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大全5篇)[修改版]
农村危旧房改造方案(3篇)

农村危旧房改造方案年以来,我镇实施危旧房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全镇农村住房条件和村容村貌。
为了继续扎实实施好农村危旧房改造,进一步凸显改造效果,从年开始按照整村、组推进、集中连片、新建为主、突出特色、示范带动的危旧房改造原则,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资金筹措及改造重点1、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通过中央扩大试点补助、省级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节能示范户补助、农民自筹等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全面高标准完成任务。
2、今年县上下达我镇农村危旧房改造___户,改造工作重点:残疾人建房户___户,其余___户采取集中原则。
房屋建设均按照县城建局提供的《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设计方案》中的样式和标准同步建设。
不足部分资金由群众自筹解决,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3、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的要求:即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两户、其他贫困户和一般户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
时间安排第一阶段:调查核定,制定方案(___月___日—___月___日)镇上根据县上下达的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及领导小组,于___月___日前报县建设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改造(___月___日—___月___日)根据改造实施方案,镇上与施工单位、危旧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后开始建房,每十天上报一次进展情况,于___月___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镇验收督查组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___月___日—___月___日)镇上要随时掌握本区域危旧房改造情况。
工作完成后,镇政府进行初验,并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县政府___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建设保准及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为主,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逐步推进;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的原则。
要依据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调整农村村庄布局,使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有利于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同时依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同步搞好村庄整治,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互促互进,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农村危房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是指那些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人居环境的低质量房屋。
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许多危房。
危房不仅给农民的生活带来威胁,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了改善农村危房问题,许多国家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以确保农村居民可以安全、舒适地居住。
一、改造目标和原则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是提高房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舒适性,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
改造标准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人居环境:改造后的房屋应符合基本的人居环境要求,包括保证室内通风、采光、排水、供暖等基本设施的完善。
2. 结构安全:改造后的房屋结构应能够承受地震、风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的冲击,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耐久性:改造后的房屋应具备一定的耐久性,能够抵抗长期的使用和自然环境的侵蚀。
4. 经济可行性:改造方案应兼顾经济可行性,使得改造后的房屋能够在维护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改造标准内容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结构安全:改造后的房屋结构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承受地震力、风压力等自然灾害力量的要求。
墙体、地基、屋面等关键部位需要进行加固处理。
2. 安全通道:改造后的房屋应具备安全通道,方便居民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3. 室内环境:改造后的房屋应具备较好的室内通风、采光条件。
要确保房屋内的空气流通,并尽量避免潮湿、霉变等问题。
4. 水电设施:改造后的房屋应具备完善的水电设施,包括自来水供应、电器插座、照明设备等,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5. 灾害防治设施:改造后的房屋应配置适当的灾害防治设施,包括防火、防盗、防雷等措施,提高居民的安全感。
6. 舒适性改善:改造后的房屋应考虑居民的舒适性需求,包括保温、隔音等方面的改善,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7. 绿色环保:改造后的房屋应遵循绿色环保的原则,选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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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为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08年到2010年,中央逐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增加危房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
中央财政三年共安排117亿元补助资金,帮助试点地区完成约204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
同时,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今年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拟安排150万户以上。
中央财政已于近期下拨了今年第一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00亿元,并明确今年将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市、区、旗)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解决农垦职工群众住房困难,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启动了黑龙江等6垦区危房改造项目,其中东部垦区每户中央补助6500元,中部垦区每户中央补助7500元,西部垦区每户中央补助9000元,截至2010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33.5亿元,改造危房43.8万户。
2011年国家开始在全国农垦大规模实施危房改造,将安排中央投资34亿元,支持24个省(区、市)的垦区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
第二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一、危房改造对象及补助标准第四条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方案

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方案
危旧房改造是当前城市建设和城乡发展中的重要内容。
针对城市中出现的危旧房,需要采取有效的改造方案,引导居民拥有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推动城市的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从危旧房改造的必要性、实施步骤和政策引导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危旧房改造的必要性
1. 安全问题
危旧房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建筑老化、损耗和修建不规范等原因,危旧房的结构和基础设施存在较大问题,如构件老化、基础不稳、墙体塌陷、燃气泄漏、电线老化等,这些都会给住户的生命安全带来潜在隐患,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 城市增量和人口流动
城市发展带动城市增量,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无处居住,需要通过房屋改造为其提供基础服务设施。
危旧房彻底改造,为居住条件较差的人民提供更好的住房环境,同时也可以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
3. 环保节能
危旧房的建筑结构和材料带来的能源消耗较多,对环境造成较大负担。
改造危旧房,提高建筑的节能环保水平,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节约能源。
二、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步骤。
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3篇)

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引言:在中国,旧危房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
