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修订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doc(两篇)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doc(二)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合同编号:日期:甲方(服务提供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服务接受方):地址:联系电话:为了明确双方在包干制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签署本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1.2 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物业包干服务费。
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若乙方需要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三条服务质量3.1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供高质量的包干制物业服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补偿,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4.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补偿相应损失。
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补偿,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物业包干服务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费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变更7.1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
第八条合同解除8.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甲方严重违约,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小区物业包干制服务合同范文(2024版)

小区物业包干制服务合同范文(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乙方(小区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承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2)绿化保洁及环境卫生;(3)公共秩序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5)物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6)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二、服务范围2.1 甲方服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小区名称)的全部物业区域。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服务费用4.1 甲方按照包干制方式收取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约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服务费用。
4.2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绿化保洁费、秩序维护费等。
4.3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日前将当月服务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服务质量5.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符合乙方需求的高质量物业管理服务。
5.2 甲方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六、合同的履行和监督6.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2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物业管理情况,接受乙方的监督。
七、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赔偿。
八、争议解决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本月修正版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本月修正版甲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为确保双方住宅小区的良好秩序,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进行以下修正:一、服务内容:1.移除物业服务范围第五项“小区绿化养护”,改为“小区绿化养护协助,包括修剪草坪、修整花枝和管理绿化设施”。
2.增加物业服务范围第六项“公共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的维修工作。
3.增加物业服务范围第七项“垃圾处理”,甲方负责安排定期垃圾清运,并确保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增加物业服务范围第八项“公共区域保洁”,甲方负责定期清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垃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停车场、楼道和楼梯等地方的清扫工作。
二、服务质量:1.甲方需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甲方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合作,及时处理业主关于物业服务的反馈和投诉。
3.甲方应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和工作。
三、服务费用:1.甲方应当提供服务费用清晰明细和合理计算依据,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甲方负责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提供公示期内的意见收集渠道,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四、服务时间:1.工作日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时间为每天08:00至18:00,需保证至少有一人在工作地点提供服务。
2.非工作日如有紧急事件,甲方需要立即作出响应和处理,保障业主安全和正常生活。
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协议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物业服务,并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未按照协议提供物业服务,甲方应及时补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附带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因此受到的损失和损害赔偿。
六、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并在到期前30天进行续签或重新协商。
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修订

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普通住宅□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 省(市)区(县)路(街)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期交付,需注明各期业态、面积及交付时间) *其中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三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以上具体分期交付面积和时间,以甲方书面提前90天书面通知为准。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 ;总户数:共户;车位数量:总计个,其中地面车位个、地下车位个。
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上述指标最终以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指标如有调整变化,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变。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
依法应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乙方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4年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可选条款)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六、七)。
(或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或其他个性化需求提供维修养护服务或其他个性化服务,但委托的单个业主应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现场公示。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附服务标准、考核办法)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附服务标准、考核办法)范本一: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地址)方式:(方式)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地址)方式:(方式)二: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并就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商议和协商。
三:服务范围1. 绿化维护服务1.1 花坛设计与养护1.2 草坪修剪与施肥1.3 绿地清洁与保洁1.4 绿化景观设施维修与更新2. 楼宇维护服务2.1 清洁卫生服务2.1.1 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2.1.2 垃圾清运与处理2.1.3 厕所卫生的定期清洁2.1.4 公共通道与走廊的保洁与消毒2.2 物业设施的维修与保养2.2.1 电梯、空调、照明等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修2.2.2 水电设施的定期巡检与保养2.2.3 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与维护2.3 安全保卫服务2.3.1 出入口的安全监控与管理2.3.2 保安巡逻与安全巡查2.3.3 紧急事故的处置与应急响应四:服务标准1. 服务时间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每天不少于16小时为服务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2. 响应时间对于紧急事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处理。
