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828国家电网合同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算机硬件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范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以招标及非招标方式进行的计算机硬件采购活动,但不包括为日常办公使用的台式或便携式计算机硬件采购活动。

2.当事人使用本合同范本时无约定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

3.对本合同范本的修改或补充,可由当事人在“其他”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变动。

4.合同范本有关其他填写说明见合同条款注释。

目录

第1条计算机硬件设备 (1)

第2条设备的交付 (1)

第3条付款 (3)

第4条履约保证金 (3)

第5条保证义务 (4)

第6条设计联络会、培训和工厂验收 (4)

第7条验收 (5)

第8条质量保证 (6)

第9条违约责任 (7)

第10条保密条款 (8)

第11条不可抗力 (9)

第12条合同组成文件及顺序 (9)

第13条适用法律 (10)

第14条争议解决 (10)

第15条合同附件 (11)

第16条合同生效 (11)

第17条份数 (11)

第18条其他 (11)

计算机硬件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购,且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计算机硬件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计算机硬件设备

1.1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采购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及为保护该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及安装维护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2 设备及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生产厂商、型号规格、配置、数量、单价详见附件1。

第2条设备的交付

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设备。

2.2 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为:

2.3 乙方负责设备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运输,包括编制运输方案和办理相关运输手续(如需要),并承担所有

运输费用。

2.4 包装

2.4.1 设备应有适合运输及多次搬运的坚固包装,并采取措施防止货物受潮、生锈及震动等影响,以保证安全运抵安装现场。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

2.4.2 设备一般情况下不使用松木做包装材料,如确需使用松木包装材料,乙方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必须随货同行,并作为设备到货验收凭据之一。如使用松木包装材料且无植物检疫证书随货同行,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设备。

2.5 交付

2.5.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设备安全、完好运达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日前(含本数)将发货情况(内容视情况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等)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安排。乙方交货时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2.5.2 乙方按照附件2的要求完成由其负责的软件安装及设备调试后方完成设备的交付。在完成交付前因交付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6 技术资料提交

乙方应按附件2中规定时间向甲方或其指定的设计方等单位提供完整的与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第3条付款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

3.2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

3.3 本合同总价指乙方将设备运到合同规定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价款及包装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运杂费、卸车费、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软件升级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总价。

第4条履约保证金2

4.1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

1建议选择条款: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且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货凭证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设备安装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设备投入试运行个月,经双方验收签字认可转入正常运行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个月后日内予以支付。如乙方违反质量保证义务,甲方可视情况扣除适当金额。

2若采取招标方式的,可选择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单位协商无需履约保证金的可不采纳此约定。

提交甲方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含本数)由甲方无息退还。

4.2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甲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按合同附件3所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3 履约保证金是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第5条保证义务

乙方就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承担以下保证义务:

5.1 设备是全新的,且其在技术、质量、性能、数量上不存在瑕疵。

5.2 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不存在权属纠纷且未有被抵押、扣押或查封等权利瑕疵。

5.3 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4 符合国家最新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并满足合同附件2的规定。附件2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5.5 乙方如非设备生产商,则应取得设备生产商的合法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

第6条设计联络会、培训和工厂验收

6.1 设计联络会、培训和工厂验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日程安排按照附件2等文件执行,双方费用均在本合同总价中列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