旧危房的存在不仅仅涉及到居民的生活安全,也影响到城乡发展的平衡和社会稳定。
因此,为了解决旧危房问题,2024 年,我国将实施一系列改造方案,旨在提高旧危房改造的效率和质量,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本文将就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政府引领,多部门合作在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中,政府将发挥主导作用,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
政府将组织住建、规划、环保、民政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旧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设计和执行。
这样的多部门合作将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和协调工作,提高改造的效率和质量。
二、科技创新,提升改造效率在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中,政府将推动科技创新在改造工作中的应用。
利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可以加快施工进程,提高改造效率。
例如,引入3D打印技术,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建造出具有良好结构和耐久性的房屋。
另外,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术,也能够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住宅的能源利用效率。
三、分类改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在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中,政府将实施分类改造策略,针对不同的旧危房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
具体来说,政府将根据旧危房的结构老化、地质条件、居住面积等因素,将旧危房划分为三个等级,并分别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
对于结构较好的旧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对于结构较差的旧危房,采取重建措施;对于结构还可以但居住条件较差的旧危房,采取装修措施。
这样的分类改造策略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提高改造效果。
四、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参与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还将提供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工作。
一方面,政府将提供财政补贴,给予贫困家庭适当的经济援助,以减轻改造费用的负担。
另一方面,政府将通过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和参与旧危房改造工作。
这样的政策支持将能够增加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提高改造的可持续性。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一下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知识。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直接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一个有效措施。
自2009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以来,历经十年时间,到目前我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7万户,超过了全市农村居民户数的六分之一,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量97.8万户的25.3%。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是接受了极端天气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把党的惠农政策尤其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很多受益的危改农户编了顺口溜说:“塑钢门窗天花板、危陋住房党来管”,这也是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怀与温暖在基层的真实写照;三是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了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建设,转变了工作方法,改进了工作作风,市和县、乡各级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和建筑工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按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六个精准”基本要求,我主要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危险房屋认定、改造补助资金与管理、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危房改造效果等方面解读一下相关政策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农房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因此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有两个准入门槛,一是经济贫困,二是住房危险。
(一)危房改造农户的确定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2016年及之前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同时在2016年的政策中,明确要求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表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接轨。
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范本(3篇)

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范本2024年旧危房改造方案:提升居住条件,建设宜居社区一、背景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旧危房问题日益突出,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旧危房问题,提升居住条件,建设宜居社区,我们制定了以下改造方案。
二、改造目标1. 提升住房设施:改善住房内部设施,包括厨房、卫生间、客厅等。
改造后的住房应具备通风、采光良好,设备齐全,并符合现代居住标准。
2. 加强结构安全:加固房屋结构,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
3. 改善居住环境:改造旧危房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住环境和社区功能。
4. 提高住房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住房管理机制,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社区自治,提高居民幸福感。
三、改造方案1. 改造流程:(1)立项评估:对旧危房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改造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先级。
(2)规划设计: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和设计方案,确保改造目标的实现。
(3)拆除重建: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房屋进行拆除,按照新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重建。
(4)加固改造:对结构尚可但存在安全隐患的旧房屋进行加固改造,确保房屋的安全性。
(5)内部改造:对住房内部进行改造,提升居住条件和舒适度。
(6)基础设施改善:改善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提高居住环境。
2. 资金筹措:(1)政府投入:政府应加大对旧危房改造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2)社会资本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旧危房改造项目,通过PPP模式等方式进行合作,共同承担改造风险和成本。
(3)金融支持:设立专门的旧危房改造基金,通过银行贷款、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改造成果展示:(1)示范小区:选择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旧危房改造项目,建成示范小区,展示改造成果,吸引更多居民的参与和支持。
(2)宣传推广:加大对旧危房改造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改造项目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公众对改造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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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危房改造方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是事关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全局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工作,势在必行,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建村函〔20xx〕221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村函〔20xx〕143号)及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舒危指办〔20xx〕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排查范围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面开展质量“回头看”排查。
