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的范围
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征地青苗补偿费是指政府或者征地单位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作物进行补偿的一项政策。
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征地青苗补偿费的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的确定以及补偿费用的支付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征地青苗补偿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征收的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且有关部门应当在征收前向农民公告,听取农民的意见。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对于征地补偿费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的确定是征地补偿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青苗补偿费的标准应当按照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农作物的品种、生长周期、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一般来说,补偿费用应当包括青苗作物的补偿价格、种植成本、劳动补偿费等内容。
同时,补偿费用的确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合理诉求,保证补偿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最后,补偿费用的支付是征地青苗补偿政策的落实环节。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单位应当在征收前向农民公告,并且在征收后及时足额地支付征地青苗补偿费。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费用的及时支付和合法性。
总之,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的确定和落实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青苗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保证补偿费用的合理性和及时性,促进农民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论征地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测算方法

。
1 征 地 补 偿 范 围
征 地 补 偿 的范 围是 确定 合 理 补 偿 的 重 要 方 面 。 由于 征 地 补 偿 涉 及 到很 多 方 面 , 多 重 因素 的影 响 , 受
再 加 上 国 内 外 不 同 的 国 情 及 考 虑 问 题 的 角 度 和 内
我 国共 征 地 3 8 9 3 . 3万 h 。 m ,形 成 4 o 1 0多 万 失 地 农
民 …。 如 果 不 对 如 此 庞 大 的失 地 农 民 队伍 进 行 合 理
的安 置 补 偿 ,将 势 必 影 响 我 国社 会 的 稳 定 ,形 成 严
会 发 生 较 大 的变 化 ,保 障农 民 的 生 活 权 利 。张 全 景
和 土 地 管 理 部 门研 究 的 热 点 问 题 。为 此 ,对 征 地 补 偿 问题 中 的 补 偿 标 准 、补 偿 范 围 和 测 算 方 法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工 作 进 行 回顾 和 总结 , 以 期 对 我 国 的征 地 补 偿 问 题 及 其 发 展 趋 势 形 成 一 个 比较 清 晰 的认 识 。 关键 词 :农 业 经 济 ;征 地 补 偿 ;综 述 ;范 围 ;标 准 中 图分 类 号 :F 0 31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 0 — 1 8 ( 0 8 0 - 0 31 0 3 X 2 0 )2 2 — 4 0 8
容 ,征 地 补偿 的 构 成 往 往 存 在 一 定 的差 异 性 。
11 国 外 征 地 补偿 范 围 .
在 加 拿 大 ,法 律 明确 规 定 征 地 补 偿 一 般 要 包 含
征地补偿包含哪些部分,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包含哪些部分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征地补偿费用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数进行计算。
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
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造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
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征地补偿包含哪些部分,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二、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2、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地补偿,又称强制性补偿(force compensation)、征收补偿、补偿性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承担社会或经济建设战略的实现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政策措施,由国家或政府机构实施政府征土,或非法、违反法律的私人征土,目的在于为一般公共利益的建设而实施的补偿性赔偿、抚恤等活动。
地补偿的制度旨在确保政府部门在实施政府征土时,必须提供足够的补偿给受影响的个人或单位,以弥补受影响者损失的补偿金。
地补偿标准是政府在执行地补偿政策时所遵循的补偿金额标准。
一般来说,地补偿标准应随着政府征收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所变化。
比如,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十字路口,应设定的补偿标准要高于征收土地用于绿地保护的补偿标准。
总的来说,地补偿标准有几个要素,包括:(1)征土的方式:一般来说征土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强制性征收(force compensation)、补偿性征收(compensation power)以及调整性征收(adjustment power),根据不同征土方式,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别。
(2)征土土地的用途:通常来说,用途是补偿标准重要的参照物。
比如,如果征收的土地用来建设市政道路,那么我们可能会偏向设定更为严格的补偿标准;如果征收的土地用来开发小区等居住用途,那么补偿标准可能会比市政道路的低一些。
(3)折旧率:一般来说,折旧率是根据地补偿对象的价值折算得出的,折旧率越低,补偿金额越低;相反,折旧率越高,补偿金额越高。
(4)核定赔偿额:核定赔偿额是指政府机构最终确定的地补偿标准。
政府机构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地补偿对象的实际价值和补偿对象本身的情况,最终制定出一个补偿性征收的核定赔偿额。
以上是地补偿标准的四个主要内容,在实践中,还应考虑到地补偿对象的具体情况,以确保政府征收地方的实施有效且公平,从而可以理想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022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一、2022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
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
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三、征地补偿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2、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3、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①、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小写:********整)(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务法律效果 的行为 ,行政 机关公开不 公开政府 信息 ,
