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14个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14个案例分析物业管理14个案例分析提要:业主对管理服务质量缺乏了解怎么办?高层楼宇的设备大多安装在地下或天台,业主对管理处为维护设施正常运行所付出的艰辛劳动,缺乏真切体验和直观感受更多精品源自表格物业管理14个案例分析1、业主不肯交维修基金怎么办?随着《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取及管理办法作了明确规定,但有些楼盘是**年10月1日以前核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而管理公司没有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
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接手后,要求新收楼业主按规定收取维修基金,新业主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以前一直没有收取维修基金,发展商售楼时也没有说有这么一笔费用,为什么以前的业主不用交而我要交呢?这对于我们新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
除非所有业主都交这笔费用,否则我是不会交的。
业主的这一说法其实也有理,由于法规出台较晚,出台后有些公司又不执行,导致这个物业的维修基金一直都没收,新的管理公司要收这笔费用,本也无可厚非,但并不能根本解决该物业和维修基金状况。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建立专门的维修基金帐户,由房管局监督,按规定制订一个收取计划,专项收取,专项使用,并始终保持透明度,消除业主对维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不合理的疑虑。
2、业主提出不合理装修要求怎么办?美佳广场一位业主在装修时,向管理处多次提出更改顶层复式房室内的一根大梁。
其理由是按常规该根梁应为正梁,但搞成了反梁,既占用室内空间又影响美观。
并声称自己父亲是位高级建筑师,已计算出了有关参数、设计出了改梁图纸。
对业主的这一要求,管理处根据《装修管理规定》耐心进行解释、说服,理所当然地加以和善的回绝。
然而,这位业主就是听不进去态度十分固执。
三番五次找都未得到应允,他干脆来硬的,"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都要发改"。
双方都不让步,问题一下子僵在那里了。
为了避免顶牛,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坐在一起商讨对策。
物业管理工程服务案例分析20则

物业管理工程服务案例分析20则工程人员敷衍了事,引致业主投诉[案例描述]1月2日,18幢三、四楼业主向管理处反映家中有线电视无信号。
工程技术员因四楼业主不在家未进行维修而导致业主投诉。
[处理过程]管理处服务中心接到投诉后,向业主作出解释(有线广播电视站前两天才把信号送到该幢楼房);并立即向工程部派发“内部工作联系单”,要求工程部尽快开通此处有线电视信号。
工程部接到派工单后马上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幢楼房的有线电视总接线盒进行检修,对松动线头进行紧固。
随后,工程技术人员对三楼业主家的有线电视信号进行了检查确认,到四楼业主家检查时,因业主不在家就离开了(有线电视接线分盒在业主家未进行检查),然后向服务中心返回“内部工作联系单”。
服务中心对三楼业主进行报修电话回访确认,但四楼业主不在家而未得到证实。
1月4日,四楼业主发现有线电视还没信号,直接投诉至管理处经理处。
管理处经理接到业主投诉,立即安排工程技术员对该有线电视进行检查,对松动线头进行紧固,确认电视已有信号到达。
事后该业主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此事,业主委员会对管理处此事的处理态度极不满意,并提出了批评。
[案例点评]该事件是极其平常的日常报修,因管理处工程技术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同时因服务中心对业主报修未全面进行跟踪回访而引起。
管理处各分部之间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相互沟通,多联系,互相提醒,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业主/住用户,提高公司的总体管理水平,减少投诉。
自来水管爆裂,工程技术员及时处理[案例描述]年1月27日凌晨3:40左右,B18别墅后花园草坪向外直冒水,水势很大。
工程技术员处理及时,避免了事故的扩大。
[处理过程]工程部部长接报后直奔事发现场,初步分析为地下自来水管爆裂,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关闭相关水阀,挖开泥土后,发现一直径为75mm 的PVC补心给水管爆裂。
因仓库无备用材料,工程部长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并联系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采购部,要求供应商送货,货到后工程技术人员马上抢修,更换管件,于次日7:40分恢复正常供水。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6则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6则•案例一:某小区绿化改造与居民参与•案例二:某商业大厦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案例三:某写字楼停车场管理优化•案例四:某住宅小区安防系统升级实践目•案例五:某工业园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案例六:某城市综合体物业管理模式创新探索录01案例一:某小区绿化改造与居民参与背景介绍小区概况位于城市中心,建筑密度高,绿化率低。
绿化现状绿地分布不均,植被单一,缺乏养护。
居民需求改善居住环境,增加绿化面积和多样性。
设计理念设计方案实施步骤增加绿地面积,丰富植被种类,设置休闲设施。
清理垃圾,平整土地,选购植物,进行绿化施工。
0302 01绿化改造方案设计与实施生态、美观、实用相结合。
03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包括居民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等。
