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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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上墙怎么固定

规章制度上墙怎么固定

规章制度上墙怎么固定
规章制度上墙的固定方式有多种,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方式:
一、使用胶水或双面胶带。

将规章制度的文件或海报贴在规定的位置上,使用胶水或双面
胶带可以确保文件牢固地固定在墙上,不易脱落。

二、使用框架或夹子。

将规章制度的文件装入框架或使用夹子夹在墙上,可以保护文件不
受损坏,同时也可以方便员工查阅。

三、使用磁铁。

将规章制度的文件贴在可以吸附磁铁的墙面上,使用磁铁可以方便地更换
文件,适合需要频繁更新规章制度的单位。

四、使用钉子或挂钩。

将规章制度的文件用钉子或挂钩固定在墙上,可以确保文件稳固地
挂在墙上,不易掉落。

五、使用绳子或绳网。

将规章制度的文件系在绳子或绳网上,然后悬挂在墙上,可以增加
文件的视觉效果,吸引员工的注意力。

在固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适合的位置。

规章制度应该放在员工容易看到和查阅的位置,如走廊、会议室或
办公室的墙面上。

二、保持整洁。

规章制度上墙后要经常清洁和检查,确保文件清晰可读,不受污染和损坏。

三、及时更新。

规章制度应随着组织或单位的发展和变化及时更新,旧的文件要及时更换
或删除,保持规章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提醒员工。

可以在规章制度上附带一些提示或警示语,提醒员工遵守规定,加强员工
的规章行为意识。

总之,规章制度上墙固定是维护组织秩序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合适的固定方
式和细致的管理,可以有效地传达和执行规章制度,促进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以上内
容对您有所帮助。

手术室规章制度上墙

手术室规章制度上墙

手术室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手术室工作秩序,提高手术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手术室管理1.手术室工作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8:00,手术室外不得私自吸烟。

2.手术室内不得穿拖鞋、短裙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严禁传染病患者进入手术室。

3.手术室内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手术器械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和灭菌处理。

4.手术室内不得带手机、耳机等影响工作的物品,保持手术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5.手术室内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手术方案。

第三章手术室清洁卫生1.手术室每日进行彻底清洁,地面、墙壁、手术台等每日消毒。

2.手术室内应保持空气清新,禁止吸烟、嚼口香糖等行为。

3.手术室内使用过的一次性器械、布草等应分类处置,不得混放。

4.手术室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不得滞留于手术室内。

第四章手术室安全1.手术室内不得随意更改电路布线,严禁私拉电线,保证用电安全。

2.手术室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做好火灾防范措施。

3.手术室内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保证手术室内的安全。

4.手术室内应定期检查水源、燃气管道等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章手术室医疗质量1.手术室内医疗器械应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器械正常运行。

2.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水平。

3.手术室内医疗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杜绝错诊、漏诊等错误。

4.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手术质量。

第六章手术室紧急情况处理1.手术室内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2.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熟悉各种急救流程,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果断。

4.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患者安全。

第七章手术室纪律1.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绝不违规操作。

2.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遵守礼仪规范,对患者文明礼貌。

3.手术室内医疗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治疗室工作制度(上墙)

治疗室工作制度(上墙)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室护理人员应每天对房间内进行整理、清洁、消毒等工作,给顾客一个舒适的治疗环境。

二、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项护理常规。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入治疗室必须衣帽整洁、戴口罩。

每天完成每项治疗处置要随时清理,无关人员严禁在治疗室内无故逗留。

三、各类医疗用品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储备完善,杜绝失效,有专人管理,便于使用,定期检查,及时申购、领取和消毒,保证治疗和护理需要。

无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打开后的无菌物品,如继续使用时,应注明开启与失效期日期。

四、已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用品,应放入医疗垃圾袋,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每天定时使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做好消毒登记,定期采样做空气培养。

