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验收管理规定及奖罚条例
工程项目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考核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考核奖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考核和奖罚管理。
第三条公司对各项目制定考核指标,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组织实施考核,并据以对项目进行奖罚。
第四条公司设立项目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五条项目经理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条公司对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
第七条公司对项目组织实施监督,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八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项目的考核和奖罚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考核,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确定相应奖励或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应公正、公平、客观,确保奖励或处罚的合理性。
第二章项目考核第十二条公司设立项目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项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项目考核指标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每个方面设立相应的指标。
第十四条项目考核按月进行,对各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定,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项目考核结果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
第十六条项目考核结果根据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确定项目的考核等级。
第十七条项目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项目的绩效对项目进行评定。
第十八条项目考核结果由项目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形成项目考核报告。
第十九条项目考核报告由总经理签署,对项目进行绩效评定,确定项目的考核等级。
第二十条项目考核报告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用于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和奖罚。
第三章项目奖励第二十一条公司对项目绩效优秀的项目进行奖励,激励项目组织提高绩效。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优秀的项目拟定奖励方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措施和奖金。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一、引言工程质量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的程度。
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二、工程质量管理范本1. 阶段目标制定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应设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运营阶段等。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每个阶段的目标明确,并将其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员。
2. 职责明确在工程项目中,应明确各个职务的责任和权限,并将其纳入奖罚制度中。
设计师、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各个角色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质量检查与评估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估机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通过定期评估,评估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绩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
4. 奖励制度针对工程项目中出色的质量管理和卓越绩效,应设立奖励制度。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表彰会等。
奖励应公正公平,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处罚制度针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管理不当的情况,应设立相应的处罚制度。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可以是警告、罚款或工作停职等。
6. 质量改进措施在工程项目中,要鼓励和支持质量改进措施的提出和实施。
相关责任人员可以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团队协作和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对于质量改进措施的提出者,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总结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
本文提供了一种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有效的奖罚制度,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同时,也能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项目奖罚制度

工程管理标准现场奖罚制度2022-8-27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质量通病的控制,减少日后用户的投诉率,强化施工管理力度。
经业主、监理项目部商讨并达成一致,对下列情况采取明确的奖励和罚款措施,如下:1)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于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积极落实,如对监理要求未及时整改的将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整改,一张监理通知单罚款 1000 元并限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如所发通知内容未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由监理上报业主并向政府相关质监部门发函通报此事,并处于 4000 元/次的罚款。
同时对所发通知单部位住手下道工序施工,复工需求经总监理工程师允许。
2)施工方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能胜任其职责,则建设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管理人员。
建设方的上述要求书面通知施工方,在建设方提出要求 7 日内,合格的管理人员应到位。
同时,建设方有权向施工方收取更换项目经理罚金(1 万元/人次)和更换其它管理人员罚金(1000 元/人次)。
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在开工时或者施工中未经建设方允许擅自变更的、或者建设方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施工方不配合的,施工方应承担罚金( 1 万元/人次) 。
建设方组织验收时,施工方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陪同、借故回避、推委的,施工方承担 2000 元/ 次的罚金。