01参与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鼓励居民参与设计和施工。
02参与效果居民的参与提高了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居民参与过程及效果评估经验教训与启示经验教训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规划设计,注重施工质量和养护管理。
启示意义物业管理应注重与居民的沟通和合作,发挥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共同营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同时,绿化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注重长期效益和可持续性发展。
02案例二:某商业大厦电梯故障应急处理背景介绍01商业大厦位于市中心,拥有多部电梯,日常承载大量人流。
02故障发生时间为工作日上午高峰时段,多部电梯同时出现故障。
电梯故障原因分析经检查,故障原因为电梯控制系统故障,导致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进一步分析发现,控制系统故障可能与近期进行的电梯维护操作不当有关。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安抚被困人员情绪,确保安全。
01应急处理措施及效果评估紧急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要求迅速派员进行抢修,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02在故障电梯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引导乘客使用其他电梯或楼梯通行。
03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向大厦内人员发布故障信息及应急处理进展。
物业案例分析36例

物业案例分析36例1、报纸发放太晚,邮局何时对外营业?邮局投递报纸中间环节过多,造成报纸发放过晚,物业公司积极与邮局部门沟通,邮局网点开发商竣工完毕后移交邮局部门,营业时间由邮政部门决策,物业公司与邮政部门积极协商。
2、小区内经常有人做广告(包括电梯广告等),收益归谁所有,是否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管理条理》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门,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受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3、居住小区,为何出现开办公司与美容院的情况《物业管理条理》配套文件汇编145页京工商109号文件[2002年],《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宅内允许部分公司办公,美容院未作明确规定,我司曾经多次劝阻业主和经营者不要开办美容院。
但物业公司是企业因此没有权利对美容院进行封查。
4、小区内养狗太多,物业公司如何管理,咬到人怎么办?北京市大环境对养犬管理放宽政策,体现在每年的管理费收入大幅度下降,以及扩大宠物的出入范围,我司积极宣传《北京市养犬规定》并将内容张贴于公告栏,并且看到不按照规定养犬的业主进行劝说,假如出现意外咬到人之后建议让司法机关协调解决。
5、公共部位的物品被业主不小心损坏,业主不愿意赔偿,该如何处理?业主损坏物品应该按照价赔偿,如果不愿赔偿,应说明道理,如果不是造价极高物品,可以酌情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应向业主讲明应该赔偿,把事情经过写下来,记录在案。
6、锅炉房属公摊面积业主不能接受,要物业公司给个说法;热水锅炉房属于共摊面积,在商品房购买合同有明确说明,北京房权字1998第1285号文有明确规定,供暖锅炉房不计入公摊面积,只是小区的配套设施.7、维修基金应由谁收取?归谁所有?归谁管理使用?①建设部《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维修基金;②维修基金与物业费有本质的区别,物业费是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所支付的酬金,归物业公司所有;而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基金来自所有业主,其产权人权所有;③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申请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
物业管理常见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常见纠纷解析案例一:业主家中地板渗水怎么办去年5月的一天,管理处接到某单元业主刘先生投诉,说家中所有木地板有水往外冒.管理处立刻派维修工前去查看,在其家所有水龙头关闭情况下,水表还在转,判定给水管有水渗入地板.管理处考虑到此木地板较贵重,估计损失在二万以上:业主的客厅、主人房、客房全部进水,已给业主生活带来不方便.虽说给水管道还在保修期水管安装保修期为二年,施工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费用.处理此类问题要相当慎重,不然夹在业主与施工单位中间二头受气一定要按严密程序去操作:1、召集施工单位工头、装修负责人、业主、管理处有关人员到现场,由施工单位开凿寻找故障点;2、故障点找到后,拍照留下证据,根据现场判断谁的责任.现在有些给水管用塑料管,装修时容易造成渗水事故经查是因为给水管接头处渗水,判定现在由施工单位负责;3、由业主提出赔偿费用及维修方案只针对造成房间实际损失和施工单位拿木地板样板去调查一下安装木地板费用,然后开会提出各自理由及费用要求.管理处协调,三方签订一个维修赔偿协议,最终施工单位赔万元,木地板由业主自选安装,施工单位负责限期处理给水管维修;4、管理处依据三方认可协议,督促各方认真执行,管理处作好跟踪回访.有理有据,业主、施工单位对此次解决都表示满意.点评:出现此类事情业主想的是两个问题:1、谁的责任及赔偿;2、尽快自理.管理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加上热情、真诚态度,既解决了问题又增加了业主对管理处工作的理解.案例二:住户在楼层焚香燃纸怎么办每逢清明、中秋等农历节日,深圳的许多人都有焚香、燃纸的习俗.住在高层住宅的往往贪图便利,就在楼层里烧来烧去.