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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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确保劳动者得到必要的防护,并规范其正确使用,以下是一个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的范例:1.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发放标准和程序,并建立台账记录。

2.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根据不同工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情况确定具体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3.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劳动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个人化发放。

4. 劳动防护用品应保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有明确的产品标识。

5. 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领用时进行清点确认,劳动者应认真核对是否齐全、完好,并进行签收。

6. 劳动者应按照用品的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 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用品。

8. 劳动者离岗或岗位变动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归还或交接给相关负责人。

9. 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状态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和补充用品。

10.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缺失、损坏或失效等问题,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并及时补充或更换。

通过制定和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对员工从事特定工作时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器具和其他设施。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环境的风险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并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员工在入职时,应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数量和品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保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1. 用品选择: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用品使用:员工在进行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

3. 用品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保持干净、整齐、安全,避免受潮、变形或损坏。

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4. 用品维护: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失效、损坏或过期的用品进行淘汰和更换。

5. 用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用品的采购、领用、归还、清点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6. 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参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

7.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或者故意破坏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以上是关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有所不同。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针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所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1.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配备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年度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3.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对于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使用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放管理1. 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发放时间、领用人员等信息。

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合理安排和分配。

3. 发放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提供个人资料,并签署领用协议。

4. 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无损失、无过期使用。

5. 劳动者更换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办理,领用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使用管理1. 劳动者应自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个人防护与工作安全相结合。

2. 劳动者要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更换。

3. 劳动者发现劳动防护用品不适合自己使用的情况,应向企业提出更换申请,无法提供适合的情况下,由企业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归还或上交,不得私自留用或转借他人。

四、违规处理1. 对于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督促和教育。

2. 对于恶意破坏、丢失或私自留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对于故意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导致事故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涉及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

五、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修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规定了企业发放和劳动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1、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

2、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3、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4、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6、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7、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防护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口罩、护目镜、耳塞、耳挂、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防护用品的习惯。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保管、检测、维修和更新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本单位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劳动防护要求来确定。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按照免费发放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进行合理配置。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水平,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品配备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岗位的危险程度和劳动防护需要,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眼防护用品、耳防护用品、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的危险特点,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配备标准。

第三章用品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存放、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污损、变质和损坏,保证使用效果。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分类存放,明确标志,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使用效果。

第四章用品使用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操作或擅自摘除、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地方应保持清洁和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交叉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处理和改进。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第五章用品更新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用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更新时间和更新方式。

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章督察检查第二十条劳动保护行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而使用的各种劳动防护设备、工具和用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五条本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岗位的特点,配备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七条本单位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并按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缺失、损坏或使用不便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和私自拆卸。

第十一条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或不适用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围不得超出其设计和规定的用途,不得滥用或不当使用,严禁私自改装和私自使用他人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或存在危险时,应立即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要求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

第十六条凡有损坏、遗失或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在禁止用于其他非工作场所,禁止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机械冲击。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一切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劳动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所采取的各种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手段提供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配置第四条选用原则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遵循科学性、适用性、舒适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第五条配置原则根据各岗位的劳动环境和有害因素,确定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数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六条使用义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每位员工的义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七条使用方法员工在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使用,不得私自改变或拆卸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损坏和报废每位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维护,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有明显的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立即上报并更换。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维护第九条保管责任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库,并委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维护义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后应立即将其放回指定的存放位置,并保持其清洁和完好。

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有损坏或缺失,应立即上报保管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培训和宣传第十一条培训要求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佩戴和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宣传措施本单位应通过宣传栏、宣传横幅以及口头宣传等方式,加强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重视和认识。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三条监督责任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检查和抽查。

第十四条违规处罚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劳动纪律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等严厉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2)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发放与正确使用,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职工。

三、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1. 根据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程度,确定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2. 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需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正确使用。

四、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1. 使用人员应按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其清洁和有效。

2. 对于个人防护用品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比如定期清洗、更换等。

3. 对于发现个人防护用品有破损或使用寿命已达到的情况,使用人员应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更换。

4. 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随意调换或私自损坏,如有需要调整或更换,需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批准。

五、违纪和处罚对于职工违反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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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文件文件编号:GDGS/ZY 81.02-02-2010修改码/版本:2/E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规定2012-07-30 发布2012-07-30 实施XXXXXXXXX发布文件控制信息表1目的为规范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使员工在工作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管道公司员工及在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场服务的承包方员工劳保用品管理。

消防、保安、炊事员等岗位人员执行地方有关标准。

3术语和定义电业用安全帽:加有电感应装置的安全帽。

4职责4.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员工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2所属各单位4.2.1安全环保部门a)对各基层站队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b)对外来人员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生产科组织对电气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测工作。

4.3各基层站队4.3.1按标准向员工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3.2负责对本站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保管、检查、维护保养;4.3.3对本站(队) 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4负责向外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外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内容5.1头部防护用品5.1.1护品名称:安全帽。

