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一、工厂内部安全规范1.贮油罐防火规范:–安装静电接地设备;–防止油罐内积存静电;–安装自动灭火设备。
2.储油区域安全规范:–建立相应的储油区域;–安装防火隔离设施;–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3.热油池安全规范:–安装和维护自动液位控制装置;–配备并使用专用的热油泵;–安装防爆缸灯光。
4.防火通道及消防设施安全规范:–具有防火隔离功能的门;–道路应畅通无阻;–安装电气设备;5.资材放置安全规范:–将易燃液体、气体和易燃固体分开储存;–避免与氧化剂、酸、碱等物品放在一起或混合;–大量堆放易燃品时,应相互间留有缓冲带,方便防火应急。
二、操作人员安全规范1.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工厂的防火安全培训。
2.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要时刻注意安全规范,不能违反防火安全规定。
3.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场地和设备的清洁,减少原材料和产品的堆积。
同时,相关整理的方式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三、应急措施1.设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立由消防、业务、技术、保安等科室组成的应急救援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进行演练。
2.配备应急设备配备消防水枪、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并保持良好维护。
3.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详细描述火灾时的应对措施和人员撤离流程。
4.加强巡逻检查加强工厂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隐患。
四、结论浸出制油工厂作为一种应用广泛的生产方式,其防火安全非常重要。
通过实施本文提到的防火安全规范,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火灾事故。
同时,完善的应急措施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万一发生火灾时的突发情况。
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我们要时刻落实防火安全规定,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前言浸出制油工厂是一种常见的工业生产形式,是通过浸出工艺将植物油的成分分离出来。
由于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火源,如蒸汽、燃油、天然气等,所以对于工厂的防火安全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火灾预防1. 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设备工厂内应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设备,如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有效报警。
2. 安装合适的灭火设备工厂内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栓等装置,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3. 管理易燃易爆物质工厂内易燃易爆物质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同时应制定完善的易燃易爆物质管理制度,确保存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火灾应急措施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防火方面,预防是最基本的,但有时候即便预防再好也难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因此,浸出制油工厂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2. 经常开展火灾演练在定期组织火灾演练的基础上,还应随时进行突发事件的演练,让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安全生产1. 加强设备维护浸出制油工厂内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组织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浸出制油工厂应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让员工掌握工作中常见的安全危险和应对方法。
3. 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将工作班组设立为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落实班组安全责任。
总结浸出制油工厂是一种工业生产中常见的工艺,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防火安全问题,必须严格按照防火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
本文介绍了浸出制油工厂的防火安全规范,希望对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新编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新编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新编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防止和减少浸出制油工厂(车间)(以下简称浸出油厂)火灾和爆炸的危害,保障浸出油厂职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技术法规,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安全生产,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范围一、新建、扩建、改建的浸出车间及其禁区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备和电气设施;二、溶剂贮罐与装卸区;三、浸出车间物料输入和输出的设备;四、浸出油厂生产安全管理和安操作。
第1.0.4条现有浸出油厂的厂房、生产装备、电气大修理、努力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1.0.5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除执行本规范的现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厂房第2.0.1条浸出油厂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的类别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的类别和耐火等级表2.0.1第 2.0.2条浸出车间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
浸出车间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表2.0.2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如外墙有凸出部分名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的外缘算起。
第2.0.3条浸出车间应独立设置,并应在距离车间外墙壁12m 以外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并应列为防火禁区。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浸出制油工厂是一种加工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的厂房建筑,其生产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品,很简单发生火灾事故。
为了确保工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削减经济损失,订立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特别关键。
本文将从布局、设备、操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厂房布局方面1. 厂房应依据消防规范建设,设计人员应依据工艺流程、安全规范,从防火安全角度,订立厂房布局方案。
2. 厂房应设有灭火器材专用间和不安全化学品储存间,并设置相应的标志牌,墙壁应涂刷防火涂料。
3.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报警设备,而且喷水灭火系统应当灵敏牢靠,并在每次操作结束后检查。
