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全面强化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四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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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江安县公安局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从医治、监护、关爱入手,创新推出重型精神病人“四个一”管控机制,即:“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开通一条生命热线”、“成立一个救助协会”和“确定一名爱心使者”,有效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管不实”的问题。

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

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将排查出的重型精神病人情况发送到公安、民政、残联、乡镇党委政府报备。

一旦辖区内精神病人有发生正在危害社会的肇事行为,迅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由公安机关先行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随后通知乡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县社保、卫生、民政部门接洽,办理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事宜,同时由乡镇政府牵头对精神病人开展困难援助工作。

绿色救助通道的建立,减少了公安机关对精神病人的送治过程中的反复联系和协调环节,使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迅速履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使可能或正在发生社会危害的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医治“管不实”的问题。

畅通一条生命热线。

将乡镇卫生院、地方派出所、“110”报警电话印发成“生命热线联系卡”,交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以及其他相关病理理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使患者和家属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部门和人员,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的问题。

成立一个救助小组。

专门成立重型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乡卫生院和村组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重型精神病人实施掌控,落实具体的监护、就医和社会扶助任,参与重型精神病人病发时的处置和收治工作。

救助小组的成立,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明确,使得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从“你不管我不管”变成了“大家管一起抓”。

确定一名爱心使者。

由公安、民政、综治、卫生等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一对一负责对精神病患者的日常联系和帮扶。

派出所处置精神病人预案

派出所处置精神病人预案

一、预案背景精神病人因其特殊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往往给社会治安和个人安全带来隐患。

为有效应对精神病人突发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精神病人的人身安全,防止其伤害他人或自身。

2. 及时、有效地处理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减少社会危害。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处置精神病人事件的合力。

4. 提高民警处置精神病人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派出所接到精神病人求助、报警或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等突发事件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派出所成立处置精神病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处置工作。

2. 精神病人处置工作小组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治安、刑侦、社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各成员单位职责:(1)治安部门负责现场处置、警力调度、现场保护等工作;(2)刑侦部门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侦查、取证;(3)社区部门负责联系家属、提供精神病人信息、协助做好善后工作;(4)其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支持与配合。

五、处置流程1. 接报:接到精神病人求助、报警或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预案,向领导小组报告。

2. 现场处置:(1)迅速派警力到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防止事态扩大;(2)了解情况,掌握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行为特征、病情程度等;(3)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精神病人,防止其伤害他人或自身;(4)如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其继续作案。

3. 协助救治:(1)联系医疗机构,对精神病人进行救治;(2)对家属进行安抚,协助做好精神病人救治期间的相关工作。

4. 侦查取证:(1)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侦查、取证;(2)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5. 善后处理:(1)对精神病人进行救治、安置;(2)与家属沟通,做好善后工作;(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

六、注意事项1. 处置精神病人突发事件时,要确保自身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处置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3. 加强与家属、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处置合力;4.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最新)

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最新)

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最新)为全力做好201X年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控责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201X〕4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X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201X〕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政策措施,以集中收治和强化监护为重点,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确保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漏管和相关的肇事肇祸事件。

二、任务措施(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持续排查。

卫计部门牵头,综治、公安、民政部门配合,以肇事肇祸、轻微滋事、流浪乞讨和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为重点,开展不间断的滚动排除和病情评估,积极搜索线索,依靠村(居)委会,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调查走访和细致排查,掌握患者动态,对发现的疑似患者进行医学诊断。

新增的确诊患者要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已在册登记的居家患者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危险性评估和病情评估,并将患者最新的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内更新。

卫计与公安部门要对各自掌握的患者信息进行比对,实现信息共享,并对各自的系统数据进行补充完善。

卫计部门要将新增危险性评估为三级及以上的患者及时向同级公安、综治部门通报,公安部门要录入信息系统。

(二)做好高风险患者收治服务工作。

对于在排查和随访中确定的危险性评估为危险性三级及以上的患者,县卫计局要在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全部收治入院治疗,北城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做到应收尽收。

对其他有肇事肇祸倾向、家庭监护能力较弱、应住院治疗的患者,也要将患者收治入院。

各镇区办要调整充实收治小组,共同做好依法送医、依法收治工作,按照程序办理患者送医与收入院手续,对应收治住院的患者,动员患者或其监护人主动就医;对患者不能自行就医或者监护人不具备送医条件的,由医疗机构派出救护车,公安部门协助送医。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五步法”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入户访、家属控、共同盯、积极治、真情帮”的收治管控“五步工作法”。

截至目前,汇口派出所共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其他精神病人42名,没有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管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步:“入户访”。

今年3月,该所积极牵头镇综治、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了辖区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底数,并积极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订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管人、看护人员和责任。

同时,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一建立档案,更新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第二步:“家属控”。

将排查出的42名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且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签订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做好日常自行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第三步:“共同盯”。

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

这部分人员日常活动能力较强,但范围相对稳定,在发病时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

对于他们,通过工作,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领导做好日常监测,如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

