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与本方案相抵触的规定,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的现象日益增多。为维护被征地区域内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款合理、公正分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5.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与本方案相抵触的规定,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征地现象日益增多。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征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3.计划生育家庭及其他依法享有权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分配方式
本次征地补偿款分配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按以下流程进行:
1.拨付征地补偿款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2.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3.讨论通过并报批分配方案;
4.分配补偿款给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五、分配标准
1.土地补偿费: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
6.报批分配方案;
7.分配征地补偿款。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政策宣传与培训;
3.严肃工作纪律;
4.加强监督与检查;
5.及时解决遗留问题。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么样的各地征地补偿费分配方式不相同,参照当地实际补偿政策。
下面是关于征地补偿总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征地补偿费标准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宁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五个不准”: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且无法恢复的,可以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准剥夺和非法限制其应当获得的相应征地补偿费;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不准假借以村民会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对农村土地的投入,不准克扣或剥夺投资者的合理补偿;公开发放征地补偿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
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劳动保障、财政、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农村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和补偿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因XXX地块项目收储需要,需征收XXX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11公顷(1.2165亩),其中XXX村耕地0.0003公顷,农村宅基地0.0808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X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备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按XXX号文件第六条进行结算。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实行包干补偿与按实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现按丽政办—1—发XXX号文件执行,即按照耕地23.25000万元/公顷标准补偿给包干统筹,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XXX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7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计,征收补偿费金额为人民币8.88745万元(大写:捌万捌仟捌佰柒拾肆元伍角)。
3.社保安置。
本次征地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 人。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式1.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XXX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XXX号)文件执行。
2.本次安置按照(货币安置、公寓安置、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XXX征收地块。
3.住宅搬迁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XXX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助标准以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标准的通知》(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4.相关签约时间另行通告。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XXX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2—。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一、征地目的征地是指国家、集体或者个人为了公益事业或者自身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收回土地,对土地的使用权及其附着物进行变更处理的活动。
征地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等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在实施过程中,征地也会造成一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损失和影响。
因此,征地补偿是保障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征地权利人依照法律程序收回土地后,对农民等权利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一种补偿标准。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根据土地公告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价、他项权属登记记录等资料作为基础,按照政府采取的征地方式进行定价,采用规章制度、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不低于公告价和出让价的平均值。
2.交换土地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划拨、出让等使用权转移方式,应当由政府或者出让人给予权属人等等值的土地或者财物补偿。
交换土地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与等值交换的原则确定。
3.搬迁、安置费征地后,当地政府应当对受到征地影响的人员进行合理的搬迁、安置,并支付一定的搬迁、安置费。
搬迁、安置费的标准应当包括移居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人均用地面积、住房面积及配套设施等因素。
三、征地补偿方案在实际征地补偿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并尊重权利人的诉求和利益,依法按照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合理、公平的补偿,同时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等权利人在征地后参与新型农业、新型城镇化等产业转移与更新,最终实现征地补偿的可持续发展。
1.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前,应当充分听取权利人及其合法代表的意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科学可行的征地补偿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征地补偿方案应当尽量避免过高的现金补偿,最大限度保护土地的稳定性和权利人的利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3.在征地补偿中,应当考虑权利人的股权收益、相应的扰民计算、农户的劳动成本,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1篇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部分土地进行征收成为必然。
为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目标1. 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合理补偿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经济损失。
3. 完善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安置措施,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以征收公告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合法权益人。
四、补偿标准及方式1. 土地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
4.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发放。
5.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异地安置等。
五、安置措施1. 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款,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 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与被征收人进行产权调换。
3. 异地安置:为被征收人在其他地区提供安置房,确保其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4. 临时安置:在征收过渡期内,为被征收人提供临时住房或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优惠政策1.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税费减免。
2.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就业、创业扶持。
3.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提供社会保障。
4.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子女提供教育资源。
七、实施步骤1. 发布征收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
2. 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调查、登记。
3. 开展征收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4. 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 实施征收,支付补偿款,落实安置措施。
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模板

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模板一、前言。
各位乡亲们!咱们村这次因为[土地被征收的具体项目,如修路、建工厂等]有了土地补偿款。
这可是一笔关乎大家利益的钱,所以咱得好好商量出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让这笔钱能给每家每户都带来实惠。
二、分配原则。
# (一)公平公正原则。
就像分蛋糕一样,不管你家是老户还是新户,也不管你家人口多还是少,在这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上都得一视同仁。
不能搞特殊化,每个村民都有平等享受这笔钱的权利。
# (二)按贡献分配原则。
虽说土地是集体的,但有些村民在土地的维护、耕种上付出了更多的心血。
比如说,有些人家多年来一直精心照料村里的荒地,把它变成了能种庄稼的熟地,这种为土地增值做出贡献的,在分配的时候应该适当有所体现。
# (三)保障基本权益原则。
要确保每个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特别是那些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村民,这笔补偿款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雪中送炭,所以在分配的时候得考虑到这一点,不能让任何一个村民因为分配不合理而生活陷入困境。
三、分配对象。
# (一)户籍村民。
只要你的户口在咱们村,那你就是咱们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就有权利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这是最基本的,不管你是在家务农,还是外出打工,都一样。
# (二)特殊情况。
1. 外嫁女:有些外嫁女虽然嫁出去了,但户口还在咱们村,而且在婆家没有分到土地的,那她也应该参与咱们村的土地补偿款分配。
毕竟她的根还在这儿呢,咱不能把人家落下。
2. 新生儿:新生儿是咱们村的未来和希望啊。
如果在土地征收确定日期之后出生的宝宝,只要户口落在咱们村,也应该算在分配对象里。
