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牵引变电岗位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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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接触网开关控制站,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二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则,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则的各项内容。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则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总公司核备。

第四条对现有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标准的设备,应有计划的逐步改造或更换。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六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件1、2),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

每年定期按下表要求进行年度安全考试和签发安全合格证。

第七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

(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当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但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仍需继续担当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运行检修人员应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具备必要的消防知识,特别要具备电气设备消防知识。

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则受处分的人员,降低其安全等级,需恢复原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通过安全等级考试。

第十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外单位来所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安全考试,经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许可且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助理值班员(备守员)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助理值班员(备守员)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助理值班员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1.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管内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助理值班员(备守员)的标准化值班作业。

2.本作业指导书中值班员适用于有人值班变电所值班员、无人值班变电所值守员,助理值班员适用于有人值班变电所助理值班员、无人值班变电所备守员。

3.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助理值班员必须取得高速铁路任职资格证。

4.牵引变电所和开闭所助理值班员由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担任。

第二部分 工作内容在值班员领导和监护下,进行以下工作:1.参加交接班巡视及班中巡视,监视重点设备运行状况。

2.执行倒闸操作,并根据需要参加各种检修作业,在检修作业中服从作业组工作领导人正确指挥。

3.处理各种事故缺陷。

4.办理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5.按时抄表并协助值班员填写各种表报记录。

6.管理好各种工具、备品、钥匙。

7.搞好班中室内外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三部分 工作标准在值班员领导和监护下,做好以下工作:1.按牵引变电所交、接班标准化作业书的规定进行交接班。

2.按牵引变电所设备巡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设备巡视,及时发现和准确、迅速处理故障,将处理情况报有关部门,并作好详细记录。

3.按牵引变电所倒闸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倒闸作业。

4.按牵引变电所作业命令办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做好作业地点的安全措施,办理开工及收工作业的手续,并参加有关的验收工作。

5.按照牵引变电所报表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正确填写如下记录:(1)牵引变电所值班日志(2)倒闸操作命令记录(3)作业命令记录(4)保护装置动作和断路器自动跳闸记录(5)设备缺陷处理记录(6)避雷器动作记录(7)设备巡视记录(8)设备检修记录(9)保护装置整定记录(10)牵引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11)牵引变电所第三种工作票6.按牵引变电所应急处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事故、故障应急处理。

7.当值期间,不准远离变电所(亭),随叫随到,有事离开变电所(亭)应向值守员、供电调度和供电车间同时请假。

铁路牵引变电所值班(守)员工作标准

铁路牵引变电所值班(守)员工作标准

铁路牵引变电所值班(守)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牵引变电所值班(守)员工作项目、内容、标准,适用于铁路各供电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铁路局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实施细则》
《铁路局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
3、牵引变电所值班(守)员工作内容及标准
4、有关规定
4.1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等职业禁忌症;严禁班前6小时内饮酒。

4.2熟悉与变配电值班(守)相关的电工基础、电子电路、计算机网络基础、机械制图等相关理论知识,掌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远动系统工作原理、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3熟悉变配电安全工作规程,掌握变配电各种作业的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

4.4熟悉管内主要设备情况,掌握变配电所运行要求。

4.5工作时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上岗前应取得有效岗位合格证、安全合格证等,并按规定参加相应各类适应性培训,并考试合格。

4.6本标准未尽事宜按铁路相关规定执行。

牵引变电所作业标准

牵引变电所作业标准

牵引变电所作业标准值班标准化一、交班准备1、整理检查各种表报记录,清点工具、仪表、资料,并放置整齐。

2、用干净布清扫配电盘(包括整流装置)内外操作手柄,继电器、光字牌外壳的浮灰,打扫室内(包括高压室、电容室、远动室)及过道卫生。

3、校正模拟盘设备状态。

4、询问供电调度在即将进行的交接班时间内有否倒闸作业,若有倒闸作业,不能进行交接班。

5、交班助理值班员陪同接班人员巡视设备,介绍本班设备运行状况,并帮助接班人员在巡视时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如开关机构箱、端子箱门等)6、交班完毕,双方签字,交班者退勤。