3)施工方承诺的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需齐全按时到位,在约定时间内人员不能到位的,项目经理每推迟到位 1 天,施工方向建设方支付 2000 元/天(累计计取)罚金;其它人员每推迟到位 1 天,施工方向建设方支付 1000 元/天·人(累计计取)罚金。
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每月需到位 26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未经建设方现场负责人批准,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每缺席一天,施工方向建设方支付 2000 元/天(累计计取)罚金。
4)应该出席工程例会和质量、安全检查的人员,没有任何理由不出席或者时常恶意迟到出席的,处罚 200 元/人。
项目工程奖罚制度

项目工程奖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项目工程奖罚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项目工程各参与方的奖励和处罚,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项目工程的整体利益。
1.2 原则(1)公平公正:奖罚标准公开透明,对待所有参与方一视同仁,确保奖罚的公正性。
(2)奖罚分明:对于表现优秀的参与方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或工作不力的参与方给予处罚。
(3)激励为主:奖罚制度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注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及时反馈:奖罚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参与方,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二、奖励措施2.1 工程质量奖励(1)工程质量优良奖: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且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参与方一定的奖金奖励。
(2)工程质量进步奖: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且质量评分较上一阶段有明显提高的,给予参与方一定的奖金奖励。
2.2 工程进度奖励(1)工程提前完成奖:项目工程提前完成既定进度目标的,给予参与方一定的奖金奖励。
(2)工程按时完成奖: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既定进度目标的,给予参与方一定的奖金奖励。
2.3 安全生产奖励(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项目工程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且安全生产管理出色的,给予参与方一定的奖金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项目工程期间,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4 投资控制奖励(1)投资控制优秀奖: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且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的,给予参与方一定的奖金奖励。
三、处罚措施3.1 工程质量处罚(1)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工程验收不合格,或质量评分在80分以下的,对参与方进行罚款处罚。
(2)工程质量整改不力:项目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对参与方进行罚款处罚。
3.2 工程进度处罚(1)工程进度延误:项目工程进度未达到既定目标,对参与方进行罚款处罚。
建筑质量质检工程奖罚制度

建筑质量质检工程奖罚制度一、背景建筑工程是一个国民经济中极其重要的行业,建筑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到城市的面貌和发展。
然而,建筑质量问题始终存在,并成为困扰建筑行业的重要难题。
建筑质检工程是保障建筑质量的一个有效手段,建立一个完善的奖罚制度,对于提升建筑质量,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建立建筑质量质检工程奖罚制度,旨在加强对建筑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建筑质量水平,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奖罚制度1.奖励机制(1)建筑质检工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质检工作,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给予表扬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建筑质检工程单位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一定比例的,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奖金。
(3)建筑质检工程单位连续一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对于出色完成建筑质检任务,提出重要建设性意见的个人和单位,可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章。
2.处罚机制(1)建筑质检工程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将被要求接受严肃处理。
(2)建筑质检工程单位验收合格率较低的,将被要求整改,并对其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3)建筑质检工程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对于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建筑质检工程单位,将采取停工整顿、取消资质等严厉措施。
四、实施机制1.建立和完善奖罚制度(1)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政策法规,明确奖惩标准和程序。
(2)建立完善的建筑质量质检工程奖罚档案,对奖罚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并公开。
(3)建筑质量质检工程人员和单位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2.强化监督和检查(1)建立健全建筑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2)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建筑质检工程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公正。
(3)建立建筑质检工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筑质量监督,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
0‰奖励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
0‰奖励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优秀工程奖:根据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进行评定,给予优秀工程奖,奖励单位和个人。
2、技能大赛奖:组织技能大赛,对获奖者进行奖励,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技能学习和提高。
3、质量创优奖: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创新方案,推动工程质量提高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4、节能减排奖励: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节能减排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奖励。
5、其他奖励: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适当奖励。
