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与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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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02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策划与设计
资源筹备
项目实施
项目总结与反馈
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 形式和预期成果,制定
实施计划。
根据项目需要,准备相 应的教育资源、场地、
设备等。
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教 育培训活动,确保项目
顺利进行。
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 估,总结经验教训,为 后续项目提供改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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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与形式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紧密结合 临床实践和学科发展,注重实用性和创新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形式应多样化,包括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病例讨论、 实践操作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医学人员的学习需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注重实效性和应用性,确保医学人员通过学习能够 提高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撰写项目申请书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内容、实施计划 、预期成果等。
审核与评审
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推荐 上报。
提交申请材料
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项目申报材料
实施方案
详细描述项目的具 体实施计划和方法。
学分标准
学分的标准通常根据课程或活动的性 质、时长、难度和内容来制定,难度 大、内容丰富的课程或活动往往学分 更高。
学分审核与认证
审核流程
学分审核通常由医学机构或教育 机构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学分的 获取方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
认证机构
学分认证机构通常是医学行业内的 权威机构或政府机构,负责对学分 进行认证和备案。

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以下为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操作流程:一、准备阶段:1.明确申报目标:确定申报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目标和内容。

2.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并组建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团队,负责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3.制定项目计划:根据申报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时间安排、预算及实施方案等。

4.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查询所在市的相关文件,了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等。

二、申报材料准备:1.填写申报表格:根据市教育局或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内容、目标和预算等。

2.撰写项目说明书:编写项目说明书,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计划和预期成果等。

3.编写项目预算:制定项目的详细预算,包括人员费用、培训费、材料费、设备费和差旅费等。

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提供参与项目的医生的相关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和培训证书等。

三、申报材料提交:1.按要求整理材料:将申报所需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整理好,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提交申报材料: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递交至市教育局或卫生局等相关部门。

3.办理申报手续:提交材料后,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并缴纳相应的申报费用,办理申报手续。

四、项目评审与批准:1.申报材料审查: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评审评估: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并根据评审评估结果给予评价。

3.批准和公示:经过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

4.签订合同:批准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与申报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并具体约定项目的实施细节和经费管理办法等。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1.项目启动: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实施方案,启动项目的具体实施。

2.监督与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和团队进行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包括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和进度管理等。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

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中的学科分类代码;4.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5.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申报表填写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申报表填写要求

【导语】相信很多⼈都⾮常关注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申报表填写要求是什么,为此,⽆忧考整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项⽬编号”⼀栏不必填写。

2、“学科”⼀栏不详时,请咨询。

3、“项⽬讲授题⽬及简要内容”⼀栏要求写出讲授题⽬,并做简要描述。

4、如⼀位教师讲授多个题⽬时,请分别填写所讲授题⽬与学时数。

5、项⽬举办⽅式可选择: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举办起⽌⽇期”与“举办地点”栏应填写详细、明确的举办时间与地点;同⼀项⽬举办多期时,应详细注明每⼀期的具体⽇期及相应的地点;如临时改变举办⽇期或地点时,医学|教育搜集整理应于举办⽇期前⼀个⽉提出变更申请。

7、考核⽅式可选择:笔试、问卷、课堂提问等。

8、教学对象为主治医师以上。

9、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关的时间。

10、学分计算⽅式:I类继续教育项⽬活动⼀般在⼀个⽉以内,三天以上,学员经考核,合格者,按每6⼩时授予1学分,主讲⼈按每⼩时授予1学分。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办要求是指符合一定标准和程序,在2024年申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该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管理和组织的,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水平,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升。

以下是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的详细内容。

1. 主办单位要求:- 医疗机构:申办单位必须是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 学术组织:申办单位也可以是具备继续医学教育组织能力的学术机构、学会等。

2. 申办项目要求:- 学科范围:申办项目需围绕医学领域的重点学科和专业进行,例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学等。

- 项目内容: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实践指导性,能够满足医务人员继续学习和实践的需求,包括学术讲座、临床技能培训、病例讨论等。

- 知识更新:项目内容应紧跟医学科学的新进展和临床实践的需求,注重知识更新和最新技术的应用。

- 教学团队:申办单位需配备一支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教学团队,包括主讲专家、副教授等。

- 教学设施:申办单位需要提供合适的教学设施和场地,具备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条件。

3. 申请流程和材料:- 申请书: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书,包括项目的目标、内容、教学计划等信息。

-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主办单位的资质证明、教学团队的履历、教学设施的情况等。

- 办理流程:申请人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申报流程进行申请,并支付相应的申办费用。

- 评审审批: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的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能够顺利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4. 项目管理和评估:- 项目管理:申办单位在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培训活动的组织等。

- 项目评估:国家相关部门将对申办项目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填表要求及方法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填表要求及方法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填表要求及方法一、原则: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洁、明确。

二、总体要求:1、本次学术活动申报表要求以文本和电子文档的两种形式同时提交,所有表格均可从网上下载(网址:),请下载填写后在报送截止日期前以软盘形式交省学会或发送至或;2、各栏目应根据具体内容填写方法进行填写,不应缺项目。

三、具体内容填写方法1、学术活动名称:应能反映本专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并能吸引本专业广大的医、教、研工作者的内容。

2、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各专业委员会申报的项目主办单位为所属省学会、承办单位为各专业委员会、协办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相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主办单位即为该申报单位。

3、培训对象应明确以下内容:①拟培训人员所属科别:如中医内科脑病科、中医外科皮肤科、中药生药、中药药理、管理等;②拟培训人员层次:如初级、中级、高级等:③是否是面向基层的培训项目:面向农村、城市社区开展的继续教育项目,应在此注明。