二、接班1、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控制室做好接班准备,值班人员着装应整齐,不得穿拖鞋和裙子接班、值班。

2、交班值班员向接班者讲述本班所做的工作和遗留工作、设备情况及有关命令指示,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

3、接班人员认真翻阅本班休班以来的表报记录、命令指示,交接双方人员共同核对模拟盘,接班人员有不清楚的地方要提出询问,交班要彻底,接班要清楚。

4、接班人员接班时要清点图纸、资料,检查试验工具、仪表、钥匙、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用具是否齐全良好。

5、交接清楚后,双方签字,交班者退勤,接班者开始值班,并向供电调度报告接班完毕和接班中发现的缺陷,填写或检查核对设备缺陷记录,同时校对时间。

三、值班1、当班人员应佩带臂章标志并面对控制盘而坐,坐态端庄、严肃,随时严密监视仪表、信号显示情况,夜间值班时要将面向室外高压设备区的窗帘拉开,以便监视设备运行状态。

2、当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正确执行供电调度的命令,按时、正确、仔细地填写各种表报记录并及时上报。

每日18时计算当日负荷;每月5日、15日、25日零时至24时抄表作负荷曲线;26日18时抄表计算供电月报。

3、当班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班中不准睡觉,不准会客闲谈,不准喧哗打闹,不看与值班业务无关的书籍、刊物,不干与值班无关的事,值班员短时离开控制室必须征得供电调度或助理值班员的同意,助理值班员未经值班员的同意不得离开控制室。

牵引变电所作业标准

牵引变电所作业标准
标准
开关检修工作业标准
接班 交班
开关检修工作业标准 接班
准备 巡视 故障处理 电气化区段配合人员救助措施 倒闸作业
开关检修工作业标准
接班
准备
1.1.1提前10分钟到达职场,做好接班准备(人员不全,不准接班)。 1.1.2接班人员要保证精力充沛,禁止带酒气交接班。着用整洁的段发应季统一工作装,左胸佩带 段发值班人员标志牌。 1.1.2.1认真听取交班主班人员介绍情况,阅读前两班《值守日志》和有关记录,熟悉前两班情况。 1.1.2.2交接内容包括:系统运行情况,设备异常、缺陷处理情况,设备维修、试验情况,文件电 报传达、领导指示及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项。遇有倒闸作业及故障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或暂 停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员协助倒闸完毕或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1.1.2.3接班主班人员检查确认系统运行方式,确认继电保护、信号装置运行状态,指示灯显示是 否正常;检查电压表、绝缘监视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指示是否正确。检查微机显示的事件报 文是否正常,有无报警。控制、保护模块运行状态是否正常。通讯是否良好,确认直流柜、蓄电 池运行状态。 1.1.2.4接班副班人员检查确认工具、仪表、各种钥匙、栅栏和安全(消防)用具状态,重点检查高 压检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护目镜、地线、拉杆状态是否良好;兆欧表、万用表等备品是否 完整、齐全,检查完毕向接班主班汇报。 1.1.2.5接班主班人员详细记录交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设备运行方式、环境卫生、备品等情况, 交接双方签字。 1.1.2.6当班期间如果有上级领导来所检查指导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开门,热情接待。对不认识 的人员要礼貌的确定其身份。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1.1.2.7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应使用礼貌用语和标准用语。例如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 **牵引 变电所值班人员** 。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则》铁总运50号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则》铁总运50号

TG/GD 122 -2015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接触网开关控制站,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是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

为做好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含试验和化验,下同)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依据在线、实时监测,周期、状态检修相结合原则编制。

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严检慎修”的方针。

遵循“全面养护、寿命管理”的原则,实现“实时监测、科学诊断、精细维修、寿命管理”目标。

第三条为保证牵引变电所安全可靠供电,各级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职责制,抓好各项基础工作,科学管理,改革修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本规则,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办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部门的作用。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统一制定全路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的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铁路局:贯彻执行总公司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核牵引变电所大修、更新改造、科研等计划。