今年5月11日,辖区三洲村村民反映该村精神病人员何某近来情绪不稳定,有肇事肇祸的倾向。

何某患精神病多年,病发后曾有持刀追人、砍人的现象。

为防止何某病发后肇事肇祸,该所社区民警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隐患。

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江安县公安局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从医治、监护、关爱入手,创新推出重型精神病人“四个一”管控机制,即:“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开通一条生命热线”、“成立一个救助协会”和“确定一名爱心使者”,有效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管不实”的问题。

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

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将排查出的重型精神病人情况发送到公安、民政、残联、乡镇党委政府报备。

一旦辖区内精神病人有发生正在危害社会的肇事行为,迅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由公安机关先行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随后通知乡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县社保、卫生、民政部门接洽,办理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事宜,同时由乡镇政府牵头对精神病人开展困难援助工作。

绿色救助通道的建立,减少了公安机关对精神病人的送治过程中的反复联系和协调环节,使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迅速履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使可能或正在发生社会危害的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医治“管不实”的问题。

畅通一条生命热线。

将乡镇卫生院、地方派出所、“110”报警电话印发成“生命热线联系卡”,交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以及其他相关病理理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使患者和家属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部门和人员,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的问题。

成立一个救助小组。

专门成立重型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乡卫生院和村组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重型精神病人实施掌控,落实具体的监护、就医和社会扶助任,参与重型精神病人病发时的处置和收治工作。

救助小组的成立,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明确,使得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从“你不管我不管”变成了“大家管一起抓”。

确定一名爱心使者。

由公安、民政、综治、卫生等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一对一负责对精神病患者的日常联系和帮扶。

精神病人管控方案(共4页)

精神病人管控方案(共4页)

精神病人管控方案[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精神病人管理行动实施方案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问题更加突出,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一个公共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我县社会稳定,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结合本部门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部署下,深入贯彻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精神卫生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方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实现********精神病人严重肇祸滋事零指标。

三、工作内容社区精神病人管理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

组织我县社区民警对我县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对重点精神病人开展走访评估。

由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组成监控小组,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

对明确诊断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四期管理”:对疾病期管理对象每两周至少随访一次;对波动期管理对象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对慢衰期和缓解期管理对象每三个月至少随访一次。

3、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重点精神病人收住院治疗。

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

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

对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行为、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监护人或近亲属无力看管的和必须住院但监护人或近亲属不配合住院的,依据相关规定,公安部门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

对境外来********的精神病人依照有关规定收住医院治疗。

4、对未住院精神病人落实分级管控。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态闭环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态闭环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态闭环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治疗等工作,消除肇事肇祸安全隐患,根据**,制定本方案。

一、线办、站所职责: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责任线办、站所,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牵头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会同派出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救治救助工作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的村社,严格实行专项整治、限期整改。

综合信息指挥室:会同社事办、派出所做好全街道范围内的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疑似或者确诊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工作;会同综治办督办、检查村(社)开展救助工作,将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平安考评,加大考核力度。

派出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户筛查工作;负责对接处警中涉及的流浪乞讨且查找不到监护人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对依法应当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其监护人有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情形的,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由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负责依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实施紧急处置;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备案,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纳入特殊人群管理,落实日常管控,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对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患者,按照信息交换要求,开展各线办、站所间信息交换工作。

卫生院: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工作。

配合派出所、社事办(民政)等部门做好流浪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诊断、危险性评估、医疗救助、患者信息采集和发病报告、登记、社区管理、治疗和康复工作,健全健康档案,通过随访掌握患者动向;提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的发放和管理(药品目录详见绍兴市柯桥区精防药品领药单);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发现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新失访患者,实时交换派出所,并月度交换至派出所;每季度将辖区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新失访,以及未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救助、残疾人救助等保障政策的患者信息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协调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2024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工作计划

2024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工作计划

2024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工作计划一、目标与任务本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的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减少疾病复发和并发症,降低患者对社会的危害。

具体任务包括: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

定期随访患者,监测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康复指导、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帮助。

开展患者家属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家庭护理能力。

加强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患者的综合诊疗水平。

二、工作计划安排第一季度:(1)对现有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健康档案。

(2)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为每位患者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

(3)开展家属培训,提高家庭护理能力。

第二季度:(1)定期随访患者,监测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2)对患者进行心理支持、康复指导、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帮助。

(3)加强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患者的综合诊疗水平。

第三季度:(1)继续定期随访患者,监测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2)对患者进行心理支持、康复指导、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帮助。

(3)加强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患者的综合诊疗水平。

第四季度:(1)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和改进点。

(2)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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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全面强化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四项举措
一、开展入户调查,摸清人员底数。

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坚持“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理念和原则,组织民警全面收集精神病患者信息,扩大摸排延伸触角,将新发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一律纳入管控视线,并登记造册,落实责任民警,明确监管职责。

二、强化管控措施,防止失控脱节。

派出所民警对摸排出来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入户访查,做到逐一见面,不漏管、不失控;逐一与精神病患者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监护人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密切掌握动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完善“四位一体”(家属、村干部、社区民警、乡镇干部)管控机制,坚决防止精神病患者监管工作脱节。

三、建立联动机制、实施综合治理。

主动协调民政、卫生等部门,交换精神病患者数据信息。

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病人,积极商请卫生部门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救治管理措施,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同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能够及时协调和动员各方力量予以迅速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夯实目标任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管控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和责任要求,对监护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倒查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成立由纪检、政工、督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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