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论述题)
劳动法试题及答案

劳动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劳动合同需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B. 劳动合同只需由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即可C. 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无需书面形式D. 劳动合同可以随意变更,无需另行协商答案:A. 劳动合同需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2.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正确的是:A.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3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B. 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无需另行通知C.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即可随时终止D.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需支付经济补偿答案:D.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需支付经济补偿3.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做出以下哪种选择?A. 收集证据后将用人单位起诉B. 直接解除劳动合同C. 暂停履行劳动义务D.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答案:D.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简答题1. 什么是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请简要解释。
答: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由政府或地方政府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制定的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维持基本工资秩序,并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最低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避免劳动力的过度剥削。
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行业和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其具体数额由政府或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2. 请简要介绍劳动法中的加班与休息规定。
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时间。
加班工作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按照法定或者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小时。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每个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时间累计达到4小时以上,应当享受不少于30分钟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网考论述题

1/3 劳动法---论述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2、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3劳动法和社会法的关系4、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5、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关系6、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7、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8、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9、我国现行的工资宏观调控制度的主要内容10、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特别作用表现在11、从劳动法角度看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法律特征12、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13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原则的主要内容14、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联系和区别15、职工福利与其他社会福利项目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6、职工福利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1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行使调查、检查措施权利的主要内容18、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在履行职责时的义务19、劳动争议调解中专门的调解与仲裁或诉讼中调解的相同点和不同点20、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21、试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22、《劳动法》及有关工作时间的立法对加班加点的一般性规定和特别规定有哪些? 23、试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24、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相同点和不同点25、试述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
26、试述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27、试述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8、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29、试述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区别。
30、试述劳动就业的概念和特征。
31、试述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32、试述社会保障与商业人身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33、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
34、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35、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
36、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的主要内容37、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主要内容38、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法学试题及答案

劳动法学试题及答案(适合考试参考)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
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C )。
A.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B.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的发展C.劳动法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2.与劳动法相邻的法律部门最密切的是( D )。
A.行政法 B.经济法C.民法 D.社会保障法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
A.我国《劳动法》中的“拒绝作业权”就是一种罢工权B.结社权是指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C.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D.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利,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4.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
A.用人单位 B.事业单位C.企业 D.团体5.劳动合同的下列条款中,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法定条款的是( D )。
A.劳动报酬 B.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C.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D.试用期条款6.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集体协商中,职工民主推举的谈判代表,须得到( D )以上职工的同意。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 D.半数7.下岗职工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藉此变更劳动合同,替代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C )。
A。
1年 B.2年 C.3年 D.5年8.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由( B )支付的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劳动报酬。
A.政府社会保障部门 B.所在用人单位C.所在地地方政府 D.国务院社保部门9.国际上最早的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规范是( C )。
A.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英国《工厂法》C.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D.日本《工人赔偿法》lo.对于阻挠、刁难、殴打劳动监察员、妨碍监察公务等情况,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责任人员进行( C )。
劳动法简答论述题

简答题1、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P4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
二、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P2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
3、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P22一、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二、从职业分类上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三、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四、从工人运动角度可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五、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
4、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主要有哪些? P23一、列举式方法。
如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3、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二、区别式方法。
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1、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2、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3、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P30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劳动法复习题一、名词解释题1.劳动权利能力: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2.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定限定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3.用人单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
4.劳务派遣: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要派遣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有用工单位管理。
5.工资:薪金。
广义,职工劳动报酬,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
其狭义,仅指职工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或称标准工资)。
6.休假:带薪休假,是法定的劳动者得免于上班劳动并且有工资保障的休息时间。
7.非全日制用工8.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9.劳动法主体: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关。
二、简答题1.简述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不确定)《劳动法》第1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①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③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④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
2.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劳动权利?《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议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1)诺成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劳动合同即可成立(2)附和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实践常表现为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附和表示同意的过程(3)双务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负有义务,各方所负义务既是与各自享有权利对应的代价,又是实现对方相应权利的保证(4)有偿合同:劳动者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等劳动力再生产费用4.简述劳动合同因当具备的必备条款。
劳动法论述题yh

