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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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重性精神疾病是指那些导致患者行为异常、能力丧失或社交功能严重受损的精神疾病。

这类疾病对患者本人及其家庭、社会造成严重的负担和困扰。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社会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庭成员。

三、管理内容1. 疾病诊断和评估患者需要在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并由专业人员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功能状态。

2. 医疗和药物治疗患者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和药物治疗。

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如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

3. 家庭支持患者的家庭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如生活补贴、康复设施建设等。

4. 社会融入为了帮助患者融入社会,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鼓励雇主提供就业机会。

5. 家庭教育为了提高家庭成员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政府应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活动。

6. 信息保护政府和医疗机构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四、责任和义务1. 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投入,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2. 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

3. 家庭责任患者的家庭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帮助患者恢复功能和融入社会。

4. 患者权益患者有权享受医疗和社会福利,并受到平等对待和尊重。

五、制度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执行和落实。

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为患者提供了全面的服务和保障,旨在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效果。

同时,也希望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减少重性精神疾病对个人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重精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需要进行规范的管理和治疗。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重精病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一、规范用药管理1.1 精准用药: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症状,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1.2 严格遵守用药规定:患者和医护人员要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用药,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或更换药物。

1.3 定期复查和调整用药:定期进行药物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用药调整。

二、规范康复训练2.1 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和能力,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计划。

2.2 持续跟踪评估:定期对患者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康复训练计划。

2.3 鼓励家庭支持:家庭成员应积极参与患者的康复训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规范社会支持3.1 提供心理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调适情绪。

3.2 鼓励社会融入: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3.3 加强社会关怀:建立社会关怀网络,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规范危机干预4.1 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完善的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应对患者可能出现的危机情况。

4.2 提供紧急救助:对于危机情况,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4.3 定期进行危机干预演练:定期进行危机干预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规范家庭照料5.1 提供家庭护理指导:为患者家属提供相关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照料患者。

5.2 定期家庭访视: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家庭访视,了解患者的家庭环境和照料情况。

5.3 配备家庭护理设备:为患者家庭提供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用品,方便家庭照料工作的开展。

结论:重精病管理规范对于患者的康复和治疗至关重要,需要医护人员和家属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效果。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一、引言重精病(重性精神疾病)是一类严重影响个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的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郁症、重性抑郁症等。

为了提高重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负担,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重精病管理标准势在必行。

二、重精病管理的目标1. 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减轻症状并提高患者的心理和社会功能。

2. 降低患者的复发率和自杀率,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3. 加强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对重精病的认识和理解,减少歧视和偏见。

4. 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提供全面的医疗和社会支持。

三、重精病管理的内容1. 早期干预和诊断早期干预是重精病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早期诊断。

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心理咨询和评估,及时发现和介入潜在的重精病患者。

2. 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特点,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方案应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支持和康复训练等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疗。

药物治疗应根据患者的症状和耐受性选择适当的药物,定期进行病情评估和调整。

3. 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疗法、家庭治疗、支持性治疗等,旨在帮助患者理解和应对病情,改善心理健康。

康复训练包括职业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等,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

4. 家庭和社会支持重精病患者的康复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支持。

建立家庭支持小组,提供家庭教育和心理支持,帮助家庭成员理解和应对患者的病情。

同时,加强社会支持,提供就业、住房和社交机会等资源,促进患者的社会融入。

5. 多学科协作机制建立重精病管理的多学科协作机制,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的合作。

定期召开病例讨论会,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医疗和社会支持。

四、重精病管理的评估和监测1. 建立重精病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症状评估、功能评估和生活质量评估等。

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了解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

重精病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重精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往往表现出严重的精神错乱和行为异常。

为了有效管理和治疗这种疾病,重精病管理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重精病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早期干预和诊断1.1 重精病的早期干预至关重要,可以有效避免病情恶化。

1.2 医生应该及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精神评估,以确定患者的病情和病因。

1.3 重精病的诊断应该由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避免误诊和延误治疗。

二、药物治疗2.1 药物治疗是重精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控制症状和减轻患者的痛苦。

