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2-1072-2007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_江苏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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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 1072-2007 太湖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污水排放限值

DB32 1072-2007 太湖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污水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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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1072—2007
表 3(续) 太湖地区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工业行业
化学需氧量 (COD)
氨氮
总氮
总磷
4 钢铁工业,mg/L

80
5
15
0.5
5 电镀工业,mg/L

80
5
15
0.5
食品制造 味精工业,mg/L 6
工业 啤酒工业,mg/L

80
5
15
0.5

80
5
15
0.5

表 4 太湖地区重点工业行业允许排水量限值
序号 1
纺织染整工业
工业行业 百米布最高允许排水量,m3/100m 布 (布幅以 914mm 计;宽幅按比例折算) 吨纤维最高允许排水量,m3/t 纤维
限值 2.0 150
造纸 商品浆造纸企业 吨纸最高允许排水量,m3/t 纸
12
2
工业 废纸造纸企业
吨纸最高允许排水量,m3/t 纸
2007-09-20 发布
2008-01-01 实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DB32/1072—2007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2 5 监测 ............................................................................... 3 6 标准实施监督 ....................................................................... 4

太湖流域某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太湖流域某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第33卷第6期2020年12月污染防治技术POLLUTION C ONTROL TECHNOL O GYVol.33,No.6Dec.;2020太湖流域某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吴一亚1,李小虎1,魏来2(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江苏南京210037;2.江苏华水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98;)摘要:依据江苏省新发布的地方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1072—2018),太湖流域内工业污水处理厂需进行提标改造,以满足尾水排放新标准要求。

本文以太湖流域某工业污水处理厂为例,分析该厂进出水水质现状及现有工艺问题,通过各类生化工艺及高级氧化工艺的对比分析,选择最佳改造工艺,在不新征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对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运行结果显示,改造后出水水质可稳定达到最新排放限值要求。

关键词:太湖流域;提标改造;工业污水处理厂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码:AUpgrading and reconstruction project design of an Industrialsewage treatmeni plani in Taihu Lake BasinWU Yi-ya1,LO Xiao-hu1,Wei Lai2,(1.Jiangsu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Industry and Technology Corp.,Nanjing210037,China;2.Jiangsu Water Investment Co.,Ltd,Nanjing210098,CCina)Abstrat:According to the newly released locol standard of Jiangsu Province“Taihu Lake Urb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and Major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Limits of Key Industrial Industries'(DB32/1072一2018),the industri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in the Taihu Lake Basin need t。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
GB/T 16489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 480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1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4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5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6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硫酸雾
7
2
氯化氢
10
3
氟化物(以F计)
1。5
4

5.0
5
异丙醇
40
6
甲苯
3
7
二甲苯
3.5
8
二氯甲烷
1.5
9
非甲烷总烃
60
4。2。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执行表4规定的限值。
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
1
氯化氢
0.2
HJ 548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
HJ 549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 583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59水质氰化物等的测定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
HJ 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指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或集成电路的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
3.2
特殊保护水域special protected water area
指《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划定的太湖流域水域;GB3838中II类水域;由本省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居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卫生防护带水域。

DB_32-1072-2007_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_江苏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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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1072-2007
5.3.2 样品保存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5.4 统计
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5 分析方法
各项目分析方法执行表5规定。
6 标准实施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本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6.3 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或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按 照从严要求的原则,按适用范围执行相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表 1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建设的)
序号
类别
化学需氧量 (COD)
氨氮
总氮
总磷
1
城镇污水处理厂Ⅰ,mg/L
50
5(8)
20
0.5
2
城镇污水处理厂Ⅱ,mg/L
60
5(8)
15
0.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5 监测
5.1 采样点 采样点设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
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5.2 采样频率 5.2.1 常规性监测的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 的,每4h采样一次。其它污水采样:24h不少于两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对城镇污水处 理厂常规性监测的采样频率按GB18918-2002的规定执行。 5.2.2 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一次浓度计。 5.3 样品采集和保存 5.3.1 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

(综合排放江苏地标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_江苏省地方标准

(综合排放江苏地标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_江苏省地方标准

表 2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后建设的)
序号
类别
化学需氧量 (COD)
氨氮
总氮
1
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mg/L
50
5(8)
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 3 太湖地区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07-07-08 发布
2008-01-01 实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1072-2007
目次
目 次............................................................................................................................................................... II 前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监测................................................................................................................................................................... 2 6 标准实施监督................................................................................................................................................... 3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运行控制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运行控制

