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之令狐文艳创作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之令狐文艳创作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令狐文艳本技术政策的总原则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处置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
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若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需拥有相应的许可证。
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2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1M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厘M/秒;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毫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厘M/秒;3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4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6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径流疏导系统、雨水收集池。
7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贮存剧毒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
危险废物焚烧炉温度应达到110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应在2.0秒以上,燃烧效率大于99.9%,焚毁去除率大于99.99%,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小于5%(医院临床废物和含多氯联苯废物除外)。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须满足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M/秒,且厚度大于5M时,可直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层;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为1.0×10-7-1.0×10-6厘M/秒时,可选用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的厚度不得低于1.5毫M;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厘M/秒时,须采用双人工合成衬层(高密度聚乙烯)作为防渗层,上层厚度在2.0毫M以上,下层厚度在1.0毫M以上。
废润滑油再生具体实验方案

废润滑油工艺技术路线
试验过程
1.絮凝: 量取200mL的废油样于小烧杯中,置于一定温度的恒温水浴或加热炉上。
加入
一定体积的絮凝剂,搅拌适当时间后移入恒温烘箱中自然沉降一定的时间。
2.选择最佳测定波长
3.改变絮凝条件,测定透光率,选择最佳絮凝工艺。
取经沉降后的油样,用石油醚稀释一定的倍数,以石油醚做参比在一定的波长下测定其透光率( 透光率粗略的反映油品再生效果),以获取絮凝处理的最佳参数。
4.吸附工艺
取经絮凝处理后的油样,在一定温度下加入适量的活性碳,搅拌反应一定时间,恒温沉降一定时间后经真空抽滤,获得再生油。
取经活性炭精制后的油样用石油醚稀释一定的倍数,以石油醚做参比在一定的波长下测定其透光率,以确定活性炭精制的参数。
(活性炭精制单因素试验步骤:活性炭添加量、接触反应温度,搅拌时间、恒温沉降温度、沉淀3 h,讨论某单因素影响时其他因素不变,变动该因素。
)
5.最佳实验条件下处理油品的各种参数
郭佳雷,孙美阳:絮凝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吸附剂为活性炭
张海芝,王猛: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和尼纳尔复配絮凝剂吸附剂为活性炭(絮凝工艺中增加复合萃取剂最佳配比实验)。
探讨废润滑油回收再利用及再生工艺

探讨废润滑油回收再利用及再生工艺中国对润滑油的需求量的逐年上升,2017年,我国润滑油消费量673.9万吨,同比增长12.98%。
按照该速度来计算,中国将在2020 年对润滑油的需求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润滑油消费国。
润滑油使用量的增加必然会造成废润滑油产量的增加。
废润滑油如果不能得到再生处理不仅会严重破坏环境,还会造成石油资源的浪费。
所以对废润滑油进行再生处理变的越来越重要。
标签:废润滑油;精制;再生工艺正文一、我国废润滑油市场份额及未来市场潜力分析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像汽车业、工程机械业、钢铁冶金业等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从而带动了润滑油工业的快速发展。
在消耗大量润滑油的同时也势必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润滑油。
一般在可供回收的废润滑油占消费量的40%-5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废润滑油市场发展迅速。
废润滑油主要来自于机动车辆和工业生产领域。
我国润滑油生产和使用的模式通常是:石油资源-----炼制润滑油产品------废油抛弃。
但是随着全球资源的危机加剧和环保经济的兴起,必须对废润滑油进行再生回收再利用。
废润滑油进行再利用,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还能节约资源,所以废润滑油再利用是可行、必要的选择。
但是我国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较国外企业有着较大的差距,废润滑油再生利用技术还有待提高,有着较大的提升和发展空间。
二、润滑油品质劣化原因及防治措施1、原因:机械和设备工作时,由于长期与金属接触,受到周围空气、温度、湿度、压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油中外来杂质逐渐增多,结果水分、灰尘、颗粒、金属粉末等就会混入油中,一起搅拌,长期使用就会氧化,就会产生氧化物或生锈,产生变质物和有害杂质,这时油的色调变褐色,粘度增加,最终可能发出刺激性味道,腐蚀有色金属,使其性质与使用前完全不同。
比如像我们北营公司热连轧生产线,污染物进入润滑系统的途径主要有:(1)齿轮、轴承磨损物通过齿轮箱、减速机的润滑管路直接进入润滑站油箱;(2)水通过机械设备的密封处、旋转部位、管路连接处进入润滑站油箱;(3)其他杂质在设备安装时、设备检修更换零部件时通过润滑管路进入润滑站油箱等等。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 17145-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2月12日批准1998 年7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再生、销售及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GB/T 3536-1987 石油闪点和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开口杯法)GB/T 7631.1-1987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 类)的分类第一部分总分组GB/T 8030-1987 润滑油现场检验法GB/T 8978-19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废润滑油used oil 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技污染,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以下简称废油)。
3.2 废油再生re-refining of used oil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技,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3 废油回收率rate of recovery 废润滑油回收量与原用油量的百分比。
4 分类更换下来的废油按GB/T 7631.1 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
