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现场管理制度甲方甲方企业为了规范现场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安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甲方施工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 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3. 本制度由甲方企业负责制定和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二章管理机构1. 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现场主管、项目经理、安全员等,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丰富的实际经验,能够独立处理现场问题。
3. 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施工安全。
2. 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
4. 安全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2. 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 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制定。
第五章现场秩序1. 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和秩序,不得在工地上乱丢垃圾或乱堆放材料。
2. 管理人员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人员通道畅通和材料堆放有序。
3. 施工期间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和安静。
第六章现场设施1. 管理人员应保证现场施工所需的设施和设备齐全有效,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 现场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3. 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各种施工设施和临时用房,保障施工进度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将依据本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甲方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甲方在进行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现场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地、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等。
第三章管理责任1. 工程甲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保证工程现场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和现场管理符合规定。
3. 工程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章现场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布置,并划定合理的施工区域。
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施工材料、设备堆放有序,杜绝乱堆乱放现象。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
4. 施工现场环境应符合环保要求,如有噪音、粉尘等污染物产生,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5. 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故障。
第五章施工现场监督1. 工程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3. 工程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章管理制度监督1. 工程甲方质量监督员应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2. 工程甲方安全监督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整改。
3. 工程甲方应定期召开施工会议,研究解决工程现场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1. 对违反现场管理要求的工程现场人员,工程甲方应依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在工程现场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工程甲方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工程甲方负责解释和修订。
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建筑施⼯现场⼯程现场管理制度(甲⽅)⼯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程施⼯中各项⼯作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程现场质量管理1、各分项⼯程施⼯前,⼯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及⼈员进⾏技术交底,针对节点做法、⼯程易出的问题、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交底。
监理单位对施⼯单位的技术交底要进⼀步深化,施⼯单位技术负责⼈要对班组长进⾏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施⼯⼈员进⾏技术交底,减少⼈为的不明确因素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2、任何分项⼯程施⼯前,施⼯单位必须先做样板,以做实物标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或其他部门验收批准后⽅可⼤⾯积施⼯。
施⼯单位组织施⼯⼈员对样板标准进⾏现场技术交底。
3、施⼯过程中,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专业管理⼈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进⾏有效监督,每位管理⼈员要树⽴精品意识,坚持⾼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有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事中控制,减少因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返⼯损失。
4、实⾏严格的⼯序报验制度。
每道⼯序完成,施⼯单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进⾏验收。
监理单位与⼯程部双⽅验收合格后⽅允许进⾏下道⼯序施⼯,对关键⼯序要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三⽅会签。
⼯程验收做到“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不放过”,做好事前控制。
5、实⾏严格的⼯序交接制度。
在各⼯序衔接过程中,尤其是两家以上施⼯⽅进⾏⼯序衔接的项⽬,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各⽅之间必须以书⾯形式(交⽅、接⽅、见证⽅均签署意见)完善交接⼿续,以保证其施⼯⾏为得到有效控制,⼯序交接完成⽅可进⼊下⼀道⼯序。
6、砼浇筑、防⽔、⼟⽅回填、重要设备安装、隐蔽⼯程等关键部位、关键⼯序、关键⼯艺,监理单位到现场进⾏检查旁站,⼯程部各专业⼯程师对旁站记录、影像资料进⾏检查并记录。
7、在施⼯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程部各专业⼈员⼝头或书⾯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书⾯提出的,应及时报送⼀份给⼯程部),施⼯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或回复,整改后重新上报验收。
甲方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1. 甲方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现场安全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主要任务:(1) 制定并组织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组织现场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组织制定安全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1. 甲方领导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2.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3. 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1. 甲方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作业场地。
2. 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特点,制订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 甲方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现场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第五章安全培训1. 新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1. 对于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负有严重安全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罚并进行处理。
第七章安全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 严禁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对违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章安全应急预案1. 甲方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处置。
2. 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章安全记录和统计1. 甲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档案,定期整理安全统计数据,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甲方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乙方作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单位各岗位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作业范围、安全注意事项等。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7.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合理布设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8.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爆破作业安全规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审批制度。
9.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高空作业安全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10.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甲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 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生产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施工现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1)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防火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
(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器材通行畅通。
(3)施工现场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烟火。
5. 防触电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防坠落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2)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监督检查1. 甲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甲方应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接受监督检查。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甲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相关资料。
3. 甲方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甲方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甲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过程。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服从现场管理。
(4)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5)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危险物品等。
2. 机械设备管理(1)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3)机械设备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安全。
(4)机械设备操作过程中,严禁酒后、疲劳操作。
(5)机械设备操作后,应立即关闭电源,切断水源。
3. 材料管理(1)施工现场材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管理。
(2)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留出足够通道,防止材料滑落。
(3)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应存放于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施工现场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4.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安全措施等。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设施,如临时用电、临时排水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四、安全教育培训1. 甲方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甲方管理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参与施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甲方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等信息。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安全。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文明施工方案,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三)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四)消防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围挡,围挡高度、材质、颜色等应符合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甲方代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二条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得到落实。