3. 服务人员配备乙方承诺合同期内派遣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4. 管理报告乙方每月提供一份详尽的物业管理报告,汇报相关服务工作情况,并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5. 投诉处理乙方积极处理甲方提出的投诉,并在24小时内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五:考核办法1. 考核指标1.1 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状况1.2 公共区域的整洁程度1.3 保安工作的落实情况1.4 绿化景观的养护质量1.5 甲方的满意度调查2. 考核周期与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采用现场检查、甲方评分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参考依据,乙方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改进不足并提高服务质量。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一:合同名称: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一、甲方与乙方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1. 合同背景:本合同为甲方与乙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的协议。
2. 合同目的:为了保障物业的正常管理与维护,提供良好的居住与工作环境。
3. 甲方义务:3.1 提供确权文件:甲方应提供合法的物业权属证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2 提供场地与设施信息:甲方应提供物业场地的详细信息以及各项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3.3 维修与保养:甲方负责对物业进行定期维修与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4 安全与保障:甲方应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物业的安全与保障,如安装监控系统、设置安全警报等。
4. 乙方义务:4.1 缴纳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与金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
4.2 遵守规定: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有损物业利益的行为。
4.3 及时报修:乙方发现物业设施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甲方报修,并配合解决问题。
4.4 协助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如参加业主大会、提供相关资料等。
5. 合同期限与解除:5.1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5.2 解除条件: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无二:合同名称: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以下列条款达成一致:1. 合同背景:根据实际需要,甲方与乙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了合作协议。
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确保物业的全面管理与维护,提供优质的居住与工作环境。
3. 甲方义务:3.1 提供合法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物业权属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核对。
3.2 提供物业信息:甲方需提供物业场地的详细信息,包括楼栋、单元、房号等详细分布情况。
3.3 维修保养职责:甲方负责对物业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4 安全管理:甲方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物业的安全与保障,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门禁系统等。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两篇)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二)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二)一、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在甲方负责管理的物业项目中进行包干制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一条合同的目的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负责管理的物业项目进行包干制物业服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对物业项目进行维护、运行和管理,双方共同维护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
第二条计划性维护和巡查2.1 乙方将根据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计划性维护和巡查方案,并提前向甲方报备。
2.3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业项目的信息和支持。
第三条应急维护和事故处理3.1 乙方在物业项目中应设置和配备足够的应急维护设备和人员,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和应对突发事件。
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物业项目的相关应急预案和紧急联系人信息,并配合乙方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条设备设施管理和维修4.1 乙方有义务对物业项目中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4.2 甲方应提供设备设施的备案和维修记录,以供乙方进行参考和管理。
4.3 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重大故障或需要更新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并经双方共同协商后进行处理。
第五条安全管理5.1 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来负责物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人员、保安设备等。
5.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物业项目的安全保卫计划和相关的安保需求,双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方案。
5.3 如发生安全事件或紧急情况,乙方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财务管理6.1 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6.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财务材料和凭证,也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七条保密义务双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和终止后对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一切资料进行严格保密,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金的规定。
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5篇

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5篇篇1甲方(物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数值按实际填写)1.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秩序维护等。
2. 乙方未移交的物业使用、管理相关遗留问题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服务期限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四、服务费用1. 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
2. 业主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负责收取。
业主空置房(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合理的物业服务费用缴纳比例。
1. 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共同维护物业区域的和谐稳定。
2. 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3. 乙方应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对物业的损坏部位及时报修,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物业管理。
4.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物业区域的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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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传真号码: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普通住宅□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 省(市)区(县)路(街)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期交付,需注明各期业态、面积及交付时间)*其中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其中三期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年月交付以上具体分期交付面积和时间,以甲方书面提前90天书面通知为准。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 ;总户数:共户;车位数量:总计个,其中地面车位个、地下车位个。
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上述指标最终以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指标如有调整变化,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变。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
依法应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乙方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4年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可选条款)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六、七)。
(或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或其他个性化需求提供维修养护服务或其他个性化服务,但委托的单个业主应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现场公示。
第三章物业服务期限第五条*本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从甲方与首期首批购房者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起始,至甲方与最后一期购房者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计算满叁年终止。