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总公司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六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引起相邻铁路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总公司审批。

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总公司核备。

(一)改变电源和主接线时。

(二)变更主变压器、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三)变更保护型式、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第七条为保证高速铁路的可靠供电,牵引变电所不得引接非牵引负荷。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3条各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程执行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4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5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录1、2),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

安全合格证签发的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6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

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时,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扔继续担当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7条对违反本规程受处分的人员,必要时降低其安全等级,需要恢复原来的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经过考试。

第8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经当班的值班员准许,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第9条牵引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及检修工,要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10条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以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

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带电作业。

第11条高空作业(距离地面3米以上)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试验标准见附录6),戴好安全帽。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交、接班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交、接班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1.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管内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标准化交、接班作业。

2. 本作业指导书中值班员适用于有人值班变电所值班员、无人值班变电所值守员,助理值班员适用于有人值班变电所助理值班员、无人值班变电所备守员。

第二部分 工作内容1.交、接班准备。

2.交、接班。

3.接班。

第三部分 工作标准一、交、接班准备1. 交班前准备工作:交班值班员提前1小时做好所内清洁卫生;值班员检查全部记录及备品,总结本班运行、检修、事故处理等工作情况并按规定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2.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接班地点做好接班准备,当接班人员到达时,交班人员才能提前作交班准备工作。

3.当交、接班人员均做好准备工作时,交班值班员对全体交接班人员点名,宣布“交接班开始”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

二、交接班1.交班值班员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供电方式(AT或直供)、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事项。

2.接班人员要认真阅读值班日志及有关记录,熟悉上一班的情况。

离开值班、值守岗位时间较长的接班人员,还要注意了解离所期间发生的新情况:如本班运行方式、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状况等。

3.交班助理值班员留在主控室监盘运行。

交班值班员带领接班人员按巡视线路及巡视要求,共同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核对值班日志和有关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并核对接地线数量及编号是否符合规定。

5.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工具、仪表、备品备件及安全用具等是否与记录相符。

6.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由交、接班人员分别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值班员向局高铁供电调度报告交、接班情况。

三、接班交、接班工作结束,接班人员开始值班。

第四部分 安全风险卡控1.正在处理故障或进行倒闸作业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2.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设备缺陷,应由交班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铁路电力带电作业标准(高速铁路)

铁路电力带电作业标准(高速铁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速铁路电力带电作业的准备工作、作业流程和安全风险卡控重点。

本标准适用于在铁路管内高速铁路高、低压线路和设备上的带电作业(低压带电测试作业除外);在控制屏(台)和二次线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在旋转的高压发电机励磁回路上,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直接在高压线路、设备上进行电压、电流测试和核相等带电作业(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使用红外线设备进行测温、测距等测试作业除外);高低压电缆的带电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3、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按表1开展各项工作。

表1准备工作项目表4、作业流程4.1列队点名、宣读工作票、分配任务4.1.1列队点名。

检查工作组成员的精神状态、标准化着装(安全帽、工作服、黄背心、安全腰带、绝缘胶鞋、个人工具)。

4.1.2宣读工作票。

结合作业范围及安全措施示意图,明确工作内容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说明带电作业的具体位置,确认所有工作组成员清楚带电作业区域。

4.1.3图示分工,分配任务。

工作组成员须清楚各自作业内容、作业项目、作业范围(地点)、作业方式、检修标准、安全注意事项。

因自身条件不能适应该项工作或对作业内容有疑问时,应及时提出。

由工作执行(领导)人和工作组成员共同确认作业内容,对不符合作业内容和安全要求的立即进行改正。

4.2安全员针对性讲话安全员结合当日实际作业内容和现场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出安全控制重点(劳动安全、行车安全)。

4.3准备工具、材料4.3.1各工作组成员根据当日作业内容请领工器具、材料,并认真检查工器具、材料状态,确保工具、材料型号正确、状态良好、数量足够。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作业命令办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作业命令办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高速铁路供电调度办理牵引变电所作业命令标准化程序。