一、试述劳动合同现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劳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调整劳动关系的手段以行政调整为主改变为法律调整为主。
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这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已成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企业双方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真正独立的主体,分别享有选择职业和自主用人的权利2、因此,实行劳动合同制,通过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需求。
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要求企业有真正的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实行劳动合同制,通过劳动合同的法律形式来确立和调整劳动关系,可以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真正享有用人权和择业权,形成劳动力供求调节机制,符合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实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二、试述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我国一贯重视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的保护,通过立法建立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不可剥夺的首要人权。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社会发展需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正常的生产秩序以人、物、环境三要素的协调为基本前提。
通过立法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而在改善劳动条件往往伴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的改进,有利于减轻劳动者的劳动负担、推动生产技术的进步五、为何说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1、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传统民法中独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它做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理由是:a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完整word版,《劳动法》论述题

1.试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P30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
劳动法渊源既有成文法的表现形式,也有判例法的表现形式。
我国劳动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9种:⑴宪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有龙洞的权利和义务等。
⑵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⑶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工伤保险条例》等。
⑷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制定的规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单独或与其他部门制定了大量的劳动规章。
部门规章的名称一般用“办法”、“通知”、“意见”等。
⑸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其他一些法律部门,如经济法中的企业法、公司法、税法等也包含了与劳动相关的内容。
⑹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地方性法规主要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规。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权的经济特区制定的劳动法规,只适用于经济特区。
⑺地方规章。
地方规章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及自治区所在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劳动规章,数量很多,内容也极广泛。
⑻国际法律文件。
经中国批准的国际法律文件也是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①联合国的国际公约,如《反对一切形式歧视妇女公约》;②国际劳工公约;③国际间的双边协定。
⑼国际惯例。
在涉外劳动问题上,在互惠原则基础上也需要在劳动就业、职业安全、劳动力跨国流动等方面参照一些国际惯例。
2.试述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P60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特征:⑴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⑵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劳动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法试题及参考答案课程代码:0016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A.劳动关系 B.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C.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D.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2.我国最早的劳动立法是北洋政府1923年公布的()A.《劳动立法原则》B.《暂行工厂规则》C.《劳动法案大纲》D.《劳动法典》3.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工公约是()A.《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的公约》和《伯尔尼公约》B.《关于女工童工工作时间公约》C.《关于禁止童工从事夜间工作公约》 D.《国际劳动宪章》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D.劳动者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5.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的工资报酬。
()A.100%B.150%C.200%D.300%6.不定时工作时间不适用...于()A.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B.需机动作业人员 C.出租车司机D.矿山井下采掘工人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月最长的时限是()A.12小时 B.24小时C.36小时 D.48小时8.依照我国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发生____事故,应由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
()A.轻伤 B.重伤C.死亡D.停产9.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的赔偿费用是应得工资收入的()A.20%B.25%C.30%D.40%10.某女职工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产假应不少于...()A.75天 B.90天C.105天D.120天11.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最低的是()A.失业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C.生育保险费 D.养老保险费说明:失业保险费(2%,该比例是保险费占工资总额的百分比)医疗保险费(6%左右)生育保险费(不得超过1%)养老保险费(一般高于15%,最高可达20%)l2.因工致残依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不同,分为()A.4级 B.5级 C.8级D.10级1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2002年9月18日通过)规定,每招用一名童工,罚款()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D.5000元14.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制度是()A.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 B.普通中等学校教育 C.军事院校教育D.劳动预备制度l5.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A.职业资格证书制度B.学历文凭制度 C.培训证书制度 D.技能分类制度l6.养老保险关系属于()A.劳动关系B.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C.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D.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关系l7.对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A.依法判决予以撤销B.予以变更 C.发回重审D.驳回起诉说明:“错误”的,撤销;“不当”的,变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保险的概念: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包括:1、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需要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基金。
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三者合理分担,并实行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
2、用人单位补充保险。
根据用人单位自己的经济实力,为了提高社会保险水平,自主地位劳动者建立起来,使本单位劳动者在已有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补充保险制度。
3、储蓄性保险。
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收入的情况,自愿以储蓄形式为自己建立的社会保险。
论述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1、劳动关系概念: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概念: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联系:根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生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规范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随之变化了,因此,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1、范畴不同。
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产生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内容不同。
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内容;劳动法律关系以法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论述我国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及特征概念:劳动权利能力指劳动者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
特征: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3、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
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论述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本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论述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劳动合同履行: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