2.2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症状选择合适的药物,并严格控制药物的用量和频率。

2.3 患者在服用药物期间应该定期复诊,医生可以根据病情的变化及时调整药物的种类和剂量。

三、心理治疗3.1 心理治疗可以帮助患者理解和应对自己的疾病,减轻精神压力和焦虑。

3.2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心理治疗方法,如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等。

3.3 家庭成员和社会支持也是心理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适应疾病和康复。

四、康复和社会融合4.1 康复是重精病管理的最终目标,患者应该通过系统的康复计划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4.2 医生和康复人员应该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社会支持等方面。

4.3 社会融合是患者康复的关键,家庭、社区和医疗机构应该共同努力,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

五、定期随访和管理5.1 定期随访是重精病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的变化。

5.2 医生应该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5.3 家庭成员和社会机构也应该定期关注患者的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结论:重精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需要全面的管理和治疗。

遵循规范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病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医生、家庭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为重精病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医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医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药物治疗
根据评估结果,服务提供 者需为患者开具合适的药 物处方,并监督其按时服 药。
心理治疗与辅导
服务提供者需为患者提供 心理治疗和辅导,帮助他 们调整心态,应对疾病。
服务质量监控与改进
定期评估
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对患者 进行评估,了解治疗效果 和患者的康复情况。
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 集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 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将改进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 培训和管理,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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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
加强跨部门合作,共同推进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机 构、社区、公安、民政等部门之
间的信息互通与协作。
保障患者隐私权,合理利用共享 信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政策支持与资源保障
制定相关政策,为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供 给格局。
反馈意见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持续改进与服务优化
制定改进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具体 的改进措施,包括优化服务流程、提 高服务质量、加强患者教育等方面。
实施改进措施
监测改进效果
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 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改进措施,促进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的持 续改进和服务优化。
通过了解患者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早期识别重性精神疾病患 者。采用标准化评估工具,如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M-5),进行准确诊断。
治疗与康复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重性精神病是一类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

这些疾病不仅给患者本人带来极大的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因此,加强重性精神病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性精神病管理的目标重性精神病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和减少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行为,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康复效果,促进患者回归社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早期发现和诊断: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并进行准确的诊断和评估。

2、规范治疗: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充分的治疗。

3、病情监测和评估: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4、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康复指导和支持,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5、应急处置: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对象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1、已经明确诊断为重性精神病的患者。

2、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需要进一步诊断和评估。

3、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

三、重性精神病管理的流程1、发现和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及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并向所在地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报告。

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2、诊断和评估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对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诊断和评估。

诊断和评估应当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等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

(二)、信息登记/填好表格资料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应为患者进 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填写:
⑴《居民健康档案》1次性 ⑵《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基本信息表》 1次性 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1次性
(三)、把表格资料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 填好纸质表格后应及时将患者的相关 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信息系统。
•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 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 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 病。
• 重性精神疾病(6个病种):
– 精神分裂症:起病于青壮年,思维、情感、行为等多 方面的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 偏执性精神病: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若有幻觉则 历时短暂且不突出。
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 共场合。
6级评估的分级要点实际并不难,可以 简单记为:
• 0级无,1级骂, 2级3级有打砸; • 2级家内摔东西,别人劝说能听话; • 3级折腾出了家,劝说就是不听话; • 4级毁物还伤人,甚至自伤和自杀; • 5级手中有凶器,想要制止靠警察。 • 想记住更简单的请看:一骂二摔三家外,四、五
级邀警察来。
精神状态评估
1.目前症状: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自知力完全: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病,能 透彻认识到哪些是病态表现,并认为需要治疗 自知力不全:患者承认有病,但缺乏正确认识和分析自己病 态表现的能力 自知力缺失:患者否认自己有病
– 双相障碍:抑郁(心境低落为主)、躁狂(心境高涨 为主),严重时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 分裂情感障碍: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躁狂或抑郁) 同时存在又同样突出。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一、引言重性精神病是一类严重危害患者及社会的精神障碍性疾病,针对其管理需规范化操作。

本文将从诊断、治疗、康复及社会融入等方面,系统阐述重性精神病的管理规范。

二、诊断与评估1. 临床评估:医生应仔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观察其自知力与情感状态,并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引起的精神症状。

