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关键信息项: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5、验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1 总则111 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需求,特制定本验收标准。
11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验收。
11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12 验收依据121 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22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
13 验收组织131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132 验收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专家、工程管理人员等。
14 验收程序14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应进行自检,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
142 建设单位收到申请报告后,应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143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正式验收。
144 正式验收时,验收组应按照本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形成验收意见。
15 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内容151 综合布线系统1511 线缆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线路连接牢固,标识清晰。
1512 测试链路的传输性能,包括衰减、近端串扰、回波损耗等指标应符合标准。
152 安防监控系统1521 摄像机的安装位置、视角、清晰度应满足监控要求。
1522 图像存储时间、图像质量、录像检索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
1523 入侵报警系统的探测器灵敏度、报警响应时间应正常。
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

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化系统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商业和家庭等各个领域。
智能化系统可帮助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生产质量和可靠性。
但对系统的竣工验收非常关键,它能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利益。
本文旨在介绍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
一、竣工验收的流程和步骤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系统设备安装在系统结束设计、施工之后,需要将设备进行安装。
设备在安装时应遵循相关的国家和行业规范,并严格按照图纸,确保设备的位置、安装高度、连接及接地等符合要求。
2. 系统设备调试在安装结束后,需要对系统进行调试。
主要包括网络配置、软硬件测试、调整参数以及手动控制等。
需要确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性能。
3. 系统功能测试进行系统功能测试时,需要尽可能地模拟实际使用环境,在这里进行功能性能测试,并记录数据。
4. 综合测试在综合测试时,将之前测试的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并在现场模拟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测试。
数据收集后,需要做出总结和分析,然后得出测试结果。
5. 试运行试运行是为了使系统在实际生产、使用环境下稳定运行,发现问题并及时修复。
二、验收资料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资料应该详尽、准确地反映出系统各个阶段的安装和调试情况,使使用者能够准确地了解系统的结构、功能和运行状态。
因此,竣工验收资料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1. 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系统的理论和工程基础,也是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
设计文件应包括系统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制造文件,总结各种设计、制造和试验的数据和结论。
2. 施工文件施工文件将系统设计文件转化为实际的工程操作指南,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单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安装图纸等,要求清晰、详实、完整、规范。
3. 标准文件标准文件是指系统的规范和标准化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无了该类文件,系统的生产、使用效果将无法得到保证。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一、综合布线系统1、线缆敷设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线路应平整、无扭曲、无破损。
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相关标准,以保证信号传输的质量。
线缆在桥架、线槽内的敷设应整齐、有序,无交叉、重叠。
2、信息插座信息插座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高度和间距应一致。
插座的面板应安装牢固,无松动、倾斜现象。
插座的接线应准确无误,接触良好,无短路、断路现象。
3、配线架配线架的安装应牢固、平稳,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
配线架上的线缆应绑扎整齐,标识清晰、准确。
跳线的连接应可靠,无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4、测试与验收应对布线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包括线缆的连通性、衰减、近端串扰等指标。
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如有不合格项应及时整改。
二、安防监控系统1、摄像机摄像机的安装位置应覆盖重点区域,视角应无遮挡。
摄像机的图像清晰度、色彩还原度应符合要求,无图像模糊、失真现象。
摄像机的焦距、光圈应调整适当,以满足监控需求。
2、存储设备存储设备的容量应满足系统存储时间的要求。
存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得到保证,无数据丢失、损坏现象。
3、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显示设备应清晰、无闪烁,能够准确显示监控图像。
监控软件应操作方便、功能齐全,能够实现图像切换、回放、报警处理等功能。
4、报警系统报警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合理,灵敏度应符合要求。
报警信号应能准确传输到监控中心,并及时触发报警装置。
三、门禁管理系统1、读卡器读卡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居民使用,高度应适中。
读卡器的读卡距离、速度应符合要求,能够准确识别有效卡片。
2、门锁门锁的开启、关闭应灵活可靠,无卡滞现象。
门锁的安全性应得到保证,能够有效防止非法闯入。
3、控制设备控制设备应能够准确接收读卡器的信号,并控制门锁的动作。
控制设备的权限管理应功能齐全,能够实现不同人员的不同权限设置。
4、数据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人员的进出信息,数据保存时间应符合要求。
数据的查询、统计功能应方便、快捷,能够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

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智能化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信息的智能化处理和管理的系统。
在当今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智能化系统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其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为了确保智能化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有效应用,对其进行验收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本文将就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智能化系统的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功能性验收、性能验收、安全性验收和可靠性验收。
