学乃就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能动地学习知识以获得个性发展得活动。
教育制度: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得机构体系及其组织形式得规则。
它包括互相联系得两个方面:一就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二就是教育机构与组织赖以存在与运行得规则,如各种相关得教育法规、规则、条例等。
教育原理 名词解释

1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一门科学2教育现象人类各种教3教育规律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及教育现象内部各个要素之间本质的,内在的,必要的联系或关系4教育科学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为共同研究对象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是若干个教育类学科构成的学科总称5教育原理普通教育学理论体系历史发展中渐次形成的一门学科,以教育中最一般的问题作为自已的研究对象,或者说是研究教育中最一般性问题科学6教育理论是人类从事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实践的理性陈述7教育改革是人们有计划,有目的地变革现存的教育活动,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实践8观察法指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下,直接用自已的眼睛,耳朵等各种感觉器官或借助仪器和其他技术等手段去感知和研究对象的方法9实验法指研究者按预先确定的研究目的,合理地控制或创设一定条件,人为地变革研究对象,从而验证假设探讨教育想象因果关系的研究方法10调查法研究者为深入了解教育实际情况,弄清事实,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原因探究教育规律而采取的系统研究步骤,方法11文献法是人类用文字,图形,声频,视频等手段记载下人类的认识成果12行动研究法;行动指实际工作者的实践活动,研究指对研究对象进行的一种探索活动13终身教育;把教育看成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一个从出生到生命终止不断进行过程14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改变人的身心素质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15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承担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系统性社会活动16教育内容是教育活动中教与学的主体间所传递信息的主要组成部分17社会以人和人群共同体为活动主体,以生产方式为物质基础的各种要素按一定方式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18人口指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区域,具有一定数量和素质,形成一定结构的人的总体19人口数量即一定历史阶段内某一区域内的人口总量20人的社会化是个人学习社会知识,技能,行为规范,逐渐适应社会生活,成为社会成员,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21教育现代化是教育活动主体将教育现代化的理念逐渐现实化的过程22人的本质: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有的质的规定性。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1念和教育艺术,指导教育实践的一门科学。
(教育学的任务)2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的目的在于影响和促进人的发展、培养人的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
是否有目的地培养人是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根本区别。
3凡是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都可称为教育者。
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
4: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从事学习的人,既包括学校中学习的儿童、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各种形式教育中的成人学生。
受教育者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
5方式。
6活动,不论是有组织的或无组织的,系统的或零碎的,都是教育。
★★7:是指专门组织的教育,不仅包括全日制的学校教育,还包括半日制的、业余的学校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网络教育等,它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的需要,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受教育者主动地学习,积极进行经验的重组和改造,促进他们提高素质,健全人格的一种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的需要,促进社会的发展,追求和创造人的合理存在的人。
(2011)★8②狭义:是指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和教学等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要求。
(2013)9: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的机构体系及其组织运行的规则,它包含相互联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赖以生存和运行的规则,如各种相关的教育法律、规则、条例等。
★★10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2012)11动态的教育存在。
从育人目标的角度来看,课程是一种培养人的蓝图;从课程内容的角度来看,课程是一种适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连接学生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引导学生个性全面发展的知识体系及其获取的路径。
(2011)★12动。
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下,能动地学习,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发展自身的智能和体力,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美感,逐步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就是由专职人员与专门机构承担得有目得、有系统、有组织得,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得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得社会活动。
学校教育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得各种教育活动,就是教育制度得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
教育目得:教育目得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得人得总要求,就是学校教育所要培养得人得质量规格。
广义得教育目得就是指存在在于人得头脑之中得对受教育者得期望与要求。
狭义得教育目得就是指国家提出得教育总目得与各级各类学校得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育等方面对所培养得人得要求。
教育:教育就是一种培养人得活动。
广义上凡就是增进人们得知识与技能,影响人们得思想品德得活动,都就是教育。
狭义上主要针对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得社会与阶级得要求,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得规律,有目得、有计划、有组织得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她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得人得活动。
现代教育就是教师为主导得,师生之间互动得交互过程。
教育学:教育学就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得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得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得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就是一门广泛存在与人类社会生活中、有目得培养人才得活动,教育学得研究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稳定性、重复性、现实性、辩证性、科学性。
教学:教学就是在一定得教育目得得规范下得,教师得教与学生得学共同组成得一种教育活动。
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有计划得组织与引导下,能动得学习、掌握系统得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发展自身得智能与体力,养成良好得品行与美德,逐步形成全面发展得个性。
简言之,教学乃就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能动地学习知识以获得个性发展得活动。
教育制度: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得机构体系及其组织形式得规则。
它包括互相联系得两个方面:一就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二就是教育机构与组织赖以存在与运行得规则,如各种相关得教育法规、规则、条例等。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重要汇总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重要汇总
教育学原理涉及的概念众多,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概念的名词解释:
1. 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2. 广义的教育: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
3. 狭义的教育:是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
4. 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
5. 普通教育:主要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6. 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7. 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8. 个体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变化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的方面变化的过程。
9. 批判教育学:代表人物有美国的鲍尔斯、金蒂斯、阿普尔、法国的布尔迪尔等。
主张当代资本主义的学校教育不是一种民主的建制和解放的力量,而
是维护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工具;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决定学校教育机构,学校教育的功能就是再生产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关系和经济结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可以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教育学家。
教育学原理、教育原理

教育学原理、教育原理
教育学原理是教育学的重要基础,它主要研究教育的本质、目的、内容、方法、效果及其规律等方面的理论问题。
教育学原理包括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哲学、逻辑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以及教育学自身的专门原理,如教育学的范畴、特征、性质、功能、原则和方法等。
教育原理是指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规律。
它是教育学原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原理。
教育原理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即培养学生的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能力,使其成为具有高度素质的人才。
教育原理的实践应该体现在课程设置、教学设计、教师培训等方面,以实现教育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教育学原理和教育原理是教育学研究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教育学的理论体系。
教育学原理研究的是教育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而教育原理则是将教育学原理转化为教育实践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两者密切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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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

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1、学校教育是一种专门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2、大教育观就是基于“终身教育”思潮和“教育社会”、“学习化社会”设想之上的一种教育观。
3、教育者:凡是在教育活动中有意识地影响他人身心发展为目地的人。
4、、教育中介笼统地指那些受教育者之间起桥梁作用的物质和意识形态的东西。
5、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6、教育规律是指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以及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
7、系统方法就是把研究对象作为系统,从系统的部份与部分、系统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中综合地考察研究对象的方法。
8、质的研究方法就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研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9、叙事研究方法指的是运用或分析叙事材料的研究,叙事材料可以是一些故事,也可以是其他方式收集的资料,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的群体,了解某一社会现象或一段历史时期,或探索个人发展史。
10、行动研究方法是指,研究人员与教育实践工作者针对实际的教育活动或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不断设计改进教育的方案或计划,用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又依据教育行动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重新设计或进一步充实、修正和完善行动的计划或方案,不断的提出新的目标,并为达到新的目标而开展行动、改变行动,以形成一个研究和行动相互反馈、不断循环的系统。
11、个体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的身心两方面的积极的变化过程。
12、“最近发展区”:现有发展水平与将来发展水平之间的间隔称为最近发展区。
13、“一般发展”是指个体以智力为核心的包括情感、意志、个体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内的总体发展,在智力发展中,主要是观察力、思维力和操作力的发展,其中又以思维能力的发展为核心。
14、内发论强调内在因素,即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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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名词解释)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
学校教育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总要求,是学校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规格。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存在在于人的头脑之中的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和要求。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育等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要求。
教育: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
广义上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
狭义上主要针对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和阶级的要求,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现代教育是教师为主导的,师生之间互动的交互过程。
教育学: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是一门广泛存在与人类社会生活中、有目的培养人才的活动,教育学的研究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稳定性、重复性、现实性、辩证性、科学性。
教学:教学是在一定的教育目的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
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有计划的组织与引导下,能动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发展自身的智能与体力,养成良好的品行与美德,逐步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简言之,教学乃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能动地学习知识以获得个性发展的活动。
教育制度: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的机构体系及其组织形式的规则。
它包括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赖以存在和运行的规则,如各种相关的教育法规、规则、条例等。
教育制度既有与其他社会制度相类似的性质,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学校管理:是以育人为目的,是学校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不定期的手段和措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校内校外的资源和条件,整体优化学校教育工作,有效实现学校工作目的的组织活动。
班级授课制: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育形式。
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和已有的知识水平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的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
在班级授课制中,同一个班的每个学生的学习内容与形式必须一致,且开设的各门课程,特别在高年级,通常由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老师分别担任。
其注重集体化、同步化、标准化,长与向学生集体教学,但出于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发展他们的个性。
因此,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对创造性人才的日益迫切,20世纪初以来,许多国家的教育界人士都致力于班级授课制的改革。