第二部分 准备工作1.审核作业内容中的作业地点,作业组成员,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与作业内容是否与计划相符。

2. 检查远动系统状态良好;准备好倒闸操作命令记录;通知监护人员、变电所值班人员做好远动操作准备。

第三部分 作业命令办理流程一.变电所检修作业1.根据变电所检修第一种工作票作业内容,供电调度要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停电范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2.安全措施中可远动操作的设备由供电调度远动操作,无法远动操作时下达操作命令由所亭值班员操作,其它由所亭值班员进行当地操作。

3.发布允许检修作业命令,检修作业应预留足够的送电倒闸时间。

4.发布作业命令时,供电调度及值班员双方均需填写各自的作业命令记录并签字。

二.变电所倒替进线、进线停、送电作业1.根据检修需要,检修车间提前三天上报施工或维修计划,地方电力调度通知变电所进线电源停电需倒进线,局电调提前三天通知段综合调度上报施工或维修计划。

2.日计划下达后,供电调度主动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停电点,按规定与列车调度员办理停电手续。

3.供电调度员提前与地方电力调度联系,确认变电所备用进线正常供电。

4.供电调度员根据列车调度员可以停电的通知(命令号)后,按操作程序进行进线倒替。

5.变电所所有馈线恢复供电后,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接触网)供电臂已恢复供电”。

6.变电所倒替进线操作完成后,供电调度及时通知地方电力调度;7.进线停电计划由计划提报单位提前一个月向供电室方式提报;8.备用进线需停电检修时,执行地方调度下达的合上备用进线电源的接地刀闸的命令。

9.进线隔离开关检修时,与电力系统调度办理进线停电事宜,在得到验明进线无电并合上进线接地隔离开关通知后,方能发布停电作业命令。

第四部分 安全风险卡控1.属供电调度管辖的设备,作业前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申请时要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安全措施、班组和工作领导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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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牵引变电岗位作业标准————————————————————————————————作者:————————————————————————————————日期: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岗位作业标准目录前言 (5)1范围 (6)2规范性引用文件 (6)3值班作业标准 (6)4牵引变电所交接班作业标准 (7)5牵引变电所巡视作业标准 (9)6牵引变电所验电接地作业标准 (12)7牵引变电所工作票标准 (13)8牵引变电所要令消令标准 (15)9牵引变电所检修作业标准 (16)10牵引变电所倒闸作业标准 (17)附录A:牵引变电所倒闸作业标准用语 (21)前言本标准针对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作业实际,参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牵引变电所值班作业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高速铁路牵引变电岗位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牵引变电所值班岗位作业的基本要求和作业程序、作业内容和有关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牵引变电所值班员人员岗位。

本文牵引变电所包括分区所、AT所、开闭所及开关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3值班作业标准3.1值班基本要求3.1.1牵引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接受供电调度统一指挥,保证安全、可靠、不间断供电。

3.1.2熟悉设备性能和一、二次接线图,掌握设备运行现状,监视仪表指示及设备运行。

3.1.3正确执行供电调度命令,按规定进行倒闸作业,办理检修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

3.1.4每日18:00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及报表并向生产调度汇报。

3.1.5发现设备故障、缺陷或事故时,应迅速、妥当处理,及时、准确地将有关信息报告给相关部门。

3.1.6保持所内清洁,维护有关供电设备。

3.1.7保管好各种工具、仪器表、安全用具、备品、钥匙及图纸资料。

3.1.8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细则、命令和指示。

3.1.9助理值班员在值班时受值班员的领导,参加检修时受工作领导人的领导,可根据值班员的要求,随时退出检修组工作。

3.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替班接班。

当班人员连续当班时间由各供电段根据各所实际制定。

值班人员需要换班时,需经所长同意,并要有请假手续方可换班。

3.3控制室应保持安静,不准会客,非检修人员及路外人员进入控制室按要害部门的有关制度执行。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和设备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变电所内的外来人员,按规定做好入所登记手续,所长或值班员应安排胜任的人员陪同。