一方面缭绕的烟雾使消防警报频发,令人真假难辨、疲于应付;另一方面残存的烟垢污损墙面地砖,很难彻底清除.海丽管理处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实践证明效果很好燃纸焚香的习俗该不该取缔,这不是物业公司需要讨论的问题.物业公司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对其加以引导,避免妨碍正常的物业管理.一、是既加强教育引导又尊重住户焚香燃纸的习俗,指定供住户焚香燃纸的地点,防止“处处冒烟”,便于统一管理.二、逢节日提前发出告示,提醒住户自觉遵守管理处到指定地点燃纸的规定,并派专人到现场疏导监督.三、要求所有在楼层作业的员工主动负起责任,发现违规焚香燃纸的当即予以劝阻和制止,加大管理力度.四、严肃查处违规焚香燃纸现象,对不听劝阻、屡禁屡犯的给予书面告诫,严重的进行处罚或提请消防主管机关处理.点评:卤葬行事,容易闹出乱子.可以说,这里所采取一些措施都是恰当的.在尊重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注意尊重,对涉及到民俗民风问题的处理,大抵应当如此.案例三:纠正违章装修僵持不下怎么办去年初夏的一天下午,某小区护卫队员报告,一位业主未按要求的位置,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安装空调.等装修巡视督察人员赶到现场时,空调安装已在进行之中.装修巡视员检查一番后,向业主解释,如此安装不但影响了外立面的统一和美观,而且安装厂家施工已不慎将暖气立管打漏,还将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但业主仍坚持已见,督促继续安装.装修巡视员只好暂扣装修工人的工具和证件,予以制止.同时,请水工火速来补已打漏的暖气立管果断制止违章作业,迅速处理相关损害,再研究如何纠正问题,应当说从程序上是对头的.业主对装修巡视员制止违章装修十分不满,提出要物业公司领导签字,承担停止安装空调的后果.装修巡视员认为自己所做并无不妥,随即提出业主也需签字,承认自己违反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双方各执已见,一时僵持不下.水工赶到现场后,迅速将漏水的暖气管修复好,将污染的地面、墙面进行了彻底清理.一看两人还在争执,便接了个话茬:“要我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谁也不用让谁签字了,还是商量商量怎样安空调吧”处理此类问题不公是管理人员的事情,普通作业人员也有责任,该说话时就说话等两人都平静下来,他再对业主说:“我看你自己选定的这个位置并不好,,咱抛开影响外立面整齐美观不说,就说你安到这里,冷凝水管要走多远呀,比较起来还是规定的那个位置好”.证明你错了,自然说明我是对了,这样的说服方法很巧妙业主迟疑不决,水工试探着提了个建议:“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你自己里里外外看看”.或许刚才主动帮助修复漏水暖气管的举动感化了业主,业主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回来后欣然同意在规定位置安装.并且与装修巡视员握手言好.点评:人们赏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其实未必尽然.有些时候矛盾双方剑拔弩张,斗气顶牛,谁也不肯让步,就需要别人从中做点斡旋,搭个台阶.有了这样一个外力的推动,双方冷静一下,很可能一切都随之烟消云散.案例四:业主对物业公司有了成见怎么办某小区一位业主装修时,擅自在阳台顶棚焊接铁架,与楼宇其它阳台极不协调.管理处发现后,立即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业主对此怨声载道,说管理处限制她的自由,铁架非搞不可.你发火我不发.管理处有关人员三番五次地耐心给好讲解装修管理法规,说明保持外观统一的必要性,任硬顶也好、软抗也罢,在原则问题上决不退让处理这类问题就得态度坚决,决不能轻易退让开口子,开了一个口子,下要为例,恐怕一发而不可收.业主一看管理处的态度这么坚决,只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虽说违章装修的问题解决了,但这位业主的心中也留下了对管理处的成见,每次见面都板着个脸,主动搭话也爱理不理的.为了消除好的误解,管理处不计较其态度,照常真诚地为她提供各方面帮助,以换取好的理解和信任管理处每天都在与业主打交道,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有了矛盾不要紧,关键是要主动用自己的真诚重新的换取理解和信任.装修完帮助她打扫卫生,入住时帮助她搬运家具……一次,助理员小王见她回来,吃力地拿着两大包东西,而当时电梯又临时停运,就主动前去,帮她将东西搬到家中.看着曾经“为难”过自己而现在汗流浃背的小王,想到入住前后与管理处相处的这段日子,好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有些不好意思的连声道谢.点评:坚持原则,造成与业主的感情隔阂后,可以持两种态度,一是不理不睬,你奈我何一是以心换心,重归于好.前者显示的是霸气,后者显示的是大气.真正高水平的物业管理单位,当然应当选择后者.。
物业管理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成立,共有业主2000户,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有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了一些纠纷,现将其中一起纠纷进行分析。
二、案情简介2018年6月,小区业主张先生发现家中阳台漏水,经检查发现漏水原因系小区公共区域的排水管道破裂所致。
张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进行维修。
物业管理公司回应称,由于排水管道破裂属于公共区域设施损坏,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维修事宜。
然而,物业管理公司并未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也未对破裂的排水管道进行维修。