既 不对 申请 人 的 议 利 产生 影 响 ,也 没有 给 申请 人 增 加 义务 , 因而 是 不 可 诉 的 。 这 些 模 糊 认 识 有 必 要 澄 清 。 随 着 同 家 职 能 的 转 变 ,积 极 主 动 地 向人 民提 供 最 大 根据 国内外的经验 ,行政 复议是解
决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争 议 的主 要 渠 道 。相 对 于 司 法 救 济 渠
事实上 ,最 高人 民法 院 2 0 0 4年《 于规范行 政案 关
件案 由的通知》 所列举 的行政 行为种类达 2 7种 之多 , 而且包括 了行 政给付 、行政合 同 、行政允诺等行政处
3政讼公、 诉 民 . 行
不少人认 为 “ 体行政行 为”是指 行政许可 、行 具
政 处 罚 、行 政 强 制 等 针 对 特定 人 和 事 直 接 引 起权 利 义
秘 密 、个人 隐私 以外 的政府信息 ,原则上都应向社会 公 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 ,公 民 、法人等也可 以根据 自身需要 申请获
的补 偿 金 。 被 征 地 前 3年 每 67平 方 米 产 值 为 5 0 6 00
元 ,就算按《 土地 管理法 》 的最低标准计算 ,被征地农 民也应该 得到土地 补偿 费( 67平 方米计算) 0 0 按 6 :50
元 ×6 3万 元 ;安 置 补 助 费 :5 0 = 00元 × = 4 2万 元 。 这
■匪圜
【 例 】 县要 建 电 厂 , 案 某 拟 征 用 下 板 城 村 菜 地 33 .
土 征 补 范围 标准 什 地 收 偿 及 是 么
郴州市委党校( 3 0) 谭 礼 塘 4 00 2
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第1篇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一、前言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合规进行,保障被征拆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二、项目背景(一)项目名称:XX项目(二)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区(县)(三)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XX平方米(四)项目性质:公益性项目三、征地拆迁范围本次征地拆迁范围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四、补偿原则(一)公开公平: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公开透明,公平对待所有被征拆对象。
(二)合理补偿:根据法律法规及市场评估价,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拆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人文关怀:充分考虑被征拆对象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人文关怀。
五、补偿标准及方式(一)土地补偿1. 土地补偿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2. 土地附着物补偿: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1. 房屋补偿费: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2. 附属设施补偿费: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三)搬迁补助1. 搬家补助费: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2.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四)其他补偿1. 经营性损失补偿:对于被征拆对象因征地拆迁造成的合法经营性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2. 人员安置:根据被征拆对象的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就业及子女就学等问题。
六、补偿程序(一)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补偿对象及补偿标准。
(二)公告公示:将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进行公告公示,征求被征拆对象的意见。
(三)签订协议:与被征拆对象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四)实施补偿: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
(五)搬迁及拆除:协助被征拆对象搬迁,并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清理。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
国家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农民耕地补助标准是怎样的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⑶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四、国家征收农村基本农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征收农村基本农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农田被征收,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金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的费用相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4年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合同模板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合同模板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土地征用补偿概述1.1 土地征用范围1.2 土地用途1.3 征用土地面积第二条补偿依据2.1 法律法规依据2.2 补偿标准依据第三条补偿项目及标准3.1 土地补偿费3.2 安置补助费3.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4 青苗补偿费3.5 其他补偿费第四条补偿支付方式4.1 补偿款支付时间4.2 补偿款支付方式4.3 补偿款支付主体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变更5.1 土地使用权注销5.2 土地使用权过户5.3 土地使用权转让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6.1 征地方权利义务6.2 被征地方权利义务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条件8.3 合同终止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征地方违约责任9.2 被征地方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履行和监督10.1 合同履行期限10.2 合同履行地点10.3 合同履行监督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1.3 泄露后果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定义12.2 不可抗力后果12.3 不可抗力应对措施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清单13.2 附件效力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14.2 约定内容的变更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土地征用补偿概述1.1 土地征用范围本合同所述土地征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具体位置、面积等详细信息)。
1.2 土地用途征用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具体用途,如住宅、商业、工业等)。
