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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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的防火规章制度

厂区内的防火规章制度

厂区内的防火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厂区内火灾防控工作,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厂区内的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责任部门厂区内的火灾防止工作由总务部门负责,总务部门应配备专业的防火人员,并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三、防火设施1、安全出口:每个厂房都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出口处应标明明显的疏散标志。

2、消防器材:每个楼层和厂房内均应配备灭火器、喷灭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占用通道,以保障消防人员快速到达火灾现场。

4、火灾报警器:每个楼层和重要场所都应设有火灾报警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

5、消防水源:每个厂房都应有消防用水源,水源应保持通畅,储水量充足。

6、其他设施: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四、员工培训所有员工应定期接受火灾防范知识和逃生演练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掌握火灾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五、火灾应急预案1、火灾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应急逃生路线、人员疏散流程、火灾扑灭方案等内容。

2、火灾应急预案应定期检查和修订,确保其及时有效。

3、火灾应急预案执行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六、火灾监测1、定期对厂区内的火灾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检验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七、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开除处分。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须通过厂区领导组织,并做好普及和培训工作。

本厂区内防火规章制度共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制定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为了保障工业厂房的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业厂房防火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工业厂房的火灾危害、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对工业厂房防火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业厂房火灾危害1.1火灾对工业厂房的危害火灾对工业厂房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1人身安全的威胁:工厂内部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1.1.2财产损失:工厂内的设备、原材料和成品等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一旦受到火灾的侵害,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1.1.3生产中断:火灾发生后,工厂的生产往往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停工,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1.1.4环境污染:部分工业厂房内会储存有化学品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1.2工业厂房常见的火灾原因工业厂房发生火灾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1.2.1电气故障:由于工业厂房内大量使用电气设备,电路老化、漏电、短路等问题容易引发火灾。

1.2.2热工作: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常常需要进行焊接、切割等热工作,一旦操作不当或者未采取防护措施,易引发火灾。

1.2.3油漆和溶剂:部分工业厂房内需要使用大量的油漆和溶剂,这些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一旦泄漏或者不当使用,极易造成火灾。

1.2.4不良管理:包括消防设施不全、员工消防意识不强、场地清洁不及时等原因,都会增加火灾的风险。

二、工业厂房防火措施为预防和减少工业厂房火灾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火措施:2.1消防设施的建设2.1.1安装灭火设备:在工业厂房内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

2.1.2安装烟感、温感探测器:通过设置烟感、温感探测器,可以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2.1.3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工业厂房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

2.2安全生产培训2.2.1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厂房防火规范

厂房防火规范

厂房防火规范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3 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3.2.1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表3.2.1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的规定提高:1 甲、乙类厂房;2 甲、乙、丙类仓库。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厂房建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厂房的安全性和防火性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的危害。

以下将从厂房建筑的布局、材料选择、电气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详细介绍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首先,厂房建筑设计应合理布局。

厂房建筑的内部分隔应按照火灾等级和用途进行划分,防火隔断应设置合理,并保证其防火性能。

在厂房建筑的布局设计中,要保证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合理的疏散楼梯和应急出口,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

其次,厂房建筑设计应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

在选择厂房建筑的材料时,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

墙体和屋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地板应采用耐火材料。

同时,厂房建筑使用的电线电缆、管道和设备也要符合防火要求,以避免火灾从这些设施传播。

第三,电气设施要符合防火要求。

厂房建筑中的电气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缆和线路应按照规范进行敷设,避免线路短路和电气设备的过载。

同时,厂房建筑应设置合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厂房建筑设计应合理设置疏散通道。

为了保证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厂房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并保证其畅通、明亮。

疏散通道的宽度和数量应根据厂房的规模和使用人数进行合理设计,通道上方不得有易燃材料和障碍物。

同时,通道和楼梯应进行标识,以方便人员疏散。

综上所述,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厂房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布局设计、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符合防火要求的电气设施,并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减少火灾的危害。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对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

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一、引言火灾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故之一,尤其在工业厂房中,由于仪器设备、电线电缆、化学药品等物质的存在,火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因此,为了保障工业厂房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厂房建筑设计必须遵守一定的防火规范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

二、防火规范标准1.建筑结构:(1)使用不燃性材料作为主要建筑材料,如钢铁、混凝土等。

(2)严格控制燃烧特性较高的材料使用,如木材、塑料等。

(3)建筑墙体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避免火势扩散。

(4)墙体、楼板等开洞设置应符合防火要求,需设置防火盖板或防火窗。

2.电气设施:(1)电线电缆必须选用阻燃性能好的材料,对高温环境下的电线电缆使用应特别注意。

(2)电焊设备应设置在专用的防火室内,防止火花引发火灾。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布线和接线。

3.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应该设置良好的排烟装置,及时将排除火灾产生的烟雾和毒气。

(2)通风道、风管等应使用阻燃材料制作,防止火势传播。

4.灭火设备:(1)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2)使用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探测器,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