二、工作内容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逐户开展质量“回头看”排查,重点包括房屋是否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居住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认真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落实整改。
三、组织形式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有关人员入户排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特别是省住建厅委托的第三方聘请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巡回指导。
四、时间安排(一)排查阶段20xx年4月16日前,全面完成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
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项,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上报阶段4月18日前,将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和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问题台账表报送至镇危改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4月19日-5月20日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实行清单销号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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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 分散供养五保户。
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
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三、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一)自愿申请。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1.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
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
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
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 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
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 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第二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的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2、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的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
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
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拆除重建。
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危险等级由各县区依照有关文件现场确认,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
2、修缮加固。
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
申报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行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第三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一下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知识。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直接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一个有效措施。
自2009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以来,历经十年时间,到目前我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7万户,超过了全市农村居民户数的六分之一,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量97.8万户的25.3%。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是接受了极端天气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把党的惠农政策尤其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很多受益的危改农户编了顺口溜说:“塑钢门窗天花板、危陋住房党来管”,这也是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怀与温暖在基层的真实写照;三是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了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建设,转变了工作方法,改进了工作作风,市和县、乡各级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和建筑工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按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六个精准”基本要求,我主要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危险房屋认定、改造补助资- 1乡、村下大力实施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农村低保精准识别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危房改造农户确定的工作基础,通过部门工作协调联动和贫困农户动态调整,可以有效地落实改造对象精准的基本要求。
(二)危险房屋的认定主要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2009年印发)。
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并负责认定。
经过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代表均可参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房屋危险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经修缮加固后可继续使用。
D级:房屋整体危险。
局部倒塌或地基基础出现损害,或墙体、梁柱、屋盖等结构构件受到严重损坏.或处于危险场地(滑坡、地裂、河道、暗坡等)。
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鉴定技术导则,按照市级制定的、简明易行的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内容和定性评价方法,通过采取现场核查的形式组织评定,形- 3排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分为四类: 一是对于全省206个深度贫困村,其中我市有99个,分布在五个深度贫困县,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冀办字[2017]38号) 精神,新建每户平均补助3.5万元,维修加固每户平均补助1.3万元。
二是对深度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8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万元; 三是对其他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8万元;四是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区,新建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同时,市级和县区财政都对改造农户每户最低安排500元补助资金。
县、区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和市、县(市、区)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整合相关资金,根据新建、修缮加固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户经济贫困程度等因素,确定当地分类分档次具体补助标准。
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改造农户,县级应当制定兜底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的具体措施,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切实做到政策托底。
按照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5模式。
2、协议帮建。
对农户自身能力不足而且不熟悉、不了解建筑市场信息的,可以由乡政府、村“两委”帮助其推荐有能力、有信誉、有资质的施工队伍。
需要由农户自主与施工队伍签订协议。
3、组织统建。
属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或农户能力极弱由县级政府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经农户同意后,可以通过招投标形式由乡、村确定施工队伍进行统建。
必须确保危房改造投入不低于正常的补助标准。
4、房屋臵换。
采取签订协议、履行公正手续,可以臵换的形式购臵使用外出农户已有的、质量较好的房屋,充分发挥村庄内闲臵房屋的使用效率。
5、集中建设。
通过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农村集体公租房和集体公房等方式,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住房安全。
以上五种建设模式,也是落实改造措施精准要求的主要内容。
(二)建设标准对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
政策规定是: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