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

合集下载

创新学分标准一览表

创新学分标准一览表
0.5~1
文体活动
1、正式体育竞赛中,破记录者(校、省(校、省、国家)
3、获得各级中英文演讲,辩论赛奖励(校、省、国家)
国家级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部级一等奖
3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
校级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注:1、同一项目获各种奖励者,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均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等奖
7
三等奖
6
省部级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校级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学院级一等奖
1
二等奖、三等奖
0.5
社团竞赛获一等奖
0.5
发表
论文
与交
流论

1、权威学术刊物
1~3名
6
1、属独立完成者,取得相应等级的学分。
2、属2人合作完成者,依排名先后,按6:4分配相应等级的学分。
一般成员(限2人)
6
4、小发明、小创造
主要完成人
4
专家审定认可
一般成员(限2人)
2
科研
活动
1、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取得重大成果(有总结报告、学术论文)
4
有证书或指导教师认可
2、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完成计划任务
0.5~1
3、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已结题,审核通过)
0.5~2
第一作者取得相应等级的学分,其他作者为第一作者的一半分数。
1~4
社会
实践
1、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效果显著(受到国家、省、校表彰)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创新人才产生的根本内在条件,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的必要目标。

为了发掘大学生自身知识潜能,激发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浓郁我院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北大学2006年1月修订后的《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文件,结合我院的学生创新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创新能力学分具体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课程学习、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获得专利授权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学分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院校级及市级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其它院级创星杯比赛负责人2学分负责人1.5学分负责人1学分无0.1 排名第二1.5学分排名第二1.0学分其它参与者0.5学分排名第三1.0学分排名第三0.8学分院科普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核心学科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院学生讲堂主讲者1学分/次辅讲者0.5学分/次(限2人)校级中北大学挑战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刘鼎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ACM程序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飞行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兵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电子设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国防知识竞赛 1.0 0.5 0.4 0.3 0.2 机械创新设计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数学建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 周培源力学竞赛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CAD大赛 1.0 0.5 0.4 0.3 0.2 2011/2012创新学分评分表校级育才杯立项负责人4学分参与者2学分0.2 校学生讲堂主讲者2学分/次辅讲者1学分/次(限5人)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校报,省新闻网级)独立完成1分第一作者1分/ 合作者0.5分论文高校校报独立完成2分第一作者2分合作者0.5分市级太原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大赛1.5 1.0 0.5 无0.4 太原市数学建模比赛 1.5 1.0 0.5 无0.4 “众成”科技立项 1.5 1.0 0.5 无0.4省级及其以上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及其以上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加者省级兴晋挑战杯 3.0 2.0 1.5 1.0 0.5 数学建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电子设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论文在省级期刊发表独立完成3分负责人3分合作者1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2分负责人2分合作者1分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6.0 4.0 3.0 2.0 1.0 汽车节能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工程综合能力训练大赛6.0 4.0 3.0 2.0 1.0全国电子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周培源力学竞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挑战杯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器人大赛 6.0 4.0 3.0 2.0 1.0 国家级报纸、杂志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论文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4分负责人4分合作者2分其它加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参加者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3.0 2.0 1.5 1 省级文体比赛 2.0 1.5 1.0 0.5论文发表SCI、SSCI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发表EI、ISTP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3学分第一作者记3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校级文体比赛获奖1.0学分参加0.5学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6学分合作者3学分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3学分合作者1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全国等级考试每个证书记1学分英语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八级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通过雅思、托福、GRE等考试者,每个证书记2学分职业资格证书获国家劳动和人事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驾驶证和教室资格证)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校春季大学生运动会从始到终参与各种项目训练者和组织者均可记0.5学分,院功勋运动员加2分,杰出运动员加1.5分,优秀运动员加1.0分,院体育部负责记录省部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参与者记4学分地市级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参与者记2学分省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6学分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4学分校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2学分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每周1学分(限3学分)学院学术导师制完成学期学习报告者记1学分合唱比赛、走方阵、太极拳、健美操0.5分被评委优秀科委者另加0.2学分最佳组织奖系级分科协各成员均记0.5学分学术讲座(院级)0.1分/一次学术讲座(校级)0. 2分/一次关于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创新学分的补充:科技兴趣小组成员一学年加一个创新学分,人数定位每班6人(包括科委)科技兴趣小组成员参加科技兴趣小组必须参加的活动获奖加分情况如下:奖项创新学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获得三等奖不加分。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 06- 儿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 06-01- 儿科内科学 01-02- 解剖学 06-02- 儿科外科学 01-03- 遗传学 06-03- 新生儿科学 01-04- 病理学 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 01-05- 寄生虫学 07- 眼、耳鼻喉学科 01-06- 微生物学 07-01- 耳鼻喉科 02- 基础机能 07-02- 眼科学 02-01- 生理学 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 08-01- 口腔内科学 02-03- 生物物理学 08-02- 口腔外科学 02-04- 药理学 08-03- 口腔正畸学 02-05- 细胞生物学 08-04- 口腔修复学 02-06- 病生理学 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 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 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 09-01- 放射诊断学 03- 临床内科学 09-02- 超声诊断学 03-01- 心血管病学 09-03- 放射肿瘤学 03-02- 呼吸病学 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03-03- 胃肠病学 10- 急诊学 03-04- 血液病学 11- 医学检验 03-05- 肾脏病学 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 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3-08- 传染病学 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 03-09- 精神卫生学 12-04- 卫生毒理学 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 12-05- 统计流行病学 04- 临床外科学 12-06- 卫生检验学 04-01- 普通外科学 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04-02- 心胸外科学 13- 药学 04-03- 烧伤外科学 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 13-02- 药剂学 04-05- 泌尿外科学 13-03- 药物分析学 04-06- 显微外科学 13-04- 药事管理学 04-07- 骨外科学 13-05- 药学其他学科 04-08- 肿瘤外科学 14- 护理学 04-09- 颅脑外科学 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 14-03- 妇产科护理学 04-12- 皮肤、性病学 14-04- 儿科护理学 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 14-05- 护理其他学科 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05-01- 妇科学 15-01- 医学教育卫生管理妇产科学其他学科康复医学全科医学连续操作开关工作方式选择开关 I0.0 I0.1I0.2 Q0.0 I0.3 Q0.1 I0.4 Q0.2 I0.5 Q0.3手动程序。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认证条例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认证条例