二、处罚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进行严厉处罚,要求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并限期整改。
2、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影
响严重的将取消其相关资质。
3、安全事故处罚:对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4、迟延工期处罚:对工程建设中出现拖延工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要求限期完成工程,并追究责任。
5、其他处罚: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行为不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以警示
后人。
以上即是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奖罚制度的相关内容,通过奖罚制度的建立执行,可以有效提
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提醒每个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
和个人,加强自身素质和技能,做到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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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验收管理规定及奖罚条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濮阳建业壹号城邦濮阳天和苑社区(一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2012年7月4日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LTD.审批栏编制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批准人:年月日目录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规定1.1验收、结算程序工序施工→班组、劳务方工长分别自检合格→劳务方工长向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报送工序验收单,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完善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项目部专业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查→劳务方工长和专业工程师组织整改(如专业质检员提出存在质量问题)→专业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向劳务方工长发工序合格验收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劳务方区段负责人收集工序合格验收单交项目部生产经理→生产经理验收工序验收单签发施工任务单(没有工序验收单的部位不予签发施工任务单)→预算员根据施工任务单给予结算1.2 工程质量验收相关制度1.2.1 一次性验收通过制: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过程控制,各施工班组要做好自检工作,将一切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减少不必要的返工,以确保每道工序一次性验收通过。
1.2.2 加强全面控制:在保证各分项工程主控项目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更大的提高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这样才能更大的提高一次性验收通过率,从而加快施工进度。
1.2.3专人负责自检后报验:由于本工程存在单体工程数量多、参与施工的班组较多、场区较大等特点,工程报验工作量非常大,各单位工程专业工程师负责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持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向技术质量部报验,以便技术质量部更好地组织检查验收。
没有明确划分到专业工程师负责的工序,由项目部片区负责人指定专业工程师负责报验。
1.2.4 书面报验制:各项验收必须由班组自检合格后报劳务方工长验收,无问题后填写工序验收单报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再报技术质量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无合格工序验收单的工程部位不予结算。
1.2.5关键工序必须“样板引路”:对于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复杂工序等必须采取样板引路,以保证施工质量。
1.3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1.3.1 每道工序结束后,必须先由劳务方工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工序进行内部联合检查,合格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工序验收单上报技术质量部,无工序验收单者,视为不合格产品,质检人员将拒绝验收,产生的后果自负。
1.3.2报验前无资料、资料不齐全、随意报验者技术质量部有权拒绝验收,同时如若因没有报验资料而影响工程验收者,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验收过程中劳务方工长必须在场,并安排适量工人随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劳务方工长无故离场或不组织工人整改存在的问题,技术质量部将不予继续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技术质量部不予承担。
1.3.3为了加强现场验收的严肃性,验收项目第一次不合格,技术质量部将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整改后进行二次报验。
一旦在第二次报验验收仍不合格项目,特别是在第二次验收中仍存在第一次报验时所提出的质量问题的,将给予3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并继续整改;如果三次验收仍通不过者,将责令停工整顿,同时给予5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劳务公司自己承担。
1.3.4 各工种所报工序验收单必须真实反映实物情况,各工种自检后必须递交工序验收单,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工序验收单上写清验收意见并签字,否则技术质量部将有权拒绝验收;工序验收单一旦递交到技术质量部,均视为所报项目经劳务方工长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认同合格,如经验收,实际情况与工序验收单出入过大,则此次验收认定不合格,并给予相关责任方100元金额的罚款处理。
1.3.5在隐蔽验收时,专业工程师及劳务方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场,以便协助组织验收,如因相关人员不到场而造成工程验收无法进行者,将给与相关责任人200元经济处罚。
1.3.6每次隐蔽验收原则上必须经技术质量部组织,如不经技术质量部组织而随意报验或不经验收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发现第一次,技术质量部将给予书面或口头警告,如若发现第二次时,技术质量部将不予在相关资料上签字,并给予相关责任方500元经济处罚;如果连续三次均不经技术质量部检查验收而私报监理工程师或进行下道工序者,技术质量部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下发到相关负责人,明确在以后施工中技术质量部将不再对该区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同时不予签任何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技术质量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三检制”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1.4.1 自检:在每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劳务方工长填写工序验收单。