4. 翻转油脂箱架和废渣储存罐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置防火墙或隔离带等防火措施,确保废渣、油脂不会引起火灾。
5. 每层楼布局应符合火灾疏散要求,特别是生产面积大的房间,应当配备有效的疏散设备和通道;楼梯应宽适,并且应与营救通道搭配使用,以便逃命和疏散人员。
二、设备安全1. 设备管理要求厂内设备和管道的布置、安装、使用等均要遵奉规范进行,且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和保养。
2. 油脂加热设备的温度掌控要求严格,实行两级温度掌控;且加热设备必需使用安全、牢靠的器材,不得有漏电现象。
3. 设备上的电气开关要依照安全规范,严格掌控每个开关的数量,规避过多的漏电隐患,并定期检查开关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4. 生产设备的各个部位要常常检查、清洁,清除聚积的油渍和杂质,杜绝高温区域尘爆不安全。
三、操作管理1. 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在生产过程中始终遵守操作规程,切勿任意打开电源和操作设备。
2. 操作全过程需要严格遵奉规范进行,且关闭机器前需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生产设备没有故障和隐患。
3. 每场操作结束后要清空废渣,拭去漏油,避开滴漏引起火源。
4. 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安全品及落地或墙面积油等物品应立刻清理,不得存放在厂房内或周边地区。
综上所述,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应从厂房布局、设备安全和操作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订立,以确保员工安全和削减经济损失。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二篇)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防止和减少浸出制油工厂(车间)(以下简称浸出油厂)火灾和爆炸的危害,保障浸出油厂职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技术法规,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安全生产,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范围一、新建、扩建、改建的浸出车间及其禁区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备和电气设施;二、溶剂贮罐与装卸区;三、浸出车间物料输入和输出的设备;四、浸出油厂生产安全管理和安操作。
第1.0.4条现有浸出油厂的厂房、生产装备、电气大修理、努力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1.0.5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除执行本规范的现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厂房第2.0.1条浸出油厂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的类别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的类别和耐火等级表2.0.1第2.0.2条浸出车间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
浸出车间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表2.0.2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如外墙有凸出部分名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的外缘算起。
第2.0.3条浸出车间应独立设置,并应在距离车间外墙壁12m以外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并应列为防火禁区。
两个以上浸出车间,可以设置在同一个防火禁区内。
但浸出车间的厂房总占地面积不应超高过1500m2。
浸出车间与相邻车间(一、二级耐火等级)之一的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屋盖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不应小于6m。
其相邻一面禁区围墙(只限一个方位)距离可相应减少,但不应小于6m。
第2.0.4条浸出车间与下述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重要的公共建筑与文物保护区50m民用建筑25m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m厂外铁路(中心线)30m厂内铁路(中心线)20m厂内公路(路边)15m变配电站(室)25m注:1本厂内的铁路如有机车进入区关闭灰箱或设隔离车等安全措施时,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本(2篇)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本1. 规范概述本规范旨在确保浸出制油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障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工厂财产的安全。
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范,并且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防火知识。
2. 防火设施2.1. 火灾报警系统浸出制油工厂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火灾报警系统应具备声音和光亮报警功能,且与工厂其他设备联动,确保及时处置火灾。
2.2. 灭火器材工厂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器等。
所有灭火器材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放置在易于寻找和取用的位置。
2.3. 排烟设施浸出制油工厂应配置适当的排烟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浓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
3. 防火措施3.1. 防火分区浸出制油工厂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危险程度进行合理划分,设立相应的防火分区。
各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并确保防火墙具备良好的密闭性能。
3.2. 火源管控浸出制油工厂应对可能产生火源的设备进行管控,确保其正常运行、无泄漏。
同时,对火源设备周围的易燃物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其不受到火源的影响。
3.3. 电气设备管理浸出制油工厂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电气设备与易燃物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确保电气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存在。
4. 应急预案4.1. 火灾逃生预案浸出制油工厂应制定详细的火灾逃生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预案中应包括明确的逃生通道、安全出口、逃生路线等信息,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从业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4.2. 灭火预案浸出制油工厂应制定灭火预案,包括明确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灭火点的选择等。
同时,预案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灭火工作,并确保他们接受过专业培训。
5. 从业人员责任所有从业人员都应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了解工厂的火灾预防措施、火灾报警系统的使用方法等,以保障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得以有效执行。
总结:本防火安全规范本旨在确保浸出制油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文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文制油工厂作为一个涉及石油化工生产的场所,其防火安全工作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文。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浸出制油工厂的防火安全,维护生产秩序,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浸出制油工厂包括原油浸出装置、辅助设备以及相关生产设施。