五、治疗室内的仪器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每天使用后做好仪器使用登记,定期做好养护、调试工作,发现仪器出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科室负责人,联系供应商或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b超室规章制度上墙

b超室规章制度上墙

b超室规章制度上墙一、大门口摆放一面“诊室守则”标语牌,要求医务人员、患者和陪护人员遵守以下规定:1. 门诊时间:08:00-17:00,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时请提前通知。

2. 非工作时间患者请勿自行使用B超机器。

3. 患者需提前预约挂号,排队就诊,不得私自使用B超机器。

4. 医务人员应礼貌待人,不得言语粗鲁,患者要尊重医务人员。

5. 患者需按规定时间到达就诊,迟到将影响其他患者就诊时间。

6. 患者就诊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以便医生准确判断。

7.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配合检查,不得随意移动或干扰检查过程。

8. 就诊结束后请按医生要求办理结账手续,不得拖欠费用。

9. 患者需保持就诊区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10. 严禁患者私自调整B超机器参数,否则后果自负。

二、医务人员工作纪律:1. 医务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工作时间要求,不得迟到早退。

2. 医务人员需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因私事影响工作效率。

3. 医务人员需遵守职业操守,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病人信息。

4. 医务人员需时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穿着不整洁的工作服装。

5. 医务人员需接受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医务人员需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滥用权力或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7. 医务人员需尊重患者权益,耐心倾听患者需求,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

三、患者和陪护人员注意事项:1. 患者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不得过度频繁检查。

2. 患者需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按时按量服用药物,不得自行减少或停药。

3. 患者需遵守医嘱,定期复诊,不得忽视病情变化。

4. 患者需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熬夜、过度劳累、饮酒等不良行为。

5. 陪护人员需帮助患者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紧张焦虑情绪影响治疗效果。

6. 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的规定,不得随意进入医务人员区域或干扰医疗秩序。

7. 陪护人员需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医疗秩序或影响医疗工作进展。

四、定期检查和维护B超设备规定:1. B超设备每天开机前需进行自检,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手术室上墙的各项规章制度

手术室上墙的各项规章制度

手术室上墙规章制度一、手术室一般规定1.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手术室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互相协作。

2.手术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3.手术期间应保持安静,禁止吸烟;手术室内禁止拍照、录像等非工作性活动。

4.手术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消毒灭菌,进入手术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注意清洁卫生。

5.手术室内应设置急救设备及药品,以便应急使用。

二、手术室消毒隔离规定1.手术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保持环境清洁、干燥。

2.手术器械、敷料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规定进行处理。

3.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应做好个人卫生,更换消毒手术衣、帽、口罩等。

4.手术室内应合理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严格区分无菌物品和污染物品。

5.定期对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等进行消毒监测。

三、手术室安全管理规定1.手术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泄漏等。

2.手术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避免空气中细菌浓度过高。

3.严格管理医疗废物,按国家规定分类处理。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对进入手术室的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四、手术室人员行为规范1.医生进入手术室时应着装整洁、规范,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非手术室专用鞋。

2.护士进入手术室时应按照规定着装,做到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3.参观人员进入手术室须事先告知,只能在指定的区域观看手术过程不得干扰手术的正常进行。

4.所有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遵守手术室纪律不得在手术室内大声喧哗、谈笑不得随意进出手术间不得携带食物和饮料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上墙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上墙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

第三条医疗机构要依法合规运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医疗机构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有渎职行为。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学术交流和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九条医疗机构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患者的意愿。

第十条医疗机构要依法取得资质和执业许可,不得擅自开展医疗行为。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要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活动,不得存在误诊、滥用药品等问题。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要保障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解决医患矛盾,保持医疗秩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第四章急救服务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急救体系,及时救治危重病人。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要保障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充足供应,确保急救效果。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急救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能力。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选拔、培训和激励优秀医护人员。

第六章纪律要求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要加强纪律教育,培养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要依法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要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

门诊上墙规章制度模板

门诊上墙规章制度模板

门诊上墙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上墙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上墙指门诊医务人员在门诊候诊区、医生办公室等地方张贴海报、宣传资料等信息。

