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一、设计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二、施工单位的确定: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三、监理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宜.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三、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一规划设计审查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二方案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三初步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四施工图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3其它方面: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一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二工程进度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1.07•【字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9年1月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和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情况。
第六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行业特点。
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相出租、出借、转让。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房地产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房地产建设单位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确保项目开发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房地产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职责:(一)负责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二)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三)负责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约;(四)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五)负责项目售后服务,处理客户投诉。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下设以下部门:(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二)市场营销部:负责项目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三)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四)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五)客户服务部:负责项目售后服务,处理客户投诉。
第三章项目开发管理第七条项目开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和规模;(二)项目规划:制定项目规划方案,包括用地规划、建筑设计、配套设施等;(三)项目设计: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项目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四)项目施工: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五)项目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规定标准。
第四章项目质量管理第八条项目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项目质量标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三)对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确保项目质量达标;(四)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五章项目进度管理第九条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二)加强对项目进度的跟踪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三)及时调整项目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三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第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第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经过土地使用权审批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和建设规划,开展工程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
第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者公开售房信息,明确房屋价格、户型、面积等重要信息,不得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一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购房者按时交付房屋,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三章房地产经营第十二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合法经营,严禁以欺诈、虚假广告等方式误导购房者。
第十三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展预售活动。
第十四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购房者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购房者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责任。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应当接受政府监督检查,配合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配合政府进行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和分析。
第十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由有关机构依法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学习资料大全房地产开发全套流程

目录第一章房地产开发程序简介.......................................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 ..........................第一项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的相关税费 ..........................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取得流程.......................................第二步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第二项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第三步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第三项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 第四章房地产开发阶段...........................................第四步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法律程序 ............................第四项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第五步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法律程序 ............................第五项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的相关税费 .......................... 第五章项目建设阶段.............................................第六步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流程 ..........................第六项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 第六章销售经营阶段.............................................第七步销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第七项销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 第七章物业管理.................................................第八步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第八项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 附录:房地产开发专业术语........................................第一节面积类 ................................................第二节价格类 ................................................第三节实务类 ................................................第四节管理政策类 ............................................第一章房地产开发程序简介房地产开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9年修)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下列纸质或者电子材料,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最新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第六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筹措
3、房地产抵押贷款
指借款人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正当拥有旳房地产 以不转移占有旳方式向银行提供按期推行债 务旳确保而取得旳贷款。
I1—年利息率; T—所得税率;
例1:某房地产企业长久借款200万元, 年利率10.8%,借款期限3年,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企业所得 税率33%,筹资费用忽视不计,计算 这笔长久借款旳成本。
例2:某企业平价发行一笔企业债 券,总面额为400万元,该债券 票面利率为12%,筹资费用率为 2%,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这 笔债券旳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资金筹集旳成本分析
(一)资金成本旳概念和拟定
资金成本是企业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所必须付出旳代