包括普通安全帽和防寒安全帽。

5.1.2功能: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子。

安全帽性能需求有抗冲击、耐穿刺、防静电、阻燃等。

5.1.3使用和管理要求5.1.3.1使用场所a)进入输油(气)站生产区及工程施工作业现场;b)有碎屑飞溅的作业现场;c)高压带电作业现场;d)在管道线路施工和抢修作业现场;e)其他可能伤及头部的场所。

5.1.3.2配备要求a)应配备集团公司规定生产厂家的安全帽;b)公司所辖生产单位根据工种需求将安全帽配发给员工本人;c)维修电工应配备电业用安全帽;d)在北方严寒地区可配置防寒安全帽。

e)各基层站队在门卫或站控室处配置不少于20顶安全帽,提供给临时进入生产区的外来人员。

5.1.3.3使用要求a)进入输油(气)站生产区及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应佩戴普通安全帽;b)有碎屑飞溅的作业应佩戴普通安全帽;c)电工维修作业时应佩戴电业用安全帽;d)在管道线路施工和抢修作业现场应佩戴普通安全帽;e)戴安全帽需系紧下颌搭扣;f)使用者不允许对安全帽进行任何的改造、刻画、油漆等;g)使用前应检查,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帽;h)长发女工在佩戴安全帽时应将长发放入帽中;5.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帽应报废:a)受严重冲击的安全帽;b)破损或变形的安全帽;c)超过有效期限的安全帽(有效期30个月)。

5.1.3.5颜色要求普通安全帽根据颜色区分为:a)管理人员佩戴的安全帽颜色为白色(标准白色);b)安全监督人员佩戴的安全帽为黄色(国际标准色卡潘东色卡色号值为7408C);c)操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为红色(国际标准色卡潘东色卡色号值为186C);d)管道公司以外的承包商所使用的安全帽颜色推荐为蓝色。

5.1.3.6电业用安全帽的检验:5.1.3.7公用安全帽摆放场所:门卫或站控室。

应设有标志。

5.2眼面部防护用品5.2.1护品名称:防冲击护目镜、防强光护目镜、焊接用眼镜或面罩、固定式洗眼设备、洗眼液。

5.2.2功能: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

5.2.3使用及管理要求5.2.3.1 护目镜使用场所a)在运行泵机组区域进行巡检作业;b)在压缩机工房进行巡检作业;c)施工工地作业环境有:铁屑、灰沙、碎石、颗粒等物体飞溅、下落场所;d)压力容器存在油气介质泄漏、喷溅场所;e)其他可能造成眼部伤害的作业场所。

5.2.3.2配备要求a)存在5.2.3.1作业场所,应为每位员工配备防冲击护目镜(两侧应具有护翼);b)各输油气站应配置20副防冲击护目镜;c)根据工作性质和作业风险配备合适的面部和眼睛防护设备;d)站控室配备1台固定式洗眼设备;急救箱中应配置1瓶洗眼液。

5.2.3.3使用要求a)进入 5.2.3.1 作业场所的维抢修人员、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冲击护目镜;b)在生产区和管道线路上动火施工作业的焊接人员应佩戴焊接面罩,配合其作业的人员佩戴防冲击护目镜;c)有强光的场所应佩戴防强光护目镜;d)员工在其他危害的场所应佩戴相应面部和眼部防护设备。

5.2.3.4维护保养5.2.3.4.1护目镜、防护面罩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保养。

5.2.3.4.2洗眼装置应状态良好,同时遵循以下维修保养要求:a)使用密封完好的洗眼液(生理盐水);b)在密封的洗眼液瓶上应标识有效日期,过期不能使用该洗眼液;c)损坏的瓶装洗眼液应尽快换掉;d)当需要更换洗眼液时,在重装之前,容器应该用消毒液清洗。

5.2.3.5 公用护目镜摆放场所:门卫或站空室。

应设有标志。

5.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5.3.1护品名称:耳塞5.3.2功能:耳塞是通过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5.3.3使用及管理要求5.3.3.1 使用场所a)声级大于85分贝的作业场所(压缩机房、输油泵房、电机间、锅炉房、风机房等);b)手持振动机械作业。

5.3.3.2配备要求a)接触高噪音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人听觉器官防护用品;b)各输油气站场应为外来人员配备公用耳塞。

5.3.3.3使用要求a) 声级大于85分贝的作业场所应使用耳塞;b)手持振动机械作业时应使用耳塞。

c)为了听取设备的运转声音以确定是否有机械问题的时候,可以在短时间内取掉听力保护设备;d)禁止使用失效的听力保护设备。

5.3.3.4摆放场所:摆放在噪音场所处。

应设有标志。

5.4身体防护用品5.4.1护品名称:工作服。

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防火服、防化服、救生衣、连体下水裤等。

5.4.2功能:用于保护人员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

包括夏季、冬季和春秋工服。

基本性能应防静、电耐磨等。

5.4.3使用及管理要求5.4.3.1 使用场所a)进入输油(气)站生产区(阀室);b)在管道线路施工和抢修作业现场;c)其他可能伤及身体的场所。

5.4.3.2配备要求a)应配备管道公司入围的供应商产品;b)二级及以上油库配备两套防火服;维抢修队配备两套防火服、两套防化服;c)维抢修队配备救生衣10套;d)各输油气站应配置20套公用工作服;e)有在浅水域作业或水域抢险救援作业应配备连体下水裤;f)有在深水域作业、抢险救援或演练应配备救生衣。