学制:又叫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
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课程:简单的说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
课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的总和,如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
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课程,如语文课程。
学习策略:学习策略是指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为了达到有效学习的目的的而采取的规则、方法、技巧及其调控方法的总和。
其中,学习过程中用来进行信息加工上的策略称为学习认知策略,用来调节学习控制过程,保障信息加工过程有效进行学习的策略则称为学习监控策略。
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是指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从事学习的人,既包括学校中学习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各种形式的教育中的成人学生。
受教育者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
教育活动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向互动的活动,受教育者也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缺少这一要素,就无法构成教育活动。
如果没有受教育者的积极参加,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教育活动将只是教育者的独舞,不会有好的结果。
个人本位论:个人本位论者认为,教育目的应当由人的本性、本能需要来决定,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人的本性和本能的高度发展。
个人本位论主要有以下几点:(1)教育目的是根据个人的发展的需要来制定的,而不是根据社会的需要制定的(2)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3)人生来就有健全的本能,教育的基本职能就在于使这种本能不受影响的得到发展。
个人本位论把个人的自身的需要作为制定教育目的的依据,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还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但在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上,如果只强调个人需求与个性发展,而一味贬低和反对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则是片面及其错误的。
社会本位论:社会本位者认为,教育目的是由社会的需要所决定的,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就是教育要追求的根本目的,教育应该按照社会对个人的要求来设计。
社会本位论主要有以下观点:(1)个人的一切发展都有赖于社会,都受到社会的制约(2)教育除了满足社会需要以外并无其他目的(3)教育的结果或效果是以其社会功能发挥的程度来衡量的。
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一般有两种释义。
一种是把它与物种发展史联系起来,将他看成是人类在地球上出现及其进化的过程,即人类的发展或进化;另一种更为通常的解释是把它与个体发展联系起来,将它看成是人类个体的成长变化过程。
从这个层面上说,人的发展主要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蕴涵的潜能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解放并转化为现实个性的过程,这是一种包含着量和质、内容和结构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是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化过程。
活动课程: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相对立,它打破学科逻辑系统的界限,是以学生的兴趣、需要、经验和能力为基础,通过引导学生自己组织的有目的的活动系列而编制的课程。
亦称经验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
活动课程的思想可以溯源到法国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家卢梭。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杜威和克啵屈发扬了这一思想,杜威的课程为“经验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
陶冶:陶冶是通过创设良好的生活情境,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方法。
陶冶包括:人格感化、环境陶冶和艺术陶冶等。
运用陶冶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1)创设良好的情境;(2)与启发诱导相结合(3)引导学生参与情境的创设。
知识:知识是认识的结果,是经验的有组织的信息系统,主要承载知识“是什么”的问题;知识是认识的过程,是求知的方法,主要指向“怎么用”知识的范畴,知识既是事实、经验的系统,更是人们对知识的分析、判断、选择和运用,知识在本质上不是不变的真理,而是不断更新或扩展的过程。
形成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为使教师的专业水平继续提高、不断获取反馈信息,以便改进教学而进行的系统性评价。
它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目的是为了找出教师工作中的不足,为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是对教学工作质量所作出的测量、分析和评定。
它以参与教学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有目的的培养人才的活动,教育学的研究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稳定性、重复性、现实性、辩证性、科学性。
讲授法:讲授法是指教师通过语言系统连贯的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思想观念,促使他们的智能与品德发展的方法。
讲授法可分为讲读、讲述、讲解和演讲四种。
讲授法的基本要求如下:(1)讲授内容要有科学性、系统性、思维性、启发性、趣味性(2)要讲究讲授的策略和方式(3)要讲究语言艺术。
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思想、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即使专业新手到专家型教师的过程。
主要包括教师专业理想的建立、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专业能力的提高、自我的形成。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主要有:师范教育、教师发展学校、校本培训(为了学校、基于学校、在学校中)、反思性教学和教师行动研究等。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其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国情,是适当的。
教学策略:教学策略是指在不同的教育条件下,为达到不同教学结果,依据教学的主客观条件,特别是学生的实际,对所选用的教学顺序、教学活动程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教学媒体等的总体考虑所采用的手段和谋略,也就是说在教学策略是在教学的过程中,各个环节中使用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指在一定课程理论指导下,依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以纲要形式编制的关于教学科目内容、教学实施建议以及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分组教学: 分组教学是指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把他们分为水平不同的组进行教学。
分组教学的类型主要有能力分组和作业分组。
能力分组,是根据学生的能力发展水平来分组教学的,各组课程相同,学习年限则各不相同。
作业分组,是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意愿来分组教学的,各组学习年限相同,课程则各有不同。
技能:技能是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的智力活动方式或躯体动作方式的复杂系统。
技能的本质是知识的运用,即程序性知识的运用。
技能按其熟练程度可分为初级技能和技巧性技能。
初级技能只表示“会做”某件事,而未达到熟练的程度。
初级技能如果经过有目的、有组织的反复练习,动作就会趋向自动化,而达到技巧性技能阶段。
双轨制:在18—19世纪的西欧,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及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影响下,由古代学校演变来的带有等级特权痕迹的学术性现代学校和新产生的供劳动人民子女入学的群众性现代学校,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展,于是就形成了欧洲现代教育的双轨学制,简称双轨制:一轨自上而下,其结构是大学(后来也包括其他高等学校)、中学(包括中学预备班);另一轨从下而上,其结构是小学(后来是小学和初中)及其后的职业学校(先是与小学相连的初等职业教育,后发展为和初中联结的中等职业教育)。
显性课程:显性课程亦称“正式课程”“公开课程”“官方课程”。
是指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
它按照编制的课表实施,是教材编辑、学校施教、学生学习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自我效能:自我效能是指人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进行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它与自我能力感是同义的。
一般来说,成功经验会增强自我效能,反复的失败会降低自我效能。
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意志力、道德修养、克服困难的勇气和能力及自信、自立、自强的良好心理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