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电气运行现场安全制度范文

电气运行现场安全制度范文为确保电气运行现场的安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电气运行现场安全制度,请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一、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 在电气运行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方法。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超负荷操作。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指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
4. 工作人员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电气运行现场,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2. 每台电气设备都必须配备明确的电气安全标志,包括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示标志等。
3. 在待机状态下,禁止随意接触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设备干燥清洁,避免灰尘和积水对设备造成损害。
4.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1. 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操作环境,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在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和进行安全接地,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拆卸或改变设备结构。
4. 高电压设备操作时,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护措施,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应急响应预案1. 在电气事故发生时,应尽快切断电源,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应急响应预案进行操作,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五、电气运行现场安全巡查1.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电气运行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现场的安全状态。
2. 在进行安全巡查时,必须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安全教育培训1.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工作人员熟悉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设施和设备运行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管理电气设施和设备的活动。
第三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有关培训。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电气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查第六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
第七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第八条定期检查应当按照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插座、开关、保护装置等的检查。
第九条清洁工作应当保持设备表面的清洁,避免积尘和杂物对设备的影响。
第十条润滑工作应当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给予润滑剂,并注意润滑剂的选择和使用。
第十一条紧固工作应当定期检查设备的螺栓、接线端子等部件,防止松动和脱落。
第三章电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操作第十二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经过相关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电气参数和接线。
第十四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和用具。
第十五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注意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电气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保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对设备的影响。
第四章电气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电气事故发生时,使用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电气事故的紧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疏散、消防措施、急救等。
第十九条电气事故发生后,应当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电气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电气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机构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
电气安装作业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气安装作业,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从事电气安装作业的过程中,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电气安装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四条作业前,工程施工部门应编制详细的电气安装工作方案,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图纸、作业步骤等内容。
第五条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符合安装要求。
第六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电气安全知识、作业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做好作业区域的环境整理,保持工作现场整洁、干净。
第三章安全作业第八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
第九条作业期间,必须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鞋、安全帽等。
第十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做到操作规范、指挥有序。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一条作业期间,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二条作业期间,必须对安装的电气设备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备安装无误。
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和质量验收,确保安装的电气设备符合要求。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电气安装作业应设有专门的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作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作业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电气安装作业档案,包括作业记录、事故记录、质量记录等内容。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开除。
第十八条对发生事故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由公司领导进行公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电气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电气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单位电气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电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是电气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推动电气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电气安全工作是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事业,要求全体员工做到“安全生产靠大家,宁愿多一分安全,不要少一分安全”。
第五条电气安全工作是单位的重要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保障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施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施管理制度,对电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条单位应当制定电气设施巡检计划,对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等主要电气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在进行电气设施巡检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静电服装和用具,以确保身体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施档案,清楚记录设施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电气设施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质证书,负责电气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接地操作、设备操作、维修作业等内容,确保员工按规定操作。
第十二条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十四条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做好检修前的安全预防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章电气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五条如发生电气安全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
第十六条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隔离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电气车间安全作业规程范本

电气车间安全作业规程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电气车间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车间全体员工。
3.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安全防护措施1. 进入电气车间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鞋等。
2. 禁止毛巾、头巾等杂物接触机器设备,以防发生事故。