这就像种下一颗种子,虽然刚发芽,但也是咱们村的一份子。
四、分配方式。
# (一)按人口分配。
1. 咱们确定一个分配的基准日,比如说[具体日期]。
在这个日期之前,户籍在咱们村的村民人数为准。
2. 然后,把土地补偿款的[X]%按照人口平均分配。
比如说,咱们村一共补偿了100万,其中60万就按照人口来分。
假设咱们村有500人,那每个人就可以分到60万÷500 = 1200元。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农村集体⼟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地分为国家⼟地和集体⼟地,如果集体⼟地被征收的,需要给予集体⼀定的补偿费⽤。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农村集体⼟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集体⼟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根据《⼟地管理法》第四⼗七条的规定,征⽤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城市郊区的菜地,⽤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
根据《⼟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员个⼈或者征得被安置⼈员同意后⽤于⽀付被安置⼈员的保险费⽤。
实践中,农民的⼟地被征⽤后,由于⼟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般⽆法及时调整其他⼟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法对需要安置的⼈员进⾏安置,通常将⼟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如何将这些款项发放到村民⼿中呢?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地补偿费的⽀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组为集体⼟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案直接将⼟地补偿费⽀付给村民。
⽽安置补助费的发放⼀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付给村民。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种植⼈相对⽐较明确,⼀般不存在很⼤的争议,容易产⽣纠纷的主要是⼟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
分配⽅式⼀般有⼆种:⼀是由分有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论其承包的责任⽥是否被征⽤;⼆是谁承包的责任⽥被征⽤,就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是针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征地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机制,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公平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满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
1. 合理公平原则,征地补偿款分配应当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保障每一位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够分享到征地补偿款的利益。
2. 补偿优先原则,征地补偿款应当首先用于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包括对土地、房屋、果树、林木等的补偿,以及对因征地而造成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损失的补偿。
3. 公益优先原则,征地补偿款中的一部分应当用于公益事业,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等,以造福被征地农民及其所在的社区。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程序。
1. 制定分配方案,在征地补偿款划拨到乡镇政府账户后,乡镇政府应当根据征地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和被征地农民的人数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2. 公开透明分配,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当公开透明,乡镇政府应当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公开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和具体分配标准,接受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和意见。
3. 分配执行,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制定的分配方案,将征地补偿款按照每位被征地农民的应得份额进行分配,并及时发放到每位被征地农民的手中。
三、征地补偿款分配管理。
1. 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乡镇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征地补偿款管理机构,负责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加强监督管理,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3. 定期公示情况,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公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和评议。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效果评估。
1. 定期评估效果,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效果进行评估,包括被征地农民的满意度、征地补偿款的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范文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范文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
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20xx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毕业后将转非户口迁回本村或将户口暂放在市人才中心城市集体户上的,可获得土地补偿费。
6、婚入人员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婚入人口已经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原籍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7、因婚迁入新居住地带来的孩子和婚后回迁人员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后,因结婚迁新的居住地带来的孩子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对待,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费。
凡是在20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因婚迁出,后迁回本村的农业人口,本享受全额征地补偿费,其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费,所生的孩子应视本村新增人口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随之迁入本村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及其他亲属不享受征地补偿费。
8、现役军人凡是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参军未提干的(包括初级士官),应享受全额土地补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上诉状上诉人: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上诉人因不服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判决,依法改判为:广州市XXX路XX号XXX单元中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原告所有,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上诉人所有。
上诉理由:1、一审原告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补偿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予以驳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年,上诉人安置原审原告回迁之后的数年之内一直未对公摊面积的问题向上诉人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向上诉人或法院主张过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要求进行补偿的问题,因此原审原告关于要求对于公摊面积增大的部分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2、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违反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首先,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
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
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
以2011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配对象
本村在籍的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
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
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11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
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凡是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毕业后将转非户口迁回本村或将户口暂放在市人才中心城市集体户上的,可获得土地补偿费。
6、婚入人员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婚入人口已经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原籍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7、因婚迁入新居住地带来的孩子和婚后回迁人员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后,因结婚迁新的居住地带来的孩子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对待,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费。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因婚迁出,后迁回本村的农业人口,本享受全额征地补偿费,其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费,所生的孩子应视本村新增人口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随之迁入本村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及其他亲属不享受征地补偿费。
8、现役军人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参军未提干的(包括初级士官),应享受全额土地补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9、全户迁出和全户消亡人口(这里的户指同一土地承包合同内的人口)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全户迁到设区的市或全户消亡的,其所承包的土地应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对至今未收回的征地时其子女或亲属均不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10、死亡人员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家庭承包中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一个或部分人员死亡,可分配土地补偿费但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1、迁出人口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迁出,可享受土地补偿费,介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2、具有土地承包权的无地人口
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具有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农户至今未承包土地的,征地时同样享受全额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3、空挂户不参加此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