其中,功能性验收主要是指系统是否能够按照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功能正常运行;性能验收则是指系统在特定条件下的性能表现,如响应时间、吞吐量、并发能力等;安全性验收则是指系统在面对各种威胁和攻击时的安全防护能力;可靠性验收则是指系统在长时间运行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其次,针对功能性验收,应该明确系统的功能需求,并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以验证系统是否满足用户需求。
在进行性能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性能指标进行全面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系统的性能达到要求。
另外,在进行安全性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安全机制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在面对各种安全威胁时能够有效防范和应对。
最后,在进行可靠性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全面测试,以确保系统在长时间运行中不会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
此外,智能化系统的验收标准还应包括验收标准的制定和验收过程的规范。
在制定验收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和实际应用场景,确保验收标准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系统的性能和功能。
在验收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及时记录和反馈测试结果,确保验收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综上所述,智能化系统的验收标准是保证系统质量和性能的重要手段,其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有效应用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评估,才能确保智能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因此,建议各单位在引入智能化系统时,应充分重视验收工作,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得到有效保障。
2023建筑智能化验收标准

2023建筑智能化验收标准一、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1. 工程实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
3. 竣工验收前应确保工程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1. 系统检测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
2. 竣工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三、通信网络系统1. 系统应能满足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等业务需求,运行稳定可靠。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接口连接是否牢固,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传输质量、传输速率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四、信息网络系统1. 系统应具备高效、可用、可扩展等特性,满足用户需求。
2. 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连接、安装是否正确,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网络速度、响应时间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五、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 系统应对建筑内的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监控范围是否全面,设备连接是否正常。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监控精度、响应时间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 系统应能及时发现火灾并启动相应灭火措施。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报警装置是否灵敏,消防设备是否可用。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灭火效果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七、安全防范系统1.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入侵报警、安全防范等功能。
2. 验收时应检查系统的监控范围是否全面,报警装置是否灵敏。
3. 验收时应测试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联动设备动作等指标,确保系统性能达标。
八、综合布线系统系统应能满足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等业务需求,结构合理、维护方便。
智能化工程完工验收方案

智能化工程完工验收方案一、验收目的1.确认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材料和设备是否合格;2.验证智能化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系统监控、数据采集、远程控制和自动化运行等;3.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包括消防、安防等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完善;4.验收工程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确保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验收内容1.施工质量验收: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电气线路、管道等方面;2.功能性验收:对智能化系统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和评估,包括自动化运行、数据采集和处理、远程监控和控制等;3.安全性验收:对工程的消防、安防等安全措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达到相关法规的安全要求;4.文件验收:对工程竣工图纸、运行手册、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可行性和可操作性;5.联调测试:对智能化系统各组成部分进行联调测试,确保系统稳定性和协同运行。
6.认证验收:对国内外相关认证标准进行评估和测试,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认证要求。
三、验收准备1.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等;2.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相关方面;3.准备工程竣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4.确保智能化系统设备和软件已经安装调试完成,并关闭其他相关系统的干扰。
四、验收步骤1.开展施工质量验收:对工程的各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等方面;2.进行功能性验收:对智能化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和评估,包括数据采集、远程监控、自动化运行等;3.进行安全性验收:对工程的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达到相关法规的安全要求;4.进行文件验收:审核并归档工程竣工图纸、运行手册、技术资料等;5.进行联调测试:对智能化系统的各组成部分进行联调测试,确保系统稳定性和协同运行;6.进行认证验收:按照国内外相关认证标准进行评估和测试,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认证要求;7.编写验收报告:根据验收结果,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评估工程的质量、功能、安全等方面;8.召开验收会议:向业主单位汇报验收结果,并商讨后续工程运维和维护等事宜。
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