第三条浸出制油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
第四条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工作应坚持科学指导,实行综合整治,在预防、监管、救援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浸出制油工厂应制定和实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权力、义务和安全责任。
第六条浸出制油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防火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有效。
第二章防火设施与设备第七条浸出制油工厂应设置明确的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通道内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第八条浸出制油工厂应建立完善的消防水源保障系统,消防水源要求充足,并配备相应的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枪。
第九条浸出制油工厂应设置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器材和消防泵等,且应配置合适的数量和种类。
第十条浸出制油工厂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定期抽检的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浸出制油工厂应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等现代化的灭火设备,以提高灭火效果。
第十二条浸出制油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火灾报警设备,包括烟感报警器、温感报警器等,确保火灾能够及时报警,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浸出制油工厂应设置防火安全标志,包括逃生指示标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等,以提醒职工和来访人员注意防火安全。
第十四条浸出制油工厂应配备抢险救援设备和器材,包括破拆工具、隔热服装、防护面具等,以备突发火灾时使用。
第三章防火工程和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第十五条浸出制油工厂的防火工程和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110-74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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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防止和减少浸出制油工厂(车间)(以下简称浸出油厂)火灾和爆炸的危害,保障浸出油厂职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技术法规,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安全生产,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范围一、新建、扩建、改建的浸出车间及其禁区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备和电气设施;二、溶剂贮罐与装卸区;三、浸出车间物料输入和输出的设备;四、浸出油厂生产安全管理和安操作。
第 1.0.4 条现有浸出油厂的厂房、生产装备、电气大修理、努力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 1.0.5条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除执行本规范的现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厂房第 2.0.1 条浸出油厂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的类别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 2.0.1的规定。
生产建筑火灾危险性的类别和耐火等级表2.0.1第 2.0.2 条浸出车间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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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6条 大型操作平台的长度超过25m时, 楼梯的设置不应少于两座,且其中一个楼梯 的倾斜度不应大于45º。楼梯的最小宽度不 宜小于1.1m。
浸出车间二楼及以上平台宜设一个疏散门和一 个室外疏散梯。
第2.0.10条 泄压面积与车间体积比值(㎡/m³)宜采用 0.10~0.22。当体积超过1000 m³时,如采用上述比 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0.05。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第2.0.11条 泄压面积的设置应避开人员集中的 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发生爆 炸的部位。
第2.0.12 条 浸出车间地面应有一定的坡度, 但不得设地沟、地坑,施工时开设的地沟、 地坑应在施工完成后用细砂填实,并以薄层 水泥敷面。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3、生产设备和消防 设施
第3.0.1条 浸出工艺与生产设备的设计应有 利于安全生产,生产系统封闭性能应可靠。
溶剂输入和输出的泵及管道,应分开单独设置。 第3.0.2条 工艺和设备上应设有便于取样的
装置。有溶剂的设备、容器、管道的最低 点处应设有放空阀和通入蒸汽的清洗入口。 第3.0.3条 电器仪表、计量器具的质量应符 合国家的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其安装位 置和手动操作阀的位置,均应便于操作、 观察、检修和维护保养。压力表和温度计 的表盘直径应大于100mm。 第3.0.4条 生产设备的质量、安装与使用应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020/11/25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1、总则
第1.0.1条 为了防止和减少浸出工厂(车间)(以下 简称浸出油厂)火灾和爆炸的危害,保障浸出油厂 职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浸出油厂的防火安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 关方针和技术法规,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安全 生产,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第2.0.5条 禁区内附属于浸出车间的溶剂罐及 其罐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间外地下溶剂罐或罐房距离浸出车间 外墙不应小于6m,半地下溶剂罐房距离浸 出车间不应小于8m; 二、地下溶剂罐房应采取防水和通风排气措 施; 三、溶剂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60m³,直埋式 地下溶剂罐的总容量可以放宽到80m³。
第1.0.3条 本规范适用范围 ➢ 新建、扩建、改建的浸出车间及其禁区内的所有建
筑物、构筑物、 生产设备和电器设施; ➢ 溶剂贮罐与装卸区; ➢ 浸出车间物料输入和输出的设备; ➢ 浸出油厂生产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1、总则
第1.0.4条 现有浸出油厂的厂房、生产设备、电气设施、 防雷设施等有不符合本规范的,应结合改造或大修理, 努力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两个以上浸出车间,可以设置在同一防火禁区内。但浸 出车间的厂房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0㎡。
浸出车间与相邻车间(一、二级耐火等级)之一的外墙 为防火墙,其较低一座厂房屋盖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 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不应小于6m。其相邻一 面禁区围墙(只限一个方位)距离可相应减少,但不应 小于6m。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第2.0.18条 浸出车间和独立溶剂库周围应设有 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有 障碍物时,其净空高度不小于4m。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 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 3.5m。
