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_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法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_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法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_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应制定规范的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职责3.1综合管理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存档、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内容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4.1.1在检修室以外的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4.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储罐、塔、釜、槽车、地下池、炉膛、沟道、烟道、排气道等。
4.1.3破土作业,包括断路作业。
4.1.4临时用电作业。
4.1.5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6起重作业,起吊20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
4.1作业申请4.1.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1.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2审批4.2.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到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企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企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作业许可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运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作业场所及设备的作业许可管理。
三、作业许可管理1. 作业许可的定义和分类作业许可是指对某个特定的作业进行审批和管理的机制,主要包括三类:(1)一般作业许可:对于一般的作业,需要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2)特殊作业许可:对于特殊的、风险较高的作业,需要专门的审批手续和措施。
(3)临时作业许可:对于紧急情况下需要突发处理的作业,可以临时发放许可。
2. 作业许可的流程(1)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负责人根据作业要求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计划。
(2)作业许可审批:作业计划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作业许可。
(3)作业实施:遵守许可内容进行作业活动。
(4)作业终结:作业完成后,整理作业记录和资料。
3. 作业许可的管理(1)责任分工:明确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职责。
(2)许可证管理:维护作业许可证的完整和准确,避免遗失和伪造。
(3)许可证审核:在作业前后对许可证进行审核,确保许可证的有效性。
(4)违规处罚:对于违反作业许可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安全防范措施1. 作业前的安全准备(1)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对作业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2. 作业中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许可证规定:遵守许可规定的要求和限制,确保作业安全。
(2)监督作业活动: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作业后的安全整理(1)作业结束的安全清理:清理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和安全。
(2)作业记录的保存:保存作业记录和资料,作为后续参考。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1. 风险评估的内容(1)作业环境的危险性评估:评估作业环境的危险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2)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估:评估作业活动的风险点和潜在隐患。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作业,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安全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是指在进行特定安全作业之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发放给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的准入证件。
第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二章许可证的分类和颁发第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分为常规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类。
常规许可证是指对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长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临时许可证是指对特定短期安全作业的人员,进行短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第六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必须经过许可证审核小组的评审和批准。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常规许可证:1.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2. 通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临时许可证:1. 有临时安全作业需求;2. 经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九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十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应当注明许可证种类、有效期、颁发部门、持证人姓名、照片等信息。
第三章许可证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必须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安全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十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有关事故风险,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许可证,不得转借或盗用。
第十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在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调查。
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流程,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气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设备内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等。
3. 临时用电作业:包括临时电源接入、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等。
4.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5. 起重吊装作业:包括设备、构件的安装、拆除、维修等。
6.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7.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8.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三、职责与分工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对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审批、使用和存档等工作进行监督。
2. 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监督。
四、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1. 作业单位在开展作业前,应进行作业风险评估,并填写《作业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 《作业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2)作业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3)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及参与人员;(4)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5)作业完毕后的清理工作。
3. 安全环保部对《作业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业予以批准,发放《作业安全许可证》。
五、作业安全许可证的使用与监督1. 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许可证》的要求,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负责人应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进行整改。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许可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作业许可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审批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和撤销;3. 组织开展作业许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对作业许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作业安全;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3. 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4. 作业过程中做好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作业许可内容第六条作业许可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 作业人员姓名、工种、资格;3. 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4. 作业许可审批人、审批时间;5. 作业许可证编号。
第七条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1. 作业单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 审批人审批;4. 作业单位领取作业许可证。
第四章作业许可执行与监督第八条作业单位在领取作业许可证后,应按照许可证要求组织作业,并做好以下工作:1.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 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要求进行作业;3. 作业过程中做好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4. 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作业许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 作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2. 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3. 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 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作业证管理制度

作业证管理制度一、前言作业证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重要措施,是指在设备开动或停止前,必须由作业许可人进行确认、签发的准入条件。
作业证的严格管理和有效执行,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明确作业证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二、作业许可的范围作业许可范围包括设备维护、设备改造、设备维修、设备清洁、设备保养等与设备运行有关的活动。
三、作业许可人的职责1. 作业许可人负责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现场安全状况和危险源;2. 收集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和资质,并确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3. 与设备负责人沟通,确认设备状态和可操作性;4. 确认作业计划符合公司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5. 签发并管理作业证,确保许可工作的操作被控制和监督。
四、作业人员的职责1. 遵守公司作业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证中的要求进行操作;2. 关注现场环境和设备状态,确保安全和稳定的操作;3. 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作业程序或设备参数;4.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作业许可人和设备负责人报告,停止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五、作业证的签发和管理1. 作业许可人在确认作业计划符合安全规定后,签发作业证,并在作业证上注明作业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作业内容,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2. 作业许可人应当依据公司规定的手续和流程进行作业证的签发和管理,不得违规签发作业证;3. 作业证应当由作业许可人保管,并在作业结束后将作业证存放在指定的档案柜或位置;4. 作业证应当根据作业的不同性质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和编号管理。