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合理的标准与要求能够有效地指导施工方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与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一、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 设备选型与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规定:智能化工程的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工程设计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智能化设备安装与布线符合工程实施要求。
2. 施工过程符合要求:施工过程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材料的选择、安装及接线等环节符合规定。
特别是在智能化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需要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智能化工程的接地系统是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
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接地系统的设计与布线进行检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控制系统可靠性验证:智能化工程的控制系统是实现智能化功能的核心,验收过程需要对控制系统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包括对控制程序的检查、仪表的校准及控制逻辑的测试等环节。
5. 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智能化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安全设施的配置与设置进行检查,确保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二、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1. 技术人员资质要求: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质量与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密切相关。
验收中需要核实施工单位人员的从业资质,确保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编程能力和系统调试经验。
2. 施工过程文件管理:施工过程中生成的各类文档和档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以备验收和维护使用。
验收要求施工方提供符合规定的施工记录、巡检报告和设备测试报告等文件。
3. 验收测试数据记录:验收过程中需要对设备的各项测试数据进行记录,包括设备参数、运行状态、通讯测试结果等。
这些记录是验收合格的依据,并能够为今后工程维护和故障排除提供参考依据。
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规程

重庆市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规程目次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安全防范系统4 信息网络系统5 物业管理系统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7 智能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附录A 智能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A.0.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表A.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表A.0.3检验批质量验收表重庆市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规程(正文)1 总则1.1为保证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质量,采用先进适用的高新技术推动住宅产业的现代化进程,确保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计目标的实现,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系统的检测、验收。
1.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4 本规程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2 基本规定2.1 材料与设备2.1.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2.1.2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2.1.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2.1.4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2.1.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复验项目中应有30%为见证取样送检。
2.2 施工与验收2.2.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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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1 总则1.0.1 为加强XX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X。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施工记录;(4)系统调试报告。
1.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
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术文档验收等内容。
1.0.7 系统功能检测包括信息通信、技术防X、建筑设备监控、家庭智能化及物业管理等子系统的功能检测。
1.0.8 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的检测,应按设备实际安装数量5%。
10%的比例抽验,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10;抽样时,应注意地理位置分布的均匀性,重要部位的设备属于必抽部分。
1.0.9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规X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小区建设的设计要求。
1.0.10 本标准所列内容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基本检测内容,每一住宅小区具体的检测内容可根据住宅小区工程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
2 信息通信系统检测2.1 一般规定2.1.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检测应包括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有线电视系统检测、住宅小区内部局域网工程电气检测及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
2.1.2 住宅小区的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应按相关行业规X和标准执行。
2.1.3 住宅小区的有线电视系统检测,根据《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21-95执行。
2.1.4 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应按照相关行业的有关规X和标准执行。
2.2 内部局域网检测2.2.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内部局域网络检测包括系统传输介质电气性能检测和内部局域网络性能检测。
2.2.2 传输介质电气性能检测包括非屏蔽双绞线(UTP)和光纤(Fiber)的电气性能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X》(GB/T50312-2000)执行。
2.2.3 内部局域网络性能检测应按《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X》(YD5070-1998)执行,包括:(1)硬件检测:检测硬件配置的正确性,检测系统各种物理设备及其端口的完好性与可用性。
(2)系统检测:检测系统基本功能,检测节点的系统服务功能和系统管理功能。
(3)全网路由检测:包括全网节点路由连通性检测。
全网路由协议检测、全网路由策略检测、专用用户路由连通性检测。
