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添加名字问题
房产证加名字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房产证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其上登记的名字直接关系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权益的享有。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财产分配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
然而,房产证加名字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涉及的法律后果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房产证加名字的法律后果。
一、房产证加名字的法定条件1. 房产证上原有的权利人同意。
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必须得到原有权利人的同意。
否则,新增名字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原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 新增名字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3. 房产证所登记的房屋性质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
但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时,需确保房屋性质符合法律规定,如不属于违章建筑、租赁房屋等。
二、房产证加名字的法律后果1. 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后,房屋所有权会发生变更。
新增名字的当事人将享有与原有权利人相同的房屋所有权权益,如出售、赠与、抵押等。
2. 份额的划分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后,如未明确约定新增名字的份额,则默认为按份共有。
此时,新增名字的当事人与其他共有人享有同等份额的房屋所有权权益。
3. 财产分割的义务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后,如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其遗产将依法进行分割。
新增名字的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财产分割义务。
4. 交易限制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后,如房屋所有权人需进行房屋交易,新增名字的当事人有义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如新增名字的当事人拒绝配合,可能导致交易受阻。
5. 侵权责任如新增名字的当事人未经原有权利人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破坏房屋结构等,可能构成侵权。
此时,原有权利人可依法要求新增名字的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
6. 诉讼时效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后,如新增名字的当事人与原有权利人发生纠纷,需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在房屋产权证加名字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在房屋产权证加名字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安居乐业是人们一直以来的希冀,而一本小小的房产证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怎么样在一本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困惑。
我们这就为你来解答。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具体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种,一般是父母选择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
首先,由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签订《房屋产权变更协议》;其次,准备原产权证,以及原产权人和新增加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的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后,由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一起到房产交易的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无贷的房产证上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首先需要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之后去房屋交易,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后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交完相关的费用,办理完手续后就可以在家等候了,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这样新房产证上就拥有了所需的名字了。
第二种情况是有贷款的房产证上加名字,首先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接着,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之后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操作流程相对也比较复杂。
第三种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不满5年,5.6%的营业税加1%个人所得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满5年则不需要;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不一样);男方转让50%,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房地产权证如何加名或者减名

房地产权证如何加名或者减名问:怎样才能实现“加名”?答:其实“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
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是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其儿子。
张三和其儿子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张三的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二是买卖。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兄弟。
张三和其兄弟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张三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三是析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他除了可以选择以上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
张三和其配偶应以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增加张三的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是怎么规定的婚前一方有房产以成婚为意图,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姓名,视为赠与,该房产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一方婚前房产,在成婚时没有增加另一方姓名,若遇到拆迁状况,处理规矩:归于婚前产业,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在众多家庭剧当中,都会出现一个情节,就是即将结婚的情侣之间,会有一场房产证上面要不要加上对方姓名的对话,有的时候双方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产生争执,从而发生后面的故事。
回归到现实,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的规定还真的存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看。
▲一、房产加名的方法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而另一种是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但这样就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此外,为避免子女夫妻双方为增加名字产生争议,少部分父母也采取了赠与的形式。
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这类直系亲属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契税和公证费。
其所需公证费用、契税也按照子女的受益额占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来计算。
但非直系亲属之间,即便是通过赠与方式,也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契税等,等同于买卖。
▲二、加名费用目前夫妻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暂无征收契税之说,因而夫妻婚后加名仍最为简单也最便宜,整个过程只收取少量手续费,总计在100元左右。
而即使是尚有贷款的房子,也只是在手续上稍多几个步骤,费用相应增加一两百元。
当然,仍处还贷阶段的房屋,不同银行可能还会收取一定的相应费用。
而其他如结婚前就要加名字、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名字、子女的房子加上父母名字等等,情况就相对会复杂许多,也会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以普通住房为例,大致就需要2.5元/平方米的交易税、0.05%的印花税,不满5年的还要额外交5.5%的营业税和1%个调税等等,计税值按市场价格和转让比例计算,显得颇不划算。
房产本加名字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房产本是指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法律凭证。
房产本上记载着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
在实际生活中,房产本加名字是指将原本不属于同一人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同一人名下。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房产本加名字的法律后果。