六、特殊情况下的作业证管理1. 如果作业证有效期超过规定时间,作业许可人应重新审查相关条件,做出是否继续签发作业证的决定;2. 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情况,作业许可人应及时对作业证进行延期、变更或撤销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
七、作业证的监督和复核1. 作业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作业许可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2. 作业证管理部门应对作业证的使用情况和操作记录进行定期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3. 作业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作业证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适应实际操作需要。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概述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作业安全和管理作业风险而制定的制度。
本制度主要针对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如高空作业、射线作业、火焰作业等,以及需要进行危险物品的搬运和存储等工作人员。
通过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事故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内容1.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所有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都必须在作业前提出申请。
申请者需详细描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备计划。
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培训和考核。
2.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由专门的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审批过程中,需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其提出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备计划得以有效落实,同时对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人,并告知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
3.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将被颁发作业许可证,所有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工作。
作业许可证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需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批。
作业许可证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及时更新和维护其有效性。
4.作业许可证的终止(1)作业完成后;(2)作业许可证到期未能及时申请续期;(3)申请人不再从事特殊作业或离职退休;(4)作业许可证被撤销或暂停;(5)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
三、作业许可证管理的优势1.提高作业安全性。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技能,并明确作业风险、落实安全措施,降低作业事故的发生概率。
2.规范作业流程。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为特殊作业确定了明确的流程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批、颁发、终止等环节,有利于提高作业的组织性和规范性。
3.强化责任意识。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了申请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使其意识到对作业安全的重要性,促进各方共同为作业安全承担责任。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及八大作业票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及八大作业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作业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挖掘、切割焊接、起重机械等。
二、制度内容1. 作业许可证的定义和分类作业许可证是指对于一次性或者不经常进行的危险性较高的作业,需要对整个作业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授权管理制度。
根据作业环境、作业难度、安全性等情况,作业许可证分为一般许可证和特殊许可证两种。
2. 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申请作业许可证的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在作业前按照作业许可证申请程序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作业方案、危险源分析、安全措施等文件资料。
安全管理部门应在作业前,根据作业环境和危险程度审核申请内容后,核发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 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暂停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作业方案规定的时间,作业过程中如有变更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如作业前未取得许可证,或被安全管理部门暂停作业,则作业单位不得进行相应的作业。
4. 作业许可证的监督和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未经许可的作业则立即暂停相关作业,并通报有关部门。
5. 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记录和归档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检查等管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三、违规处理措施1. 员工未按作业许可证要求执行作业的,给予警告、罚款等纪律处分。
2. 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审核、核发、监管作业许可证的,给予相应行政、经济处罚,并问责。
3. 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参照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八大作业票为了规范作业管理,公司制定了针对不同作业环境的作业票,包括以下八大作业票:1. 标准作业票:适用于一般的生产作业,主要包括工厂内输送、添加、计量等作业。
2. 环保作业票:适用于涉及排放、废弃物处理等污染环境的作业。
3. 仪表作业票:适用于需要进行仪表检修、更换、调试的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职责3.1生产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工作程序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4.1.1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4.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储罐、塔、釜、槽车、地下池、炉膛、沟道、烟道、排气道等。
4.1.3动土作业及断路作业。
4.1.4临时用电作业。
4.1.5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6起重作业,起吊20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
4.1.7公司内所有岗位的临时用电作业。
4.1.8 设备检维修作业。
4.1.9 高温作业。
4.1.10抽堵盲板作业。
4.2作业申请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4.3.2 审批权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起吊20吨以上作业由安全生产部审批,破土断路作业由技改设备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由309车间审批,其余作业均由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4.3.3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交安全总监审批。
4.4作业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
4.5作业许可证存档作业许可证须进行存档。
施工单位保存、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安全生产部各持一份,存档待查。
作业许可证存档期为一年。
5、动火许可规定5.1、动火作业5.1.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5.1.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 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5.1.3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5.1.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5.1.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5.1.3.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5.1.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1.5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2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2.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2.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1999的规定。
5.2.1.2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2.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2.1.4 凡在处于GB 50016-200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2.1.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2.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2.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2.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2.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2.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2.1.11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2.1.12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2.1.13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2.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5.2.2.1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2.1.1生产不稳定。
5.2.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公司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安全总监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不为0 Pa 的正压。
否则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
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5.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5.3.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5.3.2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5.3.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3.4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3.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5.3.5.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5.3.5.2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5.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4.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二联。
5.4.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5.4.3《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负责人。
5.4.4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5.4.5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5.4.6《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4.7《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5.4.8《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5.5.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生产部派员(安全总监授权的)分析合格后,终审批准。
5.5.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5.6 职责要求5.6.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6.2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6.3 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6.4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