3 技求防X系统检测3.1 一般规定3.1.1 技术防X系统检测应包括周界防X报警系统检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检测、楼宇访客对讲系统检测、门禁系统检测、家庭安全防X系统检测、巡更系统检测、车辆出人管理系统检测、公共广播系统检测及其安保管理中心检查。
3.1.2 全部检测项目应在系统正常使用情况下进行。
3.1.3 若干系统间实现协调联动,应依据系统的设计要求对联动功能进行检测。
3.2 周界防X报警系统检测3.2.1 人侵探测器安装质量检查(1)探测器安装的高度和位置应符合安防技米的要求,同时满足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2)探测器的安装数量、规格、型号应满足安防技术的要求。
3.2.2 报警功能检测:人为触发入侵探测器,报警控制中心应可实时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生的报警信号,包括时间、区域及类别。
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
3.2.3 故障报警功能检测:报警控制中心与人侵探测器、起传输入侵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之间的连接发生断路、短路或并接其他负载时,应有故障报警信号产生,并指示故障发生的部位,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故障排除。
故障报警不应影响非故障回路的报警功能。
3.2.4 报警反应速度检测:人为触发入侵探测器,以探测器市测指示灯亮为起点,以报警控制中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令外部连线断路或短路,以断路或短路为起点,以报警控制中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应在报警信号发出后上之内报警。
3.2.5 联动功能检测: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报警系统宜在发出声光报警的同时,联动开启图像复核系统,将现场图像传输到监控中心,同时进行图像记录。
3.2.6 稳定性检查:系统处于正常警戒状态下,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连续工作七天,不应产生误报答和漏报警。
3.2.7 主控设备应能所有的报警事件进行记录和查询。
3.3 小区重点部位图像监视系统检测3.3.1 系统的时序、定点、同步切换、云台的遥控操纵、多画面分割器、录放像及电梯层叠加显示等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3.3.2 系统的复合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达到1Vp_p±3dB VBS。
3.3.3 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达到4级图像的要求。
3.3.4 黑白电视系统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400线。
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3.3.5 系统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3.4 楼宇对讲系统检测3.4.1 选呼功能检测。
网楼宇入口处的主机应能正确选呼任一分机,并能听到口铃声。
3.4.2 通话功能检测:用楼宇入口处的主机对任一分机选呼后,应能实施双工通话,话音清晰,不应出现振鸣现象。
3.4.3 电控开锁功能检测:应可在分机上实施电控开锁。
3.4.4 可视对讲系统所传输的视频信号应清晰,应能实现对访客的识别。
3.4.5 联网型的小区楼宇对讲系统,其管理主机除应具备可视对讲或非可视对讲、电控开锁、选呼功能、通话功能外,宜能接收和传送住户的紧急报警(求助)信息。
3.4.6 对带有紧急报警(求助)功能的楼宇对讲系统的检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使管理机处于通活状态,同时分别触发2台报警键,管理机立即发生与呼叫键不同的声光信号,逐条显示报警信息包括时间、区域;(2)使系统处于守候状态,同时分别触发呼叫键和报警键,报警信号具有优先功能,管理机应发出声、光报警并指示发生的部位,并应至少能存储5组报警信息。
3.5 门禁系统检测3.5.1 本标准所指的门禁系统为联网式门禁系统,不联网式门禁系统可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3.5.2 使用门禁卡在不同区域刷卡,相应门户电控锁应能正确动作;开门后,中央工作站应能通过门磁信号正确掌握被控门的开关状态。
3.5.3 出门按钮狱下后,门禁应能正确释放。
3.5.4 系统发生故障时,中央工作站应以声音或文字告警,实现自检。
3.6 家庭安全防X报警系统检测3.6.1 入侵探测器安装质量检查:应符合本标准3.2.1条的规定。
3.6.2 报警功能检测:人为触发家庭内部的入侵探测器、燃气泄露探测器与紧急求助按钮,报警控制中心应可实时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包括时间、区域及类别。
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
3.6.3 故障报警功能检测:应符合本标准3.2.3的规定。
3.6.4 报警反应速度检测: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以探测器布测指示灯亮为起点,以报警控制中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令外部连线断路或短路,以断路或短路为起点,以报警控制小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
若为电活线传输方式,则报警控制中心应在报警信号发出后20s之内报警,否则应在报警信号发出后2s之内报警。
3.6.5 解除与恢复受苦功能检测:检测人员向中心发送撤防报告,触发相应防区的入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不应发出报警;检测人员向中心发送设防报告,触发相应防区的人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报警。
3.6.6 延迟报警功能检测:(1)检测人员按动室内外出延迟按钮,外出延迟指示灯亮,同时计测外出延迟时间,未达到预定值时,人体移动时,报警控制器不产生报警信号;达到预定值后,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
(2)调节进入延迟电位器,或输入编码数据,检测人员在延迟时间内进入警戒区,报警控制器不产生报警信号,同时计测延迟时间。
进入延迟及固定外出延迟应符合设什要求。
3.6.7 稳定性检查:应符合本标准3.2.6的规定。
3.6.8 主控设备应能所有的防盗事件如布撤防、报警、报警用户的取消等事件进行记录和查询。
3.7 巡更系统检测3.7.1 离线式巡更系统数据传输功能的检测:将已经采集了巡更钮信息的采集器通过数据传送器传输至主机中,应能正确实现进行显示巡更钮信息。
3.7.2 在线式巡更系统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测:分别模拟巡更人员对巡更点漏检、提前到达及未按时到达指定巡更点,控制主机应能立即接收到报警信号,并记录巡更情况。
3.7.3 模拟改变在线式巡更系统的巡更路线,并进行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测应符合工7.2的要求。
3.8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3.8.1 在中央控制室进行选区广播及强切转换检验,控制功能应正常,音质应清晰。
3.8.2 线路衰减测量:自中心机房至最远端扬声器问的线路衰减应小于ldB (1000Hz)3.9 车辆出人管理系统检测3.9.1 系统功能检验:(1)月租卡、储值卡的检查内容宜包括:发卡、入口控制机的操作、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出口控制机的操作、出口处自动道闸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
(2)临时卡和特种卡的检查内容宜包括:取卡、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收费、打印票据、出口控制机、收卡、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口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3)上述两项的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9.2 系统统计功能检测,宜实现车辆进、出场情况、场内车辆情况、收费情况、IC卡发行情况的查询;并宜实现日报表、月报表及年报表的打印。
3.9.3 脱网运行功能检测:出、入口控制机脱网运行,进出车辆10次,系统正常工作。
3.9.4 系统技术指标检查,主要包括:(1)读写速度检测,宜≤0.2s;(2)读写距离检测,宜≤25mm。
在距离出、入口控制机读写区域前0,5,10,25mm处用卡以均速晃过读写区,要求读写功能应正常。
(3)道闸升降时间检测,宜满足系统设计指标。
3.9.5安全能力检查(1)卡的安全性能检查,主要包括下述内容:--未进先出;--已出场的卡再重复出场一次;--临时卡未交款先出场;--临时卡交款后在超出规定的时间后出场:--进场车和出场车的车牌号和车型不同,但使用同一X卡循用于配置了图像对比系统和车型识别系统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其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道闸的安全性能检查,在道闸下放置一物体,道闸应不能够放下。