4、征文及培训内容:应详尽填写本次学术活动所要研讨的内容以及专题讲座的内容。

如培训内容为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者,应在申报表后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5、地点: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举办学术活动的地点尽可能安排在省内,特殊情况下,国家级学术活动(继续教育项目)可在全国范围选定适合的地点,华东地区学术活动(继续教育项目)可在华东地区选定地点。

6、时间:下一年1~11月中任一月份,具体时间统筹安排后确定;会期:3~5天。

7、拟招生人数:国家级学术活动应在80人以上,华东地区学术活动应在70人以上,省级学术活动应在60人以上。

8、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如正(副)主任委员,或省学会专职干部,或各相关单位的联系人。

9、地址、邮编:相应联系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0、电话:包括承办、协办单位相关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Ik截稿日期:应在会议举办的时间以前2个月。

如何申报中华医学会一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如何申报中华医学会一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如何申报中华医学会⼀类继续医学教育项⽬2019-08-22根据卫⽣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中华医学会可批准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具体如下:⼀、2006年中华医学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申报⼯作分别按所属专科分会、学会机关职能部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卫⽣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院校和有关专业医学期刊向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申报,各地医学会应向本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也可向我会申报,但只能向⼀处送报。

⼆、申报学科专业,按照国家级学科分为: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科、眼科、⽿⿐咽喉科、⽪肤科、传染病科、精神病科、⼝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管理。

三、申报I类项⽬需详细填写“中华医学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备案申报表”,申报II类学分认真填写“中华医学会I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项⽬申报表”,并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处加盖公章后,于2006年2⽉28⽇前报送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以当地邮戳为准),请认真做好项⽬申报的组织管理⼯作。

四、申报材料⽂本⼀式⼀份,同时需要⽂本和电⼦版,请寄北京东四西⼤街42号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我部组织专业学科专家进⾏评审,再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批准公布,评审结果在中华医学会⽹站上公布。

五、被批准的I类项⽬,学分证书由我会继续教育部统⼀印制发放,请在举办项⽬前的10个⼯作⽇将活动通知和培训⼈数报继续教育部,以便能够及时印制和发放学分证书。

六、根据《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请各单位在项⽬活动结束后⼀个⽉内将本次活动总结、试题、试卷、名册、⽇程表、培训教材(讲义)等有关资料⼀并上报进⾏存档、备案。

七、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知要求,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将对2006年举办的I类继续教育项⽬按⽐例进⾏质量评估检查。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I类学分按6⼩时授予1学分,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次申报评审公布,2006年上半年经过评审公布后,下半年项⽬申报时间为5⽉31⽇前。

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项目立项1.了解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2.确定项目的主题和目标,并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

3.在市级教育局或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处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并附上项目计划和预算。

第二步:项目申报1.教育局或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

2.审核通过的项目需要进行正式的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计划和预算、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3.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市级教育局或医学教育管理机构。

第三步:项目评审1.教育局或医学教育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专家们会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施可行性、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教育局或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和录取确定。

第四步:资金拨付1.通过评审录取的项目将获得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金拨付。

2.资金拨付可能需要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和证明,包括银行账户等信息。

第五步:项目实施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学员招募、课程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数据、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六步: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撰写项目结题报告。

2.教育局或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结题。

3.结题后,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

以上是2024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操作流程,申报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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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只针对学术负责人,其对项目学术水平全面负责。

技术负责人只负责项目的技术制作。

13.项目备案相关要求: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及已进行过一次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当年举办完成并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执行情况后,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备案只可进行一次;⑵如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⑶项目备案时题目中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

1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申报项目须与基地学科专业相符。

二、申报程序(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或按属地化管理:申办单位逐级向本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单位逐级向兵团卫生局申报;符合相关要求的全国行业学术团体可按学科专业选择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中的一个机构作为申报途径。

项目在逐级申报过程中,各级相关管理部门须按要求认真核审。

各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其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项目的单位及上述六个学(协)会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备案项目除外),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核准后(经六个学(协)会申报项目的全国行业学术团体自行评审核准),按相关要求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各申办单位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上填报的项目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含其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项目的单位)按要求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经六个学(协)会申报项目的全国行业学术团体自行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不需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程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项目向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基地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还需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

(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只受理国家级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的网上申报,如因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数量超出规定要求等情况需进行项目相关信息调整时,只在网上进行。

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批准。

(四)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均不得收取费用。

三、批准公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新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报项目单位可利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初评)。

经核准,于每年年底前公布下年度评审通过的项目及部分备案项目(第一批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度第二批项目(主要为备案项目)和当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

并择期公布不同意项目和经整理汇总的不同意原因。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

四、其他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国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附表1申请代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申办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本表填写注意事项:(一)填写思路:1.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2.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3.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二)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三)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四)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五)学分计算方式: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六) 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

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 31 重庆市02 天津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3 上海市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 河北省 34 北京医院05 山西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06 内蒙古自治区 36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7 辽宁省 37 国家卫生计生委干部培训中心08 吉林省 38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09 黑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0 江苏省 40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中心11 浙江省 41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12 安徽省 42 中华医学会13 福建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4 江西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5 山东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6 河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17 湖北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18 湖南省 49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19 广东省 50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 海南省 52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外贷款办公室22 四川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3 贵州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24 云南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5 西藏自治区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26 陕西省 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甘肃省 5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8 青海省 59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60 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1 国家卫生计生委南京培训中心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康复医学17- 全科医学附表2申请代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申办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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