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遂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三、争议焦点1.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维修责任?2. 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是什么?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如何行使职权?四、案例分析1.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维修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在本案中,小区公共区域的排水管道破裂,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维修,违反了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 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是什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包括:业主人数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人数的50%以上,或者业主人数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人数的30%以上,但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
业主大会的召开程序如下:(1)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告知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
(2)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前10日将业主大会的议题通知业主。
(3)业主大会的召开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50%以上的业主参加,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30%以上的业主参加,且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
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50例

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50例《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参考资料案例分析将在《物业管理实务》的考试中占重要地位。
为此我们对《物业管理实务》教材中提供的案例进行汇总;同时收集近几年法院的判决案例50个供大家阅读参考。
希望对大家在《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的考试中有所帮助。
【案例一、99 】某日,某高层楼宇32楼B室的业主向管理部门报上一份装修申报登记表,申报在阳台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物业管理单位装修管理人员在接到申报后拟予以同意。
上级主管在审核相关资料时发现安装地点不明确,于是要求装修管理人员去现场核实,发现该户申报的安装位置实为共用屋面,而非业主自用部分。
问:1.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存在什么问题?2. 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应如何改进?【分析】此案例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业主填写《装修申报登记表》等资料过于简单,以至于无法确认业主安装设备的具体位置;二是装修管理人员又未到现场核实而盲目同意。
因此,物业装修管理中,应从以下方面改进:首先是业主申报装修时,物业管理人员应辅导业主认真填写《装修申报登记表》,详细说明装修地点、内容等情况。
其次,在物业装修情况不明,或语言表达不清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核实,不可盲目接受业主装修申报。
第三,应对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加强培训和约束,强化装修管理责任意识,同时检查物业装修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案例二、 102】物业管理人员在巡视时发现有未佩带标识(工牌)施工人员在小区进行装修作业。
经询问,称其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
问:你认为物业公司应如何处理此类案例?【分析】未办理相关手续进入物业区域施工属明显的违规行为,要立即检查装修申报、出入口和装修管理等环节。
同时,要求未办理装修人员入场手续的立即补办,否则拒绝相关人员入场。
【案例三、 103 】巡视人员发现某栋高层顶楼有较大量钢材料堆放,经了解得知业主准备利用坡顶加设钢结构阁楼。
巡视人员当即告诉业主此项装修工程应委托设计单位出设计图,并应事先申报,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
物业管理服务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篇第四单元公共秩序服务[案例一]“排除法”锁定高空抛物伤人元凶2005年4月20日8时许,退休教师张女士在浑南新区佳园新村小区一楼下捡拾物品时,被楼上扔下的物品砸伤。
由于事发突然,张女士并没有看见杂物是从哪家窗户飞出来的,于是拿起电话向派出所报警。
当时11楼的一名住户正在装修,有4名装修工人正在刮大白和刷油,张女士怀疑是其所为。
但对方均不承认往楼下扔过东西,还说楼上有这么多家,保不准是谁家扔的。
张女士无法确定物体是从哪一户居民家掉下来的,民警赶来后一时也无法处理。
事故发生后,张女士住院10天,支付医疗费1(6万余元,后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张女士事后调查发现,浑南新区佳园新村小区是新开发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登记该栋楼该单元共入住7户,张女士被砸伤时,有4户家中无人, 3户家中有人。
其中11楼1号人家正在装修,11楼2号人家正在休息,其所住房屋已经装修完毕。
另一户2楼2号也正在装修。
张女士认为,2楼住户砸伤她的可能并不存在,而剩下两家就说不好了。
谁会是真正的凶手呢,张女士把这一难题交给了法院。
2006年6月,张女士将11楼两户人家以及管理该小区的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都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
