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统计

合集下载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当前社会中,如果国家征收了农民的⼟地,是要给农民⼀定的补偿的,但是很多⼈对征地补偿的标准并不是特别清楚。

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地管理法》第四⼗七条征收⼟地的,按照被征收⼟地的原⽤途给予补偿。

(⼀)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案规定。

(⼆)⼟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付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地补偿费⽤项⽬有哪些(⼀)⼟地补偿费;⽤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付的⼀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地单位对被征收⼟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付的⼀种补偿费⽤。

(三)附着物补偿费;⽤地单位对被征收⼟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付的⼀种补偿费⽤。

(四)安置补助费;⽤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付的补偿费⽤。

(五)社会保障费⽤;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地,除应当依法⾜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活。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所进⾏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征地补偿的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平不同,并没有⼀个明确的规定,要根据各地的安置补偿⽅案⽽定。

如果⼤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店铺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法律咨询。

县征地补偿费分配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征地补偿费分配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征地补偿费分配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根本状况我们走访了5个村,涉及57个组,都与县开发区或县生态产业园发生了征地补偿关系,目前已有42个组将征地补偿费安排到户,占总组数的73.68%。

其中两市镇3个村、38个组,除2个组没有将征地补偿费安排到户外,其他36个组均已安排到户。

黄陂桥乡2个村19个组,仅有6个组的征地补偿费安排到户,其他13个组因各种缘由未分下去。

详细状况如下:县开发区目前在两市镇征地牵涉到宋家塘村、金泉村、软塘村、赛田村、湖塘村、新辉社区、荷花社区、大田社区、公园社区等5个村和4个社区。

我们主要调研了2个村和1个社区:两市镇的宋家塘村现有户数480户,人口2160人,已征地1000亩,全村15个组,14个组已完成征地补偿费安排,剩下一个组没有安排;软塘村现有450户,1500人,已征地400亩,全村12个组,11组已完成征地补偿费的安排,1个组没有完成;公园社区现有420户,1480人,已征地1700亩,征地补偿费全面安排到户。

县生态产业园目前在黄陂桥乡征地牵涉到龙石、晨光、排头、余桥、同意等5个村。

我们重点解剖的两个村,根本状况如下:龙石村现有345户,1221人,已征9个组132亩土地,征地补偿费有5个组安排到户,另有4个组没有分下去;晨光村现有285户,1201人,已征10个组土地500亩,征地补偿费只有1个组安排到户,另外9个组没有分下去。

二、征地补偿费的安排方法从以上5个村的调查状况来看,村民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安排方式不一,已经分到户的42组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直接分给承包户。

即所征的地是谁承包的,征地补偿费就归谁。

按此方法安排的有18个组,占已分到户组的42.86%。

〔二〕按人口安排。

一是按承包土地人口和现有户籍人口加权平均安排。

如黄陂桥乡龙石村力新组将该组1997年参与分田分地的人口和现有的户籍人口对半来分,即将土地补偿费分成两半,一半按1997年分地人口分,一半按现有户籍人口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16每亩价格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16每亩价格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16每亩价格2016国家征地果树补偿2016年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篇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16每亩价格2016年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2016年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众所周知,国家在征收农民的土地时,肯定是要给一定的征地补偿,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应该给哪些补偿,也不知道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文详细讲解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表

征地补偿标准表

征地补偿标准表附表:1 单位:元/亩说明: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 1 -青苗补偿费标准表(一)附表:2 单位:元/株2、一穴多株的,按一株计算补偿。

3、树木超过表中胸径的不予补偿,只付砍伐工资。

4、以上树木苗圃按株数补偿或按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结合已栽培年限予以补偿,但每亩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9700元;盆栽的只补偿搬运费。

补偿后的林木由被征地方在规定的搬迁腾地期限内自行处理。

被征地方逾期未处理的,征地方有权处理。

- 2 -青苗补偿费标准表(二)说明:1、柑桔类定植前为苗期,定植后1-3年为定植管理期,4-5年为始果期,20年以上为衰老期。

2、杂果类1-3年为定植管理期,4-5年为始果期,6-15年为盛果期,16年以上为衰老期。

3、以上种类成片的果园、经济林木包括定植后零星果木的青苗补偿费按本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种类的苗圃按实际密度结合标准密度(30000株∕亩)进行补偿,实际密度达到标准密度的20﹪、40﹪、60﹪、80﹪和100﹪的,分别按1940元∕亩、3880元∕亩、5820元∕亩、7760元∕亩和9700元∕亩进行补偿。

