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合集下载

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心得

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心得

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心得1. 引言1.1 概述美丽中国建设是我国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也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挑战。

因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心得”这个主题展开论述。

具体而言,文章将分为五个部分进行阐述。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探讨美丽中国建设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的重要性,并通过分析可持续发展策略来总结经验和教训。

同时,我们还将对未来美丽中国建设的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应对挑战的思考与策略。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呼吁更多人关注并参与到美丽中国建设中,共同努力推进人类与自然相互依存、共同繁荣的美好未来。

2. 美丽中国建设的意义与背景2.1 美丽中国概念介绍美丽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个愿景和目标,旨在构建一个资源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家。

这个概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来实现社会经济繁荣与生态平衡的双赢局面。

2.2 建设美丽中国的必要性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面临着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资源枯竭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直接威胁到人们健康和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全球气候变化也迫切需要各国采取行动来应对。

在这种背景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迫切而必要的。

只有实现了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才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并为后代留下一片洁净宜居的环境。

2.3 背景及现状分析美丽中国建设背后有着复杂的背景及现状。

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成为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导致了环境问题的加剧。

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资源消耗增多、土地失去生态功能、水体受到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然而,在近年来,中国政府意识到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改善情况。

部编道德与法治九上说课稿:第六课建设美丽中国-第2课时共筑生命家园

部编道德与法治九上说课稿:第六课建设美丽中国-第2课时共筑生命家园

部编道德与法治九上说课稿:第六课建设美丽中国-第2课时共筑生命家园一. 教材分析《道德与法治九下》第六课的主题是“建设美丽中国”,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是引导学生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

第2课时共筑生命家园,通过分析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探讨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教材内容丰富,案例真实,贴近生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

二. 学情分析九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环保意识,他们对环境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

但部分学生对环保知识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于如何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实践中还缺乏具体的操作方法。

此外,学生在面对环保问题时,往往感到无能为力,需要我们引导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提高环保素养。

2.过程与方法:通过自主学习、合作探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环保行动的实践与创新。

2.教学难点:如何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引导学生参与环保实践。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问题驱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网络资源、实体模型等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展示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图片,引导学生思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自主学习:让学生阅读教材,了解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危害及解决途径。

3.案例分析:分析典型的环保案例,让学生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小组讨论:分组讨论如何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引导学生参与环保实践。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人与自然的关系》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人与自然的关系》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道德与法治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在高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教案设计,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探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探讨。

一、人类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作为地球上最高级别的生物,人类对自然环境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影响。

无论是工业化进程带来的大量排放物质、过度开采资源、乱伐滥砍导致森林草原退化等行为都给地球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在高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上我们可以通过适当选取案例或事实材料,鼓励学生深入思考这些行为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观和道德选择。

二、传统文化中对待自然的理念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融合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珍惜自然的理念。

例如《论语》中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等蕴含了顺应自然和勤奋进取的思想。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可以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这些经典文化,并结合现实生活进行讨论和思考。

三、倡导环保意识与可持续发展当前,全球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可以设置相关案例,使学生意识到个体行为对整体环境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身边的环保行动和组织、介绍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等方式来引导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并探讨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加强法治教育,保护自然权益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方面。

在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中,可以选取相关法规或案例来讲解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用法律手段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权益。

同时,我们还可以介绍相关人物和组织,讲述他们为了环保和自然保护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从而激发学生参与到自然保护事业中去。

五、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行动能力最后,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需要通过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行动能力来践行人与自然关系的教育目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环境资源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资源法学论文范文一: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

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跃进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

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论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下)

论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下)

论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下)二、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有没有规定或体现、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能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这个问题不应该仅仅从概念、抽象思维上找答案,而应该从现实的、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找答案,从环境资源法的实施中找答案。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活动对环境资源负载能力和净化能力并没有形成过度的冲击,这时人们对环境资源的行为被认为是对其他人无关的个人自由行为,与矛盾尖锐的人与人的关系相比,人与自然的关系相当平静,国家法律的注意力是保护与人们至关重要的政治权利、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来不及考虑通过法律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这就是以往法律或法学理论较少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原因。

在我看来,当今所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或法规,都毫无例外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部良好的环境资源法律应是一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关系网,应是一幅反映、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蓝图。

(一)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概念和含义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由环境资源法所确认、规定并在环境资源法实施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这一概念包括如下含义:1.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环境资源法所规定的关系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环境资源法(包括环境资源法的各种渊源)中有明确规定或体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没有在环境资源法中规定或体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属于环境资源法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并不是所有的、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首先,环境资源法中所规范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现实存在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反映;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种类很多,环境资源法调整的仅仅是现实生活中人与自然关系的一小部分;正如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关系很多,法律只能调整其中一部分的道理一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研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研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研究一、研究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化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这种背景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纷纷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促进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资源环境压力巨大的挑战。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实施生态红线制度、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

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态环境问题,但仍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分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和关键要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A. 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自人类诞生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一直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话题。

从最早的狩猎采集阶段,到农业文明的出现,再到工业革命和现代化进程,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在这个过程中,人类逐渐认识到自然界的规律和资源的有限性,开始寻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式。