1.4.2 互检: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在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师的组织下,由劳务方工长及质检员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上下工序班组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
1.4.3 交接检:上下工序班组通过互检认为符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在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劳务方工长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项目各专业工程师要亲自参与监督。
1.5 工程质量报验程序劳务方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验收单上报各专业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核查无问题后签字认可并把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报与技术质量部,在技术质量部现场检查合格的情况下邀请监理验收(组织验收之前相关资料必须准备齐全),如果在技术质量部检查中存在不合格项目,必须进行整改(同时将根据相关奖罚制度进行处理),直至合格后再报监理验收。
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2.1 根据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项目部在日常质量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本着质量至上的原则,将组织对各工种各班组进行不定时质量抽查,抽查结果直接计入到各班组质量管理台帐,以作为奖罚的依据。
2.2每周五下午3时组织周质量检查。
每月28日下午3时对壹号城邦和天和苑社区(一期)分楼栋号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劳务方区段负责人、栋号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必须共同参与,对检查内容进行打分,评出前两名及后两名,作为奖罚依据。
三、工程质量奖罚制度3.1 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坚决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奖罚规定,以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评定为依据,根据过程施工质量优差进行奖罚。
3.2 途径由技术质量部以各作业班组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为依据,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签发“工程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单”;技术质量部及商务部分别建立质量专用台帐,建立质量基金,专款专用。
3.3 主要奖励制度3.3.1技术质量部将根据每次隐蔽检查验收的合格率情况,建立各区域施工班组施工质量情况台账,根据质量验收台账,凡连续十次均能一次性验收通过的班组,项目部将给予500元的经济奖励;连续五次均能一次性验收通过的施工班组,项目部将给予300元的经济奖励;3.3.2技术质量部将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结合每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获得第一名者,项目部将给予300元经济奖励,获得第二名者项目部给予200元经济奖励,获得最后一名者,项目部给予500元经济处罚;3.3.3 项目部将根据每次检查的情况,对在日常质量控制及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或物资奖励。
3.4 主要处罚规定3.4.1 在日常检查工作中,项目部会以下发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存在的质量问题,一些质量问题如经多次书面提出,但在验收过程中仍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直到整改达到要求为止;如果同样的问题在验收中连续出现者,给予至少500元的经济处罚;3.4.2 在日常验收过程中,必须在班组自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验,不按程序报验的,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且项目技术质量部不予组织验收;3.4.3 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受到监理通报批评的,经核实,依据问题的性质给予1000元以上的处罚。
3.4.4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
3.4.5凡隐蔽工程未经技术质量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给予500元以上经济处罚,并对所隐蔽工程做返工处理,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3.4.6 造成重大隐患,构成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对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视问题的轻重将给与5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4.7在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次性验收通过,验收项目第一次不合格,质量部将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整改后进行二次报验。
一旦在第二次报验验收仍不合格项目,特别是在第二次验收中仍存在第一次报验时所提出的质量问题的,将给予3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并继续整改;如果三次验收仍通不过者,将责令停工整顿,同时给予5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3.4.8施工中要加强质量通病的控制,对于施工中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夹渣、烂根等)、钢筋(柱筋移位、梁柱筋节点处、保护层不合格等)、模板(拼缝不严、截面尺寸不够、模板内垃圾不及时清理、胀模等)分项工程质量通病出现严重的或连续出现的,将视情节给予5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4.9 在日常检查验收中,各施工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抵抗、辱骂、殴打项目部检查验收人员,如发现此类现象者,项目部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方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同时责令闹事者退出施工现场。
3.4.10施工过程中杜绝材料浪费,对于各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原材、半成品、成品的浪费,视材料浪费程度,将给与相关负责方5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4.11严禁承包人未上报项目部即擅自处理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发现擅自处理质量缺陷的每一处将给予500元的违约处罚;发现擅自处理质量事故的每一处将给予2000以上元的经济处罚。
3.4.12擅自向混凝土加水、不按规范规定进行养护的,每次处罚违约金500元。
以上各条均在严格执行相关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图集的情况下实施,本着以实际质量情况为依据进行,望各单位及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执行,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此制度与条例为暂行实施,在今后施工中如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另行通知修改,由签发之日起生效。
中建七局濮阳建业项目部2012年7月附件:工序验收单注:专业质检员验收通过不免除劳务方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