5.4.3.3使用要求a)禁止穿严重破损的工作服。

工作服禁止私自改动;b)在生产区和施工作业现场要正确穿工作服,系好纽扣,禁止卷起袖子或裤腿;c)员工在进入火灾类事件、事故现场紧急救援时需穿戴防火服、防化服;d)员工在浅水域作业或水域抢险救援时需穿戴连体下水裤;e)员工在深水域作业、抢险救援或演练时需穿戴救生衣。

5.4.3.4公用劳保服装摆放场所:门卫或站控室。

应设有标志。

5.5脚部防护用品5.5.1护品名称:工作鞋。

包括防静电工鞋、防砸工作鞋、防静电防砸工作鞋、防砸绝缘工作鞋、工作靴、绝缘靴等。

5.5.2功能: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

5.5.3使用及管理要求5.5.3.1 使用场所a)进入输油(气)站生产区;b)进入施工作业现场;c)进入有特殊防护要求的场所。

5.5.3.2工作鞋配备要求a)应配备管道公司入围的供应商产品;b)输油气站场(阀室)人员应配备防静电鞋;c)电气维抢修人员应配备防砸绝缘工作鞋;d)在水网地带血吸虫病疫区管道巡护人员应配备工作靴;e)在水网地带血吸虫病疫区进行管道抢修作业人员应配备工作靴;f)维抢修人员应配备防静电防砸工作鞋;g)进入有特殊防护要求场所时按场所要求配备工作鞋。

5.5.3.3使用要求a)输油气场站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鞋。

b)电气维抢修人员在变电场所作业时应穿防砸绝缘工作鞋;c)在水网地带血吸虫病疫区进行管道巡护时应穿工作靴;d)在水网地带血吸虫病疫区进行管道抢修作业时应穿工作靴(水深处可考虑穿戴连体水裤)。

e)维抢修人员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维抢修作业时应穿防静电防砸工作鞋;f)外来人员进入输油气站场穿防静电工作鞋;进入施工工地穿防砸工作鞋。

g)进入有特殊防护要求场所时按场所要求穿工作鞋。

h)在输油气生产作业区域禁止穿底部带金属钉掌的鞋;i)特殊场所使用的工作鞋必须经过定期检验且质量合格。

5.5.3.4公用工作鞋摆放场所:门卫或站控室。

应设有标志。

5.6手部防护用品5.6.1护品名称:防护手套5.6.2功能: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

防护手套为:一般防护手套、防寒手套、焊接手套、防油手套、绝缘手套、皮革手套等。

5.6.3使用及管理要求5.6.3.1 使用场所a)在生产厂区内进行停用设备维护检修作业;b)在生产厂区和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和气割作业;c)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起重作业和搬运重物的作业。

5.6.3.2配备要求a)电气焊作业时应配备防护手套;b)进行钢丝绳作业时应配备皮革手套;c)在带酸、苛性碱、苏打等腐蚀性物质的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手套;d)带电作业应配备经过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e)低温作业(液化气、氮、二氧化碳) 时应配备相应的手套;f)在用有机溶剂作清洁剂时应配备防油橡胶手套;g)使用刀具作业时,应配备防切割的手套。

5.6.3.3使用要求a)确保手部远离转动的机器和设备,防止手套被绞入;b)远离容易夹手的地方;c)远离快速移动或绷紧的绳索,链条或电缆;d)不应对所从事的工作造成影响;e)禁止使用失去保护作用的手套;f)手套不能太松或太紧,否则很难抓住工具或操作设备。

5.7呼吸器官防护用品5.7.1护品名称:过滤式防毒面具、压缩空气呼吸器5.7.2功能:过滤式防毒面具是通过滤毒罐、盒内的滤毒药剂滤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再供人呼吸。

因此劳动环境中的空气含氧量低于19.5%时不能使用。

通常滤毒药剂只能在确定了毒物种类、浓度、气温和一定的作业时间内起防护作用。

所以过滤式防毒面具不能用于险情重大、现场条件复杂多变和有两种以上毒物的作业。

压缩空气呼吸器是一种与外部空气隔绝、依靠自身供给氧气的防毒面具。

它使用于缺氧、毒气成分不明或浓度很高的污染环境。

5.7.3使用及管理要求5.7.3.1使用场所a)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场所氧气浓度低于18%,硫化氢浓度大于10mg/m3或其他有害物质浓度不符合GBZ1的规定;b)突发事件,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硫化氢浓度大于10mg/m3 或其他有害物质浓度不符合GBZ1的规定;c)维修人员在阀组间进行收发清管器作业时,开盲板人员需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d)维修人员在阀组间、输油泵房清洗过滤器作业时需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5.7.3.2使用要求a)禁止在特别危险的场所或氧气浓度低于19.5%的场所使用过滤式呼吸保护设备;b)各单位应使用一种型号的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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