4、成片定植后的以上果木和经济林木,按乌桕每亩不超过250株、拐枣每亩不超过150株、,葡萄每亩不超过110株,石榴每亩不超过110株、其他的每亩最高不超过100株结合生长期进行补偿,生长期的细分视情况酌定。

5、林果苗兼栽兼种的,按主要物种的合理密度进行补偿。

- 3 -青苗补偿费标准表(三)说明:1、专业菜地是指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为确保城市蔬菜供应批准划定的专门用于蔬菜生产的耕地。

专业菜地其他附属设施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2、专业菜地改种非蔬菜作物的,或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有其他作物的,按旱土标准进行补偿。

3、种有多种作物的,只按土地类别的年产值酌情补偿。

4、生长期在一年以上的农作物,可按生长期长短以一年产值加计2-5个月的产值计算补偿。

5、撩荒田土不予补偿。

农村征地土地补偿费用的财务处理

农村征地土地补偿费用的财务处理

农村征地土地补偿费用的财务处理作者:潘新奇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22期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特别是国家级经济新区和各级各类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征用和占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量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了巨额的土地补偿费用。

巨额的土地补偿费用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进行及时的账务处理,以正确核算和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失地村民的合法权益。

一、土地补偿费用的财务核算范围国家经济建设所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包括征用的耕地和非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意见》( 农经发{2005}1 号) 文中明确指出:“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全部统一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并设立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统一进行管理。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用所获得的征地补偿费用财务核算应当是:( 一)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用补偿合同后,由于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土地补偿费用不能马上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土地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土地已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变为国家所有,政府需要在3 个月内支付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用,村集体的会计可视其为债权,暂挂往来账,可根据土地征用补偿合同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模板】

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模板】

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模板】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一、简介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1] 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

是指土公益性事业征用土地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二、征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浅谈农村征地补偿费的会计核算

浅谈农村征地补偿费的会计核算

靠精通业务

熟 练 技 能 才 能 把 农经 统 计

才髓做得到 的


工 作 做 得 更好
( 五 ) 加强指导 是 搞好 农经统计重
, ,
( 三 ) 抓 好 队伍 是 搞好 农经 统计 基

计 算 机 已 经 进 入 了 农经 领 域 并 已 成




除 加 强 对 农经 统 计 软 件 使 用 的 墙 训
算 并设 立 土 地 补 偿 费 专 门 账 户 统
。 ,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失 去 土 地 的补 偿
地补偿舞


包括土
行管理 公开


使 用 和 管 理 情况 要 定 期 向农 民
安 置 补 助 费 以及 地 上 附 着 物

接 受 村 民 主 理 财 小 组和 农 民 群 众 按 照 《 集体 经 济组 织 会 计 制度 》 村 收 到 廊 记 入 公 积 公 益金 的征 用 土
织 征 地补偿 费监督 管 理 指导 工 作 的意
公 益金


也 就 是说 还 有


部 分征 地 补 偿

费 是 不 能 记 入 公积 公 益 金 的

见 》农 经 发 [2 0 0 5 ]: 号 冲 明 确 指 出 :留 归 ( 农 村 集 体 经 济组 织 的 土 地补 偿 费 要 严 格
按照 《 集体 经济组 织会计 制度 》 定 柄 规 全 部统

地 补 偿 费 明 细 科 目 进 行 核算 有 的 记 入


征 地补偿费包括 三 部 分

征地补偿费一览表

征地补偿费一览表

附表1:征地补偿费一览表单位:元/亩附表2 :林木及坟墓补偿标准一览表单位:元/亩根据县十六届政府2016年第一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油茶树补偿标准为:①胸径≥15cm:200元/丛;②10cm≤胸径<15cm:150元/丛;③盛产:100元/丛;④初产:50元/丛;⑤产前:30元/丛。