第十三条甲方代表应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甲方代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甲方代表有权暂停施工,并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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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工程施工中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程现场质量管理1、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针对节点做法、工程易出的问题、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行交底。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要进一步深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减少人为的不明确因素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2、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先做样板,以做实物标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或其他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对样板标准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专业管理人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进行有效监督,每位管理人员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有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事中控制,减少因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返工损失。
4、实行严格的工序报验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与工程部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关键工序要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会签。
工程验收做到“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不放过”,做好事前控制。
5、实行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
在各工序衔接过程中,尤其是两家以上施工方进行工序衔接的项目,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各方之间必须以书面形式(交方、接方、见证方均签署意见)完善交接手续,以保证其施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工序交接完成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砼浇筑、防水、土方回填、重要设备安装、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检查旁站,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旁站记录、影像资料进行检查并记录。
7、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工程部各专业人员口头或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书面提出的,应及时报送一份给工程部),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或回复,整改后重新上报验收。
对严重质量缺陷直接影响到下道工序时,工程部应立即通过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施工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并经工程部确认后由监理单位签署复工通知。
8、监理单位、工程部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做好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材料禁止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9、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周巡检制度,多方联检,对现场检查的各种问题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方,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逐项整改落实。
10、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者变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措施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必须签认。
11、工程部移交项目平面高程、控制坐标后,监理单位配备专业的测量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共同复核平面高程、控制坐标。
复核无误后,由施工单位提交控制数据或复核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情况进行严格复核验收。
二、工程现场进度管理1、总进度计划的编制须以合同工期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对各楼号进度计划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
周进度计划应以月进度计划为依据,月进度计划应以年进度计划为依据,年进度计划应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
施工单位在编制年、月、周及总进度计划时应包含劳动力资源、物资材料、设备等配套供应计划。
2、各项计划上报时间规定:①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总目标的要求在开工前三周内上报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在进场前一周内上报详细的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②周计划每周一上午9点前必须上报;③月计划应报当月实际完成计划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号前必须上报;④年计划在上年度12月1日17点前必须上报。
3、各进度计划需施工单位编制人、责任人、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确认。
4、进度计划严重滞后造成事实上无法抢工或建设单位安排调整施工计划时,施工单位组织重新编织剩余工程量的总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应安排补偿工期时(不涉及关键路线的项目不应追加),施工单位应组织填报延期签证,并经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生效。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已批复的计划。
6、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应判断进度计划对总计划的影响,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计划。
监理例会中应明确当月工期滞后的天数、原因及责任主体。
月进度计划滞后达7天及以上时,施工单位应编制赶工期措施,并随月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7、施工单位在上报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时,必须考虑建设单位的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且要对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给予必要、及时的配合。
8、施工单位在工期延时时应制定赶工期计划,为把影响降到最低,在施工中不得违反施工工艺及规范要求进行赶进度、抢工期。
9、工程部及监理单位要用服务的心态配合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给予检查、督促、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协助施工单位减少停工、返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促进工程顺利开展。
对施工单位反馈的正当问题,工程部、监理单位要做好各方协调工作,及时有效解决,尽量不影响工程进展。
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存在进度方面的问题,按《工程现场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应条款处罚。
三、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总包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生活、生产临建,不得随意扩大。
2、总包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同时配置专职安全员,对发现的危险因素有计划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严格按照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的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工作。
3、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计量管理,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任意停水、停电。
4、对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总包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总包施工单位的生活、生产临建的设计要考虑污水、雨水的排放措施,不得堵塞下水管网。
生产、生活临建区要设冲水厕所,要有专人负责,每日清扫,保证清扫干净。
6、总包施工单位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应设定点垃圾堆放点,做到日产日清。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物洒落和飞扬,不得污染道路。
7、施工单位杜绝野蛮施工,合理安排交叉工序,施工过程中如遇碰撞,应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平衡调节。
8、施工单位的进场材料、周转性工器具在场地内必须整齐堆放。
9、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噪音和施工灰尘,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和环境污染。
场地周边围挡、门前道路必须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保护。
10、施工现场应定时洒水降尘,工程垃圾、渣土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等措施,车辆严禁撒漏及带泥上路,需保证道路整洁畅通。
11、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必须有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措施交底施工。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规范安装,做好外电防护,接地接零需符合要求,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建筑工程外侧要设安全网封闭防护,所有洞口、临边要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
14、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总包施工单位要严格进行安全三级教育。
施工人员每天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做好自我安全防护,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对于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15、所有施工单位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文明检查,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
1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器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空口、基坑边沿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文明方面的问题,按《工程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工程签证管理1、签证原则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经批准后方能实施签证;②签证必须在确保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③签证必须及时,尽力不影响工程施工,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必须通知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变更事项发生前3天内上报,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单位上报后及时给予签证答复,严禁事后补签,被指派签证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④签证涉及工程量增减需要以实丈量、计算,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到现场进行勘察丈量(建设单位参加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为成本部专业人员),后必须上报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探讨是否符合签证条件;⑤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标注明确,不得产生异议,如有异议而签证人又解释不明的应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⑥对隐蔽工程、临时工程的签证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同时还要做好影像、数据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工作;⑦对工程决算进行预审时与签证有关的造价必须由签证人核对无误;2、签证程序及变更价款的确定①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验收是对工程施工中隐蔽工程项目是否达到图纸规范标准及工程质量、工序、工程量的实际考核。
验收中发现问题应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隐蔽工程签证是验收合格后,如隐蔽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在签证中注明并附详图和其他必要附件,计算出具体工程量。
未经验收签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隐蔽工程变更部分一律不承认工程量,不能进入决算。
②经济签证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的理由→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师或现场代表审查同意后→填写《工程签证单》(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签证原因)→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现场审计工程师(2人以上)对现场勘查测量并签字→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上述程序的签证为有效签证,其他为无效签证,无效签证不得进入决算。
《工程签证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两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③因设计变更增加的造价,应对变更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实需要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技术部统一办理,由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两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④经济签证和设计变更价款应按下列方法计算:Ⅰ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变更工程相同单价时,应按已有的单价计算;Ⅱ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单价时,应按类似项目确定变更单价;Ⅲ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单价时,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双方市场询价,所询价格报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⑤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成本采购部以及工程部负责人共同签证,其价格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