[案例分析]高空抛物已成为伴随着城市高楼林立而出现的一种痼疾,产生这个问题的直接原因就是人的道德缺失造成的,还有道德教育、法律规范不够、不足,以及没有强有力的惩处规范及措施,都助长了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从高空抛物特点看,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是无法预见、无法直接制止的,且从立法角度看,物业管理企业无制止高空抛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不应直接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但是,物业管理企业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其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含有公共秩序维护费,在目前的立法和现实条件下,物业管理企业对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警示工作是应该做的,如物业管理企业未尽此职责,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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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今年落雨时间长雨量较大,业主普片反映的问题是渗水,漏水问题。 《该小区居住率约有百分之40》.由于二楼是空置房,雨水由阳台渗到 一楼的天花板上。物业房管员接到业主反映后及时联系到二楼业主。取 到钥匙并安排维护人员将二楼阳台装上遮雨棚做防水层。排除了雨水再 渗漏的情况。但之前渗水的痕迹在墙壁上一块块变黑。目前业主要求修 复及赔偿,借此为由拒交2010-2011年的物业费。物业费0.6一个平方.并 没有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之内的经费。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案参考: 如果业主普遍反映房屋公共部位渗水、漏水未及时处理,应该由物业负
责;如反映的是业主自用部位,就应该有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处理。按 上述案例分析,二搂漏水房屋已出售并获得钥匙,则完全由二楼业主负 责,如其他业主把漏水情况向物业反映后物业未及时通知二楼业主,则 物业应有部分责任。案例中房管员已及时联系二楼业主了,并帮其装了 遮雨棚,此案物业无任何责任,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错误的。
案例四: 王某于2001年底购得一套商品房,请了几个朋友在节假日帮忙进行装 修,在装浴缸时敲破防水层造成卫生间地面渗水,楼下业主李某要求王 某予以修复,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后,要求 王某 停止施工,并说物业公司设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 切后果自负,王某认为房屋是在保修期内,渗水是质量问题,应由开发 商负责,于己无关。 试问:王某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王某不对。物业的说法不对。 1、房屋的质保期内,所有室内的设施设 备,门、窗、放水、电、水管等,如果业主在装修时自己改动过了,即 使是在质保期内的,开发公司也不予保修。王某装修时人为破坏了防水 层,应该由王某自行修复以及对楼下业主进行修复或赔偿。 2、物业公 司是服务性质的公司,职责是很明确的,在装修问题上只负责装修的管 理工作,对承重墙体、楼板、环境卫生等涉及到全体业主利益的事情上 负责,业主装修找谁装不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如果说“物业公司设 有专业装修队,王某不能自己装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是典型的小 物业公司敛财的手段
案例六: 上海某一住宅小区的绿地上有一两棵桂花树,每年九、十月份,醉人的 芳香四处飘溢。但去年秋天,丹桂满枝的景象却突然间消失了。住房们 到处打听绿地上那两棵树怎么不见了。经调查得知:桂花树已被物业管 理单位私下迁移了。此举引发了众怒,小区的居民纷纷指责和执迷不悟 管理单位破坏公共设施,毁坏绿化。面对居民的指责,物业管理单位以 重新设计小区园林、调整绿化结构为由,拒不迁回桂树。试问物业管理 公司有权改变小区内的园林、绿化设计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 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 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 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停车场管理收费许可证,(没有属于滥收费 可以投诉)。2、物权法,规定小区内居民楼四周的停车位产权 归楼内居民所有(可查物权法)。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车辆, 如:停车秩序,乱停乱放,阻碍本小区的交通,和消防通道的占 用等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责任,但是无权禁止本小区业主的车
辆进入本小区。4、就小区车位紧张,如何管理解决也可以通过 业主委员会,听取业主的意见,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案例五: 案例分析:2007年X月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贴出通知,让小区内没有固 定车位有车的业主认购小区内的停车位(50元/月)。由于所规划车位 不能满足需要,物业公司又在小区道路一侧扩充出一部分车位。物业公 司并声明在X月X日之后,如无车卡(购买车位时发送)的车辆禁止驶 入小区。此通知在小区居民中引发强烈争议。请分析在此案例中物业管 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你认为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 管理。业主于2003年8月开始入住,2005年5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 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2005年8月1日零时生效。 