甲方应在与首期首批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之后7日内,将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本合同到期,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没有与第三方签订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乙方愿意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将自动延续至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与乙方或其它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为止,但乙方有权于合同延续期内在提前1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退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可选:只包含公共区域部分,不含业主楼内保洁、秩序维护及自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会所:元/月•平方米;其他():元/月•平方米;*改变原设计功能的物业,按改变后的实际使用功能类别的管理服务费标准收取。
业主改变房屋结构增加使用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应该按同等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由供给方直接向用户终端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调整:如遇政策性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能源供应单位公布新的能源价格,造成物业服务成本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可根据以下约定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
1.物业服务成本中人工费用占%,能耗费用(电)占%。
2.物业服务费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的计算公式及实施时间:调整后物业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1+____%×(新社会平均工资-原社会平均工资)/原社会平均工资〕。
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地、市统计局)公布社会平均工资的次月起实施。
3.物业服务费随能源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及实施时间:调整后物业服务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1+____%×(新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
自当地能源供应单位公布新能源价格标准的次月起实施。
4.本合同所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是依据合同签订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及能源价格标准测算,即社平工资为元/人.月,能源单价为元/度,当项目入住时,若上述社平工资、能源单价有所调整,则应当本条2.3.条款约定对物业服务费标准作相应调整。
5. 甲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更改原设计规划,(例如:增加绿化景观、水体河道、设备设施、减少项目交付面积等)由此导致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的增加或物业服务费用收入的不足,相应差额由甲方予以补贴或调整物业服务费单价。
6.甲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分期交付延期,由此导致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入的不足,相应差额由甲方予以补贴。
7.物业服务费调整及实施时间:物业服务费调整通过后的次月起实施。
8.上述关于物业服务费调整的约定,甲方应向购房者(物业买受人)说明,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和体现。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管理费分摊;10.法定税费;11.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甲方与首期首批购房者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含预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起计收;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个月(年/季/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每个月(年/季/月)的首月10日前,逾期未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4.*业主入住时,乙方预收取自入住之日起至第二个收费周期共计两个收费周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5.如遇政府政策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空置物业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每个月15日前全额交纳上月空置物业费。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必须的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用(物资装备费),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物资装备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物资装备费)30%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剩余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办费(物资装备费)70%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在本物业入住前60天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必须的本项目物业前期介入费(前期介入人员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应将本项目物业前期介入费(前期介入人员费用)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4.本项目物业前期介入费(前期介入人员费用)包含本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于项目入住前90天进驻现场,管理人员于本物业入住前60天进驻现场,全体操作人员于本物业入住前30天进驻现场的人员费用;(前期介入费和开办费用明细详见附件六)第十四条*代收代付费用1.如本项目的水、电、气、暖的供给方委托乙方进行代收代付各项费用,乙方有权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2.如本项目的水、电、气、暖的供给方委托乙方进行代收代付各项费用,则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缴纳所有乙方为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代收代付的所有费用。
逾期缴纳,则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向逾期缴纳人收取违约金。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五条停车场收费标准地面车位:元/位.月地下已售车位:元/位.月地下未售车位:元/位.月1、地下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提取每个车位停车费的元/个·月标准作为停车服务费,用于日常停车位使用及运行成本费;每个车位停车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地下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的,业主有优先使用权,乙方受甲方委托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位停车费,其中乙方提取每个车位停车费的元/个·月作为停车服务费,每个车位停车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甲方室内停车位用于销售的,应当预留一定数量的车位,用于向本项目业主出租,*停车场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停车场运行成本及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停车场的车位使用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
*以上费用仅为车位有偿使用、停车秩序疏导服务费用,不包含车辆及车上财产的保管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会所的经营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偿使用会所。
(委托协议详见附件七)第十七条特约服务收费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收费遵从以下标准:1.属于市场价调节价的按照市场调节价或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2.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3.*乙方可按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协议商定的特约服务项目及项目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其它经营收入*乙方利用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征得甲方及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乙方提取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可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若有剩余再行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且乙方按项目经营。
(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在本项目适宜时期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养老、房屋买卖、家政维修等有偿服务。
第六章中央空调及供暖(可选)第十九条中央空调运行维护保养和收费标准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其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2.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元/月.平方米标准交纳,每(年/季/月)交纳一次并在每(年/季/月)第一个月10日前交纳,逾期未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款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3.*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调整:调整后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标准=调整前中央空调运行维保费标准×〔1+_____%×(新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原能源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