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2008〕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素质】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

【素质】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

【关键字】素质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
说明:
(1)科研训练指通过学校、省及国家立项及结题的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学校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组织的各类竞赛。

具体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力学竞赛、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电脑网络竞赛、高数竞赛、电脑网络竞赛、英语竞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

专业技能竞赛指由学院组织参加的各类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

同类竞赛只记录一次最高获奖级别的学分,不累加。

(3)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均为正规出版物。

(4)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类活动由学生处每学年组织一次,每学年的具体活动内容由组织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活动结束后向参与、组织或获奖学生的提供有效证明或证书。

同类活动只记录最高分值。

(5)校际以上体育比赛指由学校体育部组织参加的校级以上各类比赛;参加校体育俱乐部必需满一年可记分,同一俱乐部最高1分。

(6)各学院根据学生参与院级各项活动的具体情况酌情给0-2分,具体项目由学院自行确定。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2010年9月修订)同时废除。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此文档是由网络收集并进行重新排版整理.word可编辑版本!。

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说明:1.科研与实践成果的认定(1)A、B、C、D项目的认定以证书(文件)为准,E项目的认定中公开发表作品以正式期刊、报纸或会议论文集为准。

(2)B1认定排名前5名者,B2认定排名前3名。

C2认定最终成果排名前5名者。

C3根据工作量认定,累计不超过4学分。

C1、 C2 和C3同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其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另行计算。

(3)艺术类作品参照E项目认定,期刊级别按照学校科研部门现行规定认定。

(4)鼓励参与科研开发(产学研合作)的学生,以科研成果为依据,各院系根据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学习与竞赛成果的认定(1)认定以证书(文件)为准。

(2)集体项目每个奖项的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均取得相应等级学分。

(3)F项目主要指“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网络教学竞赛、机器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和大学英语及写作竞赛等。

全国大学英语竞赛只认定国家级。

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全国竞赛参与者按照校级一等奖认定。

校级专业性学习竞赛必须由教务处组织或认可。

(4)G项目主要指各类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处、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

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全校体育运动会只认定打破学校以上记录者,按照校级一等奖认定。

(5)G项目竞赛级别中,国家级是指教育部、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音协、中国美协、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竞赛,其他国家机关或全国一级学会举办的竞赛按省级认定;全国性协会、研究会举办的竞赛认定级别不超过省级;多个机关联办的竞赛按级别最低机构认定。

省级竞赛级别认定参照国家级类推。

校级竞赛项目必须是由学校组织,教务处认可的竞赛。

(2021年整理)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年修订版)

(2021年整理)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年修订版)

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2011年修订版)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2011年修订版))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2011年修订版)的全部内容。

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2011年修订版)
附: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 0853 城市规划0252 应用统计 0951 农业推广0253 税务 0952 *兽医0254 国际商务 0953 风景园林0255 保险 0954 林业0256 资产评估 1051 *临床医学0257 审计 1052 *口腔医学0351 法律 1053 公共卫生0352 社会工作 1054 护理0353 警务 1055 药学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0452 体育 1151 军事
学科代码及名称对照表(2011年修订版)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
0454 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
0551 翻译 1253 会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
0553 出版 1255 图书情报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256 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 1351 艺术
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21。

225中央民族大学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综合了纸质版概述

225中央民族大学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综合了纸质版概述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全面推进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学校自《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0版)起设立了创新教育学分。