3. 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动设备。
4.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发生火灾。
三、用电安全1.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 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干燥、清洁。
3. 发现电气设备漏电、过载等现象,应及时报修,并停止使用。
四、设备操作1. 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相关操作规程。
2. 平时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人员处理。
五、火灾防治1. 禁止在电气车间内吸烟、点燃明火等行为。
2. 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和用电线路是否关闭,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如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并疏散人员。
六、应急救援1. 电气车间必须设立急救物品箱,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人员。
2. 发生事故时,应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绪,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七、岗位责任1. 班组长必须对本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落实安全规程。
2. 个人意识和责任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的员工将被追究责任。
八、奖惩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
2.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九、附则本规程由电气车间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对规程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以上即为电气车间安全作业规程范本,旨在加强电气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电气车间的稳定运行。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保障电气安全,确保工作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和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设备和工器具使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电气工作的技术人员、维修人员以及使用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等。
三、电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1.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采购(1)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合格证明。
(2)采购人员应对所采购的电气安全工器具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采购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做好备案并进行编号管理,记录器具的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2.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保养(1)每个部门、工种应制定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保养计划,对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保养。
(2)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洗、锈除、润滑、调整等,保障工器具的正常使用状态。
(3)发现有损坏、缺陷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3.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储存(1)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储存在专用柜或工具箱中,保持整齐干净。
(2)工具柜应标明器具名称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3)禁止随意将电气安全工器具放置在地面或其他不适宜的地方,避免丢失和损坏。
4.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1)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前,操作人员应检查其完好性和可用性。
(2)禁止使用有损坏或失效的电气安全工器具,如发现应立即上报并进行处理。
(3)在操作电气设备和工器具时,应准确使用并合理安装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确保人身安全。
5.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处置(1)电气安全工器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相应记录。
(2)处置过程中应注意环保要求,尽量选择回收或其他环保方式进行处理。
四、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情况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暂停使用设备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附则本管理规定由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024年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1、电子工业部____年____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____年____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____年____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
第二条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修理、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须遵守下列事项: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丢失应立即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须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须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老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
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下列违章作业: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2、让电器带病异常运行或使用不合乎安全要求的器材。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
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
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
8、对保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
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视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有电气设备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验收和运维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验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运维工作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巡检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电气设备的外观是否良好,接线是否正常,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季度维护应当定期进行,包括清洗设备内部的灰尘,并检查设备的电缆、插头和配线是否有松动现象。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年度维护应当定期进行,包括检查设备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漏电等现象,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九条用电安全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制定详细的用电程序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
第十条进入电气间和触碰设备时,应当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并在设备附近设置警示牌,提示危险。
第十一条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当按照设备的额定电流和额定功率来选择和使用电源插座,并注意插拔电源插头时的电气安全。
第四章电气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二条电气事故发生时,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电气事故发生后,应当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电气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填写详细的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理过程等。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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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防止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人身触电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电气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外单位来本公司工作人员。
2引用标准\文件无3职责3.1安管部3.1.1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2设备动力部3.2.1负责电气安全安装、检查、维修、保养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3各相关部门3.3.1负责电气安全操作运行及保养。
4定义4.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电气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电气管理人员。
5管理程序5.1电气设施安全的基本要求5.1.1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装拆。
5.1.2各种用电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5.1.3设备上的保护、监视、指示装置等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不得任意拆除。
5.1.4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