⑥大苗:10元/丛。

⑦中苗:5元/丛。

⑧苗:2元/丛。

备注说明:(一)征用后采伐的林木(果竹)归原所有者,但必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①有林地:连片面积在1亩以上,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人工造林的4年生等于大于合理株数80%(杉木96株、松类120株、桉树88株)、天然幼树80株/亩且分布均匀和毛竹、篓竹30株/亩以上、丛生的大竹如麻竹、绿竹80株或10丛以上(新造15株),小径杂竹覆盖度50%以上的林地;②疏林地:郁闭度0.1-0.2以下的林地、毛竹20株/亩以下;③灌木林地:坡度45度以上,或岩石裸露,灌木、小杂竹、矮化乔木覆盖率30%以上,具有防护功能的林地;④乔木胸径指1.3米处检尺径、毛竹眉径指1.5米处检尺径;⑤房前屋后零星乔木不包括国家、地方公布的天然珍稀树木和挂牌公布保护的树木;⑥本说明所指以上、以下,均为上含不下含。

(二)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土墓每台1000元,按时搬迁另奖励1000元;水泥墓、石墓每台1200元,按时搬迁另奖励2000元。

附表3 :果树补偿标准一览表单位:元/株附表4 :房前屋后零星乔木及散生木补偿标准价格表附表5:1、主要建筑物补偿标准为:2、对简易结构的建筑物补偿标准为:附表6:住房的补差价优惠减免率表(具体计算方式另行规定)附表7:。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五、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按文件计算
六、土地复垦费
2元/m
2
七、耕地开垦费
0.5元/m
《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 永久和临时耕地数量(不包括荒 理办法》(黑土资发[2001]111号文 草地、林地、未利用土、宅基地 件) 、乡村企业用地等非耕地) 永久和临时耕地数量(不包括荒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 草地、林地、未利用土地、宅基 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地、乡村企业用地等非耕地) 《关于土地登记费及其管理办法》 (黑土计(1991)第76号文件)
2
八、耕地占用税 九、土地登记费 十、土地勘测费
2元/m
2
0.1元/m2 0.21元/m
永久和临时占地数量总和
《关于取得测绘资格收取测绘费问题 的复函》(黑价行函字[1999]13号) 永久和临时占地数量总和 。 占用旧路,河流不计算占地费用
征地费用统计表
费用名称 一、永久占地补偿、安置费 1、耕地 2、宅基地、乡村企业用地 3、新垦耕地 4、未利用土地或弃耕地 5、鱼池 6、园地 7、牧草地、苇地、荒地 8、经济林、用材林地 二、临时占地 1、耕地、荒草地 2、林地 费用标准或倍数 耕地平均产值的10+6倍 旱田的4倍 上一年产值的2倍+开发投资 旱田的2倍 平均产值的3+3倍 平均产值的6+3倍 平均产值的6倍 依据文件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计算基数 按占用面积计算 按占用面积计算 按占用面积计算 按占用面积计算 按占用面积计算 按占用面积计算 按占用面积计算
三、征地管理费 四、森林植被恢复费Fra bibliotek3% 6元/m2
征地费用统计表
费用名称 费用标准或倍数 依据文件 计算基数 《黑龙江省基本建设征(拨)用菜田 收缴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黑农厅联(1986)第 永久占菜田数量 74号、黑财综字(1986)第7号、黑 价联字(1986)第24号) 临时占耕地(不包括荒草地、林 《黑龙江省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试 地、未利用土地、宅基地、乡村 行)》(黑土[1991]第81号文件) 企业用地)数量
黑龙江省林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 于规范调整占征用林地补偿费标准有 按占用面积计算 (2.25+3)元/m2+林木补偿费 关问题的通知(黑林联发[2007]185 号) 平均产值×(施工期+1)年 3元/m +林木补偿费
2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临时占耕地、荒草地数量
《关于规范调整占征用林地补偿费标 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林联发 临时占林地数量 [2007]185号) 《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 目与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 附着物总额的3%(不包括各种 597号文件) 税费、基金)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 永久和临时占林地数量 办法》(财综[2002]73号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