为便于各院系对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统筹与规划、对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创新教育学分的定义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获得奖励,以及基于科研或其他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获得奖励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的实施对象和使用原则(一)从2010级开始,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至少2个创新教育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可以累计,但最多可以记录至6分。

(二)学生参加多个项目取得创新教育学分的可累计计算,但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最高分。

(三)学生获得的必修2个学分外的创新教育学分,将作为“创新奖励学分”,可以冲抵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程学分。

依据所获创新教育学分的内容,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教育学分可以冲抵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其他创新教育学分只可冲抵非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最多只允许冲抵专业选修课程和非专业选修课程各一门。

(四)必修的创新教育学分以等级成绩方式(合格、91分)记录,作为“创新奖励学分”冲抵的专业选修课程和非专业选修课程以百分成绩方式(90分)记录。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的内容(一)参加自主科研项目。

学生参加包括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URTP)项目,完成研究工作可以获得1-4个创新教育学分。

(二)参加教师科研项目。

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需要学生先提出参加课题的申请,经过教师同意后交学院备案。

学生参与实验时间在一年内大于50学时,并提交相关科研活动的论文或报告,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工作态度、撰写论文或报告等情况给予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合格,给予1学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类别2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序 号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创新学分项目名称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4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5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6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 -1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 -2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 -3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三等 奖)-1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三等 奖)-2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三等 奖)-3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1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2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3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4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5 F2校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6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 (获得特 等奖)-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 (获得特 等奖)-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 奖)-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 奖)-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 奖)-3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 三等奖)-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 三等奖)-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二、 三等奖)-3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1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2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3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4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5 F3省(市)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与者) -6 F4国际、国家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 特等奖)-1 F4国际、国家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 特等奖)-2 F4国际、国家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 一等奖)-1
类别1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类别1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序 号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创新学分项目名称 B3社会实践成果奖(校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校级)-2 C1完成小发明、小科研 C1参与研制小发明、小科研 C2实验室安全与大精仪器操作培训-1 C2实验室安全与大精仪器操作培训-2
C4大精仪器安装、调试(技术负责人) 997013402 -1 C4大精仪器安装、调试(技术负责人) 997167020 -2 C4大精仪器安装、调试(参与者)-1 C4大精仪器安装、调试(参与者)-2 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参与者) D2海外研修计划(40-48学时以上)-1 D2海外研修计划(40-48学时以上)-2 D2海外研修计划(16-24学时以上)-1 D2海外研修计划(16-24学时以上)-2 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1 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2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1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2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3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4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5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奖) -6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1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2 F1院级专业性学科竞赛(参赛者)-3 997013401 997168010 997014102 997014202 997010020 997014201 997011010 997015105 997012005 997021101 997013010 997014010 997015010 997016010 997017010 997021105 997018005 997019005
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活动-1 997011101 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活动-2 997001010 A2个人自主参与教师科研项目-1 A2个人自主参与教师科研项目-2 A3完成院级项目 A4完成校级项目 负责人 A4完成校级项目 组员 A5完成校级项目(优秀项目) 负责人 A5完成校级项目(优秀项目) 组员 A6完成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A6完成国家级项目 组员 A7完成国家级项目优秀 负责人 A7完成国家级项目优秀 组员 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1 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2 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获得证书)-1 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获得证书)-2 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和实践-1 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和实践-2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国家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国家级)-2 B3社会实践成果奖(省部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省部级)-2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市级)-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市级)-2 997011201 997002010 997011301 997011402 997011401 997011503 997011502 997011604 997011602 997011705 997011703 997012101 997003010 997012202 997004020 997012201 997005010 997012306 997006060 997012304 997007040 997012303 997008030
类别2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D参加海外交流活动 D参加海外交流活动 D参加海外交流活动 D参加海外交流活动 D参加海外交流活动 E参加学术报告会 E参加学术报告会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
项目编号 997020005 997021005 997022005 997021203 997023030 997024030 997021202 997025020 997026020 997021201 997027010 997028010 997029010 997030010 997031010 997021304 997032040 997021303 997033030 997034030 997021302 997035020 997036020 997021301 997037010 997038010 997039010 997040010 997041010 997021406 997042060 997021405
学分 0.5 0.5 0.5 3 3 3 2 2 2 1 1 1 1 1 1 4 4 3 3 3 2 2 2 1 1 1 1 1 1 6 6 5
创新教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
注:“项目(课程)编号”同一号码每位同学只能申报一次,重复申报将会被覆盖。若因不同的成果申报同一个项目 (同一课程号),例如:不同的竞赛奖,请选择项目名称带“-2”“-3”等不同的项目名和对应的课程编号以示区分。
类别1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创 新创业活动 类别2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A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 计划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创新学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学分 1 1 1 1 1 2 1 3 2 4 2 5 3 1 1 2 2 1 1 6 6 4 4 3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