第三条门诊上墙必须符合医院相关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张贴任何信息。

第四条门诊上墙应当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形象的整洁,不得涂改、破坏。

第五条门诊上墙的内容应当与医院宗旨相符,不得违反医德医风。

第六条门诊上墙的时间、地点、方式均须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门诊上墙管理分为医务人员负责、患者自助两种形式。

第八条医务人员负责的上墙管理由门诊主管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审核,并由相关人员进行张贴。

第九条患者自助的上墙管理由医院设立自助上墙台,并由患者自行操作。

第十条医务人员负责的上墙管理内容包括医院简介、科室介绍、医生排班等信息。

第十一条患者自助的上墙管理内容包括医生个人信息、患者权益保障等信息。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负责的上墙管理应当每日更新,患者自助的上墙管理应当每周更新。

第十三条医院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诊上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十四条违反门诊上墙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章各部门责任第十六条门诊主管医师负责门诊上墙的审核工作,确保上墙内容准确合规。

第十七条护士长负责协助门诊主管医师进行上墙内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门诊上墙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第十九条患者自助上墙台的设置和维护工作由医院信息科负责。

第二十条各科室负责门诊上墙的内容准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新鲜和及时。

第三章上墙操作流程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负责的上墙管理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上墙内容,包括医院简介、科室介绍、医生排班等信息。

2.将准备好的内容交给门诊主管医师或护士长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相关人员进行上墙操作,确保内容完整、无误。

中医门诊规章制度上墙

中医门诊规章制度上墙

中医门诊规章制度上墙一、公共秩序1. 门诊大厅内保持安静,非医务人员不得大声喧哗;2. 严禁在门诊大厅内抽烟、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保持环境整洁;3. 遵守就诊时间,不得随意插队;4. 尊重医护人员,不得恶言相向或动手动脚;5. 禁止随意破坏医院设施和器械。

二、就诊规范1. 就诊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注册后排队等候;2. 患者需如实告知病情,配合医生进行诊治;3. 遵守医生的医嘱,按时按量服药;4. 若患者需要转诊或住院治疗,需按医生要求办理相关手续;5. 尊重医生的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打搅医生。

三、诊疗指导1.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治疗,并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处理意见及预后;2. 患者需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配合医生治疗;3. 不得随意更换医生或药方,需在当前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4. 患者需服从医生的医嘱,定期复诊,并注意饮食起居调节。

四、药物管理1.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2. 患者需按处方购药,并按时按量服用;3. 禁止患者自行调整药量或停药,如有不适应及时向医生报告;4. 患者患有药品过敏症状或禁忌症状需提前告知医生;5. 药品应妥善保存,避免受潮、曝晒或过期使用。

五、费用支付1. 患者需及时缴纳就诊费用,配合医院相关规定;2. 患者需在明确医生指导下进行检查治疗,避免重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3. 对于患者经济困难的情况,医院可给予相应的帮助,并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援助信息。

六、投诉处理1. 如对医生的医疗行为有异议,患者可向医院提出书面投诉;2. 医院将严肃调查投诉事宜,并根据情况给予患者及时回应;3. 对于捏造虚假信息进行投诉的患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进行处理。

七、突发事件处理1. 在医院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时,患者需保持镇静,听从医务人员指挥;2. 如有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患者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求助,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救治;3. 医院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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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上墙【篇一:医院住院部制度(上墙)】医院住院部制度(医院住院部20个上墙制度)医务人员道德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尊纪守法,,不以医院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首诊负责制度1、病员首先就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挂号后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务人员为首诊医师。

院前急救、院外出诊、会诊、抢救等,经医院医务科或院值班人员安排相应(科室)医务人员承担且首先与病员接触者亦属首诊医师。

2、首诊医务人员要有良好的医德,热忱的服务态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治,严禁互相推诿和对病员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塞责,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首诊医师在接诊病员后,须按要求进行及时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