3.4值班人员接班前、值班中严禁饮酒,接班前应休息良好,保证精力充沛。

3.5值班人员可以在指定地方间休(遇到倒闸或事故处理时除外)。

助理值班员在控制室内指定地方间歇;值班员夜间必须在间休室内间休。

4牵引变电所交接班作业标准4.1交接班时间由各变电所根据各所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时间。

4.2接班人员应与交班人员共同进行交接班的设备巡视,检查核对其与值班日志及有关记录是否相符,并试验音响信号,检查仪表指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包括对间休室的预告、事故音响进行试验,并保证其正常。

4.3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全部在场,由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的情况。

内容包括:4.3.1设备运行方式和状态。

4.3.2发生的各种故障和异常现象及处理情况。

4.3.3设备检修情况及工作票中尚未结束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尚未拆除的接地线及未恢复的设备的地点和数目、已提报的计划检修内容等。

4.3.4上级领导有关的运行指示和命令、文件。

4.3.5互相确认各种运行记录是否齐全,所记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要求。

4.4交接班人员应共同检查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核对接地线数目及编号,共同检查工具(包括检修、绝缘及消防用具)、仪表、备品、钥匙、安全用具,确认器具、仪表良好;检查防鼠设施完好。

4.5进行倒闸及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只有倒闸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经供电调度和接班值班员同意方可进行交接班。

4.6交班人员不清楚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处理情况,接班人员不得接班,办完接班手续,签字后接班人员方准执行值班任务。

4.7助理值班员与值班员都要交接班时,交班的助理值班员留在主控室,其余人都要参加巡视,巡视时由交班的值班员介绍情况。

4.8助理值班员未交班,值班员交班时,由2个交接班人员巡视,巡视时由交班的值班员介绍情况,助理值班员留在主控室。

4.9值班员未交班,助理值班员交班时,由2个交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由交班的助理值班员介绍情况,值班员留在主控室。

4.10在交接班中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予以协助,直至事故处理完毕,并经事故抢修负责人同意方准继续交接班,正在进行倒闸作业或办理工作票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4.11交班人员要对本班所填写的所有记录及报表进行检查,对其中不合格的应立即改正,接班人员有权督促交班人员改正其错误记录。

所长每周要对技术台帐作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改正错误。

4.12办完交接班手续时,交接双方人员分别在值班日志上签字,交班者退勤,接班人员向供电调度报告接班完毕,报告接班人员姓名、发现的缺陷、填写或校核设备缺陷记录,并核对时间。

5牵引变电所巡视作业标准5.1巡视制度5.1.1有人值班牵引变电所5.1.1.1正常巡视。

5.1.1.1.1牵引变电所设备全面定点巡视每日不少于2次。

5.1.1.1.2每日进行1次熄灯巡视。

5.1.1.1.3每年2月底前,所长对防雷接地装置全面巡视、检查一次。

5.1.1.2特殊巡视:由值班员进行。

5.1.1.2.1遇有雨雾雪天气时,每天至少增加2次巡视。

5.1.1.2.2在狂风暴雨、雷电及冰雹后立即巡视。

5.1.1.2.3新安装和大修后的主变压器、断路器,二十四小时内每小时巡视1次。

5.1.1.2.4断路器跳闸后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巡视。

5.1.1.2.5气候异常,设备异常时应由值班员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5.1.2无人值班牵引变电所。