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2005年8月1日前办理完成物业 交接验收手续。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 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 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 2006年8月15日,顶层的20户业主发现房间 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 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之后,乙物 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 1:上述20户业主提出的修复请求是否合理?是否应由乙物业管理公司 负责无偿修复? 2:乙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如果您是该公司的负责人,如何 处理业主的投诉? 3: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 4: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的理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5:在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配合物业交接查验的情 况下,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答案参考: 1:上述20户主提出的修复请求合理,因为2003年的房屋到2006年出现渗 水现象没有出5年的保修期,所以应该修复,但不应该由甲乙两个物业 公司修复,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房屋建 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 义务。 2、乙物业做法不妥当,没有尽到为业主服务的责任,物业负责人应该 联系施工单位i,或上报上级主管单位。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间 2005年8月1日零时。 4,甲物业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 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 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 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 作。
案例二:
2007年初业主李某所在的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催交2006年度的物业管理 费.李某任务,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保安保安费,可是,其所居住的小区 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自己在小区内丢失了三辆自 行车,故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任务,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任 务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 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的自行车 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 意见不一,交涉没有结果,物业公司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你怎么看待“业主因在小区内丢失财务而拒交物业费”一事? 答案参考: 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对物业 进行管理的活动。他地位是来自那份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并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安保工作也是在这份合同之内的,物 业公司解释的没有错,物业保安的主要职能是: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 小区公共安全管理,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理。物业管理始终处 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位置上,保安工作根据合同提供约定的安保服务, 并不对小区业主个人财产、生命安全起保管、保全的作用。只要他们按 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没有责任,而且安保工作不可能做到万无 一失,只能是通过防范,降低他的发生率。而且就这个案例讲只要物业 公司尽到了自己在安保方面的义务就不存在管理过失,也就不承担责 任,而且物业管理费是小区正常运转的费用,你拒交并又享受了小区的 公共服务,其实是在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而且业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 交物业管理费,这是有规定的,即使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业 主赢了官司,你的物业费同样要缴纳,至于物业公司的过失另作处理, 业主大这样的官司胜诉率非常的低,在物业公司管理无作为方面是很难 取证的。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 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 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 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