5.安全疏散:(1)设置合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应设置防火门,能够有效隔离火势蔓延。

6.废弃物处理:(1)废弃物应定期清运,避免堆积过多引发火灾。

(2)对于易燃废弃物,应采取专门的存储和处理方法,防止引发火灾。

7.消防培训:(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2)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提前制定灭火计划。

三、总结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是保障厂房安全的基本要求,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标准,可以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从建筑结构、电气设施、通风系统、灭火设备、安全疏散、废弃物处理和消防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设计,能够有效提高厂房的防火性能和人员安全。

(完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仓库

(完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仓库

3 厂房和仓库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3.2.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一、工业厂房防火规范工业厂房的防火规范是对工业厂房的消防管理工作的一种重要的规范性要求,它规定了各项防火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目的是避免在工业厂房中发生的火灾事故。

1、建设火灾隔离带。

工业厂房应在厂房周围设置火灾隔离带,建设火灾隔离带的ρ值应不低于6h.在厂房外和通道上设置环境着火危险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消防通道保护区。

消防通道不得有任何堆放材料或者建筑物,另外,消防通道的占地面积不得小于0.2h㎡,长宽比不得小于4: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工业厂房必须安装有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器、显示器及报警自动灭火器组成。

4、保持消防安全设施性能稳定。

在工业厂房内,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转性能,使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推荐值。

5、周期性消防安全检查。

为保证工业厂房消防安全,应定期进行消防防火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6、火灾员训练及演练。

对火灾员应经常进行训练,以备火灾发生时及时进行应急&处理,且定期模拟火灾情况进行演练,以增强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安全防护措施1.对厂房确定消防安全区域,在厂房内部设置分区报警器,进行防火保护。

2.消防水源保证。

为确保厂房消防用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应尽量将消防管网和工厂用水管网分开,保证消防用水系统不受工厂用水系统影响。

同时,要有充足的消防水源供应,以及正常运行的消火栓,保证强大的水流压力通过消防用水系统,满足实施消防的需要。

3.安装消防设备。

消防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厂房要有完善细致的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安装各项消防设备时要保证其正确安装及正常运行,以便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4.强化日常管理。

妥善控制厂房内的温度,防止火灾的发生;建立严格的作业规程,强化责任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处理厂房内的火灾隐患,以预防火灾的发生;召开安全教育会,强化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素养;加强全厂的安全管理,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展开调查,纠正厂房安全缺陷,以防止火灾复发。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

工业厂房防火规范工业厂房作为生产和加工的重要场所,其防火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防火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工业厂房的防火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演练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对工业厂房防火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业厂房防火管理工业厂房防火管理是保障工业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工业厂房的所有权单位要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职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确保生产作业按规定进行,杜绝违规操作。

其次,要加强巡查和监控,对厂房内的各项设备、线路、仓库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最后,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疏散和扑救。

二、火灾隐患排查在工业厂房防火管理过程中,火灾隐患排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首先,要加强对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清理灰尘和杂物,避免发生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其次,要加强对化学品和危险品的管理和存储,定期检查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和规范操作,避免化学品泄漏或发生火灾。

另外,还要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机械故障引发火灾。

最后,要加强对人员行为的监管,禁止在厂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工业厂房防火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明确标识消防通道,禁止占用和堆放杂物,确保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能够顺利进入火灾现场。

其次,要设置完善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确保各种消防器材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另外,还要配备消防水源,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足够的消防水量。

最后,要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明确标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四、消防演练消防演练是工业厂房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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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3.2.1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表3.2.1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的规定提高:1 甲、乙类厂房;2 甲、乙、丙类仓库。

3.2.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规范表的规定降低。

3.2.4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 丁、戊类厂房(仓库)。

3.2.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当采用难燃烧体时,不应低于:2 4层及4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B1、B2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的有关要求。

3.2.6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中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或多层仓库中的楼板,当采用预应力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和。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中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丁、戊类厂房(仓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但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规定。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3.3.1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采用防火墙分隔;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墙体和的楼板进行分隔。

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分隔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6 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3.3.2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的规定。

3.3.3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增加倍。

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倍。

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3.3.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3.5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6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均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上述丙类厂房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丁类厂房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m2时,也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

3.3.7 甲、乙类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8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3.9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隔开。

3.3.10 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3.3.11 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1m3。

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3.12 除锅炉的总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燃煤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其它锅炉房均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13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防火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3.14 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规范的有关规定。

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3.3.15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表3.3.2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注:1 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2 石油库内桶装油品仓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执行;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煤均化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0m2;4 独立建造的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5 一、二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2;三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6 一、二级耐火等级冷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的有关规定执行;7 酒精度为50%(v/v)以上的白酒仓库不宜超过3层;8 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3.3.16 高架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3.17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3.18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当需要出入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时,其屋顶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采取其它防火保护措施。

厂房的防火间距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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