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这是由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二是要求劳动者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过程。
2、全面履行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劳动者一方按照法律与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劳动任务,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条件及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
3、合作履行原则。
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互相配合,友好合作,并在遇到困难时相互理解和帮助。
我国对社会保险法律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宜原则。
社会保险需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其提供创造条件,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国家才有能力提供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险,同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制约着社会保险水平,社会保险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原则。
社会保险一体化即统一社会保险的项目、统一社会保险或基本社会保险的标准、统一社会保险的管理与实施机制等。
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原则有利于实现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原则。
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而设立的,但社会保险在实质上不是超越劳动者自身行为以外的恩赐,它需要每个劳动者的积极参与与投入,与每个劳动者利益挂钩。
论述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1、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过长时间的工作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法律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首要作用在于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2、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之外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才能使劳动者有更好充沛精力和体力继续从事劳动,才能让劳动者有时间学习,提高自己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3、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工作时间是确定劳动者报酬的一个重要衡量依据,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创造的财富一部分,通过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调整,可以间接协调劳动报酬的分配。
论述劳动法律关系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建立时,双方都是平等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归用人单位支配,并服从用人单位指挥。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和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当事人的意志不得违背国家意志。
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劳动力的人身依附性和作为商品的财产性,决定了作为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和财物。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
由于劳动力的发挥是以劳动者的人身健康为基础,劳动报酬的获得及用人单位的经营利益都要以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前提,因此,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处于核心和基础的规定。
论述社会保险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社会保险法的宗旨主要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公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安全保障,缓和社会矛盾,预防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社会保险法始终,对立法、司法、执法具有指导性作用的根本准则,它对社会保险法以至于社会保险体系建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体现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而且在法律适用中还能发挥弥补法律空白的作用。
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2、社会保险一体化与社会化相统一原则。
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原则。
论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
4、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原则。
5、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原则。
论述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及处理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1、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取消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对全部无效劳动合同应当停止其继续履行,并且予以废止。
2、修改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须对其无效部分予以修正,使其合法有效,对于程序不合法的无效劳动合同,应从程序予以补正和完善,以确认劳动关系合法性。
3、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论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原则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它始终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每一个程序中,它所体现的是国家劳动立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指导思想。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主要有:1、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要依据劳动实体法律和劳动程序法律制度来解决争议。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争议的客观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秉公执法,正确处理劳动争议。
3、及时处理原则。
及时处理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争议时,在不违反程序性规定的条件下,应当尽快处理劳动争议。
4、调解原则。
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争议时,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以说服劝导的方式,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5、三方原则。
三方原则是指各类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组织原则,即在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中,应当由雇主、职工和政府主管部门三方的代表参加劳动争议。
论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的民事合同类型,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功所达成的协议。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主体是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
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主体法律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双方主体在签订前法律地位是平等,签订后劳动关系就具有隶属性特征。
而劳务合同双方主体签订前后法律地位都是一律平等的。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根本目标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行为。
而劳务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是物化或非物化的劳动成果。
4、劳动风险承担不同。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不承担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
而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所使用生产资料由自己提供,而且承担生产资料与劳务活动结合所带来的风险。
5、酬金计算和反映的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的报酬计算以法律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受劳动法律严格制约;劳务合同的酬金计算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次数由双方约定。
6、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合同适用民法。
论述集体协商的意义1、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2、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3、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
论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1、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
2、合法原则。
3、公开原则。
4、公正原则。
5、高效、便民原则。
6、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7、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原则。
8、监察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要遵循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等基本原则,它们都是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均受劳动法的调整。
但是,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另一方是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而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个劳动者。
2、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是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集体协商程序等;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劳动者个人劳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