5.1.2.1正常巡视5.1.2.1.1负有管理责任的变电所每周巡视1次。

5.1.2.1.2供电车间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月巡视1次。

5.1.2.1.3变电检修车间检修人员每月巡视1次。

5.1.2.2特殊巡视:由供电工区或供电车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

5.1.2.2.1在狂风暴雨、雪、雷电及冰雹后立即巡视。

5.1.2.2.2断路器跳闸后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巡视。

5.2 巡视重点项目5.2.1正常巡视5.2.1.1交接班巡视及全面巡视要巡视全部设备全部项目。

5.2.1.2班间巡视:主变及断路器全部项目,各种设备的绝缘件及音响、气味。

5.2.2熄灯巡视各种设备的绝缘件和电气连接部有效放电和发热。

5.2.3特殊巡视(雨、雾、雪、雹天气)绝缘件有无破损裂纹和放电,基础支柱,房屋有无下沉和倾斜,电缆沟、室外端子箱和房顶有无漏水和积水。

5.2.4雷电后绝缘件有无破损、裂纹和放电,避雷针有无熔化,雷电动作记录装置是否动作。

5.2.5大风后设备和母线上有无杂物和悬挂物,有无断线。

5.2.6气温剧烈变化充油设备油面,有无渗漏油,充气设备气压有无漏气,各种设备连接有无松动、过热,母线有无过紧或过松。

5.2.7设备异常运行表计指示,设备音响,油色及油位,气压等。

5.3巡视的安全规定5.3.1巡视时巡视人员禁止进行其它工作,严禁进入防护栅及高压分间内及打开高压开关柜门,若须进入防护栅和高压分间及打开高压开关柜门时,应有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人监护,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3.2供电车间、变电检修车间及变电所巡视人员必须取得电气化铁道变电专业相应等级的安全合格证书。

5.3.3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5.4各种巡视均应通知值班员,值班员巡视应通知其它值班人员或供电调度,巡视后由巡视人在值守日志上记录,发现缺陷时要及时处理,并由值班人员或巡视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5.5除定时巡视外,各种巡视均应通知供电调度;工长、助理值班员巡视均应相互告知或报告供电调度,巡视后由巡视人在运行日记上记录,发现缺陷时要及时上报,并由值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6牵引变电所验电接地作业标准6.1高压设备停电检修作业,必须通过验电器,在各个可能来电方向,验明无电并可靠接地后,方可进行。

送电后应验明有电。

6.2高压设备验电及装设或拆除接地线(放电)时,必须由助理值班员操作,值班员监护。

操作人和监护人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操作人还须戴绝缘手套。

操作时应呼唤应答,相互确认,迅速准确。

6.3验电接地要使用合格的验电器和接地线。

验电接地前,应检查验电器、接地线状态,确认验电器(低压回路采用验电笔)电压等级相符、音响灯光正常,接地线无断股、散股和接头,验电前应将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检验,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6.4验电时应检验设备所有引入线、引出线,验明无电后,应马上装设地线。

装设地线应先接地端,后将地线挂在工作票或命令规定位置的裸导体上;拆除时顺序相反,工作中人体严禁接触地线。

6.5接地线需用专用的线夹,连接牢固,接触良好,严禁缠绕。

6.6雨天禁止用验电器进行验电。

6.7自用变、压互(放电线圈)一次侧验电(或验电接地)后,方可进行二次侧验电和短封接地的作业,自用变、压互(放电线圈)二次侧短封接地应采用特制的接地线。

7牵引变电所工作票标准7.1工作票签发工作票是在牵引变电所内进行作业的书面依据,应由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指定人员签发。

工作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填写。

各栏写不下时,应另附纸填写清楚,不得在边缘或反面填写。

7.2工作票分类牵引变电所内的检修工作,按其作业性质不同,分别使用第一种、第三种工作票,高压设备作业,必须经供电调度批准,所有检修作业没有作业命令和依据均不准开工。

禁止无工作票进行作业。

7.3紧急情况下进行事故抢修或改变继电保护整定值时,可不办理工作票,由当班的供电调度下令,值班员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在运行日志上记清作业时间、地点、内容及命令批准等有关事项。

7.4工作票管理7.4.1发票人在工作前要尽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和值班员,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

值班员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准许作业手续。

7.4.2第一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作业不能完成,应在规定的结束时间前15分钟,根据工作领导人的请求,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种工作票有效时间最长为1个工作日(以零点为限),不得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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