一、房产本加名字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规定了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房产本加名字的法律地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规定了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房产本加名字的程序和条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房产本加名字的合同效力。
二、房产本加名字的法律后果1.房产所有权转移房产本加名字后,原房屋所有权人丧失房屋所有权,新房屋所有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这意味着原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再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行使相关权利,如出租、抵押、赠与等。
2.房屋登记变更房产本加名字后,需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将新房屋所有权人的信息登记在房产本上。
房屋登记变更后,原房产本失效,新房产本成为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法律凭证。
3.税费负担房产本加名字涉及税费问题。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房产本加名字后,新房屋所有权人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4.合同效力房产本加名字涉及合同效力问题。
在房屋买卖、赠与等合同中,房产本加名字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条件。
若房产本加名字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5.继承问题房产本加名字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变化。
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新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继承房屋遗产。
6.房屋租赁问题房产本加名字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可能受到影响。
若原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合同终止,则新房屋所有权人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房屋交易问题房产本加名字后,房屋交易可能受到影响。
若原房屋存在债务、纠纷等问题,新房屋所有权人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房产证加名公证手续(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房产证加名的问题。
房产证加名是指将原本不属于同一产权人的姓名添加到房产证上,使其成为共同产权人。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加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本文将详细阐述房产证加名公证手续的相关内容。
二、房产证加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双方均有权处分。
房产证加名,应当经夫妻双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公证手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并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三、房产证加名的条件1. 房产证加名双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房产证加名双方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或其他合法的财产关系。
3. 房产证加名双方应自愿达成加名协议,并签署书面协议。
4. 房产证加名后的共同产权人应共同承担房产的债权和债务。
四、房产证加名的流程1. 准备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加名协议书;(5)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咨询公证机构在办理房产证加名公证前,应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了解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3. 办理公证(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
(3)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加名协议书。
(4)公证员出具《公证书》。
4. 办理房产证变更(1)携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登记机构。
(2)填写《房产变更登记申请表》。
(3)房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出具新的房产证。
五、房产证加名的注意事项1. 房产证加名前,双方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 加名协议书应详细列明房产证加名后的共同产权人权益和义务。
房产证公证加上我的名字(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房产证公证加名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房产证公证加名是指将房屋所有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使其成为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
本文将围绕房产证公证加名的相关法律知识、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阐述。
一、房产证公证加名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依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取得遗产。
”二、房产证公证加名的操作流程1.确定加名原因在申请房产证公证加名之前,首先要明确加名的原因。
常见的加名原因有:结婚、离婚、遗产继承、赠与等。
2.收集相关材料根据加名原因,收集以下材料:(1)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等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3)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申请公证将收集到的材料提交给公证机构,申请房产证公证加名。
4.公证机构审核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5.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审核通过后,出具房产证公证加名的公证书。
6.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持公证书和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将第三人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
三、房产证公证加名的注意事项1.明确加名比例在申请房产证公证加名时,要明确各共有人的份额比例。
若未明确比例,默认为平均分配。
2.保证真实合法申请房产证公证加名时,要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不得隐瞒、伪造。
3.了解法律规定在申请房产证公证加名前,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4.注意时间节点申请房产证公证加名的时间节点很重要,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四、总结房产证公证加名是保障家庭财产共有权益的重要手段。
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房产证加名字手续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多少钱办理房产证上面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尚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在房产证添加对方名字,是需要先联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的,而在费用方面则没有任何的变化。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什么要求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要求主要根据加名人与原房产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而定。
1.对于亲属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来添加名字。
2.如果房屋所有人超过两人,需要另外添加一份关于房产份额的说明,通常按照平均数计算。
3.对于配偶关系,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添加名字,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方城市而异,有些城市可能要求房屋无贷款才能添加。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一、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张先生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
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二、买卖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
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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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说法
日期:2011-08-25 说:《关于契税征管问题的批复》等主题:房产证上添加配
偶名字
案情简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丈母娘们纷纷睡不着觉。
“中华全国丈母娘协会”发出公告:要求丈母娘们赶紧催促自己的女儿——将房产证上添加上女儿的名字。
公告一出,几家欢喜必然有几家忧。
广大男性同胞纷纷倒戈,表示同意丈母娘和老婆的意见——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老婆的名字,让房子成为共同财产。
但是,在办理时,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
1.乔峰在婚前购买了房,并登记为自己的名字。
妻子阿朱要求将自己的名字添加上去;
2.段誉在婚前按揭了房,婚后由双方还贷(仍在还贷…)。
妻子王语嫣要求把名字填上去;
3.虚竹和梦姑是婚后共同买的房,一次性付清,但房产证只写了虚竹的名字。
妻子梦姑要求添加名字。
4.最后一个是例外,阿紫和丑八怪要离婚,丑八怪同意放弃财产,将房产证上减少名字——阿紫拥有。
问题:
上述情况那些可以添加名字或者减少名字?费用状况如何?
