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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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奖惩细则

综合测评奖惩细则

综合测评涉及学生会活动的奖惩细则(拟稿)因每年综合测评时对于学生会工作涉及到的加分不够明确,特作此细则,以供参考。

一.活动加分1.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或学院表扬者分别加6分、4分,影响较大的可酌情加分。

2.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救助义捐者等每次奖励3分,但该项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参加校、学院、班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每次奖励1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4.代表班级参加学院、学校各类活动,根据人数多少采取不同的加分,5人以下的每人加0.5分;5人到10人参加每人加1分,10人以上参加每人2分,代表学院参加各种报告会、会议,出席一次加0.5分, 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体育加分1.运动会方面:(1)不上场(即训练中途淘汰者)0-5分,视训练情况而定(2)上场但未获奖者:5-10分,视训练情况而定(由平时的训练考勤和教练及跟勤人员评定)趣味运动会: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名次视训练情况而定(3分以下)方阵:4分4.篮排球赛:(1)运动员(分值在10-15分之间)其中:第一名:15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3分第四名:12分第五名:11分其他名次酌情给分(2)篮球宝贝: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没有名次:2-6分(视参赛人员的训练演出情况酌情加分)注:篮排球赛运动员加分可叠加(但两者叠加总分不得超过25分)三.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活动获奖者加分如下:1.一等奖(1-2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2 分省级:10分校级:6分学院级:4分一般成员:国家级:8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二等奖(3-5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0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一般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三等奖(6-8名)主要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一般成员:国家级4分省级3分校级2分学院级1分注:此仅适用于参加集体活动但没有相应证书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可加分2.代表班、学院或学校参加文体竞赛或文艺演出,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奖者根据名词、等级另计3.为文娱演出或问题竞赛做服务工作(含裁判)每次加1分,但一学期不得超过10分四.其他加分1.文明督察每学期满分5分,具体分值视工作量多少酌情加分2.本学院社团下设协会的会长不超过10分3.本学院社团部下设协会的干事加2-3分4.在校级社团或其他校级组织的部长以上加分不得超过本学院的部长加分(满分15分),干事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会干事加分(满分10分)5.宿管部被子加分,其总分不得超过7分五.纪律处分扣分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和通报批评者,分别扣30、20、15、10、5分2.未经准假而不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等)者,每次扣2分3.因工作不负责任(如打扫卫生)给集体造成损失者,每次每人扣2分4.课堂考勤中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5.要求统一参加的学校、学院、班级文化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6.晨练、早操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六.实施细则1.由各部部长负责把本部举办的每次活动的参加人员(符合上述加分要求的人员)名单,每次活动之后交由副主席统一备份(名单要求:姓名,班级,所参加活动,加分原因,加分数额)2.学生会成员加分由三部分组成,学生会成员基础得分加上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减去扣分(无故缺席例会、值周,每次扣0.5分)(此分数统计整理由办公室负责)以上为根据学生手册(参考自学生手册2014年8月版第82页至第93.页)制定的综合测评分数评定细则,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供经济资助的一种荣誉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学术表现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学术表现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 评定程序(1)评定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学金评定。

(2)评定机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评定流程: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并通知获奖学生。

4. 奖学金发放(1)奖学金发放时间:奖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2)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将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学金类别进行确定。

(3)奖学金使用要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如用于学费减免、生活费津贴等。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2. 综合测评方法(1)学术成绩测评: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测评:评估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3)综合素质测评: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智育、体美三部分的分数总分是100分,比例分配为德育30%、智育60%、体美10%。

一、德育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0.5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5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0.5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0.3分,主要干部加0.4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9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0.3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0.3。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0.5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二)奖励分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0.5分,获奖加1.5-4分(级差0.5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0.3分,获奖者加0.5-3分(级差0.5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 20%+班级评分 30%+辅导员评分 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3月修订)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

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一、德育成绩测算:(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E课程的成绩x学分)/ (刀学分)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在近一学期中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给予一定的附加分,附加分可以累加,累计不得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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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附加部分)
(基本原则:同一类型项目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想加分,给证明
这个是大一的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内容大体和今年相同,具体的以《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手册》内容为主!
所有的加分项都以大二期间活动为基础!其他时候的不算
德育测评
1、蓝精灵志愿者、献血以及各类志愿者属同一类型,加3分;
2、院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2分,校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3分;
3、校级、院系级协会优秀干事统一加1分;
4、获得各类先进积极分子称号加3分;(校级或者院级活动才
有,部门内部的不算)
5、思政科颁发的教学类型活动奖状加1分;
6、三月春风行系列活动统一不加分;
7、拔草活动不加分;
8、获得优秀义教队称号不加分;
9、青马班内部竞赛获奖不加分。

10、社区服务+1(暑假,校,院,部门的都有加)
11、党对象培训学习+2(应该是参加青马班的同学)
12、文明宿舍+3+2,舍长加双倍。

智育测评
英语4/6级(之前加过的就不能加分了!)
计算机
补考一门 -1
文体测评
1、校运会运动员+4
2、文艺演出(诗歌,舞蹈,排球,篮球等,校+4,院+2)
3、文艺演出服务组,按次数+1,最高10分
4、体育达标优秀标准初定为学年体育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
分),标准会随符合条件的人数增加而上调;
5、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如要加
分,校级+4,院+2.一学期只能50%
能力测评
1、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合格者,统一加1分;
2、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需获奖才能加分,只参加不获奖不加
分,;
3、体验英语比赛(全班一起加)
4、班干部(部长,有记者证的,
5、学术讲座5次+2
6、班际杯、新生杯辩论赛,最佳辩手加2分,获优胜的辩论小
队队员每人1分,最佳辩手不重复加分;
7、投稿至《蓓蕾》院刊并被采用的(校园网),每份作品1
分,最多不超过3分;投稿至校级刊物并被采用的,每份作品2分,最多不超过6分;
8、征文比赛中需获奖才能加分,只投稿参加比赛不获奖不加
分;
9、广播台、记者团等校级部门内部举办竞赛获奖不加分;
10、能力测评中所有竞赛团体院系级、校级获奖加1分,个人获
奖。

11、参加校创新创业立项(指经过指导修改报送校教务处的同
学)每人加2分,申报立项成功的同学每人加3分。

PS:重复加分的材料不要再给了(比如加过四级分,就不用再给四级的证明)
还有发表在蓓蕾,校园网上的稿件自己统计好多少篇就可以了,不用截图拍照那些了,但必须是大二期间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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