第2.0.19条 浸出厂房建筑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所有的门、窗等应向外开启。
第2.0.20条 浸出车间的其他建筑防火设计应按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4.0.3条 浸出物料输入设备和粕库的卸料、 包装设备宜选用防爆电器设施。
第4.0.4条 危险环境使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 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线路的额定电压,且不 得低于500v(通讯电缆除外)。零线绝缘的额 定电压应与相线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
第4.0.5条 危险环境应采用铜芯的低压电缆或 绝缘导线。其线芯最小截面积电力线2.5mm², 控制线1.5 mm²,通讯线0.28 mm²,照明线1.5 mm²。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第2.0.8条 浸出车间宜采用钢筋混粘土柱,如采用钢柱 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时,钢柱应涂防火保护层,其 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h。
第2.0.9条 浸出车间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 轻质屋盖作泄压面积,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 也可以作泄压面积。
作泄压面积的轻质屋盖和轻质墙体的每平方米重量不宜 超过120kg。
第4.0.8条 危险环境内的电气线路不宜有中 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须设中间接头 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型接线盒(分线盒) 内连接和分路。
第4.0.9条 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接线盒、 分线盒、接头、隔离密封盒、挠性连接管等 等,可选用隔爆型、增安型。
第4.0.10条 危险环境必须采用钢管配线工程, 严禁明敷绝缘导线。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3、生产设备和消防 设施
第3.0.5条 设备的布置应有利于车间内 部的通风。
第3.0.6条 入浸物料的输入设备和粕的 输出设备,其进出口宜采用高位布置, 并应在输送设备的室外段设排气口。
第3.0.7条 浸出车间内应配置固定或移 动式溶剂蒸汽检测报警器。
第3.0.8条 车间应备有防爆排风机。固 定式排风管出口宜高出屋面至少1.5m。
第4.0.6条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小的 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 损伤、振动、腐蚀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有 困难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4、电气设施
第4.0.7条 电气线路应设有当发生过载、短 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情况下能自动报警 或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第2.0.17条 浸出车间应设置水封池,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宜靠近浸出车间; 应为三室及以上水泥结构,其保护高度
不应小于0.4m,封闭水柱高度应大于保 护高度2.4倍。容量不应小于车间分水箱 容积的1.5倍; 水流的入口和出口的管道均应是水封闭 式。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 能。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4、电气设施
n 第4.0.2条 危险环境电气设备 的选型,根据危险环境区域危险 物的特性,可选用隔爆型(d), 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a和 ib)。其他电气器件亦应采用相 应的防爆型,活动灯具还需加保 护罩。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4、电气设施
第3.0.16条 溶剂和混合油管道 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并尽量 减少接头。平敷管道的倾斜度, 应符合规定。
第3.0.17条 生产装置中的玻璃 液位计,玻璃视管应装有保护套, 并应在其两端装阀门。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3、生产设备和消防 设施
第3.0.18条 生产装置中不得使用普通皮带传 动,应采用保持良好润滑的链条或齿轮和能 防止静电的皮带传动。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4、电气设施
第4.0.1条 按国家GBJ《爆炸和火灾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浸出用6号 溶剂属Ⅱ类A级T3组爆炸性物质。
浸出油厂的生产工艺装置是封闭式的,其爆 炸危险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浸出车间及禁区内
2级区(简称2区)
溶剂库区
2级区
溶剂卸料区
2级区
危险环境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4、电气设施
第4.0.11条 配线工程应使用镀锌钢管,或采 用经过清除管道内壁毛刺和管道外壁进行防 腐处理(埋于混凝土中的除外)的水煤气钢 管,钢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配线钢管应敷设在工艺管线上方。
第4.0.12条 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钢 管与电气设备引入装置的连接,应采用螺纹 连接,其有效啮合扣数不少于6扣,并用防 松螺母拧紧。钢管螺纹部分涂以防腐蚀的铅 油或磷化膏。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第2.0.6条 溶剂装卸场地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至明火点或散发火花地点30m; 至浸出车间30m,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可以减少到12m; 至溶剂罐15m,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可减少到5m; 至邻近厂内生产建筑物12m,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可减
少到5m。
第2.0.7条 设在禁区外的溶剂罐,应由独立的高度不低 于1.5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围墙与贮罐的间距不宜 低于1.5m,围墙至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8m。
第3.0.9条 车间内应装有蒸汽冲洗装置。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3、生产设备和消防 设施
第3.0.10条 溶剂罐的呼吸阀终端和浸出系统 废气排出管道
出口处应装阻火器,废气排放口应高于屋面 1.5m。
第3.0.11条 通向设备的直接蒸汽管道应装有 止回阀。
第3.0.12条 所有管道及管件的表面,必须涂 刷防腐涂层,
第2.0.13条 浸出车间内不得设办公室、休息室、 更衣室、化验室、零部件贮藏室。
第2.0.14条 浸出车间配电室若毗邻车间外墙设
置,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无门窗洞口
的非燃烧体墙隔开,其地面应高于车间地面
1.25m。
浸油车间防火规范
2、厂房
第2.0.15条 浸出车间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并设有疏散指示标志。
埋地钢管应采用防腐绝缘或其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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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设备和消防 设施
第3.0.13条 车间的裸露管道及管件应涂刷不 同颜色的油漆,管道的油漆颜色应符合下列 规定:
蒸 汽: 水: 溶 剂: 油和混合油: 溶剂 蒸 汽: 自由 气 体:
白色 绿色 红色 黄色 兰色 淡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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