说法: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为:其实“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
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是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其儿子。
张
三和其儿子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张三的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二是买卖。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兄弟。
张三和其兄弟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张三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三是析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他除了可以选择以上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
张三和其配偶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增加张三的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要研究案例中的四种情况,我们需要先看两个文件:
国税函〔1999〕391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粤财字〔1999〕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广东省财政厅出台文件《关于契税征管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江门市财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契税征管问题的请示》(江财农[1998]1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合法夫妻之间房地产转移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夫妻因离异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属于财产分析,也不征收契税。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非法定继承人承受房地产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契税。
首先我来谈谈对文件的理解:
国家认为: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对于这条,我其实是理解不了的,我相信也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理解不了。
房子由两个人所有变成一个人所有,肯定是有一人失去了一部分的嘛。
那该部分房产不是被“买卖”“赠与”了吗?
广东省财政厅认为:合法(有非法夫妻的吗?(⊙o⊙)…)夫妻之间房地产转移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夫妻因离异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属于财产分析,也(大家要注意这个字眼啊)不征收契税。
广东省财政厅的这个规定,要比国家的那个宽。
因为省财政厅直接认为夫妻之间房地产转让都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
对案例分析:
1.毋庸置疑,乔峰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阿朱是可以加名字上去的,这样的话,房屋也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
最关键的是,不收契税。
(依据:合法夫妻之间房地产转移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
段誉和王语嫣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段誉贷款了。
按揭贷款的房屋如果想添加共同产权人,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现实是,银行一般都不会同意)。
办法就是,段誉把房子赎回来。
当然,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该房产依旧是段誉一个人所有。
王语嫣想要加名字,情况和乔峰、阿朱一样。
第三种情况:
虚竹和梦姑应当共同申请更正登记。
其实,不登记也无所谓,房子是婚后买的,如无特别证据,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所有。
当然,登记之后,更安全,尤其是在违心的配偶悄悄出卖房产的时候,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方便举证)。
第四种情况:
先说下,夫妻离婚后,将房产分割了——这种情形就做析产。
丑八怪和阿紫可以申请析产登记。
《批复》中规定:夫妻因离异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属于财产分析,也不征收契税。
税务总局也表示不收个税。
有人问了,我是他的女朋友,是不是也一样可以申请添加?答案是,不一样。
女朋友和老婆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性质。
钱:那去做登记,总得交钱吧。
那交什么钱呢?工本费(5元)和登记费(广州好像50)——加起来也不超过100块。
女同胞们,快快去增加上你们的名字吧,之后就是共同财产了。
(ps:如果大家真的要办,先咨询38920685(政务中心咨询电话)4008006580(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服务热线)83334718(综合咨询、信访及公共服务投诉电话),免得政策变化,耽误大家。
房地产登记这块,政府公布的信息还是很少的,有时候要亲自跑过去问才行。
)
《一日一说法》每天更新后,很多同事会问问题。
有些问题呢,比较简单,主要是法律层面的,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就可以回答。
但是有些问题比较棘手,主要是政策和实际操作方面的——比如今天的案例。
我不得不打电话给房管局和财政局,咨询相关事宜。
(法律规定和政策有时候是不一致的,原因你懂的。
)
希望大家以后能针对法律层面的问题来提问。
如果涉及实际操作(比如如何去办房产证、公证等和政府打交道的事儿),这个就直接咨询相关政府部门即
可。
O(∩_∩)O
后续无聊下:
假如你(男)想买房,对方(女)又想卖房,能不能通过结婚(结婚证:城市9块钱,农村的可以更低——2块钱(~~o(>_<)o ~~))之后再离婚(价钱一样)的办法减少交易产生的费用呢?
之前有人发帖,求达人出招:怎么才能最省钱的将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有人回帖:父母离婚,父亲要房子;儿子和媳妇离婚;父亲和儿媳妇结婚;
父亲和儿媳妇离婚,房子归儿媳妇;儿媳妇和儿子复婚,房子改成双方名字。
——现在想来,真是高人啊。
工本费加登记费加离婚结婚费用,也就区区百元
啊。
附件:
以南沙区为例——申请免契税:
办理夫妻赠与、离婚析产契税减免须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契税征管问题的批复》(粤财农[1998]80号)
4、《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
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粤财农[1999]153号)
提交资料
说明:以上资料需出示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规格为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程序:纳税人提交申报资料→工作人员受理申报、审核资料→打印受理回单→交纳税人签名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通知纳税人领取免税证明
办理时限:自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区财政征收中心: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第19号窗口
咨询电话:84985229 399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