人们对自然的认识相对简单,主要依靠观察和经验来适应自然环境。

在这一时期,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相对较少,与自然界保持着较为和谐的关系。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这使得人们开始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寻求一种更加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在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开始学会种植作物和养殖家畜,以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

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方式相对稳定,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小。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土地资源的紧张,农业生产逐渐出现了过度开发的现象,导致了土地退化、水源枯竭等问题。

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论析

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论析

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论析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现代化目标之一,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

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不仅为中国解决生态问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现实可行的道路,而且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生态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论析 1“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紧密互利、不可分割的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人类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自然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马克思认为:“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

但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自然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影响着人与人的关系,又是人与人关系的动态反映,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因为自然界对于人的整个生命不可或缺,就是人的生命本身。

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强调生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

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浅谈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的发展

浅谈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的发展
如下:
2 . 关于调整人与 自然关系 律部 门. 有其基本 理论: 但是, 不 是任何
( 1 ) 承认 和重视环境的价值 、 意 义和作用 , 认 为环境 、 环境问题和环 理论主张或学术观点都 可以成 为环境法的基本理论: 环境法 的基本理 境保 护是环境法发展 的决定 因素关于 调整人与 自 然 的关系的法 学理 论必须具备一定的功能和特征. 这些功能或特征反映了环境法 的基本

与环 境关系的理论 后来在整个法学基础理论 中出现了人与 自然 的关 从法 的具体 内容去理解法 、 认 识法 特别是一 般市 民和实定 法学家或 系的理论 目前. 关于用法律调整人 与 自然关系的理论正在成为环 境 唯物 主义 法学家 以蒸汽 机的发明和推广 为标志 的资产阶级工业革 一方 面标志着人类对 自然环 境的开 发和征服进 入到一 个崭新 的 法学的特色理论 、 核心理论 。深入研究关于调整人与 自然关 系的环 境 命. 法学理论 的要 点和意义。 对 于促进我 国环 境法学 的繁荣 和进 步 、 加 强 阶段 . 另一 方面也表 明人类 自 然 环境资 源的污染 与破坏进 入到一个
这就是将调整人 与人 的 件或物质关系出发。环境 法的基础是环境 、 环境 问题 和环境保 护等物 揭示 了环境法的本质特点和 内在 的发 展规律, 质生 活条件。 环境 、 环境问题和环 境保护是 决定环境 法和环境 法学发 关 系与调整人与 自然的关 系有机地结合起来 。 只有关 于调整人 与 自 然 展 的物质基础 和决 定因素。根据 5 环境保护法 6 第2 条 的规定, 环境 的关系的法学理论. 才能科学地 揭示 和说明环境法 的产生 和发展 、 本 包括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 因素 . 即包括天然环境与人为 质和特点 、 内容和形式 、 基 础和功能, 才能说明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 的 环境两大组成部 分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 人为环境因素越来 法律部门的理由, 才能解 释环境 法不 同于其他 法律 部门的特点, 才有 资 越 多, 纯粹 的天然环境 因素越来越少。 人为环境( 人化环境人化 自然1 是 格成为环境法的基本理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随着环境资源法学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各界人士越来越认识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建设环境法制方面的重要性。

本文拟从我国环境法制建设中环境资源相关法律及其施行现状的角度出发,深刻剖析人与自然的关系现状及发展方向,及其对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深远意义。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

目前,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生活和重要目标;各有关行业都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努力,各有关学科正在努力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理论指导。

环境资源法是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法律保障,应该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应该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一伟大实践进行理论创新。

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伟大时代和实践对环境资源法提出的要求。

一、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

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800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198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处理率仅为27%,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

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

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据80年代初的不完全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

从这样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势必对我国以后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

二、环境资源法的实施在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作用
在正确处理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环境资源法十分有效。

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也是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和公益性的基础。

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反映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法的共性,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环境资源法的特性。

从具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关系、目的与手段关系;从总体上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环境资源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的基本原因、发展的决定因素、长期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环境资源法的主导方面、本质方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是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需要,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途径
和手段。

三、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对环境法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影响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于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可以人为调整的关系这一基本性质。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由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决定的。

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演变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主要动力,人与自然关系发展演变到一定程度,无论当时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是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会要求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类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的调整范围是与日俱进的、也是可变的,在某个时期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不愿意或不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在另一个时期可能成为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愿意或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

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危机的恶化,环境保护事业的发达,以及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发展,当今所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或法规,都毫无例外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部良好的环境资源法律就是一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关系网,就是一幅反映、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蓝图。

另外,法律具有调整、保护、教育、指引和评价功能,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或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法的作用或功能。

环境资源法的作用和功能之一,就是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就是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环境科学一样,都认为人可以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或调整的方式、途径或工具、手段可以多种多样,而法律只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人类社会和自然法学理论追求的理想境界。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环境资源,应该将环境道德和和环境法制结合起来,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发展应该有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基本的环境法律权利应该有环境道德力量来支持。

只有将道德和法律结合起来,才能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只有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意识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有关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法治秩序,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法治国家和环境法治社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