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一、引言工程质量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的程度。
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二、工程质量管理范本1. 阶段目标制定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应设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运营阶段等。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每个阶段的目标明确,并将其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员。
2. 职责明确在工程项目中,应明确各个职务的责任和权限,并将其纳入奖罚制度中。
设计师、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各个角色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质量检查与评估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估机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通过定期评估,评估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绩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
4. 奖励制度针对工程项目中出色的质量管理和卓越绩效,应设立奖励制度。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表彰会等。
奖励应公正公平,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处罚制度针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管理不当的情况,应设立相应的处罚制度。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可以是警告、罚款或工作停职等。
6. 质量改进措施在工程项目中,要鼓励和支持质量改进措施的提出和实施。
相关责任人员可以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团队协作和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对于质量改进措施的提出者,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总结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
本文提供了一种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有效的奖罚制度,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同时,也能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提高企业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质量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程质量奖励制度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制度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六条个人奖励的条件:(一)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二)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三)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第七条集体奖励的条件:(一)工程项目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二)工程项目质量取得显著进步的;(三)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
第八条工程质量奖励制度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三、工程质量惩罚制度第九条工程质量惩罚制度分为个人惩罚和集体惩罚。
第十条个人惩罚的条件:(一)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二)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三)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
第十一条集体惩罚的条件:(一)工程项目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二)工程项目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集体;(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集体。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惩罚制度惩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检查、降级、撤职等。
四、奖惩实施的程序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如下:(一)个人奖励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二)集体奖励由所在单位申报,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三)个人惩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四)集体惩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工程质检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关注工程质量,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违
规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质量管理体系。
奖惩制度的原则应当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
一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评价。
二、奖励措施
1. 个人奖励
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例如,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2. 团队奖励
对于整体表现优秀的团队,可以设立团队奖励,如团队旅游、团队培训机会等,以此增强
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3. 特殊贡献奖
对于在特定项目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应当给予特别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轻微违规
对于轻微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并改正。
2. 重大违规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级、停
职反省等。
3. 法律责任
对于触犯法律的严重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
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
四、实施细则
1. 定期检查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2. 记录和报告
所有的检查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在必要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3. 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4. 持续改进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五、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四条奖励的目的是激励建筑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处罚的目的是惩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不得损害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不得滥用奖励和处罚权力。
第六条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相关人员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应当公开透明,相关奖惩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奖励第八条建筑工程质量奖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出设计要求的;(二)优质材料、设备得到有效应用的;(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其他对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的。
第九条奖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金额和奖励形式,奖励金额应当合理,奖励形式应当具有倡导示范作用。
第十条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十一条奖励应当及时发放,奖励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和公众公布。
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二)使用次品、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三)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四)其他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暂停资质等。
第十四条处罚应当依法依规,程序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处罚应当与违规行为相适应,不得滥用处罚权力。
第十六条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工作人员。
3.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奖罚标准(一)奖励标准1. 优秀施工团队奖: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无重大质量事故的施工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2. 质量创新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3. 先进个人奖:对于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避免质量问题的个人,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二)处罚标准1. 质量不合格处罚: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2. 违规操作处罚:对于违反施工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隐患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迟延交付处罚: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期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三、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奖励建议,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 处罚程序:由质量监督部门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励和处罚均需公示,接受全体参建人员的监督。
2. 奖励资金由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确保奖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处罚所得款项用于工程质量改进和安全教育培训。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奖罚措施应当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质量进步奖:对在质量改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生产奖: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创新安全技术奖:对在安全技术创新、隐患排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进度管理奖:对在进度计划、资源协调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进度优化奖:对在缩短工期、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