价。
D
资金成本率 K= P F × 100% 或
K=
D × 100%
P(1 f )
式中K—资金成本率(一般通称为资金成本);
D—使用费; P—筹资总额; F—筹资费用; f—筹资费用率,即筹资费用与筹资总额之比。
无权参加企业旳经营管理,对企业旳经营管 理情况不承担责任; ④企业债券能够转让、抵押和继承。
(二)企业债券旳发行
1、企业发行债券旳条件:
企业规模到达国家要求旳要求; 企业财务制度符合国家要求; 具有偿债能力; 企业经济效益好,发行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 所筹集旳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限定旳水平; 国务院要求旳其他条件;
能够设定抵押权旳房地产有:
依法取得旳土地使用权; 依法取得旳房屋期权; 依法能够抵押旳其他房地产。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修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令第72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6第六章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经济比选
一、方案比选及其作用 (一)方案经济比选 (二)方案经济必选的类型 互斥关系、独立关系和相关关系 二、方案经济比选定量分析方法 (一)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 (二)净现值法 (三)等额年值法 (四)费用现值法和等额年值法 三、方案经济比选方法的选择 (一)比选方法选择规则 (二)注意事项
年份 投资 销售收入 经营成本 期末资产残值 净现金流量 15000 0 4600 0 15000 19800 15200 1980 15200 2000 4600+2000 1 2--10 --10 11
可行性研究的作用 : 1.是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1.是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2.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 2.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 3.是开发商与有关各部门签订协议、合同的依据 3.是开发商与有关各部门签订协议、合同的依据 4.是编制下阶段规划设计的依据 4.是编制下阶段规划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线性: 线性: 项目的产销量的变化不会影响到市场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成本 与产量,销售收入与销售量呈线性关系。 非线性: 非线性: 该项目的生产销售活动影响到市场供求状况,随着该项目产品销 售量的增加,产品价格有所下降,销售收入与销售量之间不再是 线性关系。
线性盈亏平衡分析 收入=成本 成本=固定成本+ 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 固定成本指在一定的生产规模限度内不随产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费 用。总额的不变性和单位固定成本的反比例变动。C 用。总额的不变性和单位固定成本的反比例变动。Cf 变动成本随产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等于单位变动成本C 变动成本随产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等于单位变动成本Cv*产 销量 C C= Cf+ Cv *Q C
第六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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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项目竣 工验收阶段,把项目投资控制在计划限额以内, 并随时纠正偏差,保证目标的实现。 2.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 工预算——决算
制度,为报建的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和发放施工许可证。 ② 报建程序为:项目批准列入年度计划后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进行报建。 ③ 报建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
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等九项。
(2) 办理施工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
确、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开发项目); (6)项目实施有一次性的特点。
2.项目建设的概念
项目建设是指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即将 开发项目所涉及到的劳动力、资金、材料、 设备、基础设施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 和经验等多种资源聚集到某个特定的时空 点上来进行的一项复杂的施工生产活动。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1.项目建设准备 (1)办理项目报建和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证件批件手续 (2)完成施工图; (3)落实建设资金; (4)准备施工现场; (5)主管部门审批,协调变电、煤气、消防、电讯等
(二)编制项目工程管理方案 1.制定项目工程组织管理方案 (1) 项目工程组织管理方案的含义 项目工程组织管理方案是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技术经济
文件,是制定项目年度开发建设计划,与各施工、协作单位签订合同, 开展项目工程管理的主要依据。 (2) 制定项目工程组织管理方案的原则 ① 遵循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设施后 房屋建设,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步建设交付使用; ② 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合理安排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施工; ③ 合理安排施工区域和布置施工临时用地; ④ 做好资金、材料、设备等的综合平衡,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3) 项目工程组织管理方案的内容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勘察、设计出图、拆迁安置、“七通一平”、 施工队伍落实、“三控”要求、材料、设备安排等。 2.制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3.制定筹集资金计划 4.制定建材、设备供应计划
配套单位及各项准备工作。 2.优选施工队伍 3.项目施工建设 4.项目竣工验收 (1)实行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2)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3)对附属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的验收。
二、开发项目管理意义和内容 (一)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及其意义 1.项目管理的目标 (1) 成果性目标:如投资回收率、销售利润率、投资利润率、项
是指对项目从项目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整个 过程所进行的管理。 2.项目工程管理的主要任务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合同管理 为手段,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和控制 等方法,从组织和管理的高度,对工程建设中 的技术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最终目的是 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投资、进度、质量的最 优化。
(二)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1) 选择项目经理 (2) 组建项目管理班子 2.办理项目报建和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手续 (1) 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1994年8月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主
要内容为: ①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报建
3.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1) 招标方式 (2) 招标的一般程序 4.项目实施的控制工作 5.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6.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7.项目完成以后的评价工作 8.项目管理的其他工作
三、开发项目的工程管理 (一)项目工程管理的概念 1.项目工程管理的概念 项目的工程管理,即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管理,
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设部于1999年10月发布《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 ①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 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的施工,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② 工程总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者, 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③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不 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④ 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未领取施工许可 证不得开工。 ⑤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场 具备施工条件——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具备——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已委托监理——建 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1.施工图纸等的管理、审查、设计交底 2.全面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四)项目现场管理 1.开工准备工作管理 2.现场工程管理 3.工程验收及决算管理
第二节 开发项目投资控制
一、开发项目投资控制原理 (一)项目投资控制 1.项目投资控制的含义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控制,是指在投资决策阶
第六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 建设管理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一、开发项目建设的概念和程序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概念 1.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建设目的; (2)有确定的投资总额; (3)有一定的任务和工作量; (4)有明确的建设时间; (5)有完整的组成要素体系(各功能分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