第九部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运行控制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操作工培训教材一、污染物排放标准系列污水处理厂最早的排放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88;之前使用设计出水标准,行业双30。

当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作相关的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相关性最紧密,重点;《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 32/T1072-2007,部分地区相关,与GB 18918-2002一级A标的区别;《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基准,需要时可参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需要了解。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1.适用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明确: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参照执行范围:居民小区、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控制项目及分类⑴出水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

①基本控制项目细分:部分一类污染物(有毒重金属)去除率难以确定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主要常规污染物主要常规污染物BOD5、SS、COD、NH3-N、TN、TP其它常规污染物PH、色度、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②选择控制项目是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其中可分为:总铜、总锌等金属类7项;苯类、酚类、有机磷等有机化合物34项;总氰化物、硫化物。

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⑵废气控制项目4项氨、硫化氢、甲烷、臭气浓度。

采用 AAOAO 高效沉淀池 深床反硝化滤池的污水厂设计

采用 AAOAO 高效沉淀池  深床反硝化滤池的污水厂设计

采用AAOAO/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的污水厂设计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迪摘要:宜兴市某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设计规模2x104m3/d,原采用CASS工艺+深度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现需扩建至3x104m3/d,同时出水标准提高至《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太湖地区其他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的最高标准。

本工程各工艺采用AAOAO/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

运行结果表明,此工艺能够稳定达标,同时也为高标准排放工程化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污水处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AAOAO;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中图分类号:[TU9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5-0167-0002一、项目概况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量以及最新的环保要求,污水处理厂亟须提标扩建。

二、污水厂概况(一)原处理工艺及进、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原规模2.0万m3/d,一期工程(1.0万m3/d)采用旋流沉砂池+酸化调节+活性污泥法CASS+气浮(实际废止),二期工程(1.0万m3/d)采用曝气沉砂+水解酸化+组合式AAO+絮凝沉淀(和一期合建)+接触消毒(与一期合建)。

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基本满负荷运行。

对2017年2月1日之后的进出水,水质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如表1、表2。

(二)本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本工程尾水排入画溪河,设计进出水水质如表3。

三、工艺方案比选原设计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从实际运行效果角度看,能稳定达标。

但对比《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COD仅有6天出水超标,达标率为98.47%;BOD5达标率为98.5%,SS达标率为99.5%,TN达标率为90.3%,NH3-N达标率为98.7%,TP已稳定达到本次出水标准,其达标率为100%。

江苏省太湖流域印染行业环保准入条件分析

江苏省太湖流域印染行业环保准入条件分析

第6期2021年2月No.6February ,2021江苏省太湖流域印染行业环保准入条件分析摘要:印染是纺织行业的重要生产环节,印染行业是江苏省太湖流域传统优势产业。

在太湖流域资源承载力有限的大背景下,科学合理地设定印染行业环保准入条件对于行业产业结构升级、优化项目布局、促进太湖流域污染物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通过梳理国家及江苏省对于太湖流域印染项目的环保要求,全面分析了目前流域内印染项目的准入门槛,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后续改进建议,以期为太湖流域印染项目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印染;太湖流域;准入条件中图分类号:X5文献标志码:A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 Science &Technology Information周扬1,李盈语2,严彬1(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江苏南京210019;2.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0)作者简介:周扬(1988—),男,河南濮阳人,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环境咨询与污染防治措施研发。

引言印染是纺织产业的重要环节,也是典型的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由于对劳动力、水资源需求较大,多集聚在人口稠密、水资源丰富的地区。

当前我国印染行业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和山东5省,5省合计印染产量占全国比重超过95%,其中江苏、浙江印染产能占比约70%[1]。

江苏全省半数以上的印染企业聚集在太湖流域水网地带。

2008年太湖蓝藻事件以后,国家及江苏省对太湖流域的印染行业提出了史上最严管控要求,通过《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明确了禁止新增印染生产项目、印染企业污染物总量削减等要求[2]。