2. 诊断标准:依据《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DSM-5)或《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进行诊断,确保准确性和国内外之间的统一性。

3. 专业鉴定:融入专业鉴定机制,确保诊断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三、治疗与干预1. 综合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个体差异,采用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社会康复等。

2. 药物治疗:根据诊断结果及患者的耐受性、病情反应,选择合适的抗精神病药物,并按照规范剂量及用药期限进行治疗。

3. 心理治疗:结合药物治疗,开展心理治疗,如认知行为疗法、支持性心理治疗等,以提升患者的认知能力和应对能力。

4. 康复干预:通过康复医学、职业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方式,提高患者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康复、融入社会。

四、康复与社会融入1. 康复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明确康复目标、康复内容和康复周期,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社区康复:鼓励患者参与社区康复活动,积极配合家庭成员和社区医疗人员的关怀和支持,逐步提升病情稳定期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

3. 康复评估: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评估患者稳定期的康复和社会融入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康复计划。

4. 社会融入:推动建立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权益和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主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融入。

五、管理与监督1. 机构建设:完善重性精神病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范化运行机制。

2. 人员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和社工人员对重性精神病管理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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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病情稳定患者 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精
神病防治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每3 个月随访1次。
病情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基本 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 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躯体疾病稳定的患者。
(2)对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若无其他异常,医生可与患者原主管精神病专科医
生取得联系,在现用药物基础上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 整剂量,调整过一次剂量后,可连续观察4~6周,若 患者症状稳定或虽然明显但比上次已有好转,可维持 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仍无效果,转诊到上 级精神病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若同时伴有躯体 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要请示上级精神病医生查 找原因对症治疗,2周时随访,观察治疗效果。若有必 要,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时候, 除需要由家属提供来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 专业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外,还 应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 民健康档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 患者监护人姓名、监护人电话、初次发病 时间、既往主要症状、既往治疗情况、最 近诊断情况、最近一次治疗效果、患病对 家庭社会的影响、关锁情况等。
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 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是指在本辖区内
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 精神专科医院除外),并且连续居住时间在 半年以上的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 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 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 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 的一组精神疾病。
3、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 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诊断复核必须
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科执业医师(两 名精神科主治医师)根据《中国精神障碍 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及相关诊疗 规范,结合患者精神状况检查、既往病史、
体检和辅助检查等进行。
(二)登记确诊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站)将上级精神卫生机构诊断 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及精神卫生 医疗机构治疗后出院的本地患者进行登 记,填写“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 记表”附一.doc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 病管理的对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附二.doc,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具体内容包括:危重情况处置、分类
干预、康复指导及家属培训、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健康检查
1、危重情况处置 询问和检查患者有无出现暴力、自杀
自伤等危险行为,以及急性药物不良反 应和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 立即转诊到上级精神卫生机构,并在2周 内随访转诊情况。
2、分类干预 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步对患者原有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 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 “病情稳定”之间的患者。
(3)对病情不稳定不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明
显,自知力缺乏,社会功能较差,有 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有严重药物 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的患者。
3、康复指导及家属培训 每次随访要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
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 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 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 助。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检查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应至少进行
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 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 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 一般检查。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 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 表》表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 表.doc,报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 按照 “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的原则 组织诊断或复核诊断。
在线索调查中,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 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 搜集信息。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 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 神病、双相障碍等。
二、服务内容 (一)发现疑似患者
1、线索调查 在社区或者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治疗工作之初进行,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安排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 院组织,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 题清单》表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 清单.doc,在辖区常住人口(指连续居住 在半年及以上者)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
(二)随访管理 对于纳入健康管理的患者,乡镇卫生
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要提供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至少 每季1次),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随访服务记录表》附三.doc。
随访管理的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 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指导,督导 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 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 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三、服务要求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接受过重 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 职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健康 管理工作。
2、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对辖区内 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填 写“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表”附 一.doc,对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附 二.doc,并按时更新。
2、患者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 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 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 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 构明确诊断。
的病情进行评估(该评估可在上级精神病防 治机构指导下进行)。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 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 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 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并根据患者的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 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 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 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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