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a)废内燃机油;b)废齿轮油;c)废液压油;d)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1)、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5 分级5.1 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被污染情况、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
1)对含有多氯联苯的废变压器油,应按有关环保要求集中处置。
5.2 废油分级指标见表1, 一级废油变质程度低,包括因积压变质及混油事故而不能使用的油,二级废油变质较高,本表所列油品外的各类废油可按蒸后损失的百分比划分等级,w 3%为一级,W 5%为二级。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GB/T 17145-1997 )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年12月12日批准 1998 年7月1日实施)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 再生 及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 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GB/T 3536-1987 石油闪点和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开口杯法)GB/T 7631.1-1987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 L 类)的分类 第一部分 总分组 GB/T 8030-1987 润滑油现场检验法 GB/T 8978-19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废润滑油 used oil 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技污染, 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 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 (以下简称废油) 。
3.2 废油再生 re-refining of used oil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 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技, 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 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3 废油回收率 rate of recovery 废润滑油回收量与原用油量的百分比。
4 分类 更换下来的废油按 GB/T 7631.1 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
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 废内燃机油; 废齿轮油;废液压油; 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 1)、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
5 分级5.1 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 被污染情况、 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
a) b) c) d)1)对含有多氯联苯的废变压器油,应按有关环保要求集中处置。
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废矿物油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料,通常包含有毒有害的物质。
为了解决废矿物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需采取科学有效的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的导则,以期能对相关行业提供有益的指导。
首先,废矿物油的回收应当以处理环境尤其是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为主要目的,其次要保证其再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因此,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的选择应以化学性质、成本、安全性和环保性为核心指标。
目前,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主要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三个方面。
物理处理技术主要采用沉淀、过滤、离心、蒸馏等方法,通过物理性质的差异来分离矿物油和其他杂质。
其中,离心技术适用于处理矿物油中的悬浮固体杂质,而蒸馏技术则可根据矿物油的沸点差异进行分离。
物理处理技术具有操作简单、成本较低的优势,但对废矿物油的处理效果有限。
化学处理技术主要包括溶剂萃取、酸碱处理、氧化、还原等方法。
溶剂萃取技术通过溶剂的选择性吸附可将矿物油与其他成分相分离,酸碱处理则可采用酸碱中和的方式降低废矿物油的酸碱度。
氧化还原技术则利用氧化剂与还原剂来改变废矿物油的化学性质。
化学处理技术能够提高废矿物油的回收率和品质,但操作复杂且成本相对较高。
生物处理技术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新兴技术,主要利用微生物的代谢能力来降解矿物油中的有害物质。
生物处理技术具有高效、环保、可持续的特点,但需要对微生物的生长环境和营养需求进行精密控制,以提高处理效果。
在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的选择中,还需考虑技术的成熟度和经验积累情况。
应优先选择经过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技术,同时引入新技术与手段,提升处理效果与经济效益。
总之,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可行性和环保性的指标。
物理处理等传统技术仍然有一定应用空间,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新兴技术具有更好的处理效果和环保效益。
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废矿物油的化学性质和处理需求进行对比分析,选择适合的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生利用。
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

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润滑油在机械设备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随着润滑油的使用,大量的废润滑油也随之产生。
废润滑油的处理和再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废润滑油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研究废润滑油的再生工艺,实现润滑油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主要包括废润滑油的收集、预处理、再生和产品加工等环节。
首先,废润滑油的收集是再生工艺的第一步。
收集废润滑油可以通过与润滑油使用单位合作,建立废润滑油回收系统,或者由政府部门进行统一收集。
其次,废润滑油的预处理是再生工艺的关键环节。
废润滑油中可能含有水分、机械杂质、氧化产物等,需要经过脱水、过滤、脱色等处理,以提高再生油的质量和稳定性。
再次,废润滑油的再生是再生工艺的核心环节。
再生工艺主要包括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两种。
物理方法主要包括蒸馏、萃取、吸附等,化学方法主要包括加氢、裂解、重整等。
最后,再生后的润滑油可以进行产品加工,生产出各种规格的再生润滑油,用于再次投入使用。
目前,废润滑油再生工艺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在废润滑油的再生过程中,采用了许多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如高效脱水设备、分子筛吸附技术、加氢裂解反应器等。