经过10余年的严控:一方面太湖流域产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十三五”末期太湖流域工业生产总值中纺织印染产业从全盛时期的11%降到6.6%[3];另一方面,流域内印染行业的发展速度大幅放缓,设备及技术水平落后于浙江等先进产业聚集区5年以上,太湖流域印染企业转型升级意愿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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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ischarge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 Plant &Key Industries of Taihu Area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目次 (II)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要求 (2)5监测 (2)6标准实施监督 (3)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控制太湖水体富营养化,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沿湖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生态省建设纲要》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排放的主要水污染物,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考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19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670-2004《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的规定方法》编制。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07年7月8日首次发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Ⅲ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味精工业及啤酒工业的4种水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水量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味精工业及啤酒工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定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544-2001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7478-19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79-1987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4-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2997-199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9-1991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13456-19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DB32/670-2004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太湖地区Taihu area太湖地区包括无锡、常州、苏州市辖区,南京市溧水县、高淳县,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

3.2重点工业行业key industries重点工业行业包括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和啤酒工业)。

3.3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小于5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50%(含50%)但小于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Ⅲ: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含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3.4造纸企业paper industry商品浆造纸企业:以可直接造纸的成品浆为主要原料的造纸企业。

废纸造纸企业:以废纸为主要原料的造纸企业。

4要求4.1凡排入太湖地区水体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和啤酒工业)的废水,执行本标准。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和啤酒工业)的废水,仍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4.2标准值4.2.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和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执行表1的规定。

4.2.22008年1月1日之后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执行表2的规定。

4.2.3城镇污水处理厂Ⅲ按照接纳工业废水的性质,执行相应的标准。

4.2.4太湖地区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和啤酒工业)排放的废水,执行表3和表4的规定。

4.2.5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其他规定4.3.1同一排放口(除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以外)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废水,且每种废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其混合废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表3和表4中废纸造纸企业不包括生产中低档瓦楞原纸、纱管原纸的企业。

以废纸生产中低档瓦楞原纸、纱管原纸的造纸企业应达到废水零排放要求。

4.3.3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18871-2002的规定。

5监测5.1采样点采样点设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经计量检验合格的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5.2采样频率5.2.1常规性监测的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

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 的,每4h采样一次。

其它污水采样:24h不少于两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常规性监测的采样频率按GB18918-2002的规定执行。

5.2.2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一次浓度计。

5.3样品采集和保存5.3.1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

5.3.2样品保存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5.4统计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5分析方法各项目分析方法执行表5规定。

6标准实施监督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本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6.3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或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按照从严要求的原则,按适用范围执行相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表1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0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序号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1城镇污水处理厂Ⅰ,mg/L505(8)200.5 2城镇污水处理厂Ⅱ,mg/L605(8)150.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2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08年1月1日之后建设的)序号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1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mg/L505(8)150.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3太湖地区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1纺织染整工业,mg/L505150.52化学工业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mg/L605150.5合成氨工业,mg/L8020250.5其他排污单位,mg/L805150.53造纸工业商品浆造纸企业,mg/L805150.5废纸造纸企业,mg/L1005150.54钢铁工业,mg/L805150.5 5电镀工业,mg/L805150.56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mg/L805150.5啤酒工业,mg/L805150.5表4太湖地区重点工业行业允许排水量限值序号工业行业限值1纺织染整工业百米布最高允许排水量,m3/100m布(布幅以914mm计;宽幅按比例折算)2.0吨纤维最高允许排水量,m3/t纤维1502造纸工业商品浆造纸企业吨纸最高允许排水量,m3/t纸12废纸造纸企业吨纸最高允许排水量,m3/t纸153钢铁工业焦化:吨焦耗新鲜水量,m3/t焦 2.5钢铁联合企业:吨钢最高允许排水量,m3/t钢24电镀工业平方米镀件最高允许排水量,m3/m2镀件0.25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m3/t产品150啤酒工业废水产生量,m3/kL 4.5注: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不设允许排水量限值。

2化学工业涉及的门类较多、产品复杂,有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允许排水量限值执行清洁生产标准中一级标准(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没有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规定。

表5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测定方法方法来源1化学需氧量(COD)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2氨氮蒸馏和滴定法GB/T7478-1987纳氏试剂比色法GB/T7479-19873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4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1894-1989附录A(规范性附录)混合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A.1关于排放单位在同一个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污水,且每种工业污水中同一污染物的排)。

放标准又不同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混合………………………………………(A1)式中:——混合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C混合C——不同工业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iQ——不同工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m3/t(产品);i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工业,其最高允许排水量由地方环保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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