供电箱、控制箱、电气开关内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供电箱、柜的醒目部位应标明供电电压、供电负荷、交直流性质、有电危险等警示标志。
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检修方便。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5.1.5凡从事地面破土、挖掘、打桩、安装地下装置等,必须事先申请,经安管部和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完好及人身安全。
5.1.6由于房屋检修、新设备安装、场地调整等各种原因,与原来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有冲突时,应事先与设备动力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施工。
5.1.7严禁使用生活电炉。
生产用的电炉,使用部门必须制订电炉的使用、保管及安全措施,不得变相用于生活。
冬季严禁用灯泡或电炉烘烤取暖等允许范围之外用途。
5.1.8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包括船舶的油舱、油泵舱、蓄电池间、涂装作业舱室等所有易燃易爆部位)施工时,都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达到整体防爆的要求。
5.2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5.2.1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5.2.1.1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a)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b)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持有安监部门签发的有效期限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2.1.2电气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格检查,以后每隔两年定期检查一次。
如发现患有职业禁忌症及生理缺陷者,应调离更换工作。
5.2.2电气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5.2.2.1电气作业在“装、拆、检、修”中,必须按照相应的操作规定,按图施工,完工、停工时不得留有隐患。
a)“装”:安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安全要求。
b)“拆”:对已不用的电气设备(如电线、开关等)要彻底拆除。
c)“检”:对电气设备要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
着重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接零线、开关、绝缘、插头插座是否良好,电线有无破损,线路是否合理,接线是否正确等。
d)“修”:制定维修计划,要切实贯彻执行。
对不安全和有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修理。
5.2.2.2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器的性能和绝缘是否灵敏可靠。
禁止使用失灵的或未经按期校验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5.2.2.3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停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行送电、盲目送电和约时送电。
5.2.2.4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5.2.2.5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后方可继续工作。
5.2.2.6不准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
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或断开刀闸,挂上相关的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谁挂谁取。
5.2.2.7不准带电作业。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必须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警戒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方可操作。
5.2.2.8开关跳闸后,须将线路仔细检查一遍,查明原因,并把故障排除后方可合上开关。
不允许强行送电。
5.2.2.9熔断器熔体的装拆,一般应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若需要带电装卸熔断体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熔断体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体或用非熔断体取代。
5.2.2.10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装设要符合标准。
5.2.2.11工作结束时,应整理好电气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保持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5.2.2.12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或干砂灭火。
5.2.3户内、户外线路,特别是潮湿、高温、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车间、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5.2.4凡属固定使用的设备(如各种机床、锻压、起重设备等),都应正规安装,固定电源线路。
5.2.5电风扇、鼓风机、电焊机、卷扬机、传送带以及36V以上电压的电钻等移动电机和电动工具,应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芯坚韧的电线,接线由电工操作不得私自搭接。
在装置和使用上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插头、电线等禁止随地乱放。
5.2.6电气测量仪表应定期由计量所进行校验,绝缘用具应定期作耐压试验,保持灵敏安全可靠。
5.2.7临时接线安全管理规定5.2.7.1凡厂区内部所接用36V以上的临时电力照明、电动工具、试验线路均按本规定执行。
5.2.7.2严格管制安装临时线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如生产急需,必须安装使用时,施工单位应自拟书面临时用电申请,经主管车间、项目组、设备动力部和安管部同意批准。
明确使用期限,到期拆除。
5.2.7.3收到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后设备动力部应派专职电工现场安装并知道使用,安管部应派现场安全员到场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各部门签字确认后施工部门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防止线路损坏。
5.2.7.4临时线路及用电设备超过期限而未办延期手续的应予以拆除;如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必须重新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否则予以严肃处理。
5.2.7.5未经批准安装的临时线及用电设备,设备动力部和安管部有权停止供电或拆除。
安管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5.2.7.6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
应保证电线线路使用期间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不能使用金属线绑扎。
5.2.7.7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确系装置不良原因,应由承装人负责。
5.2.7.8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a)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
要求悬空架设或倚墙敷设,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
b)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
每一分路须装漏电保护装置。
c)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d)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胶布包好。
e)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
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
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f)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g)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
否则不予安装。
h)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器、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5.3船上作业的供用电管理5.3.1船台、码头供配电要求5.3.1.1供电线路的终端应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可利用构造物基础钢筋或焊接地网。
5.3.1.2船台、码头建造的船舶应可靠接地。
此接地应和电网接地干线有良好的连接,也可以与电焊工作回路的接地体共享,但必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a)电网的接地干线应和焊接接地网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b)船舶接地线应有足够大的截面积,足以承受众多电焊机的焊接工作电流,大型船舶可考虑在船艏、船舯、船尾分多点接地。
5.3.1.3供电箱、柜应完好整洁,门盖齐全无变形,户外供电箱、柜应有防雨、防汛、防腐蚀措施,箱柜内电气组件应固定可靠,线路连接无松动、发热、烧损痕迹,进出电线、电缆应排列整齐,电缆端头固定良好。
5.3.1.4配电开关数量应能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下一路配电开关应只能装接一路配电出线。
5.3.1.5配电开关应具有“双重隔离,一个明显断开点”的要求。
其中,漏电保护装置和熔断器应能起短路保护作用,其动作值应和供电容量相匹配。
5.3.2 220V/380V船上配电和使用要求:5.3.2.1应尽量减少220V/380V上船,用电设备较多时,可在船舶甲板上设立分配电箱。
5.3.2.2 220V/380V供电箱、柜应固定安装,不得卧放在甲板上到处拖位。
5.3.2.3供电箱、柜、用电设备、照明灯具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供电系统的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供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线,其中220V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橡套软线配线,220V/380V三相用电设备应采用四芯橡套软线配线。
橡套软线中应用黄绿色作保护接地线。
5.3.2.4严禁使用220V移动灯具和手提行灯。
5.3.2.5严禁使用裸灯头及不密封的碘钨灯作临时照明灯。
5.3.2.6 220V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具有塑料绝缘、塑料外壳的Ⅱ类电动工具,应使用220V隔离电源供电或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15mA,动作时间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保护。
严禁使用具有金属外壳的Ⅰ类电动工具。
5.3.2.7 220V/380V分电箱及电缆要有明显的标志。
由所属部门派专人负责日常检查。
5.3.4 36V船上配电和使用要求5.3.4.1 36V供电设备应配备专用接线箱并采取防止人体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