这些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使得再生后的润滑油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可以满足不同领域的使用要求。
同时,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也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建设。
然而,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研究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废润滑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较高,再生工艺中的废水、废气处理问题仍然值得关注。
其次,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投资成本较高,运行成本也较大,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再次,废润滑油再生产品的市场需求和认可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最后,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标准和规范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再生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废润滑油的回收与再生利用

0 引言
我 国是 一个 能源 消 费大 国 ,随着 工业 的发 展 和人
使用后真正变质的只是其中的百分之几脚 废润滑油的分 。 析研究表明, 油品的变质只是其 中部分烃类, 约占 1%~ 0 2 %其余大部分烃类组成仍是润滑油的主要粘度载体和 5, 有效成分圈 , 是润滑油的有效成分和黏度主要载体废 润滑 油通 过适 当的工艺 处理 , 去废 油 中变质 污物和杂质 , 除 生 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基础油 , 经进一步加工处理, 再调配各 种添加剂后, 可以得到质量优 良的成品润滑油。 各种废润 滑油的再生收率见表 l 再者可缓解基础油资源短缺。 。 众 所周知, 我国是 1 个石油紧缺的国家 , 生产润滑油所需的 基础油是由石油提炼而出, 若干年后, 基础油的来源将面 临更 加严 峻 的局面 ,废 润滑油 的回收利用将有效 缓解基 础油资源短缺对润滑油生产造成的影响。
民生活水平 的不断提高 , 油品的消耗量也在逐年增加 。 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00年全年 中国润滑油表观 21 消 费量 达 10 13 8 .0×14t同 比增 长 1.%, 照 国际 0 , 31 按 惯例 ,可供 回收的废润滑油资源应 占润滑油消费量的 5 %左右n, 2 1 年为例 , 0 ] 00 以 理论上我国可回收利用 的 废润滑油资源约 50 0 t 4 ×1 。 4
表 1 各种废润滑油的再生收率
品种 内燃机 油 机 械 油
变 压 器 油
单位为%
再 生收 率 7 ~8 5 5 8 ~9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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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 17145-
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2月12日批准 1998
年7月1日实施)
令狐文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再生、销售及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
GB/T 3536-1987 石油闪点和燃点测定法(克利夫开口杯法)GB/T 7631.1-1987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类)的分类第一部分总分组
GB/T 8030-1987 润滑油现场检验法
GB/T 8978-19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废润滑油 used oil
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技污染,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以下简称废油)。
3.2 废油再生re-refining of used oil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技,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3 废油回收率rate of recovery
废润滑油回收量与原用油量的百分比。
4 分类
更换下来的废油按GB/T 7631.1 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
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
a) 废内燃机油;
b) 废齿轮油;
c) 废液压油;
d) 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1)、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5 分级
5.1 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被污染情况、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
1)对含有多氯联苯的废变压器油,应按有关环保要求集中处置。
5.2 废油分级指标见表1,一级废油变质程度低,包括因积压变质及混油事故而不能使用的油,二级废油变质较高,本表所列油品外的各类废油可按蒸后损失的百分比划分等级,≤3%为一级,≤5%为二级。
表1 废油分级
5.3 二级以下的废油称为废混杂油。
6 回收与管理
6.1 各产生废油单位应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废油的回收工作。
6.2 回收的废油要集中分类存放管理,定期交售给有关部门认可的废油再生厂或回收废油的部门,不得交售无证单位和个人。
6.3 废油回收率见表2。
表2 废油回收率(%)
6.4 回收的废油按第4、5章要求分类分级并妥善存放,防止混入泥沙、雨水或其他杂物。
严禁人为混杂或掺水。
6.5 废油回收部门和废油管理部门都应作好回收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各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烧、倒或掩埋废油。
7 再生与利用
7.1 废油再生厂必须具备的条件
7.1.1 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7.1.2 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7.1.3 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7.1.4 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 16297、GB 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
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7.1.5 废油再生厂所产生废渣废液的处理
废油再生厂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废液等,应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妥善处理,达标排放。
7.2 再生油的利用
7.2.1 国家鼓励废油的回收、再生和使用再生油,并制定优惠政策。
7.2.2 凡废油再生厂生产出来各种符合国标准的再生油品,石油产品经销部门可按质论价进行收购,供应市场,凡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再生油品,石油经销部门不予收购。
7.2.3 对生产销售劣质石油产品的再生厂和石油产品经销部门,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严肃查处。
7.2.4 企业中自收、自炼、自用的废油再生车间所生产的产品
应在本企业内使用,如对外销售其产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摘自(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2月12日发布 1998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