1.3 征用土地面积征用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补偿依据2.1 法律法规依据本合同的补偿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征地补偿费的性质和征地补偿的分配范围及分配办法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资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所有者所有,不应与财政资金混同管理和使用。
征地补偿费要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
土地被全部征收,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撤村建居”时,在集体资产处置前,被征地农民继续享有原集体资产的分配权益。
要严格规范征地和补偿行为,不得降低国家和省规定的补偿标准,不得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应当支付给农民的各项费用。
按照规定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纳入公积金或公益金,严格管理,首先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其次可以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二、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程序及账务处理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批准,并履行代表人签署意见、姓名的程序,事后要将征地补偿费的实际收支、管理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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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的范围和计算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
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一、基本知识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
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
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
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
实际中,用地者在预算出其三大补偿费金额后,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与村集体,由村集体再行处理。
因货币所有权随占有而转移,此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由村集体占有控制,村民并不拥有该费的所有权,其与村集体形成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村集体作为享有青苗补偿费的村民的债务人,必须将该费返还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体行使给付请求权。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安置补助费俗称“劳力安置”,是对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但安置补助费的金额多寡、支付标准并不受被征土地多寡因素影响,其标准更多地考虑受安置农民个体因素。
二、可执行性分析
三大补偿费可否执行,关键在于其性质是否属一般的“财产”范畴,即其是否具有不可执行的个性。
如上分析,村民取得青苗补偿费的法因在于损失与补偿,其取得的该收入,并不异于其他财产,故不具有不可执行的个性,应当可以执行。
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可否执行,我们则在下面具体探讨。
1.对已经进行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法院有权予以执行。
笔者认为,虽然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处分加以强制限制,但对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并未禁止处分。
因此,村集体对土地补偿费的处分有完全权利,对其依自治权作出的处分的合法性,应当予以承认。
土地补偿费财产性质同于其他财产,但因土地补偿费权属归村集体,若村集体对土地补偿费并不分配到户,则法院不能因被执行人为村民而执行集体财产。
仅在村集体依法分配土地补偿费,该征地补偿款权属、性质发生变动时,法院对此时的土地补偿费才可采取强制措施。
2.对于直接支付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法院亦有权予以执行。
法院的强制执行并不与法律强制设立安置补助费初衷相冲突,安置补助费设立初衷在于保护农民这一弱势职业群体,强制执行对象为农民个体,注重对被执行个体的生活条件、经济状况的分析。
在现实中,多数农民并不富有,安置补助费在其失地后一段时间内,对其生活与工作的扶持亦可以想像,故一般不能再强制执行。
对此,法律亦规定了强制执行中的执行豁免制度,法院在执行中必须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人权,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使其不会因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走上绝境,或只能依赖社会救济过日子,导致社会负担的加重。
综上所述,对于直接支付给村民的安置补助费法院有予以执行的权力。
法院强制执行标的为行为或财产,其中的财产应为被执行人所有或可支配或可期待财产,若土地征用后对需安置人员进行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不再直接支付村民,虽安置补助费利益指向被执行人,法院对该种类型的利益可否执行,理论界尚未形成主流观点,为稳妥起见,法院目前对该利益不予强制执行为妥。
三、法院的执行
法院在对三大补偿费执行中,应当先查明被执行人有无征地补偿款的收入,以及被执行人个人具体收入金额。
对被执行人的该收入予以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收入名义上已归被执行人所有。
因此,对于这三种费用的执行,还很有必要结合征地补偿款的支付过程进行分析。
由于青苗补助费完全归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虽青苗补助费由村集体占有,但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因此,在用地者征地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后,法院即有权对该补偿费予以强制执行。
而对土地补偿费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该补偿费所有权属已发生变动。
一般而言,村集体作出分配决议后,因决议为纯意思表示,故并不立刻致使征地补偿费性质、权属发生变化。
同时,再考虑到村集体也完全可再依法重作出推翻分配该补偿费的新决议,因此,即使在决议中被执行人可得土地补偿费已得到明确,法院亦不能对权属仍归村集体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因村集体依法作出的决议,对村集体本身及村民具有约束力,故在尚未有相反证据足以排除该决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依分配决议对属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范围的征地补偿款予以冻结,以防事后的执行难。
这是法院对权利人可期待权利预先采取的控制性措施,法
无明文禁止此种执行措施,故从法理上讲,应当是允许的。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村集体事后重作出与分配决议相抵触的新决议,法院可在审查后予以解冻。
此时的解除冻结裁定并非基于前一冻结的根本性质错误,而是基于法律事实的变化而变化。
另外,如果在法院采取冻结措施后,被执行人不能再放弃领取该土地补偿费,法院也不因其不到场,而受制于村集体意志,致使划拨不能。
笔者还认为,因分配土地补偿费在性质上属于村集体分配其集体财产,若村集体对法院的划拨措施不予配合,法院可直接执行村集体的其他财产,以充抵执行标的额。
同理,在形成需安置人员不再统一安置的决议后,法院即有权对被执行人的安置补助费予以执行。
征地有哪些费用
实施征地需要支付以下六方面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