- 停工整顿:对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责任方,采取停工整顿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 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措施,直至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进度惩罚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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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1 质量策划: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2.1.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2.1.2.1 规范:工程部制作一份现行规范(包括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规范、规程、规定)目录下发各项目管理部,每当国家、政府颁布或更换规范时,及时通知到各项目管理部,确保使用的是有效的现行规范。
2.1.2.2 图纸:设计院发出的工程设计图纸必须是加盖市建委统一发出的“施工图出图专用章”的有效图纸,到各项目管理部,由专人收发并作记录,当有图纸作废时,应及时通知下发人员,在作废的图纸上作标识以示区别或收回统一管理,确保使用的工程图纸为有效的。
2.1.2.3 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
2.1.2.3.1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院签发,并经设计部、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的证单。
2.1.2.3.2 技术核定单:因为施工原因,由施工单位签发,并经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签字认可的对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的单证。
2.1.2.3.3 工程量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签发,有关工程工作量发生变化,需工程部、监理签字认可的单证。
2.1.2.3.4 工作联系单:发生在项目部与分包商中任何一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联系单证。
2.1.2.3.5 以上单证由专人收发,并分类编号记录。
2.1.3 过程控制:2.1.3.1 勘察阶段:在勘察前,参照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地地质情况及周围环境有一个大致了解,根据工程特点和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勘察点,对勘察报告上反映的地质情况有异议或反映出的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反映不清时,可增设勘测点。
2.1.3.2 设计阶段:2.1.3.2.1 确保功能,使用价值的满足程序最高。
2.1.3.2.2 设计出的房型在针对的顾客群中有最大的认可。
2.1.3.2.3 设计出的工程效益最多(通过设计出的总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成本,市场定位后的销售价格等确定。
)2.1.3.2.4 施工的可行性及简洁性。
2.1.3.3 施工阶段:2.1.3.3.1 工程部负责实施施工质量控制。
以《创优操作细则》及四大渗漏控制: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为核心内容,结合100%细部质量检查工作,严格管理施工工程质量。
2.1.3.3.2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其产品符合规范求。
2.1.3.3.3 当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时,要求其提出修改方案,同时进行审核。
2.1.3.3.4 分阶段主持召开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确保施工出的产品符合设计意图。
2.1.3.3.5 对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工作联系单等进行控制(通过签字认可)。
2.1.3.3.6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工程部经理在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单上签字,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2.1.3.3.7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师通过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来认可其施工单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1.3.3.8 新技术、新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在过程中可以质量跟踪,确保试用成功。
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经验记录下来,以供下次使用参考。
2.1.3.3.9 对上一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交付、服务等过程中发现的)在本工程实施时,加以重点控制,以防再次发生。
2.1.4 检验:仅涉及对材料的验收及工程产品的检验。
2.1.4.1 根据《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及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有质保书要求的则要求随料提供质保书,并根据规范要求,委派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试验,对试验结果有怀疑时,可自行抽查检验。
2.1.4.2 根据88 版规范规定组织监理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2.1.4.2.1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后,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验收,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和监理验收通过后,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
2.1.4.2.2 分部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师组织监理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并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
2.1.4.2.3 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并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
2.1.4.2.4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会同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站验收。
2.1.5 检验状态的控制程序。
2.1.5.1 明确检验的四种状态:待检产品、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尚待判定产品。
2.1.5.2 甲供产品的检验:2.1.5.2.1 所有甲供产品进场必须进行检验,需提供质保书的则要求提供,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分别堆放并在记录单上做标识。
2.1.5.2.2 不合格产品必须限期离场。
2.1.5.2.3 施工单位所领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通过记录单反映)。
2.1.5.3 半成品的检验标识:通过采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单位提供的试验报告单等各种试验资料作为半成品的标识。
2.1.5.4 成品的检验:通过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对工程标识。
2.1.6 不合格品的控制:2.1.6.1 通过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误用和转序,以保证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投产,转序、安装和交付。
2.1.6.2 对于不合格品,工程部经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进行调查,查寻原因,然后作出处理意见。
2.1.7 纠正和预防措施。
2.1.7.1 针对不合格品,部门主管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2.1.7.1.1 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对纠正过程进行监督;2.1.7.1.2 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经部门主管、设计和监理批准执行,在纠正过程中进行监督。
2.1.7.1.3 由项目部与设计、监理协商出处理意见,责令施工单位按此执行。
2.1.7.2 预防措施范围:2.1.7.2.1 施工过程中多次或连续出现的不合格品(质量通病);2.1.7.2.2 在交付使用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顾客多次提出的;2.1.7.2.3 日常质量活动及质量统计信息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潜在原因。
2.1.7.3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后,实行跟踪、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验证。
2.1.8 工程竣工办理入住手续时,严格按公司规定配合业主办理入住验收和维修。
2.1.9 质量记录的控制。
2.1.9.1 对于质量记录(如隐蔽工程验收单、质保资料、试验单等)分类编号保管,并作记录。
2.1.9.2 工程完工后,将其移交档案室,保持对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2.1.10 统计:对于发生的质量通病,采用统计技术加以分析评定。
2.2. 给排水质量管理程序所有工程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理,并且所有的监理工作都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的监督之下有序、有效地执行,从而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内容:2.2.1 要求施工安装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如有更改,须经部门主管与设计单位协调后方可执行。
2.2.2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根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等标准,及时纠正不当施工,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2.2.3 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确认。
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埋地管工程,上水、热水管安装工程,排水管、雨水管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有关设备的安装,卫生洁具安装工程,室内煤气管安装工程。
2.2.4 工程部检查:监理公司对分部分项进行检查评定后,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工程部,部门主管接表后,即刻到工地抽检,抽检频次不少于标准规定数量的25%,相符率达90%以上,即认为监理评定正确,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否则,必须重新检验评定。
2.2.5 隐蔽工程控制:2.2.5.1 隐蔽工程的内容:埋地管工程,包括埋地的给、污、废水管、煤气管、消防管、雨水管安装、敷设,室内部分的埋墙管以及工程竣工后敷设的各种给排水管道。
2.2.5.2 隐蔽工程检查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等。
2.2.5.3 隐蔽工程的检查:2.2.5.4 部门主管应经常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情况,着重对水管减压,气管减气,以埋管排水管盛水、排水管通球等有关工程隐患部分的试验要重点进行检查,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做好处理记录。
2.2.5.5 当隐蔽工程作业结束,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由监理公司牵头,工程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按2.2 执行。
2.2.5.6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三方共同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工程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检查或许可批准的隐蔽工程,不得擅自转入下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