门诊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简要的门诊病历(内容包括简要病史、身体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处理),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病人,在未明确由哪科主管之前,必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严禁相互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并及时将处理情况记入病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待病人情况稳定后,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和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4、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5、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会诊制度1、会诊是指医师在遇到急危重症、诊断不明、治疗困难、以及其它不能自行决断处理的情况下向本科内、科外、院外的其他高年资医师或专业医师请求诊治指导的一种医学行为。

2、科内会诊一般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向科室主任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室内有关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是由主管医师向科室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到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科室应及时派出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前去会诊。

值班期间的紧急会诊可不填写会诊邀请单,直接电话邀请会诊。

3.全院会诊相当于全院疑难病例病案讨论,参照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4.院外会诊是本院诊治比较困难的疑难病例,可以申请院外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地点。

填写邀请函送往被邀请单位医务科。

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必要时可请院领导参加。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在邀请会诊时间内尽快参加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电话直接邀请的紧急会诊必须随叫随到。

6、为保证会诊质量,会诊一般邀请具有较好经验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被邀请的医师要详细了解病情和检查病人,主管医师要介绍病情和请教问题,说明会诊的目的和中心主题,双方进行讨论交流和沟通。

会诊时如在诊断原则上有明显分歧,应及时请本科室上级医师再次会诊,对会诊意见会诊科室应予采纳。

7、会诊结束后,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当将会诊意见以会诊记录的题目详细记录在病历病程记录中。

内容包括:会诊邀请时间、会诊时对病员询问和体检发现、会诊分析意见、关于诊断治疗的总结性意见、进一步的诊治建议、会诊结束时间、签名等。

8、主管医师要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治方案,并将会诊经过调整的诊治方案向病员说明,取得其知情同意、配合治疗。

9、凡遇重大事故或案件或重大医疗纠纷的全院会诊,必要时邀请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参加。

10、不论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会诊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医师报告简要病历、病情并提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副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住院医师应认真做好记录。

5、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核新住院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是新住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的记录;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住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写出次日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方面的需要。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7、院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定期参加科室查房,指导和检查科室查房工作落实情况,有效督促科室查房质量不断提高。

查对制度1.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等限制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①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血袋有无破损。

②查输血单位与血袋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③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3、药房(2)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检验科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篇二:医院上墙制度(35条)】织金明仁医院规章制度一、处方制度(一) 处方一律用蓝或黑墨水钢笔书写,字迹清晰可认、内容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三)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三)药名与剂量所用文字:和拉丁文,可用拉丁缩写。

中文书写顺序为药名,剂型名。

拉丁文顺序为剂型名、药名。

(四)剂量以新版药典及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规定为准,如确实医疗需要,必须超剂量时,医生须在剂量旁签章以示负责。

(五)药品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以“片”、“丸”、“粒”。

注射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小数点前无整数必须加“0”如“0.5”;剂量为整数时还应加小数点和“0”如“3.0”,以免差错。

(六)同时开几种药,剂量相同,可在最后一种药品的剂量前加上“aa”或“各”字。

(七)总量书写法:片、丸、胶囊、注射剂用一次量(或规格)乘以次数开写;酊水、油膏剂可开总投药量,但用法须写清楚。

如同时开几种药按规定依次开写,于一次剂量后划一斜线,乘以次数。

(八)液体制品百分浓度写在药品的前面。

(九)用法书写顺序:每次用量、次数(每日数)、用法(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口服、外用等)。

(十)麻醉药品必须用麻醉药专用处方书写,药品名称用全称,剂量、数量、量和单位均用中文大写,说明诊断、住址或单位,必须做到处方与医嘱相符。

(十一)处方中的每种药品名称、剂型、用法禁止中外文混写。

(十二)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师应在处方上写明“皮试”,护士将皮试结果填入括号内。

药房以皮试阴性为发药依据二、病房管理制度: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

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三、病历书写制度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门(急)诊病历需要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园珠笔书写。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1、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应在错字上用双线标识,并